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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板的贴身高手-第9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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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女人亲近过。

    焦恩佐生的英俊倜傥,一表人才,说他是很多女孩子心中的白马王子也不为过,这样的男人要想找个女人做伴,哪怕只是为了解决生理上的需求,也是很容易的。

    但他却没有任何一个女孩子。

    “难道……”

    田中秀雅拖长了声音,扫了眼焦恩佐下面,咯咯笑着问道:“难道焦总不是男人?”

    一个男人被一个漂亮女人说不是男人,这是对他的羞辱。

    焦恩佐却丝毫不介意,只是站起身整理了下有些凌乱的衣服,淡然道:“随便你怎么说,我都不会在意,毕竟这不是我们合作的主要原因。田中小姐,希望你别忘记我们之间的约定,南韩郑燕西能不能来冀南,那就要看你的了。再见。”

    焦恩佐转身,到背着双手就像一个踏青的古代公子哥那样,迈着从容的步伐走了栈桥。

    随着焦恩佐的背影远去,田中秀雅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微微皱起了眉头,看着他消失的方向一动不动。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一个声音从她身边响起:“田中小姐,要不要对他采取点必要的手段?”

    “不用。”

    田中秀雅抬手,轻轻吐出一口气,喃喃说道:“能在我这样的美女做怀时,心不乱,足以说明他的心志是何等的坚强,所追求的又有多高。他不近女色,只是怕应了华夏那句‘温柔乡是英雄冢’的话。”

    一个身穿白衬衣,扎红色领带的年轻男人,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她身边,听她说出这句话后,禁不住的冷笑出声:“哼哼,我觉得田中小姐你把他看的太高了,他不近女色,也许是没有男人的功能罢了。”

    “错。”

    田中秀雅摇头:“他有,刚才我感觉到了,只是他自我克制的意志力很坚强——也许,这个人才是我们最大的敌人。高飞那种对金钱美色来者不拒的,反而更加容易对付。”

    不等那个人说什么,田中秀雅就改变了话题:“吩咐下去,按照原计划行事。”

    “哈依。”

    男人答应了一声,却没有离开,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田中秀雅黛眉皱起,声音中夹杂着不悦:“怎么,你还有事?”

    男人低头看着亭外的水面,低声说:“田中小姐,我觉得您还是再仔细考虑一下计划,也许公子不喜欢你那样做……”

    田中秀雅冷冷打断了他的话:“他不喜欢那是他的事,和我无关。我和他之间的关系就是交易。他帮我完成我的心愿,我给他所想要的,别的他无权干涉,就必须按照我说的去做。你现在可以请示他,假如他要想反悔的话,还来得及。”

    男人眼角微微跳了几下,低声说:“田中小姐,其实依着公子的实力,要想为您报杀兄之仇应该很简单的,完全不用您付出这么多的。”

    “很简单?”

    田中秀雅呵呵一笑,看着男人:“是你以为简单,还是他以为杀了高飞很简单?”

    “自然是公子。”

    “呵呵。”

    田中秀雅再次冷笑,抬头看着天:“你家公子实力有多强大,也许我还不了解,不过我敢打赌,抛却外力等因素的话,他肯定比不过焦恩佐。连焦恩佐对付高飞时,都这样小心翼翼了,他有什么资格说很简单这三个字呢?”

    ——

    离开方家老宅后,王晨那种阴森的感觉,就像被烈阳暴晒的冰雪,很快就化为了一滩水渍,被蒸发的无影无踪,等到高飞把车子停在一个住宅小区前时,更是彻底没有了。

    “来这儿来做什么?”

    王晨下车后,本能的抬头看向了前面的居民楼。

    “我一个朋友在这儿等我。”

    高飞从后车厢内搬出了那些东西。

    “你要把东西放在你朋友这儿?”

    王晨有些不放心,毕竟这些东西老值钱了,上百斤的金条,还有奎莫拉雕塑和神秘的《安归经》,无论是哪一种东西,都有让朋友选择背叛的价值。

    “他才不会为这些东西,就做傻事。”

    好像知道王晨心里是怎么想的,高飞抱着那个木箱子,走上了台阶。

    王晨歉意的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跟着走了上去。

    在高飞的示意下,王晨按门铃的右手刚放下,房门就开了,一张戴着眼镜、很斯文清秀的外国男人脸,就出现在了门后。

    看到王晨后,男人眼镜后的眼睛迷成了一条缝,上下打量了她几眼,挑剔的目光让人很不爽,丝毫没有在女士面前该有的男人风度:“嗯,身材一流,相貌中等偏上,不过却有很多美女缺少的贤妻良母气质,还算可以。”

    王晨就算是再大度,也不愿意被一个陌生男人评头论足。

    不过正如男人所说的那样,王晨具备着贤妻良母的气质,绝不会守着高飞在场,就给这家伙甩脸子,尽量保持着幽雅的笑容,点头道谢:“多谢你的夸赞。”

    “唉,还是别多谢了,因为在我心中,我女儿那样的女人,才是高飞的最佳绝配。”

    斯文男人叹了口气,让开了房门。

    “眼镜,你胡说八道什么呢你。”

    抱着东西的高飞,不耐烦的一脚把门踢开:“有你这样做父亲的吗?克莱尔是你女儿,我是她叔叔,你却说这些屁话。”

    眼镜撇嘴:“你是克莱尔的叔叔又怎么样?又不是亲的。我们可不像你们华夏人似的,最擅长的就是假惺惺,我们是有什么就说什么。身为克莱尔的父亲,看到优秀男人就想介绍给女儿当男朋友,这也是很正常的。”

    眼镜说得不错,因为西方观念就是这个样子的。

    “屁话少说,我找你来是有正事。”

    等王晨进屋后,高飞反脚关上了房门,把怀里的东西放在了沙发上:“王晨,这是眼镜,我和你说起过他的。”

    “啊,你就是那个前欧洲的杀手之王?”

    王晨眼睛瞪大,看着眼镜的目光中全是不可思议。

    “你老公说错了,我不是前欧洲的杀手之王。现在我要是出世的话,欧皇(欧洲当前最牛比的杀手)得找个凉快地方歇着去。”

    眼镜淡淡的笑了笑,很绅士的问:“高夫人,你想喝点什么?红酒,还是冰镇啤酒?咖啡?冷饮?”

    “白开水吧,谢谢。”

    王晨含笑道谢后,坐在了沙发上开始四处打量屋子。

    屋子里除了一组沙发和茶几,还有个饮水机外,别的什么都没有,眼镜刚才说什么红酒咖啡的,纯粹就是在胡说,幸好王晨没有说要喝冷饮。

    眼镜走到饮水机前,扭头笑着说:“这房子是昨天刚买下来的,家具还不怎么全。不过这儿可不是我的,是你老公的,我在这儿只是帮着照看一下。”

    王晨一愣,问高飞:“你在这儿买了房子?”

    高飞抬脚搁在茶几上,点上一颗烟:“是啊,我委托眼镜给买的。以后就要在冀南定居了,自然得有自己的房子才对。”

    “这就是我们的家?高飞,你也太……”

    王晨欲言又止。

    高飞问:“你是不是觉得这地方环境不怎么样?”

    王晨点了点头。

    王晨在来到小区前时,就看出这只是一个普通的住民小区了,里面贩夫走卒的啥人都有,也没有完善的保安措施——总之,说点自大的话,这地方还真不配她和高飞住。

    在她看来,她和高飞的小家,就算不是那种面朝大海的别墅,也得在南郊风景秀丽的地方,毕竟他们两口子现在是有钱人了。

    高飞笑了笑,说:“这种地方,才接地气。说实在的,我原本在老宅住来着。”

    “得,以后别跟我提那地方。如果真住在那儿,我敢说用不了三天,我就得去精神病院。”

    想到方家老宅,王晨脸上浮上了心悸的神色:“你愿意在这儿住就住吧,我也没太大的意见。不过,稍后的装修我来设计才行。”

    高飞回答:“这个没问题,我都嘱咐眼镜了,只管买房子,暂时搞几组家具就行的。”

    “沙发、茶几、冰箱都是从超市随便选的,也不知道符合不符合你们的心意。”

    眼镜给王晨端过来一杯白开水,一本正经的说:“不过我敢保证,你们肯定对一件东西特别满意。”

    王晨扫了眼空荡荡的屋子,不解的问道:“什么东西?”

    “窗。”

    眼镜说:“足够大的窗。”

第1127章 一无所获!() 
为了证明自己没有说错,眼镜特意走到卧室门口,打开了房门。

    然后,王晨就真看到了一张超大的窗,静静的趴在卧室内,几乎把整个空间都占满了。

    眼镜得意的问道:“这张大窗,有没有让你们两口子联想到什么——哎哟,靠!”

    眼镜在提到这张大窗时,目光始终盯着王晨,很得意很猥琐的样子,看得王晨脸儿羞红垂下眼帘时,却不防备高飞拿起一团抹布砸了过去,恰好砸在他嘴里。

    王晨扑哧一笑时,高飞敲了敲茶几:“别在那儿叨叨了,赶紧坐下,我有正事要和你谈。”

    眼镜把抹布扔在地上,又用力呸呸了几口,坐在了他两口子对面的沙发上,看着箱子:“这里面什么东西,不会是金条吧?”

    “你今天该去买彩票的。”

    高飞打开了箱子。

    黄金特有的金属色彩,一下子迷花了眼镜的眼睛,让他本能的张大嘴巴,伸手抄起一把金条,牢牢的抱在了怀中:“哇噻,都说黄金比起美钞来更有视觉冲击力,原来果然是这样!高飞,你们华夏人常说好朋友见面分一半,你就说你同意,还是不同意吧!”

    高飞没有理睬眼镜故意的财迷神色,从箱子里小心翼翼的把那尊奎莫拉紫檀雕像拿了出来,放在了案几上。

    等他扯下上面的红绸,露出雕像后,眼镜的眉梢猛地跳了几下,把金条随手放在了一旁,拿起雕像左右看了几眼低声问:“从哪儿找到这东西的?”

    “这些东西和这些金条一样,是在我姥姥家的老宅夹墙内找到的。”

    “在老宅的夹墙内找到的?”

    眼镜满脸都是不可思议,喃喃的说:“我以为,奎莫拉的传说,只流传于美国死亡谷那边,没想到在华夏也有……完全是一模一样,只是比死亡谷那边的雕塑缩小了很多倍罢了。”

    方家老宅的夹墙内有奎莫拉的雕像,还有价值不菲的金条,这两样东西对于高飞来说,都比不上那本白色封皮的《安归经》。

    在眼镜翻来覆去查看那尊奎莫拉雕像时,高飞拿出了另外一本《安归经》。

    这是老实和尚送给他的那本,黑色封皮,用一个红色方便袋包着。

    拿出经书后,高飞没有着急翻阅书上的文字和插图,和刚得到的这本有什么区别,而是随便翻开一页,小心的折了起来。

    丝帛的字体随着断裂,和白色经书上的字体一样,都是一种材料写就的。

    高飞把经书递给了眼镜,说:“你能判断出这是用什么东西写得吗?”

    “难道不是墨水?”

    眼镜接过经书,放在鼻子下面轻轻嗅了下,摇了摇头:“看不出。”

    “没有嗅到什么气息?比方血腥。”

    “血腥?你的意思是说,这些字是用血写就的?”

    眼镜不置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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