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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匠情挑-第9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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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绅士也听到那个声音,他忽然害怕起来。 
  “噢,老天!”他又说道。“噢,老天,我要死了!”言语间他还不住呻吟——颤抖的呻吟,他忍不住,要么就是。“噢,老天,救救我!” 
  “行了,好了,”萨克丝贝太太抚摸着他的脸说道。“行了,好了。勇敢点。我见过好些女人也这样流血呢,就为了生个孩子;都活得好好的,还聊起这些事儿呢。” 
“那跟我可不一样!”他说道。“跟我不一样!我被人捅了。我伤得多重?噢,老天爷啊!我得看医生。不是吗?” 
  “给他灌点酒,”萨克丝贝太太对达蒂说道;可他却摇摇头。“不要酒。来支烟。在我口袋里。”他下巴伸着,指示着自己的马甲。 
  约翰在衣服里摸索片刻,找出一盒烟,和一盒火柴。有一半的烟泡着血,不过他找到一根干净的,放在自己嘴里点着了,再塞到绅士嘴里。 
  “好孩子,”绅士说道,他咳嗽起来,人却一激灵,香烟掉了。约翰颤抖着手,捡了起烟,把烟放回绅士嘴里。绅士又咳。又有好多血,从他两手之间冒出来。萨克丝贝太太拿开毛巾,绞了绞——仿佛那毛巾吸饱了水。绅士开始浑身颤抖。 
  “怎么会这样?”他说道。 
  我望着莫德。自从她闪开去,他倒下来,莫德就一动不动。她跟我一样,一动不动的,眼睛盯着他的脸。 
  “怎么能这样?”他目光狂乱地环顾四周——看看约翰,看看艾伯斯先生,又看看我。“你干吗站在那儿干看着?找医生去。找外科医生来!” 
  我觉得达蒂迈了一步出去。艾伯斯先生拽住她的胳膊。 
  “这儿没外科医生。”他沉着地说道。“那种人不能来这儿。” 
  “那种人不能来?”绅士叫道。香烟又掉下来了。“你在说什么?看看我!天哪!你连个江湖医生都不认得吗?看看我吧!我快死了!萨克丝贝太太,你心疼我。找个人来吧,我求求你了。” 
  “好孩子,别动,”她说道,手里还按着伤口上的毛巾。他疼得叫起来,同时惊恐万分。 
  “你个该死的!”他说道。“你们这些臭婊子!约翰——”约翰放下灯,抬手遮住眼睛。他哭了,又想掩饰。 
  “约翰,去找个外科医生来!小约翰!我会给你钱!我操!”血又喷出来。这时他面色惨白,他的胡须是黑色的,却一撮撮地沾着血,粘在一起,他脸上闪着油光,像猪油一样。 
  约翰摇摇头。“我不能去!别找我!” 
  绅士转向我。“苏琪!”他说道。“苏琪!他们搞死我了——” 
  当我看着艾伯斯先生时,他重复一句,“没外科医生,把那种人找来,我们就都完蛋了。” 
  “把他抬到街上去,”我说道。“不行吗?叫医生到街上来。” 
  “他伤得太重。看看他。这伤势会把他们引到这儿来。这儿有这么多血。” 
  确实如此。瓷罐里的血都快装满了。绅士的呻吟声开始变的微弱。 
  “你们这些该死的!”他轻轻地说道。他开始哭泣。“有谁?谁能救我?我有钱,我发誓我有钱。谁来救我?莫德?” 
  她的脸几乎跟他一样惨白,她的嘴唇也是苍白的。 
  “莫德?莫德?”他说道。 
  她摇摇头,随后低声说道,:“我很抱歉。我很抱歉。” 
  “你要遭天谴!救救我!噢!”他咳嗽起来。他喷出的口水中,多了一丝深红;随后,只过了片刻,便又喷出一口血来。他手软绵绵地抬起,去抹那股血——却看到指头上的鲜红色——他的神情变得狂乱。他伸出手,伸向灯光外围,还开始挣扎,似乎要自己从椅子上立起来。 
  他手伸向查尔斯。“查尔斯?”他说道。说话间,伴着血沫,血又喷出来。他抓住查尔斯的外套,想把他拽近点。可查尔斯不肯去。他一直站在暗处,满脸恐惧,脸上肉都僵住了。这时,他看到绅士唇边和胡须上的血沫,绅士手上一片殷红,黏糊糊的,还死命拽着他夹克的粗布蓝领,查尔斯跳起来又扯又拽,像只野兔一样。他转身撒腿就跑,沿我带他来的路,顺着通道跑进艾伯斯先生的店里。 
  我们都还没来得及喝止他,也没来得及上前去拦住他,就听得他一把拉开店门,像个娘们儿一样,冲着蓝特街尖叫起来:“杀人啦!救命啊!救命啊!杀人啦!” 
  一听到这话,我们全体,除了萨克丝贝太太和莫德,都跳起来了。 
  约翰要奔到店里去。——“来不及了!”艾伯斯先生说道。“来不及了。”他伸手拦下约翰。约翰停脚站住,听候艾伯斯先生的吩咐。        
  从敞开的店门外吹进来一股热气,裹挟着一阵动静,我起先以为那是查尔斯叫声的回音;后来这动静变得陌生了,我明白了,这是旁人的呼喝,可能就是旁边人家传出来的。不消一秒钟,便有更多呼喊纷纷响起。 
  这时又有一个声音出现了——对我们来说,是这其中最麻烦的,一阵喀嚓喀嚓的动静,动静越来越大,盖过了风声;也越来越近。 
  “雷子!”约翰说道。他转过身,来到达蒂跟前。“达蒂,快跑!”他说道。她呆了一下,然后拔腿就跑——跑到后门——拉开门把手上的插销。——“快跑呀!”他见她回头张望,便说道。 
  而他并未随她一起跑路。相反,他走到绅士身边。“我们可以带他走,”他对萨克丝贝太太说道。他看着我,然后又看看莫德。“只要我们麻利点儿,我们可以架着他走。” 
  萨克丝贝太太摇摇头。绅士自个儿的脑袋耷拉在胸前。他嘴里还在冒血沫;喷一口血,便又冒一阵血沫。 
  “你自己跑吧,”她对约翰说道。“带上苏。” 
  可他却不肯走;而我心里清楚——我心里还是清楚的——要是他跑路,我也不会跟着他。 
  我守在那儿,仿佛中了邪一般。我望着艾伯斯先生。他早就跑到火盆边的墙壁跟前了,我张望的时候,他正抽出一块砖来。我马上就看明白了,他的钱藏在那儿呢,藏在一个旧香烟盒里。他将盒子塞到马甲里。然后环顾四周,看看瓷器,刀叉,壁炉架上的摆设:他在寻摸,看有什么玩意可以让他报销一下。至于绅士和萨克丝贝太太,他连看也不看一眼。他也不看我——他走到我跟前,拨开我,伸手越过我去拿一个瓷杯子;拿到手之后,便摔在地板上。 
  这时,查理威格立起身子,呜咽着叫了一声,他便给了它一脚。与此同时,叫喊声和喀嚓声都近了。绅士抬起头来。他胡子上有血,脸上有血,眼角上也是血。 
  “你听到这动静了吗?”他虚弱地说道。 
  “好孩子,我听到了,”萨克丝贝太太说道,她还跪在他身旁。 
  “是什么声音?” 
  她沾了血迹的双手覆在他手上。“是钱财的声音。”她说道。她看看我,又看看莫德。“你们好跑路了。” 
  我一言不发。莫德摇摇头。“我不逃避,”她答道。“现在不逃避了。” 
  “你知道接下来会有什么事儿吗?” 
  她点点头。萨克丝贝太太又看我一眼,再望着莫德,然后闭起双眼。她叹了一口气,仿佛已经筋疲力尽了。“先前就失去过你一次,好姑娘”她说道。“如今,又要失去你——” 
  “你不会失去我!”我哭叫道;她眼睛睁开来,盯着我的眼睛,似乎没有领会。然后她望着约翰。他歪着头。“他们来了!”他说道。 
  艾伯斯先生听了他的话,狂奔而去;可是,没等他跑出房后那个阴暗的小院,就被一个警察截住,又给押回来了;这时候,另外两个警察从前面店里过来,进到厨房中。他们看看绅士,又看看那个盛着血的夜壶,还看到——我们都没想到要找出来,或藏起来的——那把刀,不知被谁踢到暗处,上面还有血。 
  他们都摇着头。——这正是警察们在镇子上见到类似场面时,都会有的反应。“这是个很严重的案子,不是吗?”他们说道。“这可真糟糕。我们看看有多糟。” 
  他们抓着绅士的头发,把他的脑袋提溜起来,又摸摸他脖子上的脉动;然后他们说道,“这是卑鄙的谋杀。好了,谁干的?” 
  莫德动了动,也许是走了一小步。可约翰的手脚更麻利。 
  “她干的。”他毫不迟疑地说道。他脸上先前被扇过的地方,颜色更加浓重了。他扬起胳膊指过去。“她干的。我看到是她。”他指着萨克丝贝太太。 
  我眼见他如此,耳中听得他的言话,却不知该如何行动。我只有说,“什么——?”而莫德,我觉得,她也叫了一声,“什么——?”,要么就是“等等——!” 
  可是萨克丝贝太太却从绅士身旁站起身来。她的塔夫绸衣裳上面,沾得到处都是血,胸前的钻石胸针也变成了红宝石胸针。她一手的血,从手指尖儿到手腕。她的样子,看起来像是小报照片上的女杀人犯。 
  “我干的,”她说道。“老天知道,现在我后悔了;不过是我干的。这儿的这些姑娘,都是清白的姑娘。这件事儿她们什么都不知道;也不会伤害到别人。”   
第十七章 
  我的名字,在过去那段日子里,叫做苏珊。钱德。如今那些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警察把我们都带走了,无一遗漏,只除了达蒂。他们这边厢把我们抓起来,关进了监狱;那边厢就把蓝特街的厨房抄了个底朝天,寻找线索,寻找藏匿起来的钱财和赃物。他们没有把我们关在一道,而是打散了关在不同的牢房里。他们每天都过来,问一串一模一样的问题。 
  “那个被害者,是你什么人?” 
  我说他是萨克丝贝太太的朋友。 
  “待了多长时间,在蓝特街?” 
  我说我就生在那儿。 
  “罪案发生当晚,你都看到些什么?” 
  然而,我一听这话,总是一震。有时候,我似乎感觉,当时我看到莫德拿起了刀;有时候,我甚至回想起了目睹她举刀的一幕。我知道我当时看到她摸到桌面上,我知道我看到刀刃一闪。我知道绅士开始摇摇欲坠的时候,她闪到了一旁。可是,萨克丝贝太太也在那儿,她的动作快如闪电;有时候,我觉得我记忆中目睹的那只手,一刺,一闪,那正是她的手……最后,我说了简单的大实话:我也不知道我看到了什么。反正这也没什么要紧的。他们有约翰。瓦儒的证言,还有萨克丝贝太太自己的供词。他们不需要我。在抓走我们的第四天上,他们就把我放了。至于别的人,又让他们多关了一段时间。 
  艾伯斯先生第一个上法庭见法官。他的审判只花了半个小时。总之,他完蛋了,倒也不是因为那些遍布厨房各个角落的赃物——在弄掉赃物的封印和纹章方面,他可是个老手——而是因为几张藏在他香烟盒里的字条。 
  那些字条上都有记号。这说明,警察大人们监视艾伯斯先生店里的生意,已经有一个多月了;最后,他们还抓住了菲尔——就是,你可能还记得,曾经发誓赌咒说不管付出什么代价,他也再不进监狱的那个人——他们便把字条的事都扣到他头上。艾伯斯先生窝藏赃物:他被送进了潘顿维尔(Pentonville)。 
  当然了,他认识不少住在那儿的人,人们可能还觉得他置身其中,会度过一段轻松的时光——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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