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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呦我的妻主-第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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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怪他叫疯九,一般人会给一个初次见面的小女孩一把枪做见面礼吗?幼年时遇到了这种人,这大概也就是叶知秋以后性格扭曲的理由之一。

把叶知秋放下,疯九往巷子外走,现在是非常时期,不能杀人,但是打人应该还不是问题,何况也没有证据是他打的。

“站住。”叶知秋举起手中的枪,枪口对着了疯九。“不要走。”

不能让他走,好不容易才有人能陪自己,如果他走了,自己又是一个人了。

疯九双手高举,暗自吐弃了自己一下,没事给自己找什么麻烦。“小妹妹,把枪收起来。会走火的,大哥哥不走,大哥哥就是去前面给你买个包子。”他说着还伸出一根手指头。“很快,真的,顶多一分钟。”

他满脸胡子还厚颜无耻的称自己是大哥哥,现在想想他还真是厚脸皮。

“当然,他肯定没有回来,当时都凌晨了。附近也没有便利店,便利店就是夜里也开的铺子。”

疯九没有回来,但是她却真的在那傻等了一夜,第二天被附近的居民发现,因为她手上有枪,所以那些人便报了警,警察将她带去了警局。没有人保释她,所以她在警局待了两天,也吃了些食物垫了垫肚子。

冷静思索了很久,她还是决定打电话给爷老爷子。“保释我。”

“为什么?”对这个与自己很相似的孙女,叶老爷子还是有些在意,否则也不会接她的电话。

“我是你的继承人。”

“笑话。”电话那头的叶老爷子狂笑起来。继承人,他的继承人多了去了。

“不是。”不是笑话。

电话那边沉默了许久,最终挂上了电话。

就在叶知秋以为自己要被送到收容所时,叶老爷子竟然出现在了警局门外,在一堆警员的疑惑中,局长点头哈腰的将叶老爷子领往了她所在的审讯厅,因为那把枪的来头不小,警员们轮番上阵。几乎要上去打她,她也只是咬紧牙关,死不说出枪的来历。

见到叶老爷子来,叶知秋迅速从趴伏在窗上的动作转换成端坐在椅子上,一条腿踩在椅子边缘。用手指轻轻敲着膝盖,面无表情的看着墙壁上的污点。

那时候她还很小。可她很清楚自己该摆出什么姿态,她有意的模仿着叶老爷子的小动作。就像是变色龙为了生存而改变颜色一般。

叶老爷子站在门外,透过门上的玻璃看着这一切,显然是在观察着她。

知道他在,所以叶知秋回头看着他,并不说话,最终他哧笑一声走了进来。

“我的乖孙女,爷爷来接你回去。”叶老爷子弯腰向她伸出双臂,笑的就像是公园里和蔼的老爷爷一般。

“……”叶知秋没有回答,或者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但是任由他将自己抱了起来,因为她很清楚这代表的是什么。

他在给她立威,因为他对她又起了兴趣,有意继续栽培她。

“枪还我。”叶知秋向对面的警员伸出手。

叶老爷嗯了一声看向自己怀里的小丫头……

“其实我本意并非是要那把枪,我只是在做戏,不想我爷爷却让人将那个警员的手都打断了,你不晓得我当时有多害怕,多后悔。”那也是她第一次知道那条路有多黑暗。但是她已经回不了头了。

阳光的背影都是黑暗的,同样,黑暗的背后都有最灿烂的微笑。

叶知秋微笑起来。“我做了那么多坏事,本以后会下地狱,没想到却到了这里,而且还遇到了你。”

被子下的两人十指交缠。

“我很感激。”

“我也是。”从一纸契约到现在两情相悦,本来还很胆怯,后来知道原来自己的相貌在她的世界很受欢迎,窃喜过。

是宿命吗?自己生成这副模样只是为了在等她的到来。

又也许她只是在骗他,只是为了让他心中不存芥蒂。

无论是真还是假,他都很开心。

“李咎,我知道你心里有芥蒂,对与我和子谦的事情。”叶知秋捏捏他的手,她的夫郎什么都好,就是有点小心眼,爱吃莫名其妙的飞醋。

“不可否认,我真的很喜欢子谦……你别激动啊,接着听我说啊。”叶知秋慌忙把差点弹跳下床榻的李咎按了回去,叶知秋干脆的压在了他身上。“说了不要激动了,先等我把话说完啊。拿出你平时谈生意的冷静啊。”

“……”李咎不说话,只是较劲的把自己的手从叶知秋手掌中挣脱,叶知秋不让,他挣开一点她就缠的更紧一些。“就算我再喜欢,我和子谦已经过去了的事实也不能改变了。”

真是小心眼,她都没有问宸姐姐是怎么回事呢,他居然还跟她闹别扭。

“那是一种相反的向往,进而转为爱慕。他生活在阳光中,灿烂的如同阳光的儿子,而我却像是从身体里腐烂一般。我不知道那种是不是真的爱,因为从来没有人教导过我,什么是爱,但我猜测是的。”

对一个人一见钟情其实很容易,叶知秋想起记忆中那个有着温暖阳光的下午,那个推着自行车却只顾着和别人说话。撞到自己身上的少年,那个一直结结巴巴的道歉的少年,慌忙帮她捡起书本却在起身的时候不小心撞倒自行车的少年。

他不知道,当他翘起嘴角的瞬间,叶知秋眼中的世界里,阳光似乎聚集在了他的身上,所有人都是灰色的。只有他一个人是五彩斑斓的。

那种感觉,大概就叫做一见钟情。

“当时,我给了他绝对的信任,赌了场输赢参半的赌局,我这人喜欢赖床,那天却要提早化妆。就是为了用最美的模样嫁给他为妻。”那一天,她面对着窗户看着日出,当太阳升起来的那一刹那,她甚至以为自己的天地都被照亮了。

“然后呢?你赢了吗?”李咎开口问完,自己都觉得没必要,如果赢了,她也就不会来这里了吧。

“我没全输,他也没全赢。我以为过了那一夜就什么事情都没有了,没想到他最终还是辜负了我的信任,在我们的婚礼上,他没有穿礼服过来,而是穿了他的制服。在他身后跟着的是一群早就想逮捕我的人,而且证据都在他们手上了。我知道我必输无疑,枪毙是一定的。因为那个老东西肯定会弃车保帅,我不想输的那么难看,所以我选择了偏激的做法。”

“子谦他真好傻的一个,我虽然对学校里的学生不怎么熟悉,但是对警察可熟悉的不得了,甚至连他们的头头有几根头发都清楚,虽说他是光头吧,所以从一开始我就知道他是卧底,还得配合警察先生演出了一场有趣的闹剧。我故意拿枪指着他的头,让他的同事杀了我,反正是死,早一点晚一点没差别,早点死没准还能看他为我哭呢。”吹了一口气,叶知秋翻翻白眼继续说道:“但我失算了,他估计巴不得我早死,所以没哭还骂我是个疯子。”

“依我看也是。”

“……”

“也许他只是为了职责,也许他是拥有对我不会报复他的自信,我宁可相信他是前者,这样我的心里会好受一些。我当时是一心想要和他在一起,甚至还准备和他结婚以后就跟他私奔,再也不当什么叶家人了。”如此便是爱了吧。

“再想想我们两个,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契约结婚,然后彼此利用,戴着面具在人前秀恩爱,你没有吸引我的地方,我也没有吧,除了这副好相貌,可惜也是假象,我本来很丑的。”

“再丑我也认得。”

“你说的啊,别到时候黄泉路上,你来一句:喂喂,大婶靠边点,你挡着我的手机信号了。”

“嘿嘿。”叶知秋把用鼻子嗅了嗅李咎的头发,前阵子好一通折腾,这几天李咎又一直在忙碌生意上的事情,今天总算是得个空闲,不知道有没有机会那啥一下XDD。

“你在想什么?”李咎看着扯着自己衣带的叶知秋,也不阻止。

不挣扎,不反抗,脱衣服也不阻拦,看来今天有戏。“当然是想你想的事情啊。”叶知秋Y笑着嘟起嘴。

“嗯,我想的事情是早点休息。”伸出手臂盖住了叶知秋的脸,脚下一用力将人踹下了床。

脸皮厚兮兮的爬上来,压在夫郎身上,坚持不要脸政策,叶知秋一磨二撒娇总算是得偿所愿。

一番云雨后,两人互相依偎。“李咎,我的事情可都告诉你了,所以我们以后不要为这种事情争吵了。”

“嗯。”他也不想再看到叶知秋发狂的模样。

二人刚打算睡下,就听到外面狂风大作,似乎是要下雨,于是叶知秋按住想起身的李咎。

“我去。”这种事情怎么可以让夫郎去,她可是个好妻主啊。

心里想着,叶知秋便起身胡乱披上件外衣,往窗户边走去,打算关上窗户再回到温暖的被窝里,然后在和她的亲亲夫郎来个温存,最好能再翻云覆雨一番。(未完待续)

 第八十四章 居然被调戏了

夜无月一片冷寂,微风拂尘一层层覆盖堆砌却什么也没留下。

然而湖畔树下,却有人孤独地立着。

这个时间难道是守夜的小侍从?叶知秋纳闷的想着,因为她不喜的缘故,李咎已经命管家废除守夜的习惯,只是多增了些守卫,让护院多加提防。

所以守夜这种规矩已经停止很久了,怎么现在还有守夜的侍从呢?

“喂,这里不需要守夜,你先回去睡吧。”叶知秋喊了一声,不管怎么来的,还是先让人家回去吧,看他的个头没准还是个孩子。

听到叶知秋的声音,那背对着她是侍从转过身来,持一秉烛,昏黄的光映在他的脸上,那竟然只是个十一二岁模样的孩童,相貌出众,还有一双与年龄不符的是有一双深邃如夜的眸子,清冷的光芒在其中流淌着。

叶知秋见他身着一身简单的素白,虽然看不出什么料子,但也绝非这叶府上的侍从穿着的款式。

半夜三更,又一身白衣……

难道是鬼怪?!

叶知秋头皮一麻,啪的一声将窗户关上。

“怎么了?”几乎是立刻的,李咎从床上跑了过来。

“没什么,好像看到了不干净的东西。”叶知秋抱住了李咎,心说最近怎么这么邪门啊。

“不干净的东西?”李咎凝眉,一手环住叶知秋,另一手打开了窗户,四下看了一会,什么也没看到。“可能只是你眼花了。”

“嗯,眼花眼花,一定是眼花了。”叶知秋宁可相信是因为眼花。

“我们早些休息吧。很晚了。”李咎拍拍叶知秋的手臂,将她环抱回床榻,回头看了一眼窗外,嘴唇轻抿。

躺在李咎的怀里,叶知秋觉得踏实很多,像只八爪鱼一样缠着李咎,这才渐渐安睡。

狂风把树叶枝杈吹的凛舞,印在窗户上显得很是狰狞。

“好不甘心。”躲在树后的少年一脚踢开了熄灭的蜡烛。他显然已经在这里站了很久,夜晚寒冷的露水打湿了他衣襟的下摆,狂风吹拂,随即倾盆大雨落下,少年本就单薄的衣服被雨水打湿,更显得单薄。

于此同时,李咎在静心聆听。隐隐传来声音,渐渐被雨水遮盖住,最终消失在大雨里,一切复归沉寂。

屋檐残雨,我知道我又来到了这个陌生的世界,一路走来我的发色从黑到白。又转为黑色,我的衣衫从素净转为荒诞,最终洁净。

我不闭上眼睛,因为我不想浪费任何时间,那里有我再多悔恨也换不回的曾经。



回到了凤临之后,叶知秋可谓是发挥了吃软饭的最高境界,不去衙门不问世事,专心遛鸟、看戏、斗蛐蛐。偶尔还会去赌场输上点银子,基本上除了小倌馆,没什么地方是她不去的。

在都城的百姓看来,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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