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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象大限-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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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暗的角落,苦难在呻吟,我对这一切是那么敏感,对沉闷的气氛也极不适应。

    当灯火熄灭,每个人都躺在硬板铺上,每一声翻动都有铁砣一样的重负压在我
的心口,连同历史的大山,奴役的、压迫的大山,重创幼小无助的我,抬不起头喘
不过气。

    原始的印记从黑暗的思路滚滚而来。一个同生死共命运的部落,群合群居,相
亲相爱,团结在同一个首领身边,爬山涉水,穴居岩洞。在冬日点燃熊熊火焰,不
用划分家庭、父母、儿女,只有老年、成年和孩子,豺狼虎豹是共同的敌人,一起
创造财富。每一个壮汉都可能是你的父亲,你的血管里流淌着他的血,每一个女人
都可以是你追逐的对象,在篝火边、草丛里交媾、实现繁衍生息的愿望,没有贫富、
亲疏的概念,这才是火的象征与意义。

    这团火伴着时间的推移,已在他们身上熄灭,凄凉的苦水

    由重重大山的山涧荡来,他们的背脊弓出了山的形状,他们的肩头露着的是奇
峰的悬崖峭壁,他们的头上满是荒草,他们的大足上满是水的粗纹,他们的脸上写
着凄风苦雨的洗劫。

    山风降低了我的体温,吹醒了他们的美梦,梦在山尖上,人在山脚下,谁也不
曾想过改变现状,习惯了被人指使,强迫下行动,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

    他们唯一的乐趣也是那见不得人的东西,哪怕锅里是半锅照得见人的稀饭,他
们都舍不得丢下。他们玷污了自己,自己的名誉,自己的心性。他们在黑夜中的勾
当,成了下一代人不可名状的困惑。

    为了不窒息而死,两天后我逃出了这个家,走进了妇女主任的家门。

    卢家总结了上一家人的经验,尽量给我笑脸,并让我和她的儿子共一张小木床。
她的大女儿为母亲分忧,主动照看我,上学前放学后为我洗手洗脸,教我用筷子,
教我识猪草挖猪菜。

    不同的家有不同的气味,就像狐狸与狗子发出不同的气味一样,他们的气味不
仅在人的身上,就连她家的猪都作芦家的味,我说不出为何厌恶这种味,常捂着鼻
子进进出出,尤其是男主人从县城回家过休息日的这天,味道特别重。

    一次他刚从县城赶回家,天已漆黑,大女儿见到大汗淋漓的父亲,飞快地冲出
家门,接过父亲的手提包问长问短。

    进了屋,为父亲打洗脸擦汗的热水,帮父亲脱下外衣,为了不沾灰,她把衣服
搭压我的肩上。我在他去洗脸的一刻,闻到外套上那股浓烈的体气,拿开了肩头的
上衣,远远地拎在手,她转身后,看出我是嫌恶她父亲的体臭,气愤地反手给了我
一记耳光。

    这一记耳光,我没哭,我心亏,没有哭的道理。

    她的眼泪止不住往下流。你这个狼心狗肺的小混蛋,你知他是谁吗?他是你老
爷、我的父亲,你还嫌恶他,我们家的狗都比你那死去的娘干净!

    我没料到温和的她变得如此凶狠,她父亲劝她算了,小孩不懂事。

    “哼!你说他不懂事,他的心眼才多。”

    这一顿晚餐虽然桌上有肉,却是我最不堪忍受的一夜。等他一家打算休息了,
我的心仍忐忑不安。

    不罢休的女儿,在父亲、兄弟离开了堂屋时,还向迟回来的妈妈诉说我的不是,
妇女主任因丈夫回家心情的喜悦,不想听女儿告状,要早点休息。

    她先用了为我打的洗脸热水,志红赶我去隔壁回避,我已坐在高脚凳上脱了鞋,
一时找不到鞋,她怒气冲冲地吼道:“你鬼点子真不少。”

    她母亲问:“你说啥?”

    “他人小心大,邪气重得很,每次我洗的时候他都盯着我下身看,眼都不眨一
下。”

    “都是哑吧不懂事,总是和他一个盆里洗,没养成好规矩,不是我夸耀自己的
孩子,我们家的志军,比他强一百倍。”

    这一夜,卢家人快活极了,唯我不敢做声,出气的声音都怕大了,这不是我的
家,也不把离去的理由归罪于芦家,去寻找一个新家。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装了一个月的哑吧。他们用各种方

    法对待我,用各种态度对待我,除了吃饭我都不开口。

    终于,她们把我转到徐家。徐婶是看着我从襁褓里长大的,黄妈在世时,她就
常关心我,到我家窜门,两家仅隔一道土坯墙。

    我又快乐起来。她的大女儿小我一岁,常为一些小事和吃的东西与我争吵不休,
徐婶竟能主持公道,不偏袒任何一方,给我童年的生活带来了极多乐趣。在这间草
顶的土屋里,我重新获得了母爱,不禁认为徐婶就是我的母亲,我曾有意问她多次,
她都笑口否认了,转而以慈母的手抹去我脸上的泥灰。

    她的双手不同寻常又厚又软又灵活,还有一手漂亮的手工活,她很少出门,大
多数的时间在家,替别人缝制衣眼。

    徐大爷在公社当会计,常在公社仓库里过夜,徐老太大常年病卧在床,逢人就
夸奖媳妇懂孝道。

    事情总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如意。

    我希望这个家庭愉愉快快地生活,危机却很快就降临了,先是徐大爷推脱公社
有事不归家,接下就是各种有关徐大爷的谣言,说他与公社的女文书搞上了,真真
假假不得而知。

    从外面看这个家仍是平静的,里面却发生了一些变化。在徐大爷回家留宿的夜
里,小女儿不像以往被疼爱的双亲留在身边,而是被送到房东徐太婆的病屋里。芦
柴扎成的隔墙里,再也听不到夫妻谈论孩子老人的对话,小油灯也熄早了。

    到了深更半夜,又造出声响来,没多久,巧儿与我调换了她争来的紧挨里房的
位置,自己和妹妹头朝门口。

    半夜的响动越来越大,巧巧没睡几天,也自己搬到东屋奶奶那去了。以前巧儿
上床总要在铺上折出一道缝作为我俩的分界线,现在免了这一套,上床就乖乖睡觉。

    她和我一样睡得不踏实,白天徐大爷表面上回家的次数多了,实际上有时半夜
又走了,留下徐婶一人坐在床上抽泣,我们不懂这是怎样一回事,个个都变得老实
起来。

    入秋我和巧儿一起去小学读书,到学校的新鲜感差一点使我们忘掉了这件事。

    一个深夜我被尿憋醒,发现内层的油灯捻得大大的,断断续续传来了徐大爷的
说话声,半天我才明白了他的意思,原来是要离婚。

    我顿感五雷击顶,我抬起头,透过紫把的缝,看见徐婶和徐大爷都坐在床边,
灯光把两个人影都照在屋子的草顶上。徐婶的双手捂着脸,轻轻抽搐,坚决不同意
离婚,徐大爷见她不允,起先是跪着求,不得结果,再言语威胁,好说歹说不中用,
以后徐婶被抽倒在床上,还是不管用。

    气急败坏的徐大爷踏上床,扳开她蒙面的双手左右开弓:“你说,同意不同意?”
声调在上升。

    巧儿也惊醒了,从被里坐起来喊:“妈!”没有回音。

    徐大爷也没住手,他恶毒地掀起了徐婶的上衣朝胸口撞了三拳。第三拳打下手,
还不死心,扒下徐婶的裤衩,脱下布鞋举起鞋底,一板板地打在她宽大的腚上,这
也未能解恨。

    徐婶只得保护住面部,伏上床不作任何反应。巧儿听不到母亲的答理,不敢再
喊。

    从这夜里起,徐大爷天天夜里都回家,虐待徐婶。两天不回家,徐婶就会化妆
打扮,用粉抹上脖子的紫伤,缝补好衬衣,强作笑容,去公社找丈夫。

    家成了一座地狱,徐大爷回家后照打不误,为了不撕烂衣物,徐婶会自动脱光
衣服,任他发落,惨不忍睹。

    一天夜里,巧儿冲出了恐惧的包围封锁,闯进房大哭大闹,失去了理智的父亲,
毫不留情地用脚踹自己的女儿。

    整个夜里,一屋老少哭喊不停。

    这个家没法呆下去,我不辞而别,谁也顾不上我的去向,村公所、小学、稻场、
库房等,都成了我安息的场所。

    人们没有多余的东西给我,我必须靠自己,去田头动手摘,到仓库去找,到外
村偷。

    只要搞到粮食就有人收留我,白天搞不到的便夜里去,我像野猪一样在夜里寻
找着,胆量大了,经验多了。

    黑夜,在我这里长出了高山和大森林,大量的野兽在我身边转袭,深海的鱼群
在黑色的树林里游戏,坟荒的鬼火在我身后飘动,我不幸未能做光明的主人,有幸
做了黑暗的主人,只有在黑暗里我才是活跃的、敏捷的、神通的、无限的,黑夜就
是我的翅膀。

    小院里蓝蓝的萤火和半夜横空的彩光,启动了在废墟上沉睡的神话世界,死难
者立刻从土地下站了起来,历史一页页复活,大泽龙蛇的千军万马,引来了乌云边
的古战场。

    月亮是唯一能划进故乡追踪的船,我在云天飞翔,黑暗作为一种超越时空的力
量,为我支起了空中的天桥,一个世纪通往另一个世纪的距离,弯曲的时空在缩短,
远古狩猎的弓箭,在咫尺间堕落,高原下的野火在夜暮的掩护下,迅速蔓延,烧成
了永不熄灭的灯火。夜话的古道上,辉煌随同腾飞的焰火,洒向空夜的山脉,古老
的文明与歌妓凄厉的叫喊,共同追起在逃亡的前途。

    当老妇在路旁卖掉了年幼的儿女,当男人出卖同生死,共患难的发妻。

    我入睡了。

    世纪的碰撞,造成整个时代的倒退,地痞流氓一夜变成了英雄豪杰,无赖与土
匪成了土地的主人。他们剥削忠实的劳动者,拿手纸当钞票换取公民的辛勤劳动的
成果,正义化作乌有,做强盗成了最有利可图的职业,一条通往幸福生活的捷径。

    我疯了。

    众多的范围内都留下了我的足迹。长期的摸索使我掌握了黑暗的规律,了解了
夜的层次和夜的板块结构。

    白天,我和放牛捡粪的孩子为伍,在旱沟里游戏、玩耍、寻视夜间的目标。

    弄到啥样的东西,我知道该去谁的家。

    多福,就是村里的孩子头,收我做徒弟,教会了我做小毛贼必须具备的技能,
不再为弄不到手的东西发愁。

    我和他睡在他家的后屋里,冬不见太阳夏不见风,和他家的狗一起喝他母亲、
妹妹煮的三合粉、玉米糊、菜面粥。

    第二个春天到来的时候,身上的衣服已是破乱不堪,我不知哪里可弄到穿的衣
服,多福明白了我的苦恼,劝我别着急,他会想到办法的。

    几天后,我第一次跟他进城逛了一遭,光顾市面寻热闹,衣物没偷到,倒是开
了眼界。

    临回前我不想白走一趟,强盗不能走空路,于是从一个乡下妇女的柳篮里偷了
一条头巾,藏在腰里,女人心软被抓到也不会吃太大的亏。

    这并非我的一贯做法。

    出城后,我就有一个新打算,做一个城里人,关键的问题是要找一个落脚的地
方,吃的偷不到可以讨。

    走了七八里路,天已经黑了,前面不远就是九里荒,常听到大人说那儿闹鬼,
一进坟场我就摸不准方向。牵着多福的衣角深一脚浅一脚,半晌才走出了坟场。地
边的土岗告诉了我现在的方位,夜里我总是走到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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