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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年猎鬼人-第2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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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在你的街对面,我每天都能看见你,但是晚上我回不去,我就找不到我的猫咪了。”
挺吉婆婆说完,我赶紧跑到窗户边上,看看街对面是不是站着个老奶奶,但是街上空荡荡的,倒是街对面一家小门面的招牌引起了我的注意。
“那我把床换个位置,你能不能回去?”
“能啊,我还能找到我的猫咪。”
“那我这就把位置换换,你就别再吓我了好吗?”
“。。。。。。。”
“老婆婆?”
“。。。。。。。”
“你还在吗老婆婆?”
吉婆婆又是一阵颤抖,然后睁开眼,对杜小姐说,她已经不在我身上了,但是还没离开。这样,小李,你们俩把床移开我看看。于是杜小姐站起身来,跟我一起把床给拉了出来,当把床拉开以后,我就明白为什么那个老奶奶说她回不去了。
因为床下面的木制楼板上,刻着一个跟四楼小木房间门上的符咒一样的一个咒文,还有一张有些泛黄的彩色照片。我捡起照片问杜小姐,这几天你见到的老奶奶,是不是就是她。杜小姐点点头,照片上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婆婆,满面笑容,是很幸福的那种笑容,怀里还抱着一只麻猫。
麻猫,其实就是地方土猫,没有什么品种可言,最普通的随处可见的猫。
我对杜小姐说,我大概知道为什么她要说一直看着你了,刚刚我注意看了一下街对面,那里有些杂货店和号称拆迁的处理店,正对你这窗户的,还有一家一条龙。我估计跟那家店有关系。咱们今晚就暂时到这里,你还是跟我们一起走,自己在外面睡一晚,明天一早你请半天假,咱们就应当能够把这事给处理了。
于是我用手机把照片翻拍了一张,接着把照片放回地上,并且在那个刻下的咒上抹了坟土,然后把床还原。接着我们就一起离开了。
在把杜小姐送去酒店以后,我对吉婆婆说,我寻思那家丧葬一条龙的店里有导致这个老奶奶灵魂留下的东西,例如寄存的骨灰,或者是遗像什么的。因为在重庆有个习俗,很多家境不好的家庭,在请一条龙办完丧事以后就没有把骨灰入土,甚至有的还不会送去骨灰堂,一条龙也往往会帮助这些家庭免费寄存骨灰,直到找到安葬的地方为止。吉婆婆说,嗯,有这个可能。不过明天我就不来了,我约了小区里的老太太们打腰鼓。我说好,明天我自己来,那个钱到时候我收到了给你送过去。吉婆婆一巴掌拍在我背上说,跟我还说什么钱。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赶了过去,店铺的开门时间比公司要早很多,所以当那家一条龙开门的时候,我就给杜小姐打了电话,我跟她一起进了那家一条龙。原本还打算悄悄用罗盘在店里找找的时候,结果一进去,我就知道了答案。
因为正对着杜小姐公司大楼的玻璃柜台上,摆放着一张黑白遗像,下面还写着,免费画像。而那张遗像,虽然是电脑做的,但是看样子就是昨晚照片里的老奶奶。
于是我对店老板说,这个遗像里的老人是谁呀?我说我好像认识她,人家还没死你怎么把人家遗像给挂出了了,你这样做恐怕是不对哦,你不怕老太婆家里的人来找你撕皮呀!
撕皮,就是扯皮的意思。我故意把语气装的有点凶,店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他见我这么问,赶紧说道,不是啊,你误会了,这个照片上的老太婆死了好多年了,又没得个家属,骨灰都还是我帮忙去送到骨灰堂的。我和她都是几十年的老街坊了,她无儿无女,我知道不会有人来扯什么肖像权这些问题,才把她的照片挂出来的。
我依旧装作不依不挠的说,朗格可能嘛!这个婆婆就是我的一个熟人,别个现在活得好好的,儿孙满堂,你勒个老板朗格开口闭口就咒别个死了,还断子绝孙也?你恁个做确实有点缺德哟!说罢我作势要拿出电话来打,那老板赶紧对我说,老师,你真的误会老,这个老婆婆死的时候,还是我给她办的丧事,我朗格可能记错嘛。
我说是吗?那你倒是跟我说哈也,勒个老太婆是朗格死的嘛?
不好意思,智商挺高的,几句话就忽悠出他的话来。
店老板跟我说,这个老太婆死了好几年了,以前对面这栋楼还不是公司的时候一直是在当民用,老太婆就住在三楼的,她是个孤寡老人,喂了一只猫,老太婆虽然没得儿女但是喜欢跟我们一起打牌,随时都是把她那只猫儿抱起的,性格还是多开朗的,后来她的猫儿发情的时候跑到顶楼那个窗户上去了,她怎么喊都喊不下来,上楼去找又进不去那个猫儿在的那个房间,于是她就从自己的窗户探出去,拿竹竿做了个网子,像伸到四楼去把猫儿抓下来,但是一下子自己就从窗户上摔出来了,摔到二楼别人的花台上面,然后又掉到一楼,当时是下午的时候,我们都看到的,就赶紧送的医院,医了7天没挺过去,就死了。街坊邻居凑钱办了丧事,我们也是念在老邻居的份上,就帮她一起料理了。
说完店老板叹了口气说,其实韩婆婆这个人,还是很不错一个老人,我还很小的时候她就一直住在这里,可以说是看着我长大的,至于她的身世我们谁也不知道,她也没跟人说过,多好一个老太婆,死在一只猫儿手头。后来我们还去把那个猫儿的房间撬开了看,那个猫儿早就死了臭了,肯定是主人死了它也就自己死了,这些我们就不晓得了,我怕到时候别个住在这里风言风语,就在猫儿那个房间门和老太婆的床下头刻了个字,那是辟邪的。
其实我很像告诉他,他刻的东西一点用都没有。但是我想算了,既然已经弄清楚事情了,我直接去杜小姐的房间,好好把老人送走就行了,虽然吓到了人,但是毕竟也不是坏人。孤寡老人本来就可怜,也许对别人来说,那只猫就只是只猫而已,而对韩婆婆来说,却是她的一个伴侣。
于是我就一拍大腿,说哎呀,我记错人老,不都不是这个老太婆,不好意思哈老板,来来来,抽根烟。
接着杜小姐找了个理由把我带进了公司,说是床坏了,我去帮她修一下。也没引起同事的怀疑。我请杜小姐给韩婆婆烧了点香,告诉她其实虽然这种相逢很让人害怕,但是毕竟也是一种相逢的方式,就这种方式来说,作为晚辈上个香是理所应当的。完事以后,我按照比较高的礼遇,送走了韩婆婆。但是那只猫就比较麻烦了,我还得趁大家不注意的时候撬开门,然后在那间小木房间里,简单的带走了那只猫儿,送它跟韩婆婆一起。
杜小姐虽然付钱了,也放心了,但是对睡在那个房间里还是有些阴影。后来我打电话给她,算作是售后回访吧,她告诉我公司已经给她另外安排了个房间,一切事情,就此告一段落。
我给吉婆婆说,你不要我的钱,要不我请你出来搓一顿?吉婆婆说,莫来烦我!老娘要打腰鼓!



'正文 第一百一十四章 梦游'

在重庆市巴南区,有一条叫做花溪的小路,这条路非常狭窄,周围绝大多数都是农户,丧葬行业发达,除此之外,他们还一年四季经营一种产业,叫做花溪狗肉。
也就是说,每年有很多狗儿们,会因为这里这个特殊的饮食癖好,而失去生命。
当然,我觉得我本身并没有质疑这个行业的资格,因为我自己原本也是一个无肉不欢的人。所以说这些话,显然是没有立场的。这就好像是我看见一只流浪狗很可怜,于是我用一根火腿肠来喂它,此刻的我,心疼了狗儿,却忽略了猪的感受。
于是在对待狗的这个问题上,我带着明显的不公平,因为我可以把狗当成人类的好朋友,却没办法同样对待猪和牛。对于它们,我更多的是在说“它们全身都是宝”,从而刻意去逃避我几乎每天都会吃掉它们的事实。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我对待生命的态度还是庸俗的。起码在我遇到这件事之前,我一直是这么认为。
事情发生在2008年,我接到一个中年男人的电话,他的家住在巴南区李家沱,距离刚刚所说的花溪一带并不遥远。我虽然是个喜欢钱的人,到也不是唯利是图,做不到的事情我通常不会草率地答应。中年男人在电话里的声音,听上去显得十分焦急,有那么一种走投无路的感觉。
李家沱附近,其实因为殡葬行业的发达,很多退居二线的玄门师傅们也都选择了这个地方作为一个信息流动量最大的离散地,他们大多在表面上打着替人操办丧事,送亡灵安心上路的旗号,也经常会接一些袪邪赶鬼的生意。但是这一行怎么说呢,好人多坏人也多,真货多假货也多。所以即便是很多人找到他们的时候,往往也很难分清真假,带着怀疑请了,也不知道到底有用还是没有用。电话里的这个男人在一开始的时候就跟我说了这些,意思是他其实之前已经找过不少人了,也上当不少次了,所以才四处打听找到我,希望我不会像他之前找的那些师傅们一样,拿了钱,却解决不了问题。
当时其实我还是有点觉得不可思议,因为据我所知,李家沱一带虽不说高人遍地,但是还是有不少厉害师傅的,他们大多自封为某某门某某派的掌门人,一般都是一个门派只有五六人,平时主要的生意是那些一条龙服务带给他们的,例如在葬礼现场给亡魂开路,敲锣打鼓念经颂咒几天几夜,然后收取2000到5000不等的服务费,还会给你算好“扶山”和“百期”的日子,有的甚至还会给事主家里一些符咒,以保家人平安。
假若他之前找的人全都没能够帮上忙,这并不能表示他之前找到的人全都是冒牌货。也有可能是厉害师傅但是却没能彻底解决的。如此一来,我还得冒着踩线插手别人业务的风险。所以在做出到底帮还是不帮的决定之前,我必须尽可能的请这个男人把自己了解到的情况说给我知道。
中年男人告诉我,他姓易,本地人,早年和很多人一样,在一些大型的企业里上班,后来因为政策的关系,很多原先的工人被迫下岗,流放到社会另谋生路。易先生就是这么样一个人。下岗以后,先后当了棒棒,小贩,运输司机,但后来凭着自己的打拼挣到一些钱,按照国家的营运标准弄了台几十万指标的出租车,自己不分白天黑夜的跑车,最终当了个车老板,开起一家出租车公司,到他找我的时候,旗下的出租车数量已经达到了几十台。算得上是衣食无忧了。他说到这里的时候,我原本还以为是他们出租车公司遇到了什么鬼事,因为出租车常年跑夜车的关系,也属于撞鬼的高危人群。所以我问他,是不是你们公司的哪个驾驶员遇上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了,因为出租车撞鬼往往非常偶然,也就是说比较不容易发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追查起来也就相对要困难许多。但是易先生告诉我,跟公司没关系,是自己的女儿遇到这些东西了。
遇到小孩子的事,我最为头疼。一方面我是个非常喜欢小孩子的人。所以常常会给自己加入一些主观上的色彩。另一方面孩子的价值观和世界观都还没有成型,表达事情也不见得就能说个明白,而作为家长来说在阐述情况的时候也多少会有些偏差,这种是最难搞的。无论如何,我还是想让易先生先跟我说下具体的孩子所遇到的情况。
易先生告诉我,因为自己工作比较忙,自己又离异,所以大部分时间是在公司呆着,孩子今年已经4岁了,只要易先生上班的时候她就一直呆在幼儿园里。他也经常跟幼儿园的老师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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