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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部经-第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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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时,鲁醯遮婆罗门之众多弟子,采薪之青年等,来诣尊者大迦旃延之草鹿,于其周围徘徊巡行,以高声、大声,行种种之挑戏2言:“此等圆头之似非沙门,乃由梵天足部所生之邪黑丑奴,此等唯为担荷夫所恭敬、尊重、供养、礼赞者。”
  
  三
  
    于是,尊者大迦旃延出精舍来,告此等青年曰:“汝青年等!勿作响,我为汝等说法。”作如是言时,彼青年等默然而止。
  
  四
  
    时尊者大迦旃延,以偈语告此青年等曰:
  (一)此等犹忆古法之古婆罗门,以戒为第一,而以压其忿,其守诸根门,是 为善护持。
  (二)此等犹忆古法之古婆罗门,喜欢法与禅,但今婆罗门,则言:“吾等摒 弃此,而不予问闻3。”夸醉于本族,则以行非事。
  (三)违背于怯弱好勇之徒者,为忿之所压,执种种刀杖,不守诸根门,而勤 空劳者,犹人梦得财。
  (四)断食露地卧,晨早之水浴,读诵三吠陀,着粗兽皮衣,结发及涂泥,持 咒'取'戒禁,'实履'苦行者。
  (五)诈术及曲杖,以水拭颜面,以此等明为,婆罗门要具,为生小利者。
  (六)能获于禅定,清澄而无浊,对一切生类,无邪障之心,而此始可达,至 于梵天道。”
  
  五
  
    因此,此青年等怒而思不快意,来至鲁醯遮婆罗门之处,以告彼曰:“尊者!愿有所知,沙门大迦旃延只管嘲骂婆罗门之神咒。”如是言时,鲁醯遮婆罗门怒而思不快意。
  
  六
  
    鲁醯遮婆罗门心更思念:“我仅闻此青年等之言,则谤骂沙门大迦旃延,此于我为不适宜。我当赴彼住处而问。”
  
  七
  
    因此,鲁醯遮婆罗门与此等青年,共赴尊者大迦旃延住处,与尊者问讯、交谈亲爱恳熟之语后,坐于一面。
  
  八
  
    坐于一面之鲁醯遮婆罗门,语尊者大迦旃延语曰:“迦旃延!余之众多弟子,采薪之青年等,来此处否?”
    “婆罗门,汝之众多弟子,采薪之青年等曾来此处。”
    “尊者迦旃延与此等青年之间,有何等之谈话否?”
    “婆罗门!余与此等青年之间曾有谈话。”
    “尊者迦旃延与此等青年之间,有如何之谈话耶?”
    “婆罗门!余与此等青年之间有如是之谈话:
    (一)“此等犹忆古法之古婆罗门,以戒为第一,而以压其忿,其守诸根之门, 是为善护持。…… 
    (二)能获于禅定,澄清而无浊,对一切生类,无邪障之心,而此始可达,至 于梵天道”。
    “婆罗门!余与此等青年之间,作如是谈话。”
  
  九
  
    “尊者迦旃延!所言“不守护诸根门”者,迦旃延!几何为不守护诸根门耶?”
  
  十
  
    “婆罗门!于此,有人以眼见色,则心倾于可爱之色,则背拂于不可爱之色,不能使正念现前,缺乏思虑而住;又不如实知彼心解脱、慧解脱,则彼所起之恶、不善之诸法,不能消灭无余。
  
  十一~十五
  
    以耳闻声……以鼻嗅香……以舌味味……以身触触……以意识法,心倾可爱之法,背拂于不可爱之法,不能使正念现前,缺乏思虑而住;又不如实知心解脱、慧解脱,则彼所起之恶、不善之诸法,不能消灭无余。
  
  十六
  
    婆罗门!如是为不守护诸根门者。”
  
  十七
  
    “尊者迦旃延!是不思议。尊者迦旃延!是稀有。尊者迦旃延!以不守护诸根门者,说不守护诸根门。尊者迦旃延!所言“守护诸根门,”尊者迦旃延!几何为守护诸根门耶?”
  
  十八
  
    “婆罗门!于此,有比丘以捶ㄕ漶A则心不倾于可爱之色,不背拂于不可爱之色,使正念现前,无量思虑而住:又如实知彼心解脱、慧解脱,彼所起之恶、不善法,则消灭无余。
  
  十九~二三
  
    以耳闻声……以鼻嗅香……以舌味味……以身触于所触……以意识法,心不倾于可爱之法,不背拂于不可爱之法,使正念现前,无量思虑而住;又如实知彼心解脱、慧解脱。彼所起之恶、不善法,则消灭无余。
  
  二四
  
    婆罗门!如是则为守护诸根门。”
  
  二五
  
    “尊者迦旃延!是不思议!尊者迦旃延!是稀有!尊者迦旃延乃以守护诸根门者,说示守护诸根门。奇哉!尊者迦旃延!奇哉!尊者迦旃延!尊者迦旃延恰如使倒者起,覆者显露,迷道者得示以道,如黑闇中举起油灯,使“有眼者得见,”如是,尊者迦旃延以种种方法,说法使明了。尊者迦旃延!余即归依彼世尊,亦归依法及比丘僧。尊者迦旃延!容纳余从今日起,终生归依为信士;尊者迦旃延若入摩揭罗多信士之家时,即请应入鲁醯遮之家,于此,或青年男子或青年女子,当礼敬、迎拜尊者迦旃延,又有供奉座席与水者,此乃为彼等长时利益安乐。”
  
  注1 杂阿含经卷九,于三十一经为“猕猴室”。
    2 PTS本为selissaka暹罗本为seleyyaka在暹罗本的注释为selokassaka互相捕背而跳起,注为彼此于行苦热的(?tapana)“游戏”。如蛙跳。
    3 PTS本虽为jappamase照暹罗本之注解为jahamhase,以jahama;sajjhama之语注之,以采用此。
  
  '一三三' 第十 毗纽迦旃延婆罗门尼
  
  一
  
    尔时,尊者优陀夷住拘槃荼'城'兜泥耶婆罗门之庵罗林中。
  
  二
  
    时,一青年为伊罗越奢利族出身之婆罗门女之弟子,来至尊者优陀夷住处……
  
  三
  
    尊者优陀夷对坐于一面之青年说法教示,感动勉励,使令善悦。
  
  四
  
    时,彼青年依尊者优陀夷之说法教示,为所感动勉励、喜悦而从座起。来诣伊罗越奢利族所出之婆罗门女处,对彼女语曰:“惟愿大姊当知,沙门优陀夷能说初善、中善、终善,具足意义言句之法,说明一切具修满净之梵行。”
  
  五
  
    “然者,汝青年!且以吾之名,招请沙门优陀夷,明日受供食。”“唯唯,大姊!”青年应诺彼伊罗越奢利族出身之婆罗门女,即诣尊者优陀夷住处,而白尊者语曰:“尊者优陀夷!吾等之师伊罗越奢利族所出之婆罗门女,请尊者承诺明日受供食。”尊者优陀夷默然许诺。
  
  六
  
    于是,尊者优陀夷其夜过后,晨朝着内衣,持钵、衣,入伊罗越奢利族所出婆罗门女住处。坐于所设之座。
  
  七
  
    其时,伊罗越奢利族所出之婆罗门女,以胜味之硬软食物,亲手饱满供养尊者优陀夷。
  
  八
  
    时,伊罗越奢利族出身之婆罗门女,知尊者优陀夷取食终了,手已离钵。穿履覆头坐于高座,白尊者优陀夷曰:“沙门!请说法要。”“姊妹!时机将来。”言罢即从座起而离去。
  
  九
  
    彼青年又诣尊者优陀夷住处,与尊者相问讯、交谈亲爱恳勤之话后,坐于一面。尊者优陀夷对坐于一面彼青年说法,教导勉励使令欣悦。
  
  十
  
    彼青年又以尊者优陀夷所说法之教导勉励、喜悦,而从座起,来诣伊罗越奢利族出身之婆罗门女处,言于彼女曰:“惟愿大姊当知,沙门优陀夷说初善、中善 、终善,具足意义文句之法,说明一切具修满净之梵行。”
  
  十一
  
    “青年!汝如是赞叹沙门优陀夷。然余亦请于沙门优陀夷:“沙门!请说法要。”彼言:“姊妹!时机将来。”即从座起而去。”
  
  十二
  
    “虽然如是,然而大姊!汝穿履覆头坐高座作如是言:“沙门!请说法要。”彼尊者则尊法、重法者。”
  
  十三
  
    “然者,青年!汝以吾之名,招请沙门优陀夷明日来受供食。”“唯然,大姊!”青年应诺伊罗越奢利族出身之婆罗门女,来诣尊者优陀夷住处,语尊者曰:“尊优陀夷!吾等之师伊罗越奢利族出身之婆罗门女,请明日应诺供食。”尊者优陀夷默然许诺。
  
  十四
  
    于是,尊者优陀夷其夜过后,晨早着内衣,持钵、衣,入伊罗越奢利族出身之婆罗门女处,坐于所设之座。
  
  十五
  
    时,伊罗越奢利族出身之婆罗门女,以胜味之硬软食物,亲手供养尊者优陀夷至饱满。
  
  十六
  
    伊罗越奢利族出身之婆罗门女,知尊者优陀夷取食终了,手已离钵,则脱履露头坐低座,而白尊者优陀夷曰:“大德!何物之所存,阿罗汉说苦乐耶?何物之不存,阿罗汉不说苦乐耶?”
  
  十七
  
    “姊妹!眼之所存,阿罗汉说苦乐,眼之不存,阿罗汉不说苦乐。其之所存……鼻之所存……舌之所存……身之所存……意之所存,阿罗汉说苦乐,意之不存,阿罗汉不说苦乐。”
  
  十八
  
    如是言已。伊罗越奢利婆罗门女自尊者优陀夷曰:“奇哉!大德!奇哉!大德!尊者优陀夷恰如使倒者起,覆者显露,迷路者语示以道,黑闇中举油灯,使“有眼者得见,”如是尊优陀夷以种种方法,说法使明晓。尊者优陀夷!于此吾当归依彼世尊,归依法及比丘僧,惟愿尊者优陀夷容纳吾自今日起,终生归依为信女。”
     居士品第三(终)
    其摄颂曰:
    毗舍离伐地
    以及那兰陀
    与婆罗陀阇
    须那瞿师罗
    及诃梨陀迦
    那拘罗之父
    乃至鲁醯遮
    毗纽迦旃延
    与婆罗门尼
  
  第四 提婆陀诃品
  
  '一三四' 第一 提婆陀诃
  
  一
  
    尔时,世尊住释迦国名为提婆陀诃之释迦族村。
  
  二
  
    于此,世尊呼诸比丘曰:“诸比丘!余未言,所有之比丘于六触处要作不放逸,且诸比丘!余亦未言所有之比丘于六触处不须作不放逸。
  
  三
  
    诸比丘!彼等比丘乃漏尽之阿罗汉,梵行已立、所作已办、重担已舍、自利已达,尽于生有之缠结,完全已证解脱者。诸比丘!此等之比丘,余不须言于六触处作不放逸。何以故?
  
  四
  
    彼等之已成不放逸,彼等已能不再放逸。
  
  五
  
    诸比丘!彼等有学之比丘,未达所愿,以求无上安稳(涅槃)而住者,诸比丘!此等之比丘于六触处,余言要作不放逸。何以故?
  
  六
  
    诸比丘!眼所识之色,有快意,有不快意,此等快、不快之色,以触彼心,触而不存着于此。因心无执着,则起精进无动,不失正念现前,身体轻安而无狂躁,心住于定,集中于一顶点。诸比丘!余实言观此不放逸之果,此等比丘于六触处要作不放逸。
  
  七~十一
  
    诸比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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