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一世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尘世代理人-第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尘世代理人
作者:西蓝花

、眼睛

我躺在病床上(不是什么重症),阳光从一侧的窗户照进来,投下一块方形的光亮,另一侧的阴影中,一个身影坐在那里,他的黑发稍稍有些凌乱,面庞苍白而英俊。
他是文斯,过去的两年里,我们共同经历了很多事情,身为一个男子汉,这么坦率的表达多少有些难为情,但我决定暂时抛开我的自尊心。我必须承认,虽然我们相处的时间不长,但他已成为我最难割舍的一部分,我最好的朋友、家长和老师。遗憾的是,我很快将会把他忘得一干二净,就像他从未出现在我的生命中那样。
他沉默地递给我一个黑面的笔记本,上面夹着一支钢笔,我伸手去接,在视线短暂的交错中,他一定读出了我的犹豫,因此点了点头,小心翼翼而又带着些许鼓励。
于是我打开那个笔记本,开始写下这个故事。
人在少时普遍都有过许多不切实际的理想。就比方说我,在我还沉迷于躺在屋顶上看星星的年纪时,曾经幻想过长大了当一个天文学家,徜徉在群星之中,现在想起来真是个笑话。后来我还立志当一个画家,也确实学过一段时间,结果在第一堂水彩课上因没带颜料而嚎啕大哭之后就放弃了。
到了思想状态更加稳定的时期(也就是十五六岁吧),我终于下定决心,要做一名自由撰稿人。家里人很不以为然,以为我只是随便说说,因为自由撰稿人,在很多人听来这只是一个偷懒的借口,或是在工作没着落却又要在人前顾全面子的说辞。但是我自己知道,我是认真的。
高中毕业之后,我半工半读的取得了文科的学士学位,父亲因此很高兴,托他的老朋友在城里一家上市公司给我找了个文员的职位。
七月天的一个晚上,大家——包括爸爸、妈妈、姐姐、弟弟和一条狗——聚集在客厅里。妈妈将这个好消息和着邀请函呈现在我面前,使得我无比诧异,我说:「不,我不是说过,要当一个自由撰稿人吗?」
客厅里顿时陷入死寂,只听嘣的一声,爸爸手中香槟酒的木塞弹开了,气泡啵啵的涌出来、破裂。
自那以后,除了老奥托(那条狗)之外,大家给我取了一个新名字,「疯子」。我极为大度地原谅了他们的无知,并且时常回想那个充满戏剧性的场景,暗自开心。在我看来,我文思敏捷、才华横溢,用不了多久就会在文坛大放异彩,到那时,大家就会理解我,并匍匐在我的脚边承认自己鼠目寸光。
这种白日梦似的空想自然没有实现,三个月后,在我那间租来的地下室里,周围堆满了一摞摞有用的、没用的手稿,我蜷缩在书桌前,对着电脑,痛苦地意识到错的人是我。简单说来,我弹尽粮绝了。
这间地下室狭小得说是一间地牢也不为过,在墙沿顶端,有一扇小小的、窄窄的窗户对着外边,当我闷得发慌时,经常站在椅子上,往外张望。看看草坪、柏油马路和远处的天空,有时惊喜地发现一只蓝背鸟或是猫咪。这种消遣在秋天开始发威后越来越兴味索然,今天尤其让人提不起劲。只见深秋的狂风夹着枯叶呼啸而过,秋千被粗暴的幽灵拼命拉扯,咯吱乱响,乌云迈着沉重的步伐渐渐逼近,一场大雨在所难免。
我的内心世界就跟此刻的大自然一样,一片混乱。如果我接受了那个文员的职位该有多好!起码现在我能用芝士牛肉汉堡美美地填满肚子,而不用忍饥挨饿!
我诅咒着——其实也没什么可诅咒的,因为这完全是我的咎由自取,但坏事发生时,人总会找到一些什么来诅咒,这是天性,于是我埋怨我父母没有尽到规劝我的责任——他们至少应该试试吧。
不过很快,我就忘了这段插曲,又变成了一只充满氢气的气球,膨胀着,随时准备朝云端飞去。我收到了一封信。
我说过我是一个情绪化的人吗?没有,那好,现在来认识一下吧,莱尔·费斯,喜怒无常大师。这封信由我的房东送到我手中,三个月中她唯一一次不是来收租金或水电费。信封上的地址是打字机打的,里面有一份报纸、一张薄薄的纸、一张五十块钱的邮局汇票。我翻来覆去欣赏了老半天,才开始读信,省略客套话,大致意思是感谢来稿,我绞尽脑汁才想起来是我在两个月前寄出的一篇书评,那家报纸的名字似乎是叫做「月光晚报」。
这意味着我又可以支持一个星期了,我舒了口气,踩进皮鞋里,打算抢在邮局关门前兑现,就在匆忙中,我瞥见了最后一句话:「我们十分欣赏您的文字,本社目前正在招聘职业记者,如果您有兴趣,可在任意工作日前来详谈,待遇优厚。」
对不起,我猜是饥饿引发了我体内原始的兽性,当我看到「待遇优厚」这四个字时,跟闻到饼干的老鼠一样,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第二天,我收拾得干干净净,还梳了一个油光水滑的背头,乘车来到「月光晚报」所在的地方。也难怪它要取这么个听起来就不入流的名字,原来是这个镇子名叫月光瀑布。这是一个颇具规模的小城,坐落在一片山谷之中,远离尘嚣。我在大巴上睡了又醒,醒了又睡,终于在天擦黑的时候赶到了。
生活版的编辑,也就是写信邀请我的人,热情地带领我参观了报社,一栋四层楼的建筑。一楼是大厅,二楼和三楼办公,四楼是休息区域。咱们逛了一大圈,最后在二楼,他的办公桌前坐下来。他简单地问了我几个问题,包括学校、工作经历,并在我回答时不停地点头,似乎我就是他要找的人。
「你什么时候可以来工作?」最后,作为总结陈词,他问。
「马上。」我说。
他满意地笑了,我们握了握手,他邀请我一同吃晚饭,还承诺帮我找一个落脚的地方。哦,我真想赞美上帝的仁慈。
六点钟,他拿起外套,咱们一起往外走,就是在这个时候,我遇见了文斯。
起先我没太注意他,他对于我来说只是抱着一摞文件夹迎面走来的陌生人,我满心感激甚至于连他怪异的穿着都忽略不计了,现在想想真是可疑,黑色的长风衣、黑色的皮手套、黑色的裤子和靴子……等等,这可不是在演骇客帝国吧?
我们自走廊两端逐渐接近,出于礼貌,我抬头望了他一眼,天,那一眼使我毛骨悚然。
怎么说,文字在这时该死的贫瘠,文斯的脸色很白,是那种令人感觉不舒服的苍白,即使在昏暗的暖光灯的照射下,也能明显的看出来。他极为英俊,五官、轮廓无可挑剔,不是什么姑娘们喜欢的花样美男,而是任何男人都会认同的充满阳刚之气的英俊。以及,哦,那双眼睛。
那是怎样的一双眼睛啊,首先我连它的瞳色都无法描绘,它时而燃烧着,像是一团金色的烈焰,时而又柔和下来,像是灰蓝色,或是祖母绿色的火苗,随着光线的变化而跃动,扣人心扉。那双眼睛还具有一种魔力,让人无法抗拒,在它盯着我的时候,我全身的血液都像是凝固了一般,我站在那里,天旋地转,宇宙在我身边被无限拉长,一种像是海啸或火山爆发一般宏大的力量朝我席卷而来,我瑟瑟发抖,全身瘫软,视野里只有那双慑人的眼睛,它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擦肩而过时,他终于收回了目光,转而向我微笑了一下,再不会有比那更倒胃口的微笑了。刚才的神妙经历如潮水般退去,我意识到时间才只过去了几秒钟。
「这家伙怎么回事?」
「你说文斯?」编辑回头看了他一眼,他的声音平淡无奇,显然没有我刚才的体验,「他是我们这里的明星记者,你会认识到他的。」
作者有话要说:


、晚餐

就这样,我在月光瀑布安顿了下来,现在说出这个名字仍然让我感觉有些不好意思,毕竟,跟我之前居住的大城市相比,这儿真算得上是穷乡僻壤,连父母(亲生的)都不屑来看望我。
不管怎么说,我得到了一份工作,现在我住在一间一室一厅的公寓里,每月有闲钱,还有社保,最重要的是,我靠写字赚钱,我是一个撰稿人,虽然不怎么自由,让之前嘲笑我的人去死吧,万恶的资本主义。
我买了新西装、新电脑和一张两米宽的新床,如果超市里有女朋友卖的话,我想我也会买一个的,生活不能更好了,唯一的困扰,其实也算不上困扰,就是我的同事,尊敬的明星记者——文斯。
编辑从不开空头支票,我果然在隔天就认识到了文斯。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就在这里工作了,」编辑的原话,「不过有他在,我们再高兴不过了,他帮助我们度过了数不清的难关。」
除了「摄魂之眼」,我又给他贴上了两个标签:「元老」和「乐于助人」。
不过没有更多了,文斯就像一个谜,虽然我总是听周围人说起他和他的光辉事迹:成功地揭露了前市长腐败j□j、破解少女失踪奇案……但似乎没人知道或者至少关心他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他从哪里来,有什么过去,他的家庭状况……弄得我尽管好奇,却也羞于启齿。
渐渐地,我和其他人一样,接受了这种设定,他就是那种神秘的超人般的英雄。这么说毫不夸张,起码在办公室里,他就是大家爱戴的英雄。有几次,在我感到倦怠之时,他「无意中泄露的线索」让我重新逮住了灵感的尾巴。他帮助人的时候总是这样,让你感觉他似乎并没有出力,只是一个不小心。谁不喜欢这样?你不必感到欠了他什么,自尊心也保住了。
转眼间,一年就这么过去了,又到了秋风瑟瑟的季节。一天中午,大家都出去觅食,偌大的办公室一时间空空荡荡,我坐在电脑前,写一篇六旬老人收养十九只流浪猫的报道。文斯一直在讲电话,我知道,因为他的办公桌就在我左边的左边,远离窗户。这挺遗憾的,今天阳光灿烂得出奇。
我敲下最后一个句号时,文斯放下电话走到我面前:「你晚上有安排吗,莱尔?」
这是我第二次直接对上他的目光,我一直以来都避免那样做,不过今天,奇异的感觉没有出现,他的眸子介于灰蓝和灰绿之间,很深邃,很正常。那天一定是光线的作用,我想,哪根筋搭错了出现的幻觉。
「这取决于你想让我干什么,」我说,「请我吃饭,没有安排,留下来加班,有安排。」
文斯笑了一下:「我想是前者。」
我点了点头:「你确定知道我不认识什么美女吧,我只有一个姐姐,而且已为人妇。」
文斯摇摇头:「你的姐姐很安全。」
「那好。」我说,这事就决定了,虽然我不清楚他干嘛要请我吃饭,但我相信,上了餐桌一切就会水落石出。最坏也不过是借钱,对吧?
晚上我和他结伴走出去,在富丽堂皇的火烧云下驱车前往「红天鹅绒酒吧」,那地方在河滨,靠近郊区,周围有一片漂亮的森林。车里没有开空调,所有的窗子都摇下来,晚风舒适,我的旅伴很沉闷,专心把着方向盘,几乎不开口说话。
只有一次,我记得,我打趣地问:「你不是要把我卖了吧?」
文斯说:「试过了,没找到买家。」漂亮的回击。
夜j□j临时,我们到达了目的地。红天鹅绒跟我印象中的酒吧没有丝毫相似,这里一点也不嘈杂,岂止是不嘈杂,简直又黑又安静,没有浓妆艳抹的女士,没有镭射灯光,没有摇头晃脑的失足青年,客人三三两两的坐在一起,喁喁细语,一个女人在舞台上弹钢琴,正好衬托着周围更静谧了。
在这种情况下,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