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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混球-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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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了!

    伍长哀叹一声,恨不得自己当场昏倒。上官来巡查,你丫跑去打猎,还理直气壮的,砍头都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啊!

    薛思明根本没有发现伍长的异样,他一个劲的向杨梦龙诉苦:“卫所实在太苦了,饭都吃不饱,穷得当当响,想吃一顿肉简直就是做梦,我饿得没办法了,只好到山上去打猎。”朝马背上一指:“今天运气不错,打了一头大野猎,兄弟们可以开荤啦。”

    杨梦龙一看,可不是,马背上驮着一头大野猪,足有近两百斤,这样一头野猪在山林里,连老虎都不大敢招惹它。不过现在它威风不起来了,因为一支利箭射穿了它那巨大的头颅,贯入脑部,要了他的命。杨梦龙还看到,马背上还挂着一架黑色强弩,长四尺余,弓臂粗大,显然,那一箭是它的杰作。他来了兴趣,指着那架大黑弩问:“这弩是你们卫所的装备吗?”

    薛思明摇头:“当然不是!是我让工匠帮我做的大人,我们先进去再说。”

    杨梦龙点点头,带队进去。

    进去了才知道,卫所里的情况并没有大家想的那么糟糕,肮脏凌乱是必不可少的,但至少没有人随地大小便,巷子里面摆放着粪桶,大小便是在里面解决的,气味当然不好受,但至少不必担心一脚踩上一陀软黄金。看到薛思明带着一头大野猪回来,军户们眼睛发亮,放声欢呼,看样子这小子在百户所里的人缘还算不错,他倒也大方,大咧咧的说:“到晒谷场来分猪肉,每户两斤,手脚放快点,慢了可就没有了!”此言一出,整个卫所都沸腾了,军户们提着篮子往晒谷场跑,孩子也蹦蹦跳跳的跑过去看大人怎么宰杀这头野猪。

    分猪肉也是由薛思明一手包办,只见他挥舞杀猪刀,几下就剖开猪肚,把下水交给军户们拿去洗干净,自己则飞快的连砍带切,一刀下去,筋骨立解,很快就把猪肉给分成了数十份,每户上来拿一份。杨梦龙数了数,一共分了九十份,看样子这里逃亡的军户不算多,跟那些逃得只剩下五六十户的卫所一比,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了,这也说明薛思明这个二货干得还算不错,大家还愿意跟着他混。

四十五 两个二货凑一对(下)() 
薛思明给自己留了两条猪腿和一条腰肉,剁吧剁吧再往锅里扔一点药材炖了,打算煮一锅汤招待杨梦龙他们。军户们知道百户家来了了不得的大人物,这个送来几个鸡蛋,那个上山送来几斤野果,要不挖来几个山药蛋,把薛思明那个狗窝塞得满满的,好东西是拿不出来了,但总不能让百户大人太过丢脸不是?这倒是让许弓他们想起了杨梦龙初到舞阳,大伙千方百计弄一些土特产报答的往事,记忆犹新啊。

    杨梦龙嘴里咬着果子,拿着那架黑色强弩翻来覆去的看。分猪肉的时候他在一边看着,分明看到那支要了野猪的命的利箭有超过一半钉入猪头,可见杀伤力有多强。他用力拉开强拉,试射了一箭,感觉跟自己那架有不小的差距,但是威力也不错了,足足射出两百余步,跟火绳枪的射程不相上下了,还有改进的空间。他发现,这架强弩的工艺似乎十分成熟,用山桑木制成弓臂,用牛筋制成弓弦,弩机设计精巧,望山的设计也很到位,一名士兵经过十天半个月的训练,就可以熟练的使用这具强弩,一箭射死一名苦练十余年武艺的武士。他一直在寻找能制弩的工匠,始终找不到,没想到在这穷山僻壤找到了一个,那种兴奋,就别提了。同时,他对薛思明产生了好奇,他一眼就能看出这小子不简单,这样的人物却留在叫花子窝一般的百户所里当一名苦哈哈的百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大人,饭菜做好了,可以开饭了。”

    就在他琢磨着弓臂的材料的时候,薛思明跑了过来,见他在摆弄自己的兵器,脸上掠过一丝不悦。

    杨梦龙把弩还给他,说:“这弩不错,怎么做出来的?”

    薛思明说:“祖上传下来的技艺,我的老家靠近边墙,鞑子经常越过边墙劫掠,每来一趟都是杀人无算,朝廷官兵打不过他们,我们只能自己组成乡兵自保”

    杨梦龙打断:“边墙?你老家在边关?”

    薛思明说:“是的,我的老家在陕西榆林,那里离鞑子的地盘只有一墙之隔,几千年来鞑子时常入寇,为求生存,我们这些边民不得不人人习武,以求自保。鞑子的箭法厉害,又有战马,来去如风,我们这些靠两条腿走路的根本就打不过他们,只有依靠强弩和坞堡才能与他们抗衡,制弩的工艺就这样流传了下来。”说到这里,他叹了一口气:“可惜现在会造弩的人越来越少了,很多很好的工艺都已经失传,跟以前的弩没法比。就拿这架来说,算是难得的精品了,可是跟宋代的弩相比还是远远不如!”

    杨梦龙说:“已经算不错了。”心里说:“废话,这能比吗?宋代的神臂弓放到现代都无法复原了,只能从史料那寥寥数语的记载中追慕这一冷兵器时代空前绝后的杰作的风华。都过了三百多年了,你要是还能造出神臂弓这么逆天的武器,那我真的得给你行个五体投地的大礼了!”

    薛思明说:“自秦代起,我们陕西就以强弩闻名,秦弩,大黄弩,神臂弓,皆出自三秦,威名远扬,弩是我们陕西的一部份,而现在它却渐渐消失了,真是可惜。”

    杨梦龙笑笑,不说话,吃饭去。

    饭是几名妇女帮忙做的,薛思明还在打光棍,也没钱请仆人,平时都是到各军户家里打游击,别指望他能做出什么好菜来。那几名妇女也算是尽心尽力了,一桌的饭菜香喷喷的,油水十足,让人胃口大开,杨梦龙也不客气,甩开腮帮子狼吞虎咽,他那帮手下也一样,一个抢得比一个凶,谁都知道跟小杨将军一起吃饭,下手稍慢就没得吃了,不抢你就喝西北风去吧。

    吃完饭,杨梦龙叫上薛思明到院子里乘凉,这鬼天气,真是太热了。大概是臭味相投,坐下来没多久,薛思明就说起了自己的来历。他坚称自己的族谱可以追溯到大唐名将薛仁贵那一代去,只是后来因为种种原因,举族迁到了陕西,然后渐渐没落了。他家在陕西榆林,这是一个好地方,炎热而干旱,在那里你是绝对不会患上风湿骨痛关节炎之类的疾病的,如果在家里呆得闷了,带上一把刀出门左转,走上几里路就能跟蒙古骑兵来一次最直接最深入的交流切磋了。在那种地方当然别想能多富裕,蒙古人经常破边而入,四下劫掠,随时可能没命,这种地方能富得起来才叫有鬼了。为求生存,榆林的男子从小就开始习武,家家都有兵器,碰到鞑之犯边马上据坞堡自守,因此榆林地区民风剽悍,先秦勇烈之风在他们身上犹可寻见,蒙古人一般都不大敢惹他们。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榆林人,薛思明当然不会是什么乖宝宝,他自幼习武,弓马娴熟,膂力过人,几十斤重的石锁抡得跟风车似的,喜欢抱打不平,在榆林也算小有名气。三年前,他一位朋友带一袋盐到蒙古部落去卖的时候被蒙古人杀了,这位老兄二话不说,带上一把刀一张强弓一袋箭,骑着一匹瘦马,闯入那个蒙古部落,看到成年男子就杀,用箭射死了十三个,又砍死了七个,最后把该部落的族长的脑袋割了下来,抢了这匹黑马,然后溜之大吉。这祸算是闯大了,蒙古人发誓要报复,连官府都要缉拿他,他在朋友的帮助下逃出了榆林,四处流浪,辗转来到了南阳,在桐柏山中歇息的时候被毒蛇咬伤,命悬一线,带人上山砍柴的百户及时发现了他,采来草药救了他一命。他是个懂得感恩的人,人家救了他的命,总不能就这样一走了之,再加上他也无处可去,干脆给百户当了义子。两年前,百户上山打猎的时候被野猪咬成重伤,第二天就不行了,他是个光棍,没有子女,薛思明只好接他的班,勉为其难的当起了这个百户。其实他根本就不知道怎么管好这好几百号人,他最大的兴趣就是上山打猎,或者找落单的土匪的麻烦,两年了,百户所毫无起色,跟杨梦龙一比,他实在太失败了。不过他有个优点,就是每次上山总是能打到大家伙,拿回来大家分,跟着他总是有肉吃,所以在百户所里他的声望还是挺高的,军户们都愿意跟着他混。只是他有点倒霉,前几任百户都是软蛋,良田让人抢光了,就给他剩下这么点瘦田,害得大家饭都吃不饱,别提多郁闷了。

    “以前时常有土匪想打百户所的主意,被我宰了十几个,他们都老实下来了。”他略带得意的说。这称得上是他唯一拿得出手的成绩了。

    杨梦龙撇撇嘴,心里说:“得多没眼光的土匪才会打这里的主意啊?整一个乞丐窝,请我都不来!”

    “大人,桐柏山中土匪极多,我们卫所又找不出几把像样的刀,实在太危险了,能不能给我们几把好刀?”薛思明话锋一转,又盯上了许弓佩在腰间的横刀,口水直流。

    杨梦龙拔出自己的佩刀递过去:“你要的是这种刀?”

    薛思明双手接过,点头如小鸡啄米:“对对对,就是这种刀!”用手指小心翼翼的触摸着刀身,感受着那股冰冷的杀气,整个人都痴了:“好刀,好刀呀!我玩过的刀没有十把也有八把了,可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的刀!瞧这钢口,又薄又韧,真的是吹毛得过啊!再瞧瞧这刀身,背厚刃薄,弹性绝佳,根本就不怕与重兵器硬碰大人,这刀是从哪里买来的?这可不是我们大明军队的装备!”

    杨梦龙懒洋洋的说:“老子看不上兵部那些垃圾,自己找人铸的,不行吗?”

    薛思明对此倒不觉得意外,朝廷对军队的管制越来越松懈了,只要你有这个能耐,别说造刀,造大炮都没人管你。让他意外的是,这刀竟然如此锋利,轻轻一挥,手臂粗的树桠便应声而断,跟切豆腐似的,真是不得了。他眼睛越来越亮:“不知道大人铸了多少?”

    杨梦龙说:“有那么几百把吧?”

    薛思明的眼珠子瞪得比猪尿泡还大:“几百把,全是这样的?”

    杨梦龙哼了一声:“不是这样的还能是什么样的?”

    薛思明手都哆嗦起来了:“我的天哪,这可是削铁如泥的宝刀啊,一下子铸了几百把,这这得花多少钱啊!”

    杨梦龙瞅着他:“你也想要这样的刀?”

    薛思明点头如小鸡啄米。废话,这样的宝刀谁不想要?

    杨梦龙一巴掌拍在他肩上:“想要刀还不容易?我看你也不是当百户的料,这个百户你别干了,跟我混吧,想要什么样的宝刀都没问题!”

    薛思明大喜过望:“多谢大人提拔真是太好了,这个百户,我早就不想当啦,现在终于自由了!”从百户一撸到底变成了跟班,他还兴高采烈,也算二得可以了。

    许弓翻了个白眼,这下倒好,两个二货凑一块,够一担了!

四十六 神箭手() 
看得出薛思明早就在这个兔不拉屎鸟不下蛋的鬼地方呆腻了,第二天一大早便收拾行李,吵着要跟杨梦龙回舞阳。令他失望的是,杨梦龙却不急着回去,在百户所里逗留了整整三天,直到摸清了卫所的情况才动身。

    这一趟,杨梦龙算是摸清桐柏百户所的情况了。这个百户所名下的田产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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