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一世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菩提道次第广论-第5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及以胜义谛。」若以世间世俗谛故,可说有瓶有席,即以此故,
亦可说彼无常瓶坏席烧。若时意依真实,尔时瓶席唯是假名且不
应理,况其坏烧云何应理。复次,如来若以世间世俗增上可说无
常,谓如来老及说如来已般涅槃。若时意乐依于胜义,尔时如来
且不应理,况老涅槃云何应理。月称论师说破实生,非破有生,
如六十正理论释云:「若于何相影像可得,缘生虚妄,我不说彼
现可得者,名为无生,然于何性立为无生,即于彼性说为无生。
为于何性立无生耶,谓许实自性非虚妄性,以许彼于妄性为缘起
故。」此说不破虚妄幻生唯破实生,故说缘生与性无生二不相违,
即前论云:「生与无生二境异故,有何相违。」又云,「若时我
说缘生,即性无生,犹如影像,尔时何有攻难之处。」此答缘生
与性无生相违之诤。入中论云:「由此次第,当知法实性无生,
世间生,」此于无生加实性简别。又云:「如此瓶等实性无,而
于世间许为有,如是一切法皆成,故无过同石女儿。」此说内外
一切诸法,于真实无,于名言有,故非于所破不加胜义之简别
~P 468
。总于所破,若全不许加胜义简别,则不可立二谛差别,谓于胜
义如此如此,及于世俗如此如此,全未说有如此之中观师,故唯
邪分别。明显句论破「于所破加胜义之简别」者,是就破自生,
非唯破生,释中极显。入中论云:「阿阇黎耶未加简别,总云
『不自』而破其生,若简别云,『诸法胜义不自生,有故,如有
思,』当知其胜义之简别,全无义利。」故中观自续师与应成师,
非就于所破加不加胜义简别判之为二,然于名言破不破自性则有
差别。若于内外诸法破自性时,如应成派则不须新加或胜义或真
实或谛实之简别,以有自性,即已成为胜义等故。若自续派于彼
不加胜义等者,则不能破,故加胜义或真或谛。然于生灭及系缚
解脱等,若不简别或云胜义或自性等而说能破,两派中观俱所不
许。
  若尔何为胜义无之义,此中义谓所知,胜谓第一,二同一事。
又胜谓无分别智,彼智之义或境故名胜义。又无分别智现证胜义,
顺彼之慧说名胜义。如云「此中诸地等,于胜义无生。」炽然分
别论释云:「言胜义者,是所知故名义,即所观所了之增语。胜
是第一之异名,略云胜义。谓此是义复是最胜故名胜义。又胜之
义,以是无分别胜智之义故名胜义。又顺胜义,谓于随顺能证胜
义之慧,有彼胜义故名顺胜义。如云于胜义非有。或说云无彼说
之胜义,即最后者。如此论云:「若尔,
~P 469
胜义超一切心,破法自性是文字境,是故岂非无可破耶。胜义有
二,一谓无作行转,出世无漏无诸戏论,二谓有作行转,福智资
粮随顺清净,名世间智有诸戏论。此中立宗取彼差别故无过失。」
此取闻思以上,如理观察真实义慧,不应唯取圣后得智。中观光
明论云:「言胜义无生等,其义通许一切闻思修所成慧,皆名胜
义,无倒心故。是此之胜义故,现与不现而有差别。由彼增上知
一切法,皆唯无生,故说胜义无生者,是说彼等由正知故生皆不
成,」与前说同。中观庄严论释难云:「何为无自性性,谓于真
实。言真实者,谓随事势转,比量所证真实义性,真实义相观察
即空。由此宣说真实及胜义等。又唯真智说名真等,是彼所缘故。
由此真智意乐增上,名无自性,非由世俗无智增上。」于无自性
加真等简别,般若灯论炽然分别,二论多说。犹如般若灯论释十
五品云:「若无自性,云何是事,若是事者应非无性,故以彼语
有谤自宗。」谓立宗云事无自性,则有自语相违过失,即前论中
答此诤云:「非许胜义诸事有性,次立宗说彼无自性,故无谤宗
义。非因不成,故此无过。」谓许诸法胜义无性,非毁谤故。若
于名言谓无自性,许为毁谤极为明显。又彼论云:「胜义诸内法
皆无自性性,所作性故,殊胜言说待所依故,譬如幻师所化
~P 470
人等。」此破自性决定当加胜义简别。言胜义无者,义谓若以如
理观察之正理,观实性时见彼非有。此诸论师一切皆同。故清辨
论师论中,立世俗时,亦说不以顺见真实观察,破自性时,多说
以理观察为无,此与前说诸师皆同。然凡有性,堪忍观察实性正
理推察,许否不同,此二论师若有自性,则定须忍观察实性正理
推察,故亦定成胜义中有,如前数说。
 破所破时应成自续,以谁而破分二,一 明应成自续之义,二
 身生正见当随谁行。  今初
  佛护论师释中,未明分别应成自续,建立应成。然于解释
「非自非从他,非共非无因,诸法随何处,其生终非有」时,唯
依说举他宗违害而破四生。清辨论师出过破,谓全无能力成立自
宗及破他宗。然佛护宗无如是过,月称论师广为解释,谓中观师
自身发生中观方便,须用应成,自续非理,破他宗已显应成宗。
 安立应成自续两派分二,一 破除他宗,二 安立自宗。初又
分二,一 出计,二 破执。  今初
  虽有多种安立应成自续之理,然彼一切孰能尽说,故当于中
略说少分。其庆喜师所说入中论疏云:「有作是言,若许应成因,
其因为量成耶抑未成耶,若谓已成,尔时俱成,云何他许,若谓
未成,则他不许,云何他许。当答彼曰:凡量所成应是俱成,此
非我知,诸立论者立能立时,其所立因自虽量成,然他量成自何
能知,
~P 471
他心差别非自现量,比量境故。又自量成亦何能知,错谬因缘长
夜摄持,有欺诳故。故唯由其立论对论,许量之力,许诸法性,
故依所许破除他宗。」此说因于敌者量成不成,立者不知,以彼
无乐,俱非立者二量成故。自亦不知因是量成,自虽决断是量所
成,亦有欺诳,故无双方量成之因。就许为量量虽未成,然就所
许破亦应理。又于自续之因宗云:「若因与所立以量成遍,(即
同品定有异品遍无也)尔时当许自续之能立,然遍不成,谓能成
遍之量或现或比,现且不能成其为遍,谓于灶房由现可缘不可缘
故,遂谓火烟,此有则彼有,彼无则此无,通达无则不生,然非
于一切境,亦非由比。彼境定故,谓比量境非通一切,何以故,
若有所立相属之因,唯于彼生无常等智,非一切时处,故唯依世
许,成立为遍非以量成,故应成因破除他宗,如何非理。此说有
火,遍于有烟。及无常性遍于所作,若以量成则自续应理,然非
量成。若以量成,应须成立一切时处有火无常遍烟所作,然以现
比于灶瓶等成其为遍,是一分故。故遍亦唯就许而成。」此说若
用量成三相是自续派,毕竟唯用他许三相是应成派。
  彼之弟子诸译师云:「中观师者,唯破他许余无自宗。其有
法等二无共许故,自续非理正理之果亦唯令舍他宗,除彼之余,
自无所许,故一切种不应宣说自续之
~P 472
因,唯用应成。又能立应成,即自续究竟,故唯应许能破应成。
其因及遍就现前许或究竟许,非由量成。依此因缘略有四门,断
他所许或断戏论。一,举唯应成,谓他所许生有尽有义,若许自
生,举相违云,若从自生是有而生,生应无义及无穷尽,故许有
义有尽不应正理。若许彼者,而云自生不应道理,令他知已舍宗
为果。二,他许比量,如云许自生芽应不自生,自体有故。举说
他许有法因等,而反破他。虽云无自生,亦唯破他许之自生,非
自成立无自生义,故自无宗。三,能立同所立,他为成立自所宗
故,所立因喻一切如前皆不极成。四,因相相等,谓若许彼,即
当许此因相无别,令其相等。若尔汝有无欲破他所许,有即是宗,
应有立彼自续之因,无则不应宣说正理,破他所许。答,观胜义
时,若许无性或以无生为所立者,则须受许自续宗因,然不许彼
故无过失。若略有欲即有所宗,则一切欲皆应有宗。」此说自己
无所立宗唯破他宗,虽有所欲亦无所宗。又自无宗,是就观察胜
义之时,谓不立宗无自性等,非说一切全无所许。故于观察胜义
之时,若许无性为所成立,而于自宗成立无性是自续派,若自无
许唯破他欲是应成派。
~P 473
  现在自许是应成中观者,作如是说随依胜义及依名言,虽于
名言自宗无许。若有彼宗,亦须许有能立因喻成自续派,故应成
派全无自宗。如回诤论云:「若我有少宗,则我有彼过,然我无
所宗,故我唯无过。若以现量等,略见有少法,或立或破除,无
故我无难。」六十正理论云:「诸大德本性,无宗无所诤,彼尚
无自宗,岂更有他宗。」四百论云:「若有无二俱,谁全非有宗,
虽长时于彼,不能举过难。」说中观师无宗无立故。明显句论云:
「凡中观师,理不应用自续比量,不许他宗故。」又云:「应成
破义亦唯属他,非属我等,自无宗故。」入中论云:「能破所破
不会破,及会而破所说失,若定有宗彼成过,我无彼宗故无失,」
说自无宗过不转故。故中观师一切建立皆唯就他而立。入中论云:
「如汝依他事,我不许世俗,果故此虽无,我依世说有。」回诤
论云:「所破无所有,故我全无破,是故云能破,是汝兴毁谤。」
说破他宗亦非有故。
  又昔西藏中观智者,随行月称论师善破诸宗,说中观师自无
所宗及无能立之量。次自宗时破以正理,观择自相所许能量所量
建立及事力转现比二量,然许名言不加推察,世间共许能量所量。
次中观师自于敌者建能立言,以真正因立无实义,然非自续,以
就世间共许之量,未加推察而安立故。
~P 474
  第二破执分四。破第一家,入中论疏派,说因遍非由量成,
说因非以量成之理,且不应理。以许因须由立敌俱用量成之家,
非由立者未知敌成便不许因,故汝彼理不能破,须敌者以量成故。
又以未知敌者他心,立为不知他用量成者,亦不应知他许彼义,
则以他许而破他等,亦非理故。他虽说云,我如是许现可决定,
然如所说非定许故,及不知他心故。说遍非以量成之理亦不应理,
以于灶上成立有火遍有烟时,灶是所通达处,其上所达之义,唯
取有火遍于有烟,非取灶中有火遍灶有烟,岂取时处一分之遍。
若不尔者,灶非此遍已定之处,须更显示已定之处。如于声上,
所定无常所成立法,须于声瓶二事随转,非立声上一分无常。由
此道理,许无比量成立能遍,亦当了知不应正理。如是有说非由
量成,唯由立敌所许而成,亦不应理。唯以彼许为因,不能破他。
以他所许其义不成,量于自他俱非有故。若谓所许而分差别,如
此则成,此则不成者,如是分别。若以所许为因等同所立,若以
量有无而分,失量无欲。
  破第二家,观真实时以不许无自性宗。谓不立自续宗之义者,
为以理智观有无自性,不能立宗,故不许彼宗耶,抑以观真实时
故为因,不许彼宗耶。如初说者,
~P 475
若以理智不能成立无性宗义,则以理智亦不能破有性宗义,因相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