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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世界我的梦 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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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球的机会。即使你的能力不够,不能够传好这个球、投好这个篮,你仍然可以努力去改进。但如果你有这种能力,没这种智力的话,你也不能传好球、投好篮。这样,你的能力就等于零。”我一直很努力地打球,因为我感到有责任竭尽全力做到最好,这样今后就能在国家队里为中国赢得荣誉。直到学会如何传球,如何与队友全力配合后,我才真正享受到了篮球的乐趣。
这种变化,并不是通过别人示范或告诉我才取得的。只因为大鲨鱼队开始派不同的队员与我上场,我必须利用好他们。

  我刚进大鲨鱼队打比赛时,对方总是走马灯地的更换中锋,这样他们就总有精力充沛的队员来防守我。参加2000年奥运会的前一个赛季,大鲨鱼招了两名很棒的美国球员。一名是投篮防守麦克尔·琼斯,他速度不快,但在17英尺距离投篮很准,在无人防守时投篮从未失  
误。另一名是大前锋蒙特利尔·道宾斯,他擅长篮板球,身体强壮,但投篮很糟,罚球和跳投都进不了,只在3英尺或者更近的地方能进。他只有2米02左右,但CBA水平与NBA是有差距的。那时中国球员里真正强壮的不多。只有巴特尔和王治郅很强壮。当我们对抗北京鸭队时,道宾斯防守巴特尔,把他挡出罚球圈———他就有那么强壮。防守上,道宾斯也很善于闪避。

  我在罚球弧的周围,道宾斯在底线,这样的组合是很好。当道宾斯站好点,我就传球给他,他那么强壮,能逼近篮筐。我将对方的中锋引出,把球传给离篮下只有2英尺的道宾斯,这样对手就很难把我拖得筋疲力尽了。

  这样的配合听起来很简单,但对我却是新东西。从前,我只会试图自己得分。2000年奥运会之后,队里来了两个更好的美国球员替代琼斯和道宾斯。他们是乔治·阿克尔斯,他1991年在第二轮中被迈阿密热浪选中;还有达蒙·斯特林格,他曾在俄亥俄和克里夫兰打球。达蒙大学毕业不过一两年,非常非常快,打球像厄尔·伯金斯———控球后卫的身材,但其实是打得分后卫。达蒙身材不像伯金斯那样小,但很快,而且能投篮。(第一次跟伯金斯打球时,看到他只有1米65,我还以为是哪个球迷冲下看台抢我的球呢)。控球后卫比得分后卫高出5英寸的球队并不太多,但那个赛季我们队就是———达蒙是得分后卫,刘炜是控球后卫。

  加入大鲨鱼时,阿克尔斯年龄已大,我记得是34岁。他投篮不太好,但可以抢篮板,阻挡对方投篮,用钩射投篮得分。那年我们还有一个三分球命中率53%的球员,名叫单卫国,“卫国”———保卫国家,但他的防御却不好,一点也不行。每次他防御的时候,我都要准备好上前帮他截住对手。

  CBA只允许每个球队用2名外援,他们通常是球队最好的球员,但与中国球员的差距也不是很大。在我打球的这些年里,大鲨鱼队有很多来自不同国家的外援,包括美国球员。美国球员到中国来打球的一个原因是,在美国或欧洲打,他们水平不够。尽管如此,最早和我同场打球的那几个球员仍要表现得好像他们是最棒的。他们想当明星,或自认为应该是明星。

  在打法上出现争执,他们会说,“你们都错了,我才是对的。”我们第一个外援来自立陶宛,第二个来自俄罗斯,第三个来自美国。我不想说出这位美国外援的名字,他是个后卫,加入我们球队之前在香港联赛打球。他投篮很准,但就是不传球。他与俄罗斯球员同时在队里。李教练叫那个美国球员带球,然后外传给队友投篮,但他从不肯这么干,他总是试图自己得分。那年,媒体许多记者常来采访我,他会凑上前来跟他们谈论我或代我说话。他在我们队呆得时间不长。

  在CBA的头两年,我不是很强,所以我们队至少用一个大个子的外国中锋在篮下帮我。他们协助防守,我就在三秒区内篮筐两侧靠近底线处进攻,等着拿球得分。即使这样,我还得很卖力地打,弄得非常疲劳。但到了1999…2000赛季,我变得足够强,球队可以引进美国突破手和投球手,因为我能够在罚球区两侧活动了。看上去我防守的任务更重了,其实不然。对方好的中锋不多,防守还更容易了,因为我不必在整个比赛中,都在篮框两侧守住位置。若我没有得分,我不必担心———我知道我队友能。

  2000…2001赛季我真正开始享受篮球。如果对手没能及时对我实施双人盯防,我就很容易得分。如果他们双人盯防我,我知道只要把球传给队友,他们就能得分。那个赛季以前,我们还只是CBA一支较好的队而已,并没有机会赢得冠军。但那年我们成为除八一火箭队之外最好的球队,八一也只比我们好那么一点点。我觉得放松多了,只需要集中对付一支队就能实现夺冠目标。王非(前任国家队教练):第一次看姚明打球是他在CBA第一年。他已经超过7英尺(2米13)了,但很瘦。很突出的一点是姚明对篮球的激情,打球很卖力。虽然他很瘦,技巧也不够,对篮球的理解也有限,但他的态度使他同中国许多年轻球员不同。他愿意表达自己的感情,不是失去控制或让其他队员尴尬的那种,而是在队友打出好球时会告诉他们。这一点对美国人来说可能没什么特别,但在中国就不同寻常了。我一直想让球员那样,但很难找到那样的中国球手。

  那不是他们的本性,这是一个文化背景问题。中国球员非常内向,几乎是被动的。我希望其他中国球员像姚明这样。这是他的个性,是发自内心的,不是他试图做出来的,他本来就那样。

  1998年我挑他进国家队,巴特尔和王治郅已经在国家队了。姚明很崇拜他们,像对偶像和大哥哥那样。从技术和身体条件上,那时姚明跟他们俩人还无法相提并论。我带他时间很短。姚明成为优秀球员的过程是渐进的,不是说一夜之间阳光忽然照耀到他头上。在1998年,他还只是一张白纸,尤其不会篮下技术,步伐也不好。但他每年都在提高。
我仍希望去大学受教育,但我认为在CBA打球比在NCAA(美国全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更能为NBA作准备。第一次见到火箭的总经理卡洛尔·道森的时候,我问他:“如果我在NCAA打过球,会比现在好多少?”他说我作为球员不会更好,只是在球场外会更自在,因为我会更适应美国的生活。

  如果我打过NCAA,我会更加呆板、更加容易被人猜透,因为大学里的中锋只打内线,并  
在篮下活动。也许我就不会有15英尺的跳投,面对篮框不会传球。在CBA我学会了所有东西,因为刚开始的时候我必须阻挡对手投篮,然后得分,再后来,当大家开始双人盯防我的时候,我学会了怎样利用队友。为了使大鲨鱼赢得冠军,我得发展所有的技能。

  现在我知道CBA水平低于NCAA。我也清楚CBA前几轮的季后赛没什么挑战性,而且开始的一年,CBA冠军赛阶段也只有2场球。若两队各赢1次,2场得分总分多的队获得冠军。第二年三场取胜,第四年则是五场胜。我打的决赛都是五场取胜的。

  为赢得冠军,无论是什么联赛,压力都是一样的。如果我在美国大学打篮球,我会在威斯康星球队,不知道会不会每年都有打总决赛的机会。在CBA,我们连续3年和八一火箭队打锦标赛阶段。这种经历非常宝贵。我在火箭队的队友斯蒂夫·弗朗西斯两次打到低年级大学联赛锦标赛阶段,还带领马里兰打到NCAA的1。4决赛。但他从来没在冠军总决赛中上场或投篮,也没打过职业联赛的季后赛。在大学队里没有打总决赛的经验并不是斯蒂夫的错,我若在他的位置可能也同样没有机会。有许多东西是中国篮球所不具备、不能提供的,但它给予了我那些可能无法在其它地方得到的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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