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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理宝藏论+明性法师译-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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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一:欲许自相为有法
                 未二:欲许声义为有法
            巳二:所立
            巳三:因相
                午一:宗法
                午二:成立遍相
                 未一:破斥他宗
                  申一:破斥现量之成立
                申二:‘欲许成立唯自证分’之破斥
                 未二:诠自宗
                  申一:设立因相
                  申二:成立法
                酉一:宗法
                   酉二:不变性周遍于无顿渐作义
                 未三:断诤
                申一:断除‘常’之际不剔除作义
                  申二:断除…‘常自性’与‘能作义’不相克
                午二:成立遍相
              辰三:认定因类
               巳一:云何因类
               巳二:断‘无观待’、‘妨害量’二种
        壬二:确定彼生相属关系
         癸一:驳斥他宗
         癸二:诠自宗
          子一:因果总相之定义
          子二:能决定因果之量
          子三:断诤
        丑一:前时不可得故,不成立果、虚体,可能不适于如是果
        丑二:极成过
           丑三:断除余颠倒
            寅一:从非因不生
             卯一:破斥欲许从非因生
             卯二:遮阻从非因而生不应理之断除
            寅二:若从非因生则成立前后之因果
    辛二:认定彼诸相属之事相
        壬一:破斥他宗
        壬二:立自宗
        壬三:断诤
    辛三:如何决定彼诸之法
        壬一:确立观待一方之他宗
         癸一:确定考验
         癸二:量之决定
          子一:声义之考验
        子二:实体之考验
        壬二:引述二者之自宗
        壬三:断彼不应理第七章 观相违
     己二:决定相违义
      庚一:总相违之定义
      庚二:详析事相
    辛一:不并存相违
        壬一:不并存之定义
        癸一:破斥他宗
         癸二:立自宗
         癸三:断诤
        子一:断未遍满相
          子二:断过宽遍相
        壬二:相违境
         癸一:认定相违
         癸二:断诤
          子一:断除…观察相违境不应理
          子二:断除…观察实物不应理
        丑一:设置诤论
        丑二:答辩
            寅一:破斥他宗之答辩
            寅二:自宗之答辩
        壬三:遮除所害之际
         癸一:破斥他宗
         癸二:立自宗
         癸三:断诤
          子一:实义相违之断诤
        丑一:断…观有无支分之不应理
        丑二:断…观无碍力之不应理
          子二:觉识相违之断诤
        壬四:能确定相违量
         癸一:破斥相违义
         癸二:成立觉识量
         癸三:量成立之断诤
       辛二:互绝相违
        壬一:破斥他宗
         癸一:他宗之主张
         癸二:彼诸不合理
          子一:极成过
          子二:破斥…断过之答辩
          子三:相异虚体谓相违之旨趣
        壬二:立自宗
         癸一:一与异之立论
         癸二:相异虚体设置相违相属之方式
        壬三:叙述互绝相违
         癸一:直接相违
         癸二:间接相违
         癸三:断诤第八章 详观定义
  丙二:确定能知量之自性丁一:定义之立论
    戊一:总相…三事相之自性
     己一:成立所知遍及三法
    己二:决定能遍三法之自性
    庚一:认定体性
      庚二:设置彼三法合理
    庚三:各个之定义
    辛一:定义
        壬一:破斥定义不需要加以定义之思惟
         癸一:破斥他宗
         癸二:立自宗
         癸三:断诤
        壬二:设立需要定义之立论
         癸一:破斥他宗
         癸二:立自宗
        壬三:详析彼之所遮除之过
         癸一:破斥他宗
          子一:他宗主张
           丑一:定义自虚体不成立实有
        丑二:定义转成余虚体义
            寅一:非有
            寅二:未遍
            寅三:过遍
            寅四:均等遍
        丑三:定义不存在事相
            寅一:相违事相不存在
            寅二:虚体无相异不存在
            寅三:无相异虚体义不存在
            寅四:事相之一方未遍及不存在
        子二:彼诸破斥
        丑一:理论不应理
        丑二:非量论之旨趣
         癸二:自宗所许
          子一:未遍之定义及分类
          子二:过遍之定义及分类
          子三:非有之定义及分类
           丑一:自虚体不成立之非有
            寅一:不成立实事之自虚体
             卯一:自性名言设立定义为因
            辰一:自之自性名言
            辰二:他之自性名言
            卯二:所差别名言设立定义为因:
            辰一:自之所差别名言
            辰二:他之所差别名言
            寅二:不成立无实之自虚体
             卯一:遮无之定义设立遮无 
             卯二:遮无之定义设立空性
             卯三:遮无之定义设立识
            丑二:成立自虚体而欲许名相非有
            寅一:相异体性而非有
            寅二:无相异自虚体之非有
            寅三:无相异义虚体之非有
         癸三:断诤
    辛二:名相
        壬一:破斥他宗
        壬二:立自宗
        壬三:断诤
    辛三:事相
        壬一:真实事相
        壬二:假立事相
    己三:三法各个立论
      庚一:认识自虚体
    辛一:破斥他宗
    辛二:许自宗
      庚二:如何相属之法
    辛一:实际相属法
    辛二:能确定相属之量
      庚三:与定义相属后,表征各个立论
    辛一:如何表征法
        壬一:最先结合之分类
        壬二:断诤
         癸一:自虚体之表征法之断诤
         癸二:非余虚体之表征法之断诤
          子一:观察名相断除不应理
          子二:克除一切名言过之断诤
        子三:断除表事相直接相违之过
         癸三:喻诠说似相违之结合
    辛二:如何相互确定之立论
        壬一:诠总立论
        壬二:破斥别有余他分别
        壬三:名义遮反之断诤
    戊二:别相…决定量之定义
     己一:认识定义
      庚一:破斥他宗之主张
    庚二:自宗之主张
    庚三:断诤
     己二:彼如何断决增益之法
      庚一:如何确定增益
    庚二:断诤
    辛一:断除观察境不应理
        壬一:立诤
        壬二:答辩
         癸一:破斥他宗之答辩
         癸二:自宗之答辩
         癸三:断诤
    辛二:断除观察体性不应理
    辛三:断除观察时域不应理
    戊三:抉择定义所表之义
     己一:详析名相
      庚一:分类之基本实事
    辛一:破斥他宗
    辛二:自宗所许
    庚二:叙述分类之义
    辛一:破斥他说
    辛二:自宗主张
    辛三:断诤
      庚三:确定数目
    庚四:声义
     己二:破斥事项之邪见
    庚一:破斥现量
    辛一:破斥非现量是现量之思惟
    辛二:破斥现量误为非现量
    辛三:破斥‘是’‘非’相似之分别
    庚二:破斥比量为妄分别
    辛一:破斥‘是’妄执为‘非’
    辛二:破斥‘非比量’妄执为‘比量’
     己三:事相确定‘定义’之量
    庚一:质难
      庚二:答辩
    辛一:破斥他宗之答辩
    辛二:自宗之答辩
    辛三:断诤
     己四:彼如何作立破之法
      庚一:立破之总立论
      庚二:抉择彼之自性
    辛一:定义
        壬一:破斥他宗
        壬二:立自宗
        壬三:断诤
    辛二:如何了解义法
        壬一:破斥他宗
        壬二:成立彼作立破法
        壬三:如何克除法
        癸一:破斥他宗
         癸二:立自宗
          子一:了解能立法
          子二:了解破斥法
         癸三:断诤第九章 详观现量
   丁二:各个事相之义
    戊一:现量
     己一:真现量
      庚一:定义
       辛一:破斥他宗
    辛二:自宗主张
      庚二:名相之分类
    庚三:各个事相之意义
    辛一:根现量
        壬一:定义
         癸一:破斥他宗
         癸二:立自宗
        壬二:成立彼定义
         癸一:成立…从六根而生
         癸二:成立…离分别无错乱
        壬三:所确定声义
    辛二:意现量
        壬一:认识体性
         癸一:认识定义
         癸二:认识事相
        壬二:抉择自性
         癸一:自性产生之法
          子一:若谓产生五根,则当有诸多意识
          子二:若谓意现量是量或非量
          子三:若谓根现量之相续灭失之后产生一意现量或繁衍意现量?
         癸二:自性转成量之合理性
         癸三:观察产生自性之际
        壬三:断除…余他诤论
    辛三:自证现量
        壬一:定义
        壬二:断诤
        壬三:测验自证‘是’‘非’之量
    辛四:瑜珈现量
        壬一:认识瑜珈自性
         癸一:定义
          子一:破斥他宗
          子二:自宗主张
         癸二:分类
          子一:所依之分类
          子二:依体性之分类
        癸三:思惟因
          子一:二智慧之因
          子二:彼诸究竟位
          子三:观待方便说业果界之差异
        壬二:瑜珈境转成量之法
         癸一:证成瑜珈现量为正量
         癸二:瑜珈现量舍取之法
         癸三:观察遍知三世之智慧
        壬三:能立瑜珈现量
         癸一:证成体性
          子一:若成立过去时
          子二:成立…许未来产生瑜珈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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