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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杀手弦+番外 作者:雪脂蜂蜜(晋江2012-06-27完结)-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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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慌忙躲闪,像一锅挤挤挨挨的饺子一样挤作一团,只听陵兰“哎呀”一声,一堆红红黄黄的李子噼里啪啦滚落在地,立刻被人踩成了李子泥。

陵兰大叫: “李子,别踩,初弦挑了半天呢!” 


有人大声骂道:“他已输了,你为何还要下此毒手?”

 “血魔”打开扇子懒懒地扇着:“比武不是绣花,出点意外有什么稀奇?若没有本事最好别上台,免得误伤。”


就在此刻,一道红光从众人头顶飘过,轻盈地落在擂台上。并没亮兵器,只轻轻一个耳光,红袖如蝴蝶般翻飞起舞,“血魔”便重重地撞到了擂台旗杆之上,又重重地落下来,趴在台上大口大口地吐着牙血。

那新上去的男子一身血红长袍,外罩红色轻纱。发髻上插着三根精致的白玉发簪,一头漆黑如飞瀑般的长发。容颜柔美,眼角天生带笑,弯出一道魅惑弧线,说不尽的绝世风华。

弦儿惊讶地揉了揉眼睛。陵兰生得花容月貌,走起路来姿态风流,华美得像个世家公子。她都忘了陵兰是什么武功高强的怪侠了。

可惜陵兰并没有乘胜摆出大侠姿态,只见他冷冷一笑:“哼,害得我丢了李子,扇你一耳光是轻的。”骂完,转身便朝擂台侧的台阶走去。

弦儿无奈地吐吐舌头,暗暗骂道:陵兰你就是扶不起的阿斗,这个时候不想怎么扬名立万反而想着几个破李子。

忽然,“血魔”一跃而起,袖子一扬,几道白光凌厉地朝陵兰的后背袭去。

小心!弦儿还没来得及喊出声,就见陵兰轻轻一旋,避开暗器,风一般优雅地朝“血魔”飘去。他的速度太快了,快得就像一抹红红的影子。一眨眼,他已飞到旗杆顶端,单脚站立,“刷”的一下撑开了雪似的扇子,一双千娇百媚的桃花眼笑盈盈地盯着“血魔”。


 “血魔”愣愣地停在擂台中央,身体前倾,还摆着施暗器的姿势。鼓着腮帮,双眼圆睁,浑身颤抖,像是在极力忍着什么。

大家都被这变故惊呆了,四周一片寂静。

 “啊——”

突然,“血魔”张开嘴,脸庞扭曲地惨叫起来。伴随着惨叫声,他的全身猛地向外喷出了万千股鲜血,每股都很小,就像挤压橘子皮时喷出的汁水一样。远远看去,擂台罩上了一层触目惊心的血雾。

 “呵呵呵,还血魔呢,血魔散了功也能打你十个半。”旗杆顶端的陵兰手持雪扇,淡淡地笑着,血似的衣袂在风中上下翻飞,掩尽了红日之光。

奇怪的是,闻着台上浓浓的血腥味,弦儿竟没有任何反感。只是有点莫名其妙的激动,激动得手心发痒。

真痒,真痒,恨不得随手抓一个人来拍一掌。


 



第46章 第46章
手实在痒得受不了了,见陵兰没什么大麻烦。弦儿来不及等他回来,搓着手挤出了人群。

 鼻子旁萦绕的血腥味散去后,她身体里那股难耐的冲动渐渐消失。平静下来,她在街边的一个茶铺找了个位置等陵兰。

开茶铺的是一对中年夫妻,夫妻俩夫唱妇随,麻利地招待着客人。不一会儿,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呜呜地哭着,灰头土脸地跑进了茶铺:“娘,莲丫头她们打我。”

老板娘拉过小男孩冲着屁股蛋扬手就是几巴掌:“没出息的小子,还能被女孩欺负?”

老板在一旁笑嘻嘻地替儿子求情:“算了算了,小心闪手,我不也经常被你欺负。”

弦儿忍不住笑了起来,笑着笑着,突然双手一僵,脑海中浮现出了一个画面。

好像是在一块刚收割过的稻田里,一对夫妻正亲昵地帮对方擦着汗。不远处,一个灰眸小男孩正和黄狗开心地在地里滚来滚去。而她拎着装满水的竹篮,对那对夫妻亲热地喊了声:“爹,娘。”


 ……

她猛地一颤,回到了现实中,面前的茶碗里还腾腾地冒着热气。

怎么会?她竟然睁着眼睛做起了梦,一个非常逼真的梦。梦里很快乐,以至于梦醒后她还在傻笑。

为什么她在梦里叫那对陌生夫妻爹娘,为什么那个孩子看上去那么熟悉?

正在发呆,一个头戴斗笠的紫衣男人慢慢地从茶摊前走过,身后还跟着一个青衣童子。她顿时瞪大了眼睛,暂时将那个奇怪的白日梦抛到一边。

因为那童子手上竟然拿着雀魂,虽然换了个刀鞘,但看刀柄就是雀魂。她认真地观察了一下,是真货。

雀魂在他们手上,难道紫衣男人是天苍?一股寒气从她的后面蹭蹭地窜了上来,手脚冰凉。

要不,跟上去看看。怕什么,街上人这么多,就算他是天苍也没什么好怕的。她付了茶钱,小心翼翼地跟了上去。

只见那对主仆走了没多远,拐进了一家当铺。

之后紫衣男子等在一旁,童子费力地将雀魂举到柜台上,说道:“掌柜的,当当。”

当铺掌柜懒洋洋地拿起雀魂看了看:“一两银子。”

童子争辩道:“掌柜的,这是好刀,再加点。”

掌柜把刀往柜台上一扔:“断刃鞘破,锈刀一把,爱当不当。”

弦儿气哼哼地在心里小声暗骂:臭掌柜,雀魂可是一把好刀,要钱不要脸。

这时,童子身后男人轻声插嘴道:“茗雨,当。”

声音清脆冷冽,悦耳动听,不知比天苍的公鸭声好听多少倍。听上去他不是天苍,再说堂堂魇宫天阁主哪用当东西?

弦儿松了一口气,一个箭步冲进当铺,跳起身就抢刀。不料童子动作更快,一把将刀抱在怀里,喝道:“你干什么?”

弦儿跑惯了江湖,吵起架来脸不红心不跳:“这是我的刀,快还给我,否则我们见官去。”
童子毫不示弱,恶狠狠地瞪着她:“这刀是我家少爷捡的,你说是你的,有什么证据。”

 哎呦,捡到东西不归还失主反而拿来当当,对方也不是什么好人。本来弦儿还有点惭愧的,现在心安理得了:“你家少爷捡到的刀是我的,按照我承天律法,捡到东西要归还失主。”

童子眨眨眼睛,忽然挤眉弄眼地笑了起来:“少爷捡到刀身,又让我好不容易配了把刀鞘。你说这是你的刀,你先说说你的刀丢在哪了。你说啊,你说啊。”

说你个大棒槌,大庭广众,她怎么能说那个地方是小倌院?这臭小子怎么这么可恶?

弦儿气得胃痛。

这还没完。

童子又提高了声音,大声喊道:“我可以告诉你,这刀是在……”

弦儿急忙打断他的话:“别说了,我拿钱赎总可以吧,当铺不是出价一两银子吗,我出二两银子。”

 “不够,”童子的主人突然阴森森地开口了,还伸出两根手指,在她眼前晃了两晃,“二十两银子,一分不能少,二十两银子。”

趁火打劫,她转头看着紫衣男子,正要开骂,忽然愣住了。

竹编斗笠下一张美如冠玉的脸,是那个美男人贩子!

什么叫来日再见,什么叫后会有期。

见她没回答,人贩子微眯双眼,冷冷地说道:“茗雨,当刀。”

弦儿猛地回神:“等等等等,二十两就二十两,不过你们得跟我去取钱。”

人贩子微微一笑:“带路。”

太可惜了,长得这么好看却这么幼稚,真是太可惜了。

弦儿美滋滋地带着他们主仆两朝门外走去。

路上,她漫不经心地从童子嘴里套话:“小兄弟,你们是来参加群英会的吧,是哪个门派的?”

 “我家公子是生意人,不参加群英会。”

 “哦,生意人啊。”生意人好,在灵峰生意人可以欺负。弦儿一边揉着手,一边用余光瞥人贩子。

人贩子微低着头,认真地看着路,没在意别人的眼光。

弦儿暗自庆幸,幸亏他带着斗笠,不然他的美貌一定会非常引人注目,那样拿回雀魂就不容易了。

七拐八拐,她领着这对主仆领进了一条小巷。小巷有两米多宽,巷侧全是房屋背面,巷中寂静无人。

走着走着,童子沉不住气了:“到了没有啊?”

弦儿停住脚步,背对着他们得意地奸笑起来:“嘿嘿嘿嘿——”

 “你要干什么?”童子惊慌失措。

要的就是这种吓人的效果。

弦儿猛地转身,一把拖过他怀中的刀,教训道:“臭小子,你娘没教你捡到东西要归还吗?”

童子眨眨眼,咬牙切齿地扑了过来:“还给我。”

这孩子脸皮还真厚。

弦儿一手举着刀一手挡着他:“小子还抢东西,信不信我揍你?” 

 “茗雨,退下。”就在这时,静静站在一旁的人贩子突然喝住童子,望着弦儿讥讽地一笑:“连刀都弄丢,做什么刀客,不如和男人好好过日子。刀你可以拿去,下回没人替你保管。”

和男人好好过日子,这叫什么话,弦儿正想开骂,却不自觉地注意到了他的眼眸。

灰色的眸子,带着轻蔑的笑意……

她不自觉地打了一个寒噤,浑身发冷。

 “怎么,要不干脆把刀送给我,省得再丢?”人贩子笑意更浓。

弦儿没心情再和人贩子耍嘴皮子,朝巷外走去。该死的天苍,弄得她现在看到灰眸人就不舒服。

快要走到出口的时候,一道鲜红身影从天而降。紧接着,来人猛地勾住她的腰使劲往墙上一推,身体牢牢地贴了上来。

她努力向后缩了缩,看清了眼前人的模样。只见陵兰面色红润,双眼铮亮,不知是愤怒还是兴奋。眉心还沾着一颗嫣红的血珠,璀璨如水晶一般。

 “初弦,为什么要先走,你要丢下我?”陵兰似笑非笑,火热的气息扑在弦儿脸上,熏得她耳垂发烫。

弦儿担心地问:“你怎么了,被人下药了?”

陵兰答非所问:“初弦,我以为你又跑了。以后不许丢下我,听见没有。”

看着陵兰眼睛里通红的血丝,弦儿赶紧解释:“我不是丢下你……”

话未说完,陵兰一手掐住她的喉咙,一手按住她的后脑,然后吻了上来。

暴戾的吻,很深,很烫。捏住喉咙的手不紧,却像铁钳一般无法撼动半分。舌尖相互纠缠,手指与发丝缠绕,呼吸声挣扎起伏。所有的感觉都模糊起来,一下一下,将彼此融合在一起。

待陵兰慢慢放开她,弦儿已双腿发软,浑身发烫。

突然,她一个激灵,愣愣地看着不远处的人贩子。

人贩子也愣愣地看着她,冷冷的灰色眸子,没有任何感情,让人从心底里泛着寒气。

陵兰嘴角微微一勾,用鼻尖轻轻划过弦儿的侧脸,痴迷地嗅着她的味道,并没回头。




终于,人贩子扯出一丝轻蔑的笑:“茗雨,奸|夫淫|妇不好看,走吧。”
说完越过两人,走出了巷子。

不知为何,弦儿忽然觉得不太舒服。待人贩子主仆的背影一消失,她便一把推开陵兰,呸呸呸吐了几口吐沫。

陵兰急忙掏出手帕给她擦嘴巴:“初弦,我有毛病,打架过瘾时嘴巴就开始痒,特想亲人。可我的嘴巴很干净的,出门时才用竹叶水刷过牙,不信你闻闻,还有竹香味呢。”说着,将嘴唇凑到她眼前。

弦儿满嘴都是竹香味,一听陵兰提竹叶水,她的脸烫得很:“虽然,虽然咱们,可这大庭广众的。”


陵兰楚楚可怜地望着她,乖乖听训。一双妩媚的大眼睛如流水般缱绻,怎么看怎么像无辜的小白兔。

刚才的事只是一个意外吧,她不也见血手痒?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物以类聚,她和陵兰都是怪胎。

想了想,弦儿一跺脚:“算了,你眉心有颗血珠子,自己擦掉。”

陵兰笑了:“初弦真关心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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