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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针灸问对-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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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之鱼际、太渊、大都、太白。写之则热去。补之则汗出。汗出太甚。取之内踝上横脉以止 
之。热病七八日。脉微小。病溲血。口中干。日半死。脉代者。一日死。热病已得汗。脉尚 
躁。喘且复热者死。热病七八日。脉不躁。躁不散数。后三日中有汗。三日不汗。四日死。 
热病脉尚盛 
颇有寒者。热在髓。死不可治。又热病不可刺者有九。一曰。汗不出。大颧发赤。哕者死。 
二曰。泄而腹满甚者死。三曰。目不明。热不已者死。四曰。老人婴儿。热而腹满者死。五 
曰。汗不出。呕下血者死。六曰。舌本烂。热不已者死。七曰。咳而衄。汗不出。出不至足 
者 
或曰。刺热病亦有异乎。 
或曰。寒热瘰 在颈腋者。何气使然。 
经曰。此皆鼠 寒热之毒瓦斯。留于脉而不去也。鼠 之本。皆在于藏。其末上出于颈腋 
之间。 
其寒热。审按其道以予之。徐往徐来以去之。其小如麦者。一刺知。三刺已。若反其目视之 
。其中有赤脉。上下贯瞳子。见一脉。一岁死。见一脉半。一岁半死。见二脉。二岁死。见 
二脉半。二岁半死。见三脉。三岁死。见赤脉不下贯瞳子。可治也。 
或曰。痈疽何以治之。 
经曰。痈疽之生。脓血之成。积微之所生也。故圣人自治于未有形也。愚者遭其已成者 
。脓 
已成脓血者。其惟砭石铍锋之所取也。所谓多害者。观逆顺也。其白眼青。黑眼小。一逆。 
内药而呕。二逆。腹痛渴甚。三逆。肩项不便。四逆。音嘶色脱。五逆。除此五者。顺矣。 
或曰。水肿之病。宜刺乎。 
经曰。经脉满则络脉溢。络脉溢则缪刺之。以调其络脉。使复其形而不肿。缪刺者。不 
分隧 
。脉微弱者。今亦往往而缪刺之。祸不旋踵。盖不审经言。脉络满溢。宜缪刺之理也。 
或曰。人有肥瘦白黑小长。刺法同乎否乎。 
经曰。年质壮大者。血气充盈。肤革坚固。因加以邪。刺此者。深而留之。婴儿者。其 
肉脆 
色 
少。肉廉廉然。薄唇轻言。血清气滑。易脱于气。易损于血。刺此者。浅而疾之。壮士真骨 
者。坚肉缓节。监监然。此人重则气涩血浊。刺此者。深而留之。多益其数。劲则气滑血清 
。刺此者。浅而疾之。常人者。视其黑白。各为调之。其端正敦浓者。血气调和。刺此者。 
无失常数也。 
或曰。匹夫大人。刺法同乎。 
经曰。气滑则出疾。气涩则出迟。气悍则针小而入浅。气浊则针大而入深。深则欲留。 
浅则 
。春气在毛。夏气在皮肤。秋气在分肉。冬气在筋骨。凡刺病者。各以其时为齐。故刺肥人 
以秋冬之齐。刺瘦人以春夏之齐。 
经曰。营之生病也。寒热少气。血上下行。卫之生病也。气痛时来时去。怫气贲响。风 
寒客 
者内热。刺布衣者以火淬之。刺大人以药熨之。以熨寒痹所刺之处。令热入至于病所。起步 
内无见风。每刺必熨。如此病已。所谓内热也。 
或曰。三虚三实者。何谓也。 
经曰。三虚者。乘年之衰。逢月之虚。失时之和。因为贼风所伤。是谓三虚。故论不知 
三 
或曰。人身有四海。何也。 
经曰。胃者水谷之海。其输上在气街。下至三里。冲脉者。为十二经之海。其输上在于 
大杼 
海。其输上在于其盖。下在风府。气海有余者。气满胸中。 息面赤。不足。则气少不足以 
言。血海有余。则常想其身大。怫然不知其所病。不足。常想其身小。狭然不知其所病。水 
谷之海有余。则腹满。不足。则饥不受谷食。髓海有余。则轻劲多力。自过其度。不足。则 
脑转耳鸣。胫酸眩冒。目无所见。懈怠安卧。治此者。审守其输。而调其虚实。无犯其害。顺 
者得复。逆者必败。 
或曰。诸家言某穴主某病。其说亦可从乎。 
曰。治病无定穴也。邪客于人。与正周流上下。或在气分。或在血分。无有定止。故喻 
用针 
守某穴主某病之说。执中无权。按谱施治。譬之狂潦泛溢。欲塞下流而获安者。亦偶然耳。 
夫病变无穷。灸刺之法亦无穷。或在上。下取之。或在下。上取之。或正取之。或直取之。 
审经与络。分血与气。病随经所在。穴随经而取。庶得随机应变之理。岂可执以某穴主某病 
哉。或曰。此固然矣。但学人望洋无下手处。曰。譬犹匠者。教人以规矩。取方圆也。规矩 
之法在师。方圆之法则在子弟。夫圣人之于针。非经络孔穴。无以教后学。后学非经络孔 
穴 
守神。粗守关。上守机。机之动。不离其空中。此之谓也。 
或曰。八穴治病。多有效者。何如。 
曰。人身正经十二。奇经有八。大络十五。小络三百余。皆所以行气血也。圣人取穴。 
三百 
不知。孔穴不可不认。不知经络。无以知血气往来。不知孔穴。无以知邪气所在。知而用 
。用而的。病乃可安。今之用八穴者。络穴六。经穴二。余络余经。置而不用。速求巧捷。 
遂悖圣经。又有六十六穴。拘于日时开阖。用之犹未周备。而况拘于八穴者乎。盖八穴病在 
气分。则有可劫之功。若在血分。徒损元气。病何由安。正是血病而泻气也。邪在血分。则 
直求病之所在。而取之可也。今人泥而不用。良可笑耶。 
或曰。膻中、鸠尾、中庭。人亦有针之者。宁无禁乎。 
曰。心为一身之主。至贵不可犯。膻中、鸠尾、巨阙。心之宫城也。心主虚怯。不能主 
事。 
狂者有之。用针之士。多于膻中、鸠尾、中庭针之。亦犹伊芳尹之于太甲。周公之于孺子。事 
有差误。则将倾覆社稷。荼毒生灵。其害有不可胜言者矣。夫针三穴亦然。犯真心。死不可 
救。必须自揣己才。果有如伊芳周之能。可以扶危持颠。方能保心于无危也。 
或曰。针三阴交。主何病也。 
曰。足之三阴。从足走腹。太阴脾经循内踝上直行。厥阴循内踝前交入太阴之后。少阴 
肾经 
非危疾急证。与三阴俱有干者。不可轻刺。脾肾气常不足。肝虽有余。亦是宿血之藏。误刺 
则脱人元气。不可不慎。 
或曰。伤寒刺期门穴者。何如。 
曰。十二经始于手太阴之云门。以次而传。终于足厥阴之期门。期门者。肝之募也。伤 
寒过经 
胁下肥气。凡是木郁诸疾。莫不刺之。以其肝主病也。经云。穴直乳下两肋端。又曰。在不 
容旁一寸五分。古人说得甚明。今人不解用也。 
或曰。刺胸腹者。必避五脏。何谓也。 
经曰。中心。一日死。中肝。五日死。中脾。十日死。中肾。六日死。中肺。三日死。 
中胆 
单布上刺。刺之不愈。复刺。刺跗上。中大脉。血出不止死。刺面。中溜脉。为盲。刺头。 
中脑户。入脑立死。刺舌下中脉太过。血出不止为喑。刺足下布络中脉。血不出为肿。刺 
中大脉。令人仆脱色。刺气街中脉。血不出。为肿鼠仆。刺脊间。中髓为伛。刺乳上。中乳 
房。为肿根蚀。刺缺盆。中内陷。气泄令人喘咳逆。刺手鱼腹内陷为肿。无刺大醉。无刺大 
怒。无刺大劳。无刺大渴。无刺大惊。无刺大饥人。无刺新饱人。刺阴股中大脉。血出不止 
死。刺客主人内陷中脉。为聋。刺膝膑出液为跛。刺臂太阴脉。出血立死。刺足少阴脉。重 
虚 
遗溺。刺腋下胁间内陷。令人咳。刺少腹。中膀胱。溺出。令少腹满。刺 肠内陷。为肿。刺 
眶上陷骨中脉。为盲。刺关节中液出。不得屈伸。又曰。无刺浑浑之脉。 之热。漉漉之汗。 
如大风大雨。严寒盛暑。卑湿烦燥。便黑吐血。暴然失听。失明失意。失神失便溺。及七情五伤 
。皆不可刺。乘车马远来。亦候血气定。然后刺之。机按。今医但问某病。便针某穴。求其如经 
所言。不犯针禁。不夭人寿者。几 
问曰。针刺失宜。亦能杀人否乎。 
经曰。人之所受气者。谷也。谷之所注者。胃也。胃者。水谷气血之海也。海之所行云 
气者。天下也。胃之所出气血者。经隧也。经隧者。五脏六腑之大络也。迎而夺之而已矣。迎之五里 
。中道而止。五至而已。五往而藏之气尽矣。故五五二十五而竭其输矣。(气之息道。一呼 
一吸为一至。故此云五里者。五至而已。过其数。藏气尽。更过其数。极其输矣。五往者。 
五至已往。则六至七至也。)所谓夺其天气者也。非能绝其命而倾其寿乎。又曰。窥门而刺 
之者。死于家中。入门而刺之。死于堂上。(机按。胃经固多气血。若写之太过。则夭寿矣 
。夫以多气多血之经。尚戒写之太过。余经可轻写乎。) 
或曰。针灸宜避天忌日。何也。 
经曰。左足应立春。其日戊子己丑。左胁应春分。其日己卯。左手应立夏。其日戊辰己 
巳。 
立冬。其日戊戌己亥。腰尻下窍应冬至。其日壬子。六腑膈下三脏应四季中州。其日戊巳。 
大禁太乙所在日。(即前所云)凡此九者。善候八正所在之处。所主左右上下。身有痈肿欲治 
之。无以其所值之日溃治之。是谓天忌日也。又曰。春三月。人气在左。无刺左足之阳。夏 
三月。人气在右。无刺右足之阳。秋三月。人气在右。无刺右足之阴。冬三月。人气在左。 
无刺左足之阴。 
或曰。刺荣无伤卫。刺卫无伤荣。何谓也。 
曰。荣为阴。行于脉中。卫为阳。行于脉外。各有浅深。故针阳必卧针之。以阳气轻浮 
。过 
或曰。刺骨者。无伤筋。刺筋者。无伤肉。刺肉者。无伤脉。刺脉者。无伤皮。何谓也 
曰。此谓刺浅。不至所当刺之处也。如病在骨。当刺至骨。但针至筋而去。则伤筋矣。 
或曰。刺皮无伤肉。刺肉无伤筋。刺筋无伤骨。何谓也。 
曰。此戒过分太深也。如病在皮中。针至皮中而止。无令深入伤肉也。 
或曰。春夏刺浅。秋冬刺深。何谓也。 
经曰。春气在毛。夏气在皮。秋气在分肉。冬气在筋骨。浅深之应也。是知春夏之气。 
浮而 
。欲其无不及也。经曰。必先岁气。无伐天和。此之谓也。 
或曰。春夏各致一阴。秋冬各致一阳。何谓也。 
难经曰。致。取也。春夏气温。必致一阴者。春夏养阳之义也。初下针则沉之至肾肝之 
部。 
之义也。初内针浅而浮之当心肺之部。候其得气。推针纳之达肾肝之分。所谓致一阳也。此 
则古人特推其理。有如此耳。凡用针补写。自有所宜。初不必以是相拘也。 
或曰。针家亦诊脉否。 
经曰。凡将用针。必先诊脉。视气之剧易。乃可以治也。五脏之气。已绝于内。(言脉 
口气 
。重竭必死。其死也。无气以动故静。五脏之气。已绝于外。(言脉口气外绝不至)用针者。 
反实其内。取其四末之输。有留针以致其阴气。阴气至。则阳气反入。入则逆。逆则死。其 
死也。阴气有余故躁。故曰。上工平气。中工乱脉。下工绝气危生。(机按。此言工不诊脉 
。妄行针刺。故不免于绝气危生。) 
经曰。持其脉口人迎。以知阴阳有余不足。平与不平也。不病者。脉口人迎应四时也。 
上下相应而俱往来也。六经之脉。不结动也。是谓平人。少气者。脉口人迎俱少而不称尺寸 
也。如是者。则阴阳俱不足。补阳而阴竭。写阴则阳脱。如此亦弗灸。可将以甘药。不已者 
。因而写之。则五脏气坏矣。又曰。寸口主中。人迎主外。两者相应。俱往俱来若引绳。大 
小齐等。春夏人迎微大。秋冬寸口微大。如是者。命曰平人。人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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