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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一大师文集-法义_弘一大师着述-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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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邪见

 

造恶业者,因其造业重轻,而堕地狱、畜生、鬼道之中。受报既尽,幸生人中,犹有余报。今依华严经所载者,录之如下。若诸‘论’中,尚列外境多种,今不别录。

 

一、杀生。。。。。。短命、多病

二、偷盗。。。。。。贫穷、其财不得自在

三、邪淫。。。。。。妻不贞良、不得随意眷属

四、妄言。。。。。。多被诽谤、为他所诳

五、两舌。。。。。。眷属乖离、亲族弊恶

六、恶口。。。。。。常闻恶声、言多诤讼

七、绮语。。。。。。言无人受、语不明了

八、悭贪。。。。。。心不知足、多欲无厌

九、嗔恚。。。。。。常被他人求其长短、恒被于他之所恼害

十、邪见。。。。。。生邪见家、其心谄曲

 

善业有十种。下列不杀生等,止恶即名为善。复依此而起十种行善,即救护生命等也。

 

一、不杀生:救护生命

二、不偷盗:给施资财

三、不邪淫:遵修梵行

四、不妄言:说诚实言

五、不两舌:和合彼此

六、不恶口:善言安慰

七、不绮语:作利益语

八、不悭贪:常怀舍心

九、不嗔恚:恒生慈悯

十、不邪见:正信因果

 

造善业者,因其造业轻重而生于阿修罗人道欲界天中。所感之余报,与上所列恶业之余报相反。如不杀生则长寿无病等类推可知。

 

由是观之,吾人欲得诸事顺遂,身心安乐之果报者,应先力修善业,以种善因。若唯一心求好果报,而决不肯种少许善因,是为大误。譬如农夫,欲得米谷,而不种田,人皆知其为愚也。

 

故吾人欲诸事顺遂,身心安乐者,须努力培植善因。将来或迟或早,必得良好之果报。古人云:‘祸福无不自己求之者’,即是此意也。

 

以上所说,乃人天教之大义。

 

唯修人天教者,虽较易行,然报限人天,非是出世。故古今诸大善知识,尽力提倡‘净土法门’,即前所说之佛法宗派大概中之‘净土宗’。令无论习何教者,皆兼学此‘净土法门’,即能获得最大之利益。‘净土法门’虽随宜判为‘一乘圆教’,但深者见深,浅者见浅,即唯修人天教者亦可兼学,所谓‘三根普被’也。

 

在此讲说三日已竟。以此功德,惟愿世界安宁,众生欢乐,佛日增辉,法轮常转。

 

佛法大意

 

我至贵地,可谓奇巧因缘。本拟住半月返厦。因变、住此,得与诸君相晤,甚可喜。

 

先略说佛法大意。

 

佛法以大菩提心为主。菩提心者,即是利益众生之心。故信佛法者,须常抱积极之大悲心,发救济一切众生之大愿,努力作利益众生之种种慈善事业。乃不愧为佛教徒之名称。

 

若专修净土法门者,尤应先发大菩提心。否则他人谓佛法是消极的、厌世的、送死的。若发此心者,自无此误会。

 

至于作慈善事业,尤要。既为佛教徒,即应努力作利益社会之种种事业。乃能令他人了解佛教是救世的、积极的。不起误会。

 

或疑经中常言空义,岂不与前说相反。

 

今案大菩提心,实具有悲智二义。悲者如前所说。智者不执著我相,故曰空也。即是以无我之伟大精神,而做种种之利生事业。

 

若解此意,而知常人执著我相而利益众生者,其能力薄、范围小、时不久、不彻底。若欲能力强、范围大、时间久、最彻底者,必须学习佛法,了解悲智之义,如是所作利生事业乃能十分圆满也。故知所谓空者,即是于常人所执著之我见,打破消灭,一扫而空。然后以无我之精神,努力切实作种种之事业。亦犹世间行事,先将不良之习惯等一一推翻,然后良好建设乃得实现也。

 

今能了解佛法之全系统及其真精神所在,则常人谓佛教是迷信是消极者,固可因此而知其不当。即谓佛教为世界一切宗教中最高尚之宗教,或谓佛法为世界一切哲学中最玄妙之哲学者,亦未为尽理。

 

            ┌说明人生宇宙之所以然。

            │                  ┌谬见,而与之正见

因佛法是真能┼破除世间一切───┼迷信,而与之正信

            │                  ├恶行,而与之正行

            │                  └幻觉,而与之正觉

            ├包括世间各教各学之长处,而补其不足。

            └广被一切众生之机,而无所遗漏。

 

不仅中国,现今如欧美诸国人,正在热烈的研究及提倡。出版之佛教书籍及杂志等甚多。

 

故望已为佛教徒者,须彻底研究佛法之真理,而努力实行,俾不愧为佛教徒之名。其未信佛法者,亦宜虚心下气,尽力研究,然后于佛法再加以评论。此为余所希望者。

 

以上略说佛法大意毕。

 

又当地信士,因今日为菩萨诞,欲请解释南无观世音菩萨之义。兹以时间无多,惟略说之。

 

南无者,梵语。即归依义。

 

菩萨者,梵语,为菩提萨埵之省文。菩提者觉,萨埵者众生。因菩萨以智上求佛法,以悲下化众生,故称为菩提萨埵。此以悲智二义解释,与前同也。

 

观世音者,为此菩萨之名。亦可以悲智二义分释。如楞严经云:由我观听十方圆明,故观音名遍十方界。约智言也。如法华经云:苦恼众生一心称名,菩萨即时观其音声,皆得解脱,以是名观世音。约悲言也。

 

常随佛学

 

华严经行愿品末卷所列十种广大行愿中,第八曰常随佛学。若依华严经文所载种种神通妙用,决非凡夫所能随学。但其他经律等,载佛所行事,有为我等凡夫作模范,无论何人皆可随学者,亦屡见之。今且举七事。

 

一、佛自扫地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柰耶杂事云:世尊在逝多林。见地不净,即自执帚,欲扫林中。时舍利子大目犍连大迦叶阿难陀等,诸大声闻,见是事已,悉皆执帚共扫园林。时佛世尊及圣弟子扫除已。入食堂中,就座而坐。佛告诸比丘。凡扫地者有五胜利。一者自心清净。二者令他心清净。三者诸天欢喜。四者植端正业。五者命终之后当生天上。

 

二、佛自舁(音余,即共扛抬也)弟子及自汲水

 

五分律,佛制饮酒戒缘起云:婆伽陀比丘、以降龙故,得酒醉。衣钵纵横。佛与阿难舁至井边。佛自汲水、阿难洗之等。

 

三、佛自修房

 

十诵律云:佛在阿罗毗国。见寺门楣损,乃自修之。

 

四、佛自洗病比丘及自看病

 

四分律云:世尊即扶病比丘起,拭身不净。拭已洗之。洗已复为浣衣晒干。有故坏卧草弃之。扫除住处,以泥浆涂洒,极令清净。更敷新草,并敷一衣。还安卧病比丘已,复以一衣覆上。

 

西域记云:只桓东北有塔,即如来洗病比丘处。

 

又云:如来在日,有病比丘,含苦独处。佛问:汝何所苦?汝何独居?答曰:我性疏懒不耐看病,故今婴疾无人瞻视。佛愍而告曰:善男子!我今看汝。

 

五、佛为弟子裁衣

 

中阿含经云:佛亲为阿那律裁三衣。诸比丘同时为连合,即成。

 

六、佛自为老比丘穿针

 

此事知者甚多。今以忘记出何经律,不及检查原文。仅就所记忆大略之义录之。佛在世时,有老比丘补衣。因目昏花,未能以线穿针孔中。乃叹息曰:谁当为我穿针。佛闻之,即立起曰:我为汝穿之等。

 

七、佛自乞僧举过

 

是为佛及弟子等结夏安居竟,具仪自恣时也。增一阿含经云:佛坐草座(即是离本座,敷草于地而坐也。所以尔者,恣僧举过,舍骄慢故)告诸比丘言:我无过咎于众人乎?又不犯身口意乎?如是至三。

 

灵芝律师云:如来亦自恣者,示同凡法故,垂范后世故,令众省己故,使折我慢故。

 

如是七事,冀诸仁者勉力随学。远离骄慢,增长悲心,广植福业,速证菩提。是为余所希愿者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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