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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鬼蛇神-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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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一个个缩进洞子向你挤眉弄眼儿。你从不因此生它们的气,你和它们一样世代在这里繁衍生息,你们自然相安无事。
  草地和不长草的碱滩通常给一些弯弯曲曲的涓流分割开,谷地因此逐渐丰饶。是流水洗涤了土里的碱,使碱地逐渐变成草地因而养育了牲畜。你常在两道溪水之间和野兔遭遇,你的火枪从来都是斜挎在左肩,你只对它们会意地吹吹口哨。
  更多的时候你逆流而上,在黄褐或者青绿的山岗缓慢地踱步。你当然不是陶醉在高地的景色当中,你是冈底斯山的猎人,你是山的儿子。你不是不知道麝香很值钱,可以卖好多钱换好多子弹,可是你为什么看着那只漂亮的雄獐在你近处疑神疑鬼地走过,你甚至连枪也不碰一下?你的火枪从来都是装满火药和铁散弹的。你对雄獐肚脐这块珍贵的药材完全不感兴趣吗?
  山坡是一直向上的,看上去覆盖雪顶的山巅并不算高,就像在前面不远处。
  你知道那只是由于这里空气稀薄能见度太好的缘故。你是这山的儿子,你从来不曾到过山最高处,从来没有人到过。那块在阳光下白得耀眼的所在远着呢,而且其间充满凶险和神秘,特异的气候和雪崩,还有深不可测的冰川裂缝。

  你知道这些。这是座神山,这是冈底斯主脉上的一座。在这块地球上最高也是最大的高地上,虽然没有葱茏繁茂的森林草地,却同样生息着更有活力的生物。人是其中最聪明的,也有小动物和各种猛兽。
  你是猛兽的天敌正如你父亲一样——然而你父亲还是死在他斗了一辈子的猞猁的爪下。你从小就记下了你父亲的话,“有棕熊和雪豹,有最凶恶最狡诈的猞猁,那些小家伙们已经够难的了。我们不要再去打扰它们。我们还是来对付棕熊雪豹和猞猁吧。”你因此在接过你父亲的枪成为一个正式猎手之后没打过任何小动物,哪怕是人们讨厌的狐狸。对狼你是不客气的。但你更有兴致的是更凶残的熊豹猞猁这些猛兽。
  那些远在拉萨的皮毛贩子以及更远的来自尼泊尔印度的商人都知道你,都来到这大山里找神猎手琼布。
  三百颗火枪弹壳等于一张老棕熊皮,一个熊胆是一对象牙手镯,四只熊掌换三大皮袋子铁散弹。你腰上那柄镂花银鞘藏刀是刚刚咽气的黑花白地大尾巴雪豹。
  那豹子是你平生见过的最大的一个。当它从十几步远的一块石头向你迎头扑下,你沉住气完全不躲闪,对准它两条前腿中间的又软又白的长毛扣了扳机。它在空中毙命,在死时也仍然是以斗势扑下来,死豹的前爪击伤了你的额头,使你脸上留下大块标志勇气的伤疤。那个早讲好价的贩子就在村子里等你。那把刀实在太漂亮了,你心里说要两头豹子我也答应。你不知道,那贩子可以用豹骨去换三把同样的刀子,不要说还有豹皮豹肉了。那是头像虎一样大的雪豹啊!
  我不说你猎熊的故事,有那么多好作家讲过猎熊的故事。美国人福克纳,瑞典人拉格洛孚,还有一部写猎熊老人的日本电影。
  可是村里人和邻村人都不会忘了你是怎样治服了那头使百里震慑的山地之王。那是你一生最辉煌的时刻。那张熊皮你留下了,盖满你石砌的小屋整整一面墙壁。你不会忘了两个伙伴给它拍成肉团,你不会忘了二十天追击的疲惫和放松。我说了我不说你猎熊的故事。
  你和你父亲不一样,你父亲一生和猞猁打交道,而你似乎更喜欢熊。你没有继承父亲那熊一样硕大的体魄,也许因此你喜欢熊。你深知这些看上去笨拙的巨兽其实聪颖灵巧,这次你开始以为还是一头棕熊。只有熊才这样;你这样认为,那些喊你来的牧民也这样认为。他们是把你当作猎熊人请来的。
  “这头熊好大,有这么高。”
  说话的人用手臂高扬起比划着,唯恐不能说清熊的高度又翘起脚跟。他是很老实的牧牛人,他给熊吓坏啦。你这么想。
  “它很瘦,可是力气特别大,手掌也大。”
  他是给吓坏啦。你比他更清楚熊和熊掌。
  “开始我听见牛群发惊,我心里也突然害怕了。我从地上拿起火枪往四下看。等我看到它已经晚啦,它从老远的地方不知怎么一下就到了我跟前,我的枪口还没抬起来就被它抢去了。我看得清清楚楚,它手指比我手指长这么多;喏,有这么长。”
  他用自己的手比量着,说那熊的手指有他手指两倍那么长;他是吓坏了,这个老实人。
  “它跑得太快啦,从老远一下就到跟前了——我完全来不及把枪抬起来瞄准。”
  他是怕别的牧羊牧牛的伙伴们笑他胆小,他吓坏啦,也难怪他。你比这些牧人更知道熊是怎么跑的,追击的时候和被追击的时候。
  “它力气真大,把我的火枪像一根干树枝似的折断了枪柄,连枪管也弄弯啦。”
  你不想要他把折断枪柄的火枪拿来看看,你知道他没有,他会说给那长着长手指的熊扔掉了,你知道他准会这么说。然而他返身到帐篷里把折断了枪柄弄弯了枪管的火枪拿给你,当时你的确惊愕了,完全没料到会是这样。
  你是个有经验的猎熊人,你马上找到的解释说明你是有经验的。是熊把火枪在石上砸断的。熊最恨火枪。你没有把这解释给他听,你不想使他脸红。并不是每个人都不怕熊的,害怕不是什么过错,是他自己觉得见不得人才编出这许多神话的。你知道熊,你从心里宽宥了他。
  他也讲了那熊奇怪地没有伤害他。

  我小时候喜欢听神话故事,大概人小时候都喜欢吧。大一点了就不再喜欢。以为那是专门编出来给孩子们听的,是大人为了哄孩子顺口胡诌出来的。后来搞创作看了些文学理论方面的书,又把这些神话归入民间文学类,认为这是广大劳动人民在劳动之余创作的,是人们对善恶是非的褒贬好憎,是对生活理想化的概括和向往。我们生活在科学时代,神话这个概念对我们是过于遥远了。
  刚从内地来西藏的人,来旅游的外国人,他们到西藏觉得什么都新鲜;磕长头的,转经的,供奉酥油和钱的,八角街的小贩诵经人,布达拉山脚下凿石片经的匠人,山上岩石雕出的巨大着彩色的神祗,寺院喇嘛金顶,牦牛,五颜六色的经幡,沐浴节赛马节,一下子说不完。来的人围观照相煞有介事(恐怕你们也一样),须知这根本不是什么新鲜事,这里的人们千百年来就一直这样生活着。
  外来的人觉得新鲜,是因为这里的生活和他们自己的完全不一样,他们在这里见到了小时候在神话故事里听到的那些已经太遥远的回忆。他们无法理解,然而他们觉得有趣,好像这里是迪士尼乐园中的仿古城堡。不是谁都能亲眼看到回忆的。
  听说我们国家要在西安搞一个唐城,在那里开酒馆旅店茶肆的人都穿唐朝衣服,街道房屋也一律照唐代式样兴建。这是从开辟旅游区的角度考虑;西安附近名胜古迹居全国之首,一个仿唐的旅游城会给国家收入大量外汇。
  尽管穿上唐代服装住进唐代式样的建筑,唐城的居民仍然是现代人,和你我一样;可这里不一样。
  我在藏大半辈子了,我就不是这里的人;虽然我会讲藏语,能和藏胞一样喝酥油茶,抓糌粑,喝青稞酒,虽然我的肤色晒得和他们一样黑红,我仍然不是这里的人。我这么说不是我不爱这里和这里的藏胞,我爱他们,我到死也不会离开他们,不会离开这里。我说我不是;我也不止一次和朋友们一起朝拜;一起供奉;我没有磕过长头,如果要磕我同样会磕。我说我不是,因为我不能像他们一样去理解生活。那些对我来说是一种形式,我尊重他们的生活习俗。他们在其中理解和体会到的我只能猜测,只能用理性和该死的逻辑法则去推断,我们和他们最大限度的接近也不过如此。可是我们自以为聪明文明,以为他们蠢笨原始需要我们拯救开导。
  你们可以在黄昏到拉萨八角街去,加入转经的行列:你们可以左顾右盼看一看穿着皮藏袍的,穿着人民服的,穿着袈裟的人们。他们旁若无人,个个信心满满高视阔步向前走,一圈两圈三圈。你会觉得自己空虚无聊,吃饱没事干到这里东张西望,你会觉得自己走错了地方——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跟你们说的这些都是我和我的心直接经历过的。
  美国人为印第安人搞了一些保留地,这些保留地成了以人为实物的文史博物馆。这里则不同,世界屋脊青藏高原上完全是另一番情景,我的一百八十万同胞在走进了社会主义的同时,在走进科学和文明的同时,以他们独有的方式仍然生活在自己的神话世界。他们用自来水(城镇),穿胶鞋,开汽车,喝四川白酒,随着录音机的电子乐曲跳舞,在电视前看到中国和世界的大事小情。
  这些使我想到,光从习俗(形式)上尊重他们是不够的;我爱他们,要真正理解他们,我就要走进他们那个世界。你们知道,除了说他们本身的生活整个是一个神话时代,他们日常生活也是和神话传奇密不可分的。神话不是他们生活的点缀,而是他们的生活自身,是他们存在的理由和基础,他们因此是藏族而不是别的什么。
  美国在哪?除了地理和物质的差异它和世界其它民族有什么两样呢,没有。(请原谅在这段文字里用了诡辩术——作者注)
  (作者又注:在一篇小说中这样长篇大论地发感慨是很讨厌的,可是既然已经发了作者自己也不想收回来,下不为例吧。)
  春天的时候我到阿里去了一个月,我跟着一个地质小队的车到了西藏西部的无人区。巧了,那里也是冈底斯山的余脉。像往常一样我在小队安营扎寨之后离开地质队员们(他们有他们的工作),背着干粮睡袋往西去。我带了指南针望远镜和一支旧驳壳枪。
  这里地理情况比较复杂,有草地,有绵亘远至千里的大山脉,有沙漠,也有干涸了的沼泽地。第一天没遇到人,也没发现人留下的踪迹,如果第二天仍然没有人迹我就要回头了。我的给养只够四天用的。第二天仍然没有人迹,但是我来到一个不大的小湖泊旁边,真是天不绝我。我先试着尝了湖水,是淡水。温温的淡水。我走累了,天也黑下来,我找了块不长草的沙窝安顿下来。我不打算点火;这里只有枯草,我不能一夜不睡守着火堆添草。我的睡袋挺不错的,是朋友送的抗美援朝战利品。

  看白天出太阳挺暖和的,到了夜间气温仍然在零下二十度上下,我索性整个钻进睡袋,把出入口的拉链拉合。睡了一觉我起身解手,突然发现身上沉甸甸地压了许多东西,我拉开拉链时湿乎乎的雪团灌了满脸,是下雪了。我抖抖脑袋钻出来,埋下头解手。等我抬起头,我一下惊呆了。
  雪已经停了一些时候,满地素白色,空间很亮,可以看出去很远。不远处的湖面竟像沸水一样腾起老高的白汽。天是暗蓝色的,没有月亮,星星又低又密;白汽柱向上似乎接到了星星,袅袅腾腾向上浮动着。我相信这景致从没有人看见过,我甚至不相信我就站在它跟前。这是一条通向蓝色夜幕的路,是连接着星星的通道,是亘古至今从没有人见过的奇观。
  我以我所剩无几的白头发起誓,那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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