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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 译注 15-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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螅苋羰牵备琛冻隆罚29)。曰:“国无主,其能久乎?”自《郐》以下(30),无讥焉(31)。歌《小雅》(32)。曰:“美哉,思而不贰(33),怨而不言,其周德之衰乎?犹有先王之遗民也(34)。”歌《大雅》。曰:“广哉(35),熙熙乎(36),曲而有直体(37),其文王之德乎?”歌《颂》(38)。曰:“至矣哉,直而不倨,曲而不诎(39),近而不逼(40),远而不携(41),迁而不淫(42),复而不厌,哀而不愁,乐而不荒(43),用而不匮(44),广而不宣(45),施而不费,取而不贪(46),处而不底(47)。行而不流(48)。五声和(49),八风平(50),节有度,守有序,盛德之所同也。”见舞《象箾》、《南籥》者(51),曰:“美哉,犹有感(52)。”见舞《大武》(53),曰:“美哉,周之盛也其若此乎?”见舞《韶護》者(54),曰“圣人之弘也(55),犹有惭德(56),圣人之难也1见舞《大夏》(57),曰:“美哉,勤而不德(58)!非禹其谁能及之?见舞《招箾》(59),曰:“德至矣哉,大矣,如天之无不焘也(60),如地之无不载也,虽甚盛德,无以加矣。观止矣,若有他乐,吾不敢观。”
  ①聘:诸侯之间派使节问候。②周乐:周王朝的音乐。鲁国因为是周公的封地,曾得到周成王颁赐的天子礼乐。参见《鲁周公世家》。③《周南》:从周南地区采集来的民歌乐调。《召南》:从召南地区采集来的地方乐调。④基:奠定基矗基之:指为周王朝的王业奠定基矗⑤未:指王业还未成功。⑥勤:辛劳。怨:怨恨。季札在听了音乐之后,对每一种音乐及其歌辞都要进行评论,而且要把它们与社会历史现象联系起来。⑦《邶》、《啵贰ⅰ段馈罚褐缸在⑧{、卫三国采集的乐歌。⑧渊:深厚。⑨本句意为:卫康叔曾经历管蔡之乱,虽忧伤国家动乱,但仍协助王室监理商朝遗民。卫武公曾经历幽王褒姒之难,虽忧伤国家动乱,但仍带兵帮助王室平定戎人。他们的德行就象这歌曲声调一样,忧伤而不困顿。⑩《王》:从王地采集的地方乐调。€(11)本句意为这是周王室东迁洛邑以后的乐歌吧?(12)《郑》:从郑国采集的地方乐调。(13)细:细琐。(14)本句意为:《郑风》音乐细琐,反映了郑国政令苛细,人民难以忍受。(15)《齐》:从齐国采集的地方乐调。(16)泱泱:深远弘大。(17)表:做表率。(18)《豳》从豳地采集的地方乐调。(19)荡荡:宽弘坦荡。(20)周公之东:指周公东征,讨伐管蔡之乱。(21)《秦》:从秦国采集的地方乐调。(22)夏声:西方之声。即西周旧都之声。秦原为戎狄,现在变其音乐为夏声,是文化进步的表现,故下句说“能夏则大”。(23)《魏》:从魏国采集的乐歌。(24)沨沨:弘大声。(25)宽:宽和。(26)俭:简朴。(27)盟:《左传·襄公二十九年》作“明”,是。(28)《唐》:从唐国采集的地方乐调。(29)《陈》:从陈国采集的地方乐调。(30)《郐》:从郐国采集的地方乐调。(31)讥:评论。(32)《小雅》:雅乐是周王朝的正统音乐。《大雅》产生于西周,作者大都是贵族。在雅乐的演变发展中,逐渐掺杂进了地方乐调成分,称作《小雅》,其中有产生于东迁之后的作品。(33)贰:背叛。(34)先王:指周朝初期文、武、成、康等王。(35)广:音乐宽缓。(36)熙熙:和谐安乐。(37)曲而有直体:旋律虽然抑扬顿挫高下有致,基调却刚劲有力。(38)《颂》:宗庙祭祀乐歌。(39)诎:曲折。(40)近:指节奏紧密。逼:迫促。(41)远:指节奏疏缓。携:分离。(42)迁:变化。(43)荒:放纵。以上八句是通过对《颂》乐的直接描述来表达作者对它赞美之情。(44)以下四句用比喻的方式来说《颂》乐之渊深博大。用而不匮,指《颂》乐如圣人之才,智慧虽用而不匮乏。(45)本句意为:《颂》乐如圣人之德,宽弘而不侈大。(46)施而不费,取而不贪:指《颂》乐如同圣人之理民,施惠于民而不显耗费,征取于民而不过分贪婪。(47)处:音乐暂时休止。底:停滞,(48)流:虚浮无根。(49)五声:古代音乐的五个基本音阶:宫、商、角、徵、羽。(50)八风:八方之风。一说,八风即金、石、土、革、丝、木、匏、竹八音。参看王引之《经义述闻·春秋左传中》。(51)《象箾》、《南籥(yuè,月)》:皆为乐舞名,相传二者都是歌颂周文王的。箾即箫,籥是一种管乐器,形状似笛。(52)感:同“憾”。(53)《大武》:武王之乐舞,相传是周公所作。(54)《韶護》:亦作《韶濩(hù,户》、《大濩》,相传为商汤之乐舞。(55)弘:弘大。(56)惭德:行事有缺点而内心自愧。指汤曾伐桀并将其流放,在当时是以下伐上,所以这样说。(56)《大夏》:相传为禹之乐舞名。(57)不德:不自以为有德于民。(58)《招(sháo,勺)(59)》:又作《韶箫》、《大韶》,舜之乐舞名。(60)焘:覆盖。
  去鲁,遂使齐。说晏平仲曰:“子速纳邑与政①。无邑无政,乃免于难。齐国之政将有所归;未得所归,难未息也。”故晏子因陈桓子以纳政与邑,是以免于栾、高之难②。
  ①纳:交出。邑:封邑。政:政事职务。②栾、高之难:齐景公十四年,齐国大夫栾施、高强互相进攻。详见《左传·昭公八年》。
  去齐,使于郑。见子产,如旧交①。谓子产曰:“郑之执政侈②,难将至矣③,政必及子。子为政,慎以礼。不然,郑国将败。”去郑,适卫。说蘧瑗、史狗、史䲡、公子荆、公叔发、公子朝曰④:“卫多君子,未有患也。”
  ①《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记载二人友情甚笃,“见子产,如旧相识。与之缟带,子产献紵衣焉”。②此处指郑国大夫伯有。侈:奢华放纵,盛气凌人。史载“郑伯有耆(嗜)酒,为窟室,而夜饮酒,击钟焉。朝(官员早朝)至未已”。又载“郑伯有使公孙黑如楚,辞曰:‘楚、郑方恶(外交关系恶化),而使余往,是杀余也。’伯有曰:‘世行也(你家世世代代都是办理外交事务的)。’子皙(公孙黑)曰:‘可则往,难则已,何世之有?’伯有将强使之。”详见《左传·襄公二十九年、三十年》。③此难果然发生于次年。《左传·襄公三十年》。秋七月,伯有“又将使子皙如楚,归而饮酒。庚子,子皙以驷氏之甲伐而焚之(烧毁伯有的窟室)。伯有奔雍梁,醒而后知之,遂奔许”。“癸丑,晨,(伯有)自墓门之渎入,因马师颉介(穿上铠甲)于襄库,以伐旧北门。驷带率国人以伐之。……伯有死于羊肆”。④说:同“悦”。
  自卫如晋,将舍于宿①,闻钟声②,曰:“异哉!吾闻之,辩而不德③,必加于戮。夫子获罪于君以在此④,犹惧不足,而又可以畔乎⑤?夫子之在此,犹燕之巢于幕也⑥。君在殡而可以乐乎⑦?”遂去之。文子闻之,终身不听琴瑟。
  ①宿:通“戚”,地名,是卫国大夫孙文子的封邑。②《卫康叔世家》载此事详:过宿,孙林父为击磬,曰:“不乐,音大悲,使卫乱乃此矣。”③辩:通“办”,指有才干智略,据《史记会注考证》。④夫子:古代对男子的尊称。此处指孙文子。孙文子曾攻击卫献公,献公逃到齐国。孙文子立卫殇公。后来孙文子又要求晋国扣押殇公,再立献公。参见《卫康叔世家》。季札认为孙文子的行为是“辩而不德”,而且得罪于国君。⑤畔:通“般”(pán,盘)”,怡乐。⑥燕巢于幕:比喻处境十分危险。⑦殡:停柩待葬。古人死后装殓入棺。并不立即埋葬。而是停放于堂之西阶,过一段时间再行下葬。
  适晋,说赵文子、韩宣子、魏献子,曰:“晋国其萃于三家乎①1将去,谓叔向曰:“吾子勉之②!君侈而多良③。大夫皆富,政将在三家。吾子直,必思自免于难。”
  ①萃:集中。三家:指晋国赵、韩、魏三大夫之家族。②吾子:对对方的敬爱之称。郑玄《仪礼·士冠礼注》:“吾子,相亲之辞。吾,我也。子,男子之美称。”一般只用于男子之间。③良:此处指良大夫。
  季札之初使,北过徐君①。徐君好季札剑,口弗敢言。季札心知之,为使上国②,未献。还至徐,徐君已死,于是乃解其宝剑,系之徐君冢树而去③。从者曰:“徐君已死,尚谁予乎?”季子曰:“不然。始吾心已许之,岂以死倍吾心哉!④”
  ①过:造访。②上国:先秦时四夷之地称中原诸国为上国。③冢树:坟上所植的树木。冢,原指高大的坟墓,后泛指坟墓。④倍:通“背”,违背。
  七年①,楚公子围弑其王夹敖而代立②,是为灵王。十年,楚灵王会诸侯而以伐吴之朱方③,以诛齐庆封。吴亦攻楚④,取三邑而去。十一年,楚伐吴,至雩娄⑤。十二年,楚复来伐,次于乾溪⑥,楚师败走⑦。
  ①七年:误。按此年当为“吴王余昧三年”。《十二诸侯年表》:“吴余祭四年,守门阍杀余祭。”但《年表》于此年下继续以余祭五年之名纪年,直至十七年。至下年则记为“吴余昧元年”,共四年,显误。以下本段中十年、十一年、十二年亦应分别为六年、七年、八年等。②弑:古称子杀父母、臣杀君为弑。③楚灵王会诸侯、伐吴朱方及诛庆封事,可参见《楚世家》及《左转·昭公四年》,记载甚详。④事在其年冬天。《左转·昭公四年》载:“冬,吴伐楚,入棘、栎、麻,以报朱方之役。”⑤至雩娄:误。实际上此次楚已推进到雩娄以东数百里处的坻箕山。后楚军因失利,退军后命一队伍屯守雩娄。《楚世家》未载此事,此段史实,详见《左传·昭公五年》记载。⑥次:古时行军驻留某处两夜以上称为“次”。⑦《左传·昭公六年》详载其事前因后果如下:“徐仪楚聘于楚,楚子执之,逃归。惧其叛也,使泄伐徐。吴人救之。令尹子荡帅师伐吴,师于豫章,而次于乾溪。吴人败其师于房钟,获宫廐尹弃疾。子荡归罪于泄而杀之。”
  十七年①,王余祭卒②,弟余昧立。王余昧二年,楚公子弃疾弑其君灵王代立焉。
  四年③,王余昧卒,欲授弟季札。季札让,逃去。于是吴人曰:“先王有命,兄卒弟代立,必致季子。季子今逃位,则王余昧后立。今卒,其子当代。”乃立王余昧之子僚为王。
  ①十七年:误,参见上段注①。②《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载此事:“吴人伐越,获俘焉,以为阍,使守舟。吴子余祭观舟,阍以刀杀之。”③四年:误。王余昧在位十七年。司马迁把王余祭在位四年、王余昧在位十七年颠倒,故有此一连串年代错误。
  王僚二年,公子光伐楚,败而亡王舟。光惧,袭楚,复得王舟而还①。
  五年,楚之亡臣伍子胥来奔②,公子光客之。公子光者,王诸樊之子也。常以为“吾父兄弟四人,当传至季子,季子即不受国③,光父先立。即不传季子,光当立”。阴纳贤士,欲以袭王僚。
  ①事详《左传·昭公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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