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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邪见与疑惑-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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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佛陀不是神,而是觉悟的人,是自觉觉他,觉行圆满的人。

 

其次,‘有神论’和‘无神论’的所谓的‘神’,不是指一般的神,而是指作为世界本源的‘精神实体’或‘创造世界’、创造人类的大梵天、湿婆、上帝之类的神,是掌握世界成毁和人类苦乐命运的神。佛教不承认作为世界本源的精神实体和创世造物主的存在,主张业力论或缘起论,因此,佛教的基本精神属于无神论。241‘业’指心理、语言、行为活动,指人类的各种活动。‘业’是有意识的活动,即意识支配下的活动。众生共同的环境——器世界242是共同的业力形成的,个体的五蕴243之身是各自的业力形成的,欲界、色界、无色界‘三界’的环境和生命均属业力的造化,故说‘三界唯识’。‘三界唯识’的‘识’是指众生的‘意识’,因为造业离不开意识,所以,只说业的主体意识,不说业力——这是中观家对‘三界唯识’这句话的解说,唯识宗对‘三界唯识’这句话有不同的理解。但若过分夸大意识的作用,就会滑向外道的‘神我观’和‘绝对精神’的错误的深渊。

 

佛教认为有无数的佛菩萨和诸佛菩萨的化身244,也有众多欲界、色界、天人、阿修罗、无色界天、饿鬼道众生、药叉245、世间众神246、幽灵等等。有的可见,有的肉眼不可见。这类生灵构成了非人类的隐形生灵世界,其中除佛菩萨的化身外,都是众生。有的人不承认肉眼看不到的事物的存在。如果他们这种看法正确的话,非可见光,红外线、紫外线、宇宙线、电磁场、引力线、只有头发丝的亿万分之一的基本粒子群、四维以上的空间等,都要统统否定,这岂不可笑?

 

附:‘万法唯心’是什么意思?

 

‘三界唯心’是佛陀在《大乘入楞伽经》中说的一句话。但对这句佛语的解释上,中观论师和唯识论师有很大的分歧。中观家认为这句佛语是权变之说‘不了义’,唯识家认为是究竟‘了义’。

 

中观家为什么认为这句佛语是不了义呢?因为按了义角度解释,就要犯否定客观外境存在,堕入外道数论派‘神我’说的邪见,但佛是遍知者,绝对不会犯这样的错误。因此,佛说这句话是针对外道造物主创世说的一种权变之说。佛说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三界并非神造,而是心造。’ ‘心造’就是‘业造’,因为无心不会有业,业是意识操纵下的善恶和中性行为。唯识家认为,‘三界唯心’这句话是究竟了义,并非权宜之说不了义。以佛陀的这句话为根据,建立了‘境空识有’的唯识观。

 

对‘三界唯识’这句佛语有两种解释,一种是从发生学的角度解释此话,认为这句话是‘业创世’说的同义语。欲界、色界、无色界的器世界和众生都是众生共同和各自的业力形成的,业是无明心支配下的行为,从业的发生根源上说主体是心,故说‘三界唯心’。从发生学的意义上解释,并不排除与意识相对的客观存在。另一种是从存在本质的角度上解释此语,认为‘三界’的本质是观念性的存在,没有客观物质世界的存在。前一种解释出于中观派,后一种解释出于唯识派。但对观念性存在中的‘观念’,究竟是指集体观念还是个体观念呢?从经典唯识派的意向来看,是指众生的个体观念。例如在《菩提心疏》中说:‘虽然是一物,各见所不同,甲见为美色,乙见却相反。’对同一事物,美丑各见不同的事实,是唯识派否定客观存在的主要论据,众生各见不同,也说明了唯识的‘识’,指的是众生个体的识,个体的观念,并非集体的‘共识’和‘共同观念’。若承认众生‘共识’和‘共同观念’,就不可能产生对同一物件美丑所见各不相同的情况,若众生有‘共识’,对同一事物,大家所见相同,也就无法否定客观存在,因而,唯识说也就难以成立。

 

但从承认客观存在的中观派看来,没有个体意识为基础的所谓‘集体意识’,‘共同意识’是不存在的,把一切存在说成个体意识的反映和个体观念性存在也是与理相悖。不妨举个例子,例如说外境客观存在,仅仅是一个个体人的意识外观,或者观念性存在的话,那么,某甲未出生前和某甲死后,某甲所处的家庭环境和山河国土等是否存在呢?若存在,怎能说是某甲的‘意识外观’或者某甲的观念性存在呢?如果说不存在,就等于说某甲死亡的同时,整个世界也毁灭了。这符合事实吗?难道某甲未出生之前,某甲的父母亲也不存在吗?如果说,众生的意识是同一个意识,某甲、某乙个体的存在与否并不影响‘共同’观念世界的存在的话,也避免不了更大的违背事实的过错。假若众生是‘同一个意识’的话,一人快乐,就该大家感到快乐,一人觉悟成佛,就该一切众生同时成佛,一人有杀人之心,众生都有了杀人之心。这符合实际情况吗?现在有些讲唯识的人说什么‘三界充满了我们的心’,‘除了我们的心,什么也不存在’。这种说法离经典唯识论的观点更远,和外道数论派的‘神我观’走到了一起。我们称这种唯识观为‘庸俗的唯心主义’。因为,经典唯识论在唯识观的解说上有一套比较严密的思辨理论,有它解释得通的理由,但现在的庸俗唯心论就连自己也不能自圆其说,与经典唯识论不可同日而语。

 

附:生命转世之说,如何证明?

 

生命转世、无始无终的观点是一切宗教的基础,也是佛教的思想基础。若转世的观点不能成立,佛教的思想基础就会产生动摇。因此,对生命转世的问题,要从逻辑推理和现实证明生命转世的方法。

 

(一)生命具有先行同质因。

 

一切事物都是众缘合成的,事物形成的因缘是‘因’,事物本身是果。事物从本质上分两类,一类是物质,一类是精神。物质实体都是物质的基本分子集聚的物质众缘和合体,精神、意识是以极短的时间为单位的生灭连续不断的‘意识续流’,如河流、电流,前一刹那意识的同质因,后一刹那意识的同质果。刹那意识,前后相续,因果接连不断,便形成了生命意识之流。瓜种生不出豌豆,石头变不成花草,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任何事物无因不生,异因也不生。人的意识,也是无因不生,非同质的异因物质也无法生出意识。意识和物质,虽然相依,却非同质。意识中生不出物质,物质中也生不出意识,因果同质性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从因果必然同质之理可以推出,人的意识的前因必然是意识而不是物质。既然人的意识的前因是同质的意识,人在母胎中形成时的第一刹那的意识的前因是从何而来呢?作为人的有形的物质肉体,其同质的物质因来自父母的精血,与肉体相连而性质完全不同的意识,不会没有同质先前因,这先前因若不是前世的最后一刹那意识,还会有什么呢?

 

(二)续流先前因。

 

意识不是物质分子集合体,而是先后相续不断的续流——意识流。既然意识是续流,不是突然生出,突然灭亡,而是一种与时间相同的无始无终的生灭连续过程,既然是前后相续的过程,怎么会没有先前之流和后续之流,只有现时之流呢?以现实的意识为例也能证明意识先后相续的道理。如识别作用和回忆都离不开先前意识,知识和经验的积累,也是先后意识连续不断的证明。意识续流的每一个阶段,都是总体意识续流的一个时段,现时生命,从生到死,这一时段也是生命自身总流转过程的一个时段,并非全过程。

 

(三)习性规则。

 

生命活动中的每一种重复的实践,会变成习性。这种习性,也称本能。牛犊和象仔刚生下几分钟就会寻找母乳吃奶,人和动物的异性相求,也不需要谁来教。这都叫作本能。这种本能习性若无先前的实践活动,怎么会形成呢?机器人为什么没有本能?本能习性是实践中形成的,因此,幼儿和初生动物身上现出的本能习性,也必定有先前的实践活动。若有先前的实践活动,初生生命的先前实践活动,不在前世,又怎么可能在今世呢?

 

(四)前世回忆。

 

‘回忆’是指对过去经验的事件的回忆。没有经验过的事情不会有回忆。现实世界中有许多回忆起前世的儿童,有许多根据回忆认定前世住址、家庭、亲人的国内外事例,古今中外的传说记载,何止一二。即使是不承认定中回忆,也无法断然否定许多儿童凭回忆认定前世的事例。通过逻辑推理和现实事例,完全可以证明生命转世理论的正确性,能证明生命定有前世,也同样可以证明,生命定有后世。

 

附:有人说:‘一真法界,不与万物俱,万物生灭无常,一真法界,如如不动。’这话对吗?

 

这种说法,与理不通。‘一真法界’一词,指的是万物的‘法性’。万物的‘法性’,若不与万物同在(万物俱),怎么能称作万物的‘法性’呢?具体地讲,‘法性’是指‘共性’。一切法具有的共性,每一法都该具有,若一法不具其共性,就不成其为一切法的‘共性’。这一切法的‘共性’,在佛教中被称作‘法性’。‘法性’是终极真理,无生无灭,遍及众生万物。‘如如不动’是法性不变之义。‘遍及一切’成为万物的法性,从具体的事物讲,人有人的法性,瓶有瓶的法性。若人无人的法性,就不能成为人,若瓶无瓶的法性,就不能成为瓶。‘生灭无常’是具体存在的属性,不是抽象存在的属性。人有生死指的是个体的‘人’,具体的‘人’。人的法性指的是一切人类,共性的人,抽象的人。作为共性的人,抽象的人,是一总体的抽象的存在,不生也不灭。又如瓶中的虚空,与瓶俱在,依瓶而有,瓶破,瓶中的虚空也不存在。法与法性的情况也同瓶与瓶的虚空一样,法与法性,相依并存,不一不异。‘不一’是说,法与法性不是一个东西,法是现实实有,法性是本空。空有性质怎么会一样呢?‘不异’是说,法与法性并非异体,法不离法性,法性不离法。如‘色’是法,‘色空’是色的法性。故‘色不离空,空不离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真如法性的存在,只是与事物现象对立的存在,并非实有存在,故‘空也空’。在大乘佛教中,‘法界’无一例外都指‘空性’,从究竟义上讲是‘法性本空’。把‘真如法界’看作与‘万物’相离,相异的存在,是非常错误的,几乎可以说是对法性空理一窍不通的表现。

 

附:有人说:‘法由心造,心即是法,佛由心作,心也是佛。’这话有道理吗?

 

这是一种经不起分析考究的说法。首先‘法由心造’这句话是唯识派的观点,并非佛家的共同观点,这句话若从字面义理解,就会陷入种种矛盾。‘法由心造、心就是法’的说法,更是逻辑错误。‘法由心造’因此‘心就是法’,这种说法如同说‘人造房子,房子就是人;人修路,路就是人’一样,能说得通吗?‘心’是能感能知的意识,‘法’除了心法247还有色法248和不相应法249,‘心’能认识‘山河大地’,但‘心’不是‘山河大地’,即使是把外境客观存在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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