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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原始人男友-第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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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来,林野,拿四个大杯子出来,我们来玩游戏吧!”齐越一脸兴奋地把每个人面前的大型玻璃杯面前都倒满了啤酒。
“玩什么啊?”林洛好奇地问道。
“恩,”齐越考虑了一会儿,才提出建议道“要不,我们就玩真心话吧!”
切,林洛还以为齐越会提出多新奇的意见,结果还是这个万年不变的游戏!
至于,左彦斯和林野则不可否置地坐在一边。
“快点,快点,准备好了啊!”齐越把一个空的啤酒瓶放到桌上。
“等会儿啤酒瓶指到谁,谁就要回答问题,要是不愿意说的话,就得把自己面前的啤酒一口给喝光了!”
说完,齐越首先把啤酒瓶用力一转,四人就只见啤酒瓶转啊,转啊,速度渐渐慢了下来,最后终于停了下来,被指着的人,是林野!
“哈!太好了!”显然,齐越对林野还是蛮有怨言的,一上来就是尖锐的问题,准备好好恶整他一番,“林野,你的第一次是什么时候啊?”
林野不假思索,“半个月前。”
恩,半个月前!齐越仔细想想,那不就是他们军演那阵前后嘛。
所以说,林野的第一次是和林洛一起的!
“哇!林野,看不出来你这么纯情啊!”一直保持着完璧之身,就是为了林洛!不过,林野还真忍得!
“该我了!”林野按住桌上的啤酒杯,猛地一转,这一回,对着的居然是林洛!
“洛,”林野看着林洛的眸子,深情而专注,问出了自己最关心的话题,“你最爱的人是谁?”
林洛回看着林野,两人目光交缠,里面尽是止不住的温情流转,有些话,不需要再说,你就应该明了!
“你们俩,够了啊!别再我和斯两个孤家寡人的面前秀恩爱,”齐越满脸忿忿,“会遭天打雷劈的!”
真是的,不就是欺负自己单身,不就是有伴嘛,自己,自己······还真没有!
这次轮到林洛转了,酒瓶停下来的位置正好指着左彦斯,“孤家寡人?不会吧!左彦斯,你有喜欢的人吗?”
林洛还是比较善良的,问的问题都比较斯文。
“······有。”左彦斯顿了一下说道。有?
左彦斯居然有喜欢的人?
最震惊的莫过于齐越了,斯有喜欢的人自己居然不知道!亏我还把你当作好兄弟!
左彦斯无视着大家的反应,自顾自地摇着瓶子,而这一次,中招的这是齐越。
“你的第一次,左手,还是右手?”左彦斯问的问题也是荤黄不忌,怎么狠怎么上!
齐越看了看直盯着自己的林洛,摇摇牙,一把灌下了自己面前的啤酒,绝对不能在嫂子面前丢了面子!
下一把,齐越如愿以偿地转到了左彦斯,“哈哈,这回落到我手里了吧,斯,你还是招了吧,那个让你芳心暗许的女孩是谁啊?”
左彦斯没有说话,只是余光不经意地瞟了林洛一眼,然后默默喝下面前的啤酒!
有了这两人做先例,大家自然是越玩越high,三个男人之中,齐越的运气最差,才不过半个小时,就已经被灌下了十几杯啤酒了。
不过,齐越的酒量还是不错的,只是脸有点醺醺然,人还是清醒的。
“等等,我们换个玩法!”
齐越到了现在,才发现这个游戏一点也不公平。
转啤酒瓶那可是件技术活,可是很明显,林野和左彦斯都精通此道,难怪一直是自己喝!
“行!”林洛也喝了好几杯,本来林野是想替她喝的,不过林洛觉得那样就没意思了,所以坚持自己喝,“这回又玩什么?”
“玩举手指!”齐越对于这些游戏还是比较了解的。
“这是什么?”林洛没有听过这个玩法。
“很好玩的,”齐越简单解释道,“大家把一只手举起来,一共有五根手指,我先开头,要是我们是不同的,你就放下一根手指,最后,谁手里的五根手指都握下来了,就得连喝三杯!”
林洛是第一次玩,对这个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快点,快点!”
齐越是第一个开口,“我今天穿的是白色衣服。”
左彦斯穿的是蓝色的衬衫,林野则是黑色的t—shirt,林洛难得穿了一身淡绿色的裙子,于是三个人都得放下一只手指。
挨着齐越坐的是左彦斯,“我手上带了表。”
其余三个人都没有,又得放下一根手指。
“我住在这里!”林野肯定是不是让林洛多喝酒的。
“我是女人!”林洛更爽快地秒杀了其他三个人。
······
齐越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本来以为可以逆袭的“举手指”游戏,竟然白白地为林洛做了嫁衣,最后的赢家居然是林洛!最惨的就是齐越,这个可怜的孩子喝了将近有四十几瓶,跑厕所都跑了好几次。
“林野,你怎么变成两个了?”林洛虽然喝的不多,但是酒量自然比不上其他三个男人,现在也有点醉意熏染的样子,小脸绯红,看起来格外娇憨。
林野把家里收拾了一下,幸好左彦斯他们走之前把大部分垃圾给带走了,否则林野可有得忙。
“洛,乖乖,来,”林野放凉了一杯开水,小心翼翼地喂给了林洛,“喝一口,喝一口会舒服很多的。”
林洛皱皱眉,耸了耸小鼻子,像小孩子一样倚在林野怀里,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开水,温热的水顺着食管进入胃部,林洛一下子舒服了许多。
林野把空杯子放到桌上,小心地从沙发上抱起林洛,往房间走去。
动作轻柔地把林洛放到床上,拿过一旁的薄被,搭在林洛的心腹处,免得她着凉。
不过,可能是喝了酒的缘故,林洛觉得热到不行,一脚就把被子给踢开了。
林洛的额上冒着热汗,嘴里还不停地嘀咕着,“热,林野,我好热!”边说,还边动手把自己身上的裙子给脱了下来。
“呼——”终于,林洛长叹了一口气,舒服多了。
倒是一旁的林野居然看呆了眼!
你看看,床上那是个什么样的光景?
脱去了绿色裙子的林洛只着了同色的内衣裤,再衬上她晶莹洁白的皮肤,简直夺人眼球,窈窕纤细的身材不停地在床上扭动,蠕动着,制造出一*晃人的璀璨。
这幅情景,林野根本移不开眼!
忍不住咽了咽嘴里的口水,林野走向林洛,颤了颤手,把被林洛嫌弃的被子拿过来,盖在林洛身上。
洛的身体最重要,洛的身体最重要······林野不断在嘴里默念着,牙齿咬得太紧,嘴里都浮起了淡淡的血腥味。
可是,喝醉了的林洛哪里能明白林野的苦心?
现在,她就觉得不舒服,就觉得热得很!
“林野,”终于,林洛张开了迷离的双眼,“我,好热,好热!”还固执地要把身上的被子给弄下去。
“洛,乖,”林野赶紧按住她的手,“不盖住的话,会感冒的!”
感冒?什么是感冒?林洛的脑子已经乱成了一团浆糊!
林洛只觉得林野好吵,不停地说,于是一抬头,就堵住了林野的嘴!
太好了!终于安静了!
林洛惊奇地发现自己唇上的东西软软地,滑滑的,就和自己小时候吃过的qq糖一样,于是忍不住又舔了好几下!
然后,被撩拨地林野就再也控制不住了,激奋的血液在血管里喷张,一口包住林洛的唇,尽情舔舐······
可怜的林洛再次被吃干抹净,而且这次还是她自己送上门的!
晚上,8点。
宿醉后的后遗症就是想吐,头疼,发昏。
林洛现在就是这个症状,扒着马桶,林洛吐了个天翻地覆,明明也没喝多少,却差点连胆汁都给吐出来。
楼下的林野正在给林洛准备醒酒汤。
林野已经将大白菜帮洗净,正准备切成细丝,却忽然卫生间里听到林洛的呕吐声,忙跑上去查看林洛的情况。
“洛,你怎么样了?”听着里面林洛撕心裂肺的呕吐声,林野又是心疼又是后悔,中午的时候不该一时心软,让她喝那么多酒的!
“没,我没事!”喝过酒的人都知道,只要吐出来整个人就会舒服很多。
林洛把胃里的东西给吐了个干干净净,用水漱了漱口,却忽然发现镜子里的自己嘴唇红肿,嘴角处几乎都破皮了,用手摸上去,火辣辣的。
身上也是,酸涩到不行。
这种不陌生的感觉让林洛一下子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林野,你果真是个流氓,趁我不备,乘虚而入!
不过,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呢?
林洛不断回忆着自己喝醉后发生的事,却觉得头脑发昏,沉得要命,什么都想不起来。
“洛,洛,你怎么样了?”外面的林野还是一直担心地问道。
林洛打开门,着看林野一脸的春风得意,再看看自己,就跟个奄白菜似的,心里越想越气不过,伸出手,狠狠地揪了一把林野。都是你!
林洛的狠狠一击对林野来说,就像是被蚊子给叮了一下,不痛不痒。
“怎么了?”林野还是一脸温柔,甚至还用袖子帮林洛擦了擦头上的汗。
“算了,”看着这么任劳任怨的林野,林洛满肚子的气都消了,“现在没什么事了。”
“那你等一下,我给你做了解酒汤,喝了会舒服很多的。”
林野下了楼,继续刚才未完的工作,把切成细丝的白菜帮子放到盘里,再加些食醋、白糖、拌匀后腌渍,10分钟之后就可以食用了,清凉、酸甜又解酒,这两天吃是再适合不过了。
“呼——”吃了解酒汤后,林洛明显感觉到自己的胃要好受地多了。
“舒服一些了吗?”林野把林洛搂在怀里问道。
“恩恩!”林洛点点头。
自从两人有了亲密关系之后,林野就比以前还要粘着她了,只要在家里没有事,几乎都会腻在林洛身边。
这算不算一种另类的“皮肤饥渴症”啊?
躺在林野宽阔结实的胸膛里,林洛微眯着眼,惬意极了。
忽然,林洛发现林野的锁骨处居然有一块咬痕,估计咬得时候没太注意轻重,现在都有些泛紫了。
这牙印?好像有点眼熟?
好像是自己的!
林野身上的这处居然是自己咬的!
什么时候?之前明明都没有啊·····难不成是今天下午的事?!
随着牙印,林洛之前零零散散的记忆一下子全都涌现出来了!
天呐!做出那种事情的人居然是自己?林洛羞涩得脑袋都要冒烟了!
自己居然主动勾引了林野?
脱了他的衣服?
还吻遍了他身上每一处
······
啊!林洛觉得自己简直就要羞愧而死了!
之前自己还以为是林野把自己给那个那个啥了,现在回想起来,林野可是个正人君子。相反,自己活像是一个几百年没见过男人的色女!哦!
“我还有点头晕,先上去睡了!”林洛赶紧从林野身上跳开,捂着自己绯红的脸往楼上跑去。
林野先还有点疑惑,然后想起林洛之前一直盯着自己的锁骨看,才瞬间恍然大悟。林洛,只是害羞了而已!
不过,林野还是很喜欢林洛之前的主动,一想到林洛压到自己身上的那个画面,林野就浑身热血沸腾,那滋味,真是别有一番风情!
要不,以后再把齐越往家里多叫几回?不过,林洛又喝醉了怎么办?
哎,林野也是很苦恼的!
次日清晨。
一大早,林洛就醒了。
林野已经去军区报道了,厨房还留着林野给林洛打的红枣豆浆和面包。
悠闲地吃完早饭,林洛今天一整天都没有课,于是背起背包往街上走去。
在兰教授的第一堂课上,曾经告诉过他们,最是平凡无奇的事物其中酝酿出的内涵就越丰富,就像是晚上的夕阳,抑或是正在开放的花朵,或者是路边的流浪汉。
看似没有任何的新意,但只要学会观察,你就能够感受出其中的不同,挖掘出其中的奥妙。
观察,是设计的基础。
而现在,林洛就在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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