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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危言-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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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原, 《周礼》“以圜土聚教罢民。”圜土,狱城也。有罪者入之,令其工 
作,俟其能改而舍之。 
     夫莠民犯法,半迫饥寒。拘禁而生理益穷,释放而依然赤手。欲须臾缓 
死,必故态复萌。若不预为代筹,罪满仍无生路。故西人之治狱也,谋杀叛 
逆则缢杀之,余多罚锾。无力罚缴则系于狱,与凡已定军流等犯依律所限年 
分稽其工作,如捆屦织席等事。其有素习工艺者,使各理旧业。顽蠢罪重者, 
则统一切卑贱劳苦之役,如除秽、砌路、修桥、筑垒之类,皆酌给辛工,派 
董经理。所食每日足敷其口,留其所余于罚满发放日按名计数发给,俾得谋 
生。始治以应得之罪,终予以迁善之资。谁无天良?能不激励? 
     至于牢狱拘禁之所,葺其房屋,勤其扫除,不使湿蒸破漏,以免受病, 
而便作工。更设有浴堂病馆,使医士掌之,地方清洁,饮食造口,其曲体人 
情若此。 
     或谓中国罪犯险诈,监狱辽阔,严为防范尚虑脱逃,安能仿行西法乎? 
不知泰西犯人在内执业,仍高其墉垣,严其约束。即在外为工者,亦伍耦有 
数,出入有节,稽查督责,健役相随。但于法外施仁,原不因仁废法。正无 
庸鳃鳃过虑也。 
     更有一法,可以上下交益者,如令罪犯修治道途是已。今中国道途崎岖 
破碎,多未兴修。就近者言之,则一邑有一邑应修之路,一郡有一郡应修之 
路。就远者言之,则津京一带为南北孔道通衢,官宦绅商士庶必由之路,乃 
或凸或凹,或窄或斜,平日两马一车已极迟缓,一遇淫雨,则道途泞滑,时 
有倾覆之虞。诚谕令地方官各按所辖地段,遣令流徙各犯兴修,酌给微赀, 
代为收存,俟罪满之时发给,俾日后得以作本谋生,则必不致恣意妄为,复 
罹法网。而从此周道坦坦,履险如夷矣。 
     惟修路宜仿西法。西人修路,下皆平铺石块为基,或立或侧,或阔或狭, 
再以碎石及泥土平敷其上,用人马机器拽铁碌碡往来旋转,压之愈重,则路 
愈坚平。其路中高傍低,可免积水。广阔以五尺为率,而城市繁庶之处则有 
阔至二三丈四五丈者。要皆平整坚固,所用之石以文理细密、质刚性韧者为 
佳。中国可用砂石、花刚石、青石,质虽不硬而性黏,其悄末著水与灰同功。 
用以铺路,亦为合用。所铺之石厚至六寸,或一尺,极重之车悉可通行无阻。 
     今果仿其法而行之,不惟无反无侧,正直荡平,并使各处狱囚练其筋力, 
调其气血,励其精神,不致常处覆盆,易生疾病,岂非一举而两得者耶? 
     查西律钱债之案甚宽,凡被人控告、无钱清还者,虽贵如总统,亦可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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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存欠帐目呈官报穷,摊数了结。如其所报帐目不符,查确有钱银寄顿别处 
实据者,即治以拐骗人财之罪。若不报穷,论欠数之多寡定监期之短长,大 
抵至多监禁一年而已。其伙食银由原告按月送交司狱,倘逾期一日不送,狱 
官即将监禁者释放。或有不愿食监中之伙食者,准其在外自办,早晚送入。 
     凡犯钱债案者,皆同居一处,与犯别罪之人不得同处。其屋宇宽敞,楼 
窗高朗。每人铁床一张,毡褥被单棉枕无不洁净齐整,按七日一换。任人互 
相过谈看书写字作文,惟不许高声大叫耳。正副司狱必每日到处一巡,如有 
地方不洁等物,当饬洗刷。若有病,即饬送官医调理。病人各居一室,按月 
官绅士数人随同正副司狱及医生巡查一周,如有巡丁勒索等情,准其告诉绅 
士,交狱官审办也。我国如重商务,钱债与别案似宜分别监禁惩办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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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革弊 

     凡事有利即有弊,有弊即有利。利与弊如影之随形,惟善用者则弊亦利, 
不善用者虽利亦弊。所谓为政贵得人,人存则政举,人亡则政息者,此也。 
     慨自礼教衰微,人心陷溺,上下内外大小一切往来惟利是尚,有事至公 
庭,未有不索贿赂行苞苴者。诚如冯氏抗议曰:“今天下利而已矣。”百弊 
丛生皆由于此一士流之弊。士子身入痒序,宜守卧碑,乃幸得一衿,即尔作 
横乡曲,鱼肉良善,抗粮不究,结党恃私,出入衙署,交通官吏。甚至与差 
役朋比为奸,差役恃为护符,张其牙爪,随意作腹心,有利则瓜分,藉以讹 
诈乡愚,聚赌抽头,视为常事。浸假而为举人焉,浸假而为进士焉,所作所 
为亦复如是。名望愈高,声势愈大,贪吻亦愈张。动恃其律倒之熟,笔锋之 
利,颠倒是非。士为四民之表率,今若是,朝廷亦何必有此士子哉? 
     革之之道奈何?则所谓刑乱国用重典,杀之而已矣。非过苛也。当纪纲 
废驰,非用重典不足以申国法,杀一以儆百,士风庶几稍肃乎?其次则褫其 
衣领,永不许登士籍。 
     一、官员之弊。今之大小官员其出仕也,岂为朝廷乎?为一己耳。每得 
一官,惟量缺分之肥瘠,计班资之崇卑,每岁可获利若干。抚字则拙,催科 
则勤,明目张胆以号于人曰:“好官不过多得钱耳。”甚至与丁书胥役互相 
狼狈,倚为耳目,托为股肱。心膂为上者且如此,为下之势更肆矣。民其聊 
生乎?何法以处之?亦惟轻者斥、重者戮而已矣。 
     一吏胥之弊。贱等于奴隶而权驾乎公卿,流品甚杂,心术最坏,良由积 
习使然,莫之能返也。江苏州县漕书,阍人得持其短长,所设关书,徒以供 
侵蚀,其缺可纳资为之,传之子孙。官易而吏不易,公革而私不革,权势之 
盛莫过于今日。衣冠中无耻之徒且与之往来要结。每有事,州县曰可,吏曰 
不可,斯不可矣。推而上之,卿贰、督抚曰可,吏部曰不可,斯不可矣。此 
犹其小焉者也。天子曰可,吏部曰不可,其不可者亦半焉。其权直出宰辅大 
臣之上。究其所谓可不可者,为索取部费地耳。上下其手,得失系乎一字。 
利之所在,其弊如此。今计每部不下数千人,其渠数十人,车马宫室衣服妻 
妾之奉埒于王侯。内外交结,隐语邮书。疾驰旁午,辇金暮夜。踪迹诡秘, 
莫能得其赃私。计吏兵户工四部岁不下千数百万。 
     其次则曰差役之弊。差役素无工食,专倚民讼以为生。一县中大者不下 
千人,小者亦数百人,有十总,有六十总,魁其党者曰管班,出入裘马,僭 
侈无度。此外,所有图甲庄书皆适以追呼扰民。今计外省衙门人数之众,莫 
可究洁,婪赃更多,不啻千万。究其银所从来,国家之帑藏居其三,斯民之 
脂膏居其七。天下乱之由来,皆由此辈。所谓养百万虎狼于民间者是也。正 
名定罪,非尽杀不可。然杀者一而养之者百,则帷有永易其人。内官所用, 
但供奔走,而不得与闻政事;外官可并其事于幕,名之曰幕职。可以为入仕 
之途,重其责成,彼亦不敢侈然自放,以贪墨败名。夫吏之得以弄权,其弊 
者由于则倒之繁,得以任其比附,惟吏挟例以牟利。混淆黑白,颠倒是非, 
循至于天下大乱。胡文忠谓:“大清之律可以恪守,大清之例不能胜读”, 
盖早慨乎言之。原夫例之设所以治天下,而流弊之极至如此。其条目繁多, 
细如牛毛,徒足为吏胥舞弊之具,选人万不得已,一切以欺应之。国家设例, 
本以防欺,今乃适以导欺,甚且逼之使出于欺,岂不异哉? 
     今欲革其弊,莫如悉索旧例付之一炬,但取明白简易者数万言足矣。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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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既废,重颁新例。凡事以简驭之,一事两可者,长官断之以理足矣。必约 
束以无一定之例,是疑大官而信吏也,孰甚焉! 
     一、杜漕粮浮收之弊。今之赋役全书,款项繁多,名目猥狡滑,分合杂 
糅,莫悉其每亩征税之数。必宜改定体例,但著某县田若干亩,一亩之税米 
若干,银若干,主于大目通晓,吏即欲舞弊,已自无权。每岁征收钱粮必书 
细数,揭之大堂,俾众咸知。漕事既完,刷印征信录分送上司、各国绅士惟 
遍。如有不符,许其上揭,如是而不弊绝风清者,未之有也。 
     一、杜赋税不均之弊。赋税不均,由于经界不正。欲正经界,须将各省 
田亩一切度以工部尺,而增减其赋。吴田一亩不敷二百四十岁,甚有七折八 
折者。林文忠疏稿所谓南方田亩狭于北方者,此也。今拟先绘图,然后明定 
亩数,以一县之丈地,敷一县之粮科。按亩均收,自泯偏颇。不得藉口田多 
丝毫增额。如是则豪强无欺隐,良懦无贻累矣。 
     一、徭役差费之弊。内地各省徭役之苦,民不聊生,历经督抚奏疏言之 
矣。海疆各省差役之费骇人听闻,不论有理无理、原告被告、做禀有费、代 
书有费、入禀有费、差役有费,甚至被劫者役禀,被押候批准勘验而后释放, 
复索勘验夫马费,既受拘押之苦,又耗许多费用,鲜有破案,人赃并获者。 
故广东被劫之家多不禀迫劫盗之风益炽。闻广州府各县劫案岁有数百起,殊 
可慨也。查欧西平常之案,衙署上下巡捕均无费,惟大案有公堂费,归输者 
出,如输者无力,归胜者垫。无中国衙门费用之多,鲜有因讼倾家荡产、卖 
妻鬻子者。宜参酌除之。 
     一曰州县亏空之弊宜除也。一曰贡物勒索之弊宜蠲也。 
     天下之害,大抵上下两损,而归于中饱,以至于蠹国而病民。凡事,一 
经官吏之手,无不浮开价值,横征商民,而于上无丝毫之益。即一极琐悄事, 
亦必欺罔贿赂,无所不至,火者远者可知已。天下事尚可问乎?宜亟变通, 
一切蠲除之,以培国脉,以厚民生,则幸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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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四 

                                    户政 

                                    税则 

     自道光二十二年火开海禁,与各国立约通商,洋人各货进口纳税后,即 
准由华商贩运各地,过关只按估价,每百两加税不得过于五两。维时,当事 
不知中国税额轻于各国四五倍或七八倍,故立约甚轻也。适后天下多事,始 
创榷货抽厘之制,藉资军饷。厘捐最旺时,岁收二千万,今虽稍减,亦有一 
千万百万。取于商者甚微,盖于国者甚大,较之按亩加赋,得失悬殊。无如 
法久弊生,或因办理不善,或因设卡过多,避重就轻,遂增于税之条。于是, 
洋商获利,华商裹足不前,迫令纳费洋人,托其出名认为已化,洋商坐收其 
利。者有代华商领于口半税单者,有洋商洋船装运洋药各货者,有代用护照 
包送无运照之土货者。且同一土货由香港来则准其报半税无厘捐,若由粤省 
来则不准报子口税必报厘捐;同一洋货在洋人手则无厘捐,在华人手则纳厘 
捐,无异为渊驱鱼为丛驱爵,不独涛张为幻,流弊日多,且先失保护已民之 
利权,于国体亦有大关碍也。 
     查看港澳门无征收厘捐之例,商贾多乐出其途。为今之计,不如裁撤厘 
金,加增关税。其贩运别口者,仍纳半税,华洋一律征收,则洋人无所藉口, 
华商不至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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