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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望碎片-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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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吧。先送花,后送你。”男人用那束挤挤挨挨的玫瑰轻轻碰了一下我的胳膊。
  我从那个千千万万人恨不能表演成一个样子的婚礼上回到花卉市场门外的大太阳底下。
  “不用了,我就住在旁边,很近,走路就到了。”
  这时候,一辆黑色的林肯轿车幽然停在我们面前。
  “上车吧,我送你。”男人为我开了车门,“你不想知道我把花送到什么地方?”
  把花送到什么地方跟我有什么关系呢?
  但是我无法抗拒这个跟我穿相同质地衣服的人,好像从一开始,我就无法让自己不去关心他的那些玫瑰们。有一种东西正在吸引我走近他,甚至我在潜意识里已经在期待着越近越好了。
  我上了车。
  这是我一辈子第一次坐这么好的车,在此之前,我坐过的最好的轿车是桑塔娜,是在我妈再婚那天,我继父的司机来学校接找到饭店吃饭。
  车子行驶在我熟悉的三环路,运花篮的“面的”跟在后面。
  开车的司机看上去很年轻,少言寡语的样子。
  我坐在后座上,只能看见米色西装领子以上、修剪得非常精心的头发。有一根白色的隐隐约约可以看到,我猜不出这个人的年龄。一切就像做梦一样。我的家,以及那些夜夜签歌的酒楼和娱乐城—一被甩在身后,我跟着这个陌生的男人,坐在一辆陌生的豪华轿车上,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车停下的时候,我看清楚了那座曾经不止一次经过的有着红色屋顶的酒店。
  一路无话的男人对他身边的司机说:“你把花篮送到包房,然后去接兰姐,我这儿不用你管了。”
  司机恭敬地说“是”之后下了车。
  男人也下了车,绕过车头,坐到司机的位置上:“你坐到前边来吧,我开车送你。”
  我换座位的当儿,他摇下车窗招呼司机:“给小面司机100块钱,不要票!”
  年轻的小司机应声“是”,好奇地看着正在关车门的我。我冲他笑笑,他略一点头,转身离开。
  “你是做什么的?”他开车的姿势很不经意,一只手仿佛只是轻轻地捏住方向盘。
  “我靠写文章生活。”
  “写文章也能生活?”
  “能。活得还不错。”
  “你都写什么呢?”
  “能写的都写,别人爱看什么就写什么。”
  “别人爱看什么呢?”
  “当然是看没看过的故事。”
  “所以你就到处找故事。”
  “差不多吧。有时候也不找,找到一个影子就够了,剩下的可以编。”
  “那么你是作家。”
  “职业应该算是作家,不过我才开始,最多算是个作者吧。”
  “那今天你有的可编了,999朵红玫瑰就是一个好故事的开头。”男人熟练地并线、超车。“可能吧。不过必须得改。比如改成一个单身男人替一个有夫之妇买花篮送给她的丈夫,这个有夫之妇曾经或者现在仍然是这个单身男人的情人……总之不能像你现在这么简单,就是因为天气太热,你就替大嫂出来了,整个儿一个助人为乐……”
  我的话没有说完,男人大笑起来:“你还真厉害!肥皂剧就是你这样的人写出来的吧?”
  “我还不行呢,那些都是有天赋的大手笔。”
  我跟他一起笑。
  世界上有那么多的行当,每一个行当都以它自身的特点来养一大批人,每一个行当里都能养出精英分子,可是,我却选了这么一个行当,写字,更具体地说是写故事,跟心情有关的故事。用我妈的话说:“写故事?多么不着调。”然而这一行里也的确有优秀分子能够名利双收。既然是这样,这个营生就没有什么不好,这原本就是一个“胜者王侯败者贼”的时代。
  这时候,他的手机响了。
  “是我。……你说吧,没事儿。……我送个人,让小李去接你,开你的车过来。……晚上我去,提前半个小时到。……你直接到酒店吧。……太热,你别去机场了。……你听我说啊,要是非去,就我去,要不,就让司机带两个人去。……行行行,那还是我去吧。我安排好了再给你打电话。……好吧。”
  他把手机随手装进衣服口袋,不再说话。
  “我还不知道你是谁呢。”还是我先开口好了。
  我的经验是,两个人相处的时候,必须有一个人能够主动调节气氛,因为一个人面对另一个人是最容易找不到话说的,不像几个人在一起,可以跟不同的人把相同的话说来说去。
  “我现在就告诉你。”他从装手机的口袋里拿出一张名片,先自己看了看,然后才递给我。名片很精致,灰色的字重合著淡蓝色的阴影;伟达洋行中国公司,总经理,于涛。
  “你的呢?”车已经驶出主路,“到了该拐弯的地方告诉我。”
  “我哪有名片啊。我给你写在一张纸上吧。”
  紧挨着前风挡玻璃的一小瓶香水旁边就放着灰白杆的签字笔,我顺手拿了一张停车费收据,在上面写下了我的名字和呼机号。
  我很少给人留我家里的电话号码,不是出于对安全的考虑,而是因为我确实不喜欢在明明不想接到一个来自某人的电话的时候突然听到这个人的声音。我喜欢呼机,它让我在一定程度上拥有了一种选择的主动,我可以决定是否回电话、在什么时间回电话或者干脆就不回电话。当然,这个习惯中也不可避免地带着我过去生活留下的痕迹。在我妈再婚之前,她是不允许我在家里接电话的,我已经习惯了给别人写下一个呼机号,而且从上大学开始,我就一直用这个已经老而且旧的数字机,从来没有换过。
  我把纸条递给于涛。
  他接过去看了一下:“呼你肯定回吗?”
  “当然”
  “我要是现在呼你,你就不能回吧?你手里就一个钱包,根本就没带呼机。”
  “可是我回到家,看见你呼我,马上就给你回电话呀。”
  他摇摇头:“不行,你还得告诉我一个电话,我最讨厌呼人,呼完跟傻子似的等在电话边上,我需要一下把你找到。”
  于涛跟我见过的有限的男人们不太一样,他有些傲慢,换一种说法是有些霸道。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看起来是个真的有钱人的缘故。我不知道那个伟达洋行究竟有多大,但是看他的做派和排场,好像不会是一个三、五个人的小公司。他大概习惯了命令别人,让别人迁就他,所以他不呼别人,而是拿起电话就能直接给那个人下一道命令,可是别人只能呼他,只能听任他选择是不是立即回应或者根本就不理睬。
  “你的名片上也只有办公室电话,一样的没用。”我把他的名片冲他晃了晃。
  “我开车呢,没法给你写,我说,你记,我的手机号和家里电话。”
  我记下两个号码,在他的名片底端的空白处。
  “我没有手机。”
  于涛偏过脸来,眯着眼睛看我:“你不敢告诉我家里电话,怕我是坏人吧?”
  “不是。不过咱们确实是刚刚认识。”
  “那就再等等吧。”
  车在通往花卉市场的路口拐弯,于涛停了下来。“还送你吗?家里电话都不告诉我,我再送你是不是就认识你家了?”
  我知道他在凝视我,虽然我只是侧面对着他。我闭了闭眼睛,点一点头:“好吧,都告诉你。”我在纸条上写下了家里的电话号码,“从这儿再向前走大约500米,右转,直行过去的第一个楼,1单元403号,我就住在那儿。不过不用你送了,路窄,不好调头。”
  “行,打电话吧。”
  我已经拉开车门,他忽然叫住我:“等等,你的花儿……”
  他解开安全带下了车,从后座上抱出我的那一束剑兰,我接过来,他再次弯腰从后座上捧出那束花10块钱买来的红玫瑰:“这个,你也带回家吧,我没地方放。”
  干涛高高大大地站在我面前,捧着二把浓艳的花,他的米色亚麻西装因为开车有些皱了,但仍然是玫瑰红色的绝好背景。
  这样的男人是我今生第一次遇到,但是我无论如何不能接受这种师出无名的赠送。
  “我不要。我告诉过你,我家里从来不放红玫瑰。”
  “改变一下,没有坏处。再说,这也不能算是送花给你,只是请你帮我的忙。拿着吧,我谢谢你。”
  我说过从遇到这个人开始,我总是在白天也仿佛身处梦中,而他有办法让我接受他的一切要求并积极配西口。
  接过那一束玫瑰的时候也是一样的。
  “那再见了?”
  “再见”
  我抱着两束鲜花往家的方向走。
  我的身后是汽车的声音。
  不用回头就知道,他没有停在那儿目送我走,而是迅速地奔赴下一个地方。
  我在车声渐远的时候回头看了一下。
  于涛正在绝尘而去。
  第二节
  从花卉市场回到家里,我又换回了“坐家”的样子。
  吊带的白色细棉布长睡衣,外面套上一件因为太旧已经穿不出去的开身小线衣,纯棉线袜子和有动物图案的布面拖鞋。
  像我这样过着简朴生活的人,只是和纯棉有缘。
  我把剑兰的长枝条剪掉了大约有四寸长,它们才肯乖乖地站在我的磨砂花瓶里。可是,玫瑰怎么办呢?我没有多余的花瓶,而且,我的小房子里几乎没有一个地方适合摆放这么张扬的花。
  最终,我选择了单人床边的窗台。
  我把平时为了免得一次次站起来加水而从继父家里要来喝水用的大咖啡瓶子洗干净,玫瑰们暂时安顿其中。
  看着一个不伦不类的玻璃瓶子里各自向着不同的方向伸头伸脑的红玫瑰,我觉得好笑。仿佛一个穿着布鞋的人领口上无端地别了一枚钻石别针。
  简陋的小音响中缓缓流出邓丽君唱的宋词:“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我想着999朵玫瑰和替别人买玫瑰的于涛。也许他不能理解,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一批人,可能终生都与这种玫瑰样的奢华无缘呢。
  我的生活在很多时候是清贫的,但是所不同的是,我可以过得很安闲。
  自从我把那个“正经”职业辞掉之后,日子就变得非常自由起来。
  别人问我:“你是做什么工作的?”我通常会说是“写字的”。听的人不明白,写字算是一个职业吗?那小学生也能算我的同行了。我就必须要加以解释。解释的过程永远是索然无味的,我说我就是人们说的那种自由撰稿人,靠写文章、卖字为生。我已经看惯了那种困惑之中夹杂着一些对所谓有文化的人的敬意的古怪表情。
  每当这个时候,我心里就会想:也不知道是谁更老土,连这么一个自在的事由也弄不明白。
  我有一个自己开了一家小化妆品商店的朋友叫刘超,他在我们这个小圈子里排行老四,我们叫他刘老四。
  他说,这个社会按照领子的颜色把人分了三六九等,比如那些出人写字楼的年轻男女通常叫做“白领”,大概是指他们经常要穿着体面,时不时打上一条领带之类的。
  还有一种人叫做“蓝领”,指的是劳工阶层,穿着蓝色的工作取在不同的地方出力气赚钱。“蓝领”的文化水平通常不如“白领”高。
  那天我们一帮困人坐在酒吧街上一间叫做“兰桂齐芳”的酒吧临街的落地窗边上,我喝着一杯很体面也很便宜的屈臣氏汤力水。我说我想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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