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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鲸-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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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他扭过头来了:一张可怕的脸,说黑不黑,说红不红,左一块右一块儿贴得满脸是膏药似的东西。


  这一定是跟人打架留下的痕迹!


  他站起身来时我才看清,不是膏药,而是涂上去的颜色!


  这是怎么回事儿?我脑子飞快地转着,终于想起以前听来的一个故事:一个白人捕鲸者被什么鬼地方的土著抓了去,刺了一身花纹,丑陋之至。


  这个标枪手是不是也有过类似的经历呢?不过,这也没什么,这不能说明他是个坏人啊!


  可阳光无论如何也不能把一个白人晒成紫铜色啊,在他脸上的那些色块之外的地方不就都是紫铜色吗?


  他蹲在那儿掏摸了半天,立起身来时,手里拿着一把斧头烟斗、一个海豹皮的皮夹子。他把这两样东西往那张破柜子上一扔,摘下了他的獭皮帽子。


  天啊,他的头上寸草不生,是个秃子!可是,在头顶正中,却梳着一个小髻!


  太吓人了,如果不是他站的位置正好挡住了门,我会一下窜出门去的。


  怎么办?跳窗户吧,可窗户看样子是钉死了!


  我并非什么胆小鬼,可这个卖人头的紫色怪物太让人费解了,无知造成的恐惧可以让人神经错乱的。


  现在不是我不跟他说话了,而是没有勇气跟他说话了。


  他根本没发现我的存在,还在脱衣服,胳膊、胸膛、腿都露了出来,到处都是脸上那种可怕的色块。他像一个从战场上逃出来的人,九死一生的身体上满目疮痍。


  他一定是南洋的什么野人土著,搭上了一条捕鲸船,跑到这儿来了!


  我浑身一抖:这个人头贩子,卖的也许是他亲兄弟的头呢!那,那他会不会看上我的头呢?


  我看了一眼柜子上的斧头烟斗,差一点喊出声儿来。他正在进行动作,使我因为好奇而暂时抑制了一些恐惧。


  他找到刚才我试了试的毯子衣服,摸摸索索地从那上面的小口袋里掏出一个小人偶像来。


  那小偶像驼着背,像个刚生下来的黑娃娃。这让我联想到了那用香料制成的人头,这个婴孩是不是也是用真正的娃娃制成的呢?


  很快我就打消了自己的这一丝可怕的疑惑,那小东西在烛光下亮亮的,反射着一种磨光了的木头才会有的光泽,是木制的。


  这时候,那家伙走到壁炉旁,揭开纸板,把那个小偶像放到了被烟熏得很黑的烟道里。


  这是他的神龛,或者说是教堂。


  我眯着眼,盯着他的一举一动。


  他从毯子的口袋儿里抓出一把刨花来,小心地放在他的圣像面前,又把一块破面包放在了刨花儿上,然后用蜡烛引着了火。


  火苗由小而大,剧烈地燃烧起来。他伸手去拿那火堆里的面包,一伸一缩,试了好几次,最后终于拿了出来。


  他飞快地在两只手里颠来倒去地颠着那块显然是烫手的面包,撞掉上面的灰恭敬地呈到了那尊小圣像前。


  可那黑黑的小东西似乎对硬面包不感兴趣,动也不动一下。而他似乎对此已习以为常,只管哼哼着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大约是圣歌吧。


  他一张嘴唱,脸就扭曲成了一种非常奇怪的模样。


  圣礼终于做完了,他吹灭火,伸手拿出那个小木头人来,顺手塞进了口袋里,就像猎人很随便地把什么小猎物扔进背篓里。


  看着他完成了这一系列古怪的动作,我知道下一步他就要上床睡觉了,这可怎么办?就像要碰上鬼一样,我无论如何也要喊出一句话来了!


  只一刹那间,他已经叼上了那把斧头烟斗,喷出一大口烟来,去熄灯了!


  啊,这个叼着斧头烟斗的野人就要上床了!


  我狂叫了一声,蹦了起来。


  他也随着吼了一声,伸过手来要摸摸我是什么东西。


  我哆哆嗦嗦地说了一通,说的什么,自己也不太明白。而且一边说一边滚到了墙角里,想尽量躲开他。


  “你说,你是哪儿来的鬼?说啊,再不说我宰了你!”


  他舞动着那闪着亮儿的斧头烟斗,咆哮着。


  “阿,老——板!彼德——科芬,老——板!快来人啊!救命啊!”


  我不顾一切地大叫起来。


  “你是谁,你这个混蛋,看我怎么宰了你吧!”


  他又舞起了斧头烟斗,带着火星的烟末儿向周围飞舞着,我觉得衬衣好像让它给点着了。


  谢天谢地,就在此时,科芬拿着灯走了进来。


  我就像落水的人看到了救人的船,没命地向他扑过去。


  “噢,别怕别怕,魁魁格不会伤害你的。”


  老板笑容可掬地说。


  “行了,收回你的笑吧!你为什么刚才不告诉我这个标枪手是个吃人的土著呢?”


  “嗨,我以为你明白呢!我不是告诉你了吗,他在城里卖人头!”


  “行啦,快睡吧,没问题。”


  “魁魁格,我们彼此都十分了解,这个人今晚上与你同睡,好吧?”


  “知道了。”


  魁魁格叼着斧头烟斗,坐到了床上。


  “你可以上床了。”


  他用烟斗向我点了点,撩开了一角被子。


  他的举止现在看来还真有点礼貌呢!尽管他浑身上下都是那可怕的花纹,但这并不说明他就是个坏人啊!刚才我怕了,他也在怕我呀!


  与其跟一个烂脏如泥的基督徒睡,还不如同这个神志清醒的吃人土著同床呢。


  “老板,请你让他收起他的烟斗,或者说是斧子,那样我才能上床。因为我可是没有保火险!”


  科芬把我的话对魁魁格讲了一遍,魁魁格立刻照办了,又打着手势让我上床,十分友好。


  “好吧,再见,科芬老板。”


  我上了床。


  魁魁格侧到床的边上躺着,意思是不会挨到我,我尽管睡好了。


  那一夜,睡得很香。



  

  



















4.卖人头的土著



  天微微亮时,我醒了,发现魁魁格的一只胳膊很亲昵地搭在我身上。如果别人看见了,肯定以为我是他妻子!


  他的胳膊上奇形怪状的花纹与身子底下这上百块碎布头缀成的被单很是相像,猛一下真让人看花了眼。


  只不过因为这胳膊有重量有温度,我才明白是魁魁格的胳膊搭在我身上,而不是床单的一角儿。


  噢,关于这搂紧人的胳膊,我小的时候就有过一次似梦似醒的可怕经验。


  那是有一年的6月21日下午的两点钟,也就是我们那儿漫长的白昼时间。因为我往烟囱上爬,我继母拉住了我的双腿。


  她命令我上楼去睡觉,这可是最让我难以忍受的惩罚了。


  我尽量慢地爬上四楼,尽量慢地脱掉衣服,无可奈何地钻进了被窝。


  16个小时以后我才能起床!天啊,听着外面的人声鸟语、车轮滚动声,我实在忍受不了了。穿上衣服、套上鞋奔下楼来,我跪在继母面前,恳求她开恩,打我骂我都行,不要让我现在就睡觉!


  可是,她既不打我也不骂我,只是命令我上楼去睡觉。


  我睁着眼躺了好几个小时后,陷入了一种痛苦的半睡半醒状态。


  许久,我感到刚才还阳光灿烂的一切突然都成了无边的黑暗,看不见也听不见,只是感到一只手放在我的手上。


  谁的手?悄无声息地来到我的床边攥着我的手的人是谁?


  恐惧笼罩了我的灵魂,我一动不敢动,好像已经僵了一百年!


  我一动不敢动,尽管我知道只要我稍微动一动,那幽灵的手就会消失。


  最后我也不明白它是怎么消失的,一想到它我就浑身颤抖不止,很多年都难以去掉回忆到它时的那种心惊肉跳的感觉。


  今天,我一觉醒来,看见、感觉到魁魁格的胳膊以后,其恐惧与吃惊的感觉,与儿时的那次感受颇为一致。


  我定了定神,想到昨天晚上的那一幕,心放宽了。


  我试着挪开这丈夫似的搂抱,但没有成功。


  “魁魁格!魁魁格!”


  回答我的是一阵鼾声。


  我翻了个身,试图挣脱他的胳膊,可脖子上的感觉就好像套着个马鞍子,挣不出去。


  那个吃人的土著还在酣睡,他的身边放着那把斧头烟斗,像个婴儿。


  想一想真是有点可笑,我怎么和一个吃人的土著还有一个莫明其妙的“婴儿”睡在这样一个陌生的房间里呢?


  “魁魁格,魁魁格,醒醒!”


  他这种夫妻式的搂抱让我十分恼火,我拼命地嚷叫起来。


  他动了动身子,嘴里嘟囔了几句什么鬼话,终于收回了胳膊,坐了起来。


  他揉了探眼睛,有点茫然地看着我,好像已经彻底忘了我是谁。


  我没吭声,凭他在几乎空白的大脑里搜寻着关于我的信号。我不错眼珠地看着他,已经没有什么可怕的了,我要好好看看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似乎已经想起我是谁了,一下子跳到地板上,冲我打着手势,意思是他要先穿衣服,而后我可以一个人在屋里慢慢穿衣服。


  噢,魁魁格,你的这个建议还是很文明的。野人的敏感一旦表现在礼仪上,是十分让人感动的。


  相比之下,倒显得我有点粗俗无礼了。我好奇地看着他穿衣服的一举动,这可是难得一见的景象啊,这样的人在这样的时候办着这样的事。


  他穿衣服的次序是自上而下的。先戴上那顶高高的獭皮帽子,然后,然后似乎应该穿上衣了,可是他没有,说明我刚才自上而下的判断是错误的。


  他找到他的靴子,戴着他高高的帽子钻到了床底下。从他吭哧吭哧的用力的声音来判断,是在穿靴子。


  真是奇怪,这种不能让别人看见自己穿靴子的礼仪,一定是一种由野蛮向文明过渡时期的礼仪。


  魁魁格既不是毛毛虫,也不是蝴蝶,他的进化还没有完成,是个尚未毕业的学生。因为纯粹的野蛮人是不在乎当不当着人的面穿靴子的,可一个文明的人也不会钻到床底下去穿靴子的。


  他从床底下爬出来时,帽子歪了,靴子好像也没穿好,走起来一瘸一拐的。


  窗户上没有窗帘,街道又很窄,对面的人是很容易看见这屋子里的一举一动的。


  魁魁格戴着帽子穿着靴子却光着身子,这太有点失礼仪了。


  我请他先穿上裤子再去洗脸。可魁魁格却并不洗脸,他只洗胸口、胳膊和手!


  他穿上了背心,把肥皂打在了脸上,看样子要刮胡子了。令人吃惊的是,他拽过那枝标枪来,退掉木把儿,抽出刀鞘,在靴子上来回蹭了几下,然后就三步两步奔到墙边,照着那面小镜子猛劲儿刮起脸来。


  噢,魁魁格啊,你可太让人吃惊了。不过想一想,也有他的道理。那标枪头儿是钢制的,锋刃犀科,作此用途,完全可以胜任。


  洗漱完毕,他套上他宽大的水手服,拎着他的标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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