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一世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迷情十四天-第5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听谁说的?”我说。
“别管我听谁说的,总之消息确切,不容置疑。这是……”
“可是美国怎么能说去就去,不是还要办什么手续嘛。”
“你是说签证?李嘉家里早为她早办好了,这个不用你操心。”
“迷魂党的案子也没结束呢。”我又说。
“哎,张昊,你怎么就不明白呢,李嘉和你一样,是受害者,她又不是犯罪团伙成员,警察有什么权力限制她的人身自由?”
我听到我内心深处有一个什么东西,“咔哒”一声碎了。
我沉默片刻,终于语气缓和下来说:
“她什么时候走?”
“她可能已经走了,或许马上就要走,反正肯定是要走的。”
我闭上眼,仿佛听到波音747被巨大的引擎声包裹着从我头顶呼啸掠过。
“这个,给你。”我听见沈括说。
我睁开眼,看到沈括将一封信递到我面前。
“李嘉托人让我转交给你的,好好看看吧。”
我的手又颤抖起来,准确地说,不是颤抖,而是哆嗦。我哆哆嗦嗦地接过信。沈括从口袋里掏岀中南海香烟,点燃,猛抽了一口,然后一言不发地把头扭向窗外,装做欣赏室外风景。我撕开信封,一页信纸落在我手心。


、复归平淡(5)

我展开信,字不多,见信如见人,我砰砰心跳。
张昊:
我去美国了,也许正在路上。
你的事,包括你被迷魂党用幻觉控制,还有你和胡悦悦的事,刑警队的郑大队长都一一说给了我。我觉得在很多事情上我都误解了你,我向你道歉。我从来不会向人道歉,你是第一个人,我的歉意也包含了向你射出的那两枪。在这一点上,我向警察撒了谎,我当时的意识完全清晰,并没有产生幻觉,那两枪射出的是仇恨的子弹,但另一方面,我并没有想射中你,否则你早死了。
我们以前探讨过“存在先于本质”这个哲学问题。选择无所谓好坏,你选择什么,你就是什么。经历了这件事之后,我突然想让自己换一个人,于是我想到了家父的建议,想起了美国。我以前对这个建议不屑一顾,说它完全不适合我,可是我现在倒觉得如果不亲自试一试,你怎么就能确定这个选择不是更适合呢?
走之前应该见你一面,但我真不知道如何面对你,毕竟那两颗子弹是经由我的手发射岀去的,我欠你的,也欠胡悦悦的,也许整个太平洋的距离也无法抚平我的愧疚。
和你待了一段时间后,我多少也增加了一些哲学头脑。庄子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我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最后,就用这句话作结尾吧。
我们相忘的不是江,也不是湖,而仅仅是一个太平洋而已。
再见,张昊!希望你早些忘掉我!
薄薄的信纸从我指间滑落在地上,犹如一片飘落随风而逝的枯叶。我的深秋提前到来。我呆立原地,突然感到时间被生硬地割裂,一道裂痕分隔了我和李嘉,我在裂痕的这边,李嘉在裂痕的那边。
裂痕。“咔嚓”一声。永远的裂痕。
但是,谁又规定裂痕就一定是让人们分开的理由呢?在这个每天都在上演着人生悲喜剧的世界里面,有那么多的人不都是带着裂痕在生活吗?
永远的裂痕?
不,我要弥合这道裂痕!即使把我融化了,浇铸其中我也要弥合它!
“我还能见到她吗,我有话要对她说。”我对沈括说。
“张昊,她走了,李嘉已经走了。”沈括提醒我说。
“不,她没走。”
沈括愣了一下,不明就里地看着我。
“这里到处都是李嘉留下的痕迹,她怎么可能会走呢?在学校里有她的痕迹,在街道上有她的痕迹,甚至在这间屋子里也有她的痕迹,她怎么可能会走呢?”我眼噙泪水,微笑着说。
“张昊……”沈括说。
我猛地扭转身体,跑岀房间,我最初是不想让沈括看见我即将流下来的眼泪,但是当我跑岀房间,沐浴在夕阳最后一丝温柔中,我感到李嘉仿佛就在我的身边。
我跑下楼梯,跑出院子,跑在街上。我越发感到李嘉没有走,她还留在这里,确确实实不是那里,而是这里,因为这里到处都是她的气息!
我听到沈括随我跑了出来,在身后叫我:“喂,张昊!”
我没有停下脚步,继续向前奔去。
华灯初上了,两排望不见尽头的路灯像突然绽放的鲜花一样渐渐亮起。街道上熙熙攘攘,很多人来来往往。我奔跑在这样的街上,抹着眼泪,却心情愉悦。熟悉的街道又回来了,熟悉的情景又回来了,熟悉的李嘉也回来了。我想起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景,想起我们一起吃饭的情景,想起她演出的情景,历历在目,声声在耳,我相信——我们永远都会在一起的,永远!
也许,在下一秒钟,李嘉就会从人群中冷不防跳到我的面前呢……


、结束或新的开始(1)

21。
一转眼已经大四了,我也成为了即将离开校园的毕业生。
南唐后主李煜有词云:“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不过我现在可没时间感慨岁月如飞刀,刀刀见血什么的。越是临近毕业,我们越是忙碌得活像丧家犬一样,整天围着毕业论文和找工作忙活得焦头烂额。所谓毕业生就是这么一群人——我们踩在两个世界的边缘,旧世界已经被打得落花流水,还要拼了新命老命身家性命去适应新世界。
至于两年前的那段传奇故事,对我而言就像一个梦一样,以至我有时都不能确定它是否真的发生过。就像那个名叫陈雪的女孩所言,这个世界上存在一门专门研究遗忘曲线的科学,那些曾经强烈的感情,后来就仅仅变成了一个事实,博物馆里的化石一样,后来连事实的根基也慢慢动摇,只剩下了事实的影子,再后来就连事实的影子也消失了,一切都变成了无形无色无味的空气,你奋力地想抓住哪怕是一点点记忆中的残骸,却无论如何也抓不到了。
难道我真的把以前的事情都忘掉了吗?不,不会,永远不会,因为生活毕竟不是科学。只是在我模糊的记忆中,李嘉和胡悦悦好像变成了一个人,胡悦悦就是李嘉,李嘉也就是胡悦悦,她们都去了远方,很远很远的地方,把我一个人留在这里。
她(李嘉和胡悦悦)在那里,我在这里。
于是,她们反倒没有真正从我的生活中消失。
我常常想起她(李嘉和胡悦悦),这种想念,是遗忘的反面,你越是打算遗忘她,这种想念就常常提醒我,就像一道闪电,在我一瞥眼、一愣神、一闪念的时候,在和别人的谈话中,在手机响起时,在失眠的晚上,在我独处的时候,抑或在喧闹的公共场合。虽然我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新生活尝试,但是不得不承认,她在我心中留下的痕迹还是深刻影响到了我的潜意识。
我经常走在摩肩接踵的大街上,穿越熙熙攘攘的人群,不经意会听到一个极像她的声音,看到一个极像她的身影,那一瞬间掠过的熟悉,通电一样击中了我,煞那间让我感到自己变成一望无际的旷野,四周仿佛有海水汹涌而来,一瞬间填满了所有的空间,不留下一丝罅隙。
在路过服装店的时候,我不经意看到一件适合她的女装,便想象着她穿上这件衣服的样子,仿佛她已经穿戴整齐,站在我面前;我遇到一些生活中不那么平凡的事情,就会想如果她还在身边,她看到我的壮举或者熊样,会说出什么样的话,做出何种举动,即使想象她不屑的表情,我也感到很亲切;甚至因为她,我也喜欢上了诗歌和摇滚乐。
“靠,张昊,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听这么闹心的音乐?!”这是沈括后来常常说的一句话。
“ACDC,你没听过?”我反问他。
“ACDC是什么玩意儿?”
我“切”了一声,学着李嘉当年的口吻说:
“你连ACDC都没听过,你是穿着现代衣服的古代人吧。”
沈括眨巴着眼睛,一头雾水地望着我。
沈括还是老样子,亘古不变地坚守着他“有朋自远方来,岂有不上床乎”的信条,在校内外彩旗飘飘。最令我羡慕嫉妒恨的是,这小子屡交桃花运的同时,在仕途上也势如破竹,官运亨通,大四时在校学生会副主席的大位上卸任,然后顺利考取了公务员,成功打入中国最大的丐帮组织。
至于诗歌,我似乎完全没有表现岀这方面的才华。
我曾经以成为天才诗人的豪迈,写岀了我这辈子的第一首诗,也是最后一首诗:
啊,黄河
你既是一条河
又不是一条河
啊,黄山
你既是一座山
又不是一座山
啊,黄片
你既是一部片
又不是一部片
伏案奋笔过后,我拿给我曾经的同寝室友,那位和我探讨过何谓“虚构”的中文系哥们看。中文系哥们读完,抹着汗只说了一句话:
“张昊,你还是回去学哲学吧……”
那本笔记本和那盆名叫小菊的波斯菊,被老郑他们带走后就再也没还回来,而且也没人通知我他们“研究研究”后的结果。让我一直产生幻觉的罪魁祸首是不是小菊的问题,就成了一个千古之谜。
这两年的生活真是平淡无奇,想来想去,还可以再书上一书的就是小黄了。
小黄在我读大三那一年死了,是寿终正寝,不过也有可能是纵欲过度,精尽而亡。谁知道呢,我又不是兽医。老黄在小黄溘然长逝的第二天,又买了一只黄色小公猫,为了区别于小黄,我们统统把它称为小黄二世,小黄二世简直是小黄的翻版,夜幕降临之时,便化身为猫界的唐璜,以蹂躏小母猫找乐。
而其他人,包括我在内,都在各自的轨道上平静地运行。
毕业前的一阵子,沈括这小子又突发奇想,要给我重新介绍女朋友。他一片热心,我也不好总让他的热脸贴上我的冷屁股,于是在沈括一手操办下,见了两个女孩,吃了两顿饭。每次约会我都仿佛被原子弹轰炸过一遍似的,见面之后,我独自躲在无人的角落,以泪洗面。
沈括第三次打手机过来,我坚决地一口回绝。
“为什么?”沈括不解地反问。
“你上次给我介绍的女朋友长得跟猪一样,我还没找你算帐!”
“哎,那是第一个,我介绍的第二个总可以吧!”
“你滚,第二个连猪都不如!”
每次回忆起那次惨痛的约会,我都想一脚把他踹到九宵云外。
“不见?”沈括也把调门提得老高,“我告诉你,你要是不见的话,一辈子后悔!”
我才不会上他的当,有气无力地回道:
“见了是不是就要后悔一辈子?”
“算了,你不见就算了,好像我非得求你似的!”沈括佯怒道。
“好,好,跟你开玩笑呢,我去就是了。”
挂上电话,我苦笑不迭。


、结束或新的开始(2)

结束或新的开始(2)

约会地点依然在食堂二楼的阅读时光咖啡馆,沈括说他会在一楼食堂的门口等我。*非常文学*傍晚六时,我蹬着我的超拉风敞蓬自行车,准时来到食堂门口。

我的超拉风敞蓬自行车也是二世,和我先前那辆超拉风敞蓬自行车相同的是只要一蹬起来就会高奏交响乐,不同的是,我现在的这辆超拉风敞蓬自行车高奏交响乐时的音量可以调节。假设它自然状态下演奏交响乐的音量是2,你踹它一脚,音量就减小到1,你再踹它一脚,音量又增大为3。是不是很神奇?

我蹬着加强版超拉风敞蓬自行车来到食堂门口时,沈括已经等候多时了。我打着哈欠和他打招呼,他则埋怨我迟到。

“靠,我只迟到一分钟,你的时间观念怎么突然变强了噻?”我说。

“约会用英语怎么说?date!讲究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