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厮混了,就一定会厮守么-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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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落你真爱演。但是我喜欢这样活泼的你,这才是你的本性吧。”
被老大一表扬,我很没出息的就脸红了。
我总算知道安良为什么较其他同龄人更为成熟了,以前我总觉得他在不苟言笑,EQ太低,装酷装深沉,现在才知道他根本就没童年,没一个健全的家庭,甚至在小时候连个爱护他的亲人都没有。
他根本就没有感受过家的温暖,哪里还有笑的理由。
突然对他心生怜惜起来。于是我发誓要对他好点。
这回轮到安良不好意思了,他挠挠头,说:“你现在就蛮好的了。”
“真的吗?我没什么需要改正的吗?”
“我不想你为我改什么,你活得幸福,我就觉得高兴了。”安良由衷的说。这句话我听他说过很多次,只有在现在,我才能深深的领悟他话的意思,从而感动万分。
我能想象一个小孩,为了拯救迷失的父亲,挽回父爱,做出超乎他年纪的委曲求全,他的前半生都习惯为人付出,从没得到过别人的关爱,他已成习惯。
想到他可悲的童年,回想自己以前那些装模做样的哀愁,觉得自己多么可笑幼稚。
望着安良那双迷人的桃花眼,心想他母亲肯定是个大美女,于是我就问,你不想你妈妈吗。
安良只回答了我一个字:“想。”简短无奈,透露着深切的悲伤。
我突然意识到自己问了个多么愚蠢的问题,为了缓和气氛,我妩媚的攀上他的脖子,主动献上自己的唇。
安良立即抱住我,像怀抱瓷器一般小心翼翼的呵护,然后他说了这辈子唯一的一次甜言迷语:“落落,你是我现在生命里,最宝贵的东西。”
哪有男人称自己的女人为东西的,我不满的嘀咕道,他的情商果然有待开发。然后我闭上眼,像一头蠢蠢欲动的小兽,滚落在他怀里。






22

22、尾声 。。。 
 
 
我常说安良要是生逢乱世,凭着他追我的那股坚如磐石的执着,打下江山也不在话下。
两年以来,任季节如何更迭,他始终将钻戒一直随身带着,只等我首肯。
从十七岁到二十四岁,七年时光,说长不长,说短,那肯定也不短了。安良从未在面临爱情时,表现出一副抛头洒血,视死如归的模样,没有爱了恨,恨了爱,翻来覆去的折腾。不会用自己的气息试图去掩盖我心里凌乱不堪的过去,也不会不留余地的去扼杀我心里或隐忍或遗憾的曾经。
他只是充满使命感的在我的生命里隆重而庄严的走着,不求辉煌,不求成果。他只是安静的守在我身旁,润物细无声,细水慢长流。他做的最粗鲁的事就是在我买醉的深夜里,把迷乱的我从那个同性恋的手中救下,将我带回来。
其他的岁月,都是这么平淡无奇,无惊无险的辗过。而我那颗青春叛逆的心,就在这平淡中,习惯,默认,融入,遵守。逐年更比逐年安分下来。
生活日新月异的过,人生都是没完没了的,有结局的通常只是故事。
春天开了,白白的苹果花开了,我的爱情不厌其烦,尽守其责的也开了。
今年的春天特别长,惹得我又是明媚又是忧伤。我早早的准备好了夏季的漂亮裙子,奈何春天迟迟不肯愤然离去,奈何夏天犹犹不肯冒然前来。
我就是在这样一个没完没了的春天里,我和安良双双踏上了教堂的红地毯,而安良那颗在怀里捂了两年的钻戒,终于得以见了天日,戴上了女主人的无名指。感谢安良,在喧嚣鼎沸的人群里,找到默默无闻的我,并义无返顾的陪伴我,珍视我。
安良,认识你真好。
新婚之夜时,悦悦让她老公独自看守儿子,自己一个人跑来,拉着我说了大半夜的话。
她问我,你知道什么是厮混,什么是厮守吗。
我想了想说不知。
于是悦悦语重心长的说,和Alawn、Leo是厮混,从今往后你就要和安良厮守,为他画地为牢。那些过往,就是心湖里的波光倒影了。
我揣摩着悦悦这过来人的金玉良言,觉得受益非浅。
悦悦拽着我的手开始回忆大学时代,和当年我送她出嫁时一样,像个娘家人,对要出嫁的我恋恋不舍。直到新郎在门口由摩拳擦掌转为磨刀霍霍准备抢人,悦悦才含着泪将我交给安良。
我的初夜,疼得直哭,血多得让安良无所适从。然后他一个大老爷们,居然感动得抱着我又哭又笑。大约他怎么也没想到,我还是处女,我在兵荒马乱的青春岁月里,在叛逆开放的思想带动下,居然依旧保留着自己完好无缺的初夜。其实这只是个意外,我思想并不保守,也不是刻意要为自己的丈夫留守童贞到新婚之夜,我曾一心要将自己的身子献给Alawn。当然,这将是我心底永远不会破土而出的秘密。
但安良不那么想,他拥着我,泪眼婆娑的发誓会好好疼惜我一辈子。
悦悦说,她早就知道安良是好男人,我必定会和安良成的,早听她的,我何必饶这么大个弯。
但是人生,就是在走这些大大小小的弯路中,学会,感悟,懂得,发现的。
搬家收拾屋子里,一个我找了好久也记不得放什么地方的学生时代用来装一些小首饰的盒子掉落了出来,我秉着呼吸打开,手微微发抖,我知道里面静静的躺着两件东西,那是开启两段记忆的钥匙,陈列着两段古老而陈旧的光辉岁月,等待着当我年迈时再去慢慢拣拾。那些回忆,像花朵一样,在脑海里最清晰的地方绽放,或明媚绚烂,或暗地妖娆,永远都不曾褪色凋谢。
一颗木质纽扣。一颗钻石耳钉。
尽管回忆已经零碎不堪,而这两件东西却能轻易的激起我每个思念的碰撞。
我可以将和Leo同居的那段不光彩的日子彻底遗忘,也可以将进出纸醉金迷的酒吧的堕落彻底忘记,也可以将在深沉的夜里彷徨迷失的日子彻底遗忘。但是,我将永远记得,十八岁那天的午睡后,我为Leo缝上木质纽扣时的脸,和当时洒进窗来的阳光一样纯净。而与其说我怀念金发碧眼的混血儿Leo,不如说我是怀念有Leo的那个衣袂飘飘追寻浪漫的明媚的青春,还有那个张着茫然的眼睛,懵懂而矜持的去试探一切未知的自己。
钻石耳钉依旧闪烁着夺目逼人的光。Alawn那时将这个耳钉抛弃时说过,“哪有什么永恒,钻石也不会永恒。”我到此时都没机会告诉他,你的钻石耳钉我找到了,它依然还在闪闪光光,并永远都会通透明亮,就像我和他的友谊一样。无论多少年以后,当我老将死去时,闭上眼,那片橙红色的画面依旧能清晰的从我脑海低低掠过——他站在夕阳温柔的余辉下,浑身洋溢着青春的神气,一只脚自作潇洒的踏在足球上,年轻而活力的脸,有淡黑色的汗水流下,于是他扯着衣角胡乱的抹,太阳将他的影子拉长,拉长。而他的钻石耳钉,则在左耳上闪烁着张扬的光……
而无论什么时候,无论我是白衣飘飘的少女,还是白发苍苍的老妪,在我心里都有一方温暖的净土,用来沉淀那个蓝天白云像柠檬水般纯净的过往,是甜蜜,是诗意,是心疼,是一想到就能流泪的。只是,过了很久以后,还会有人叫我格格巫吗?
那是很多年很多年以前了,仿若前世,那时候的天高高的,云远远的。那时候他一喊我格格巫,我就喊他王八蛋。后来,在凌晨清冷的机场,那个男孩,歪戴着白色鸭舌帽,遮盖着亚麻色的乱发,明亮漂亮的双眼皮儿,左耳的钻石耳钉闪啊闪,他用刚开始变成磁性的嗓音,小心翼翼的给我下了一世的蛊:格格巫,我们白头到老,好不好。
格格巫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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