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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中国通史第四卷-中古时代-秦汉时期(下册)-第8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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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宦官得志,士大夫丧气,原为窦武府掾的胡腾(字子升),独为窦武殡敛行丧,因此也被禁锢。
  第二节陈蕃志在清世陈蕃(?—168),字仲举,汝南平舆(今河南汝南)人。十五岁时,曾单独住于一室,庭宇芜秽,有客来访,对他说:你为何不洒扫庭院以待宾客?他答:“大丈夫处世,当扫除天下,安事一室乎?”客知他有清世之志,非常器重之。
  起初仕于郡,举孝廉,任郎中。因母去世,弃官服丧。服丧之后,为刺史周景辟任别驾从事,因谏诤不合,随即离去。
  经太尉李固推荐,征为议郎,再升为乐安太守。当时李膺任青州刺史,有“威政”之名,属官闻风,多自引退,陈蕃独以“清绩”而留任。郡人周璆是个高洁之士,前后郡守招命总不理睬,只有陈蕃能请得动他,以礼待之。有个叫赵宣的平民,葬亲而不封闭墓道,居在里面,服丧二十多年,乡里称孝,地方长官多次以礼请之。郡人向陈蕃推荐此人。陈蕃与赵宣相见,问起他的妻和子,得知他的五个儿女都是丧服期间所生。陈蕃大怒,斥责其伪装孝道,表里不一,“诳时惑众,诬污鬼神”,随即判处其罪。
  大将军梁冀致书于陈蕃,有所请托,“不得通”,使者诈骗求谒,陈蕃怒而杀之,因此下放为修武令。
  陈蕃后为尚书。当时零陵、桂阳二郡“山贼为害”,大臣议论派兵镇压。陈蕃上疏驳之,说:二郡之民闹事,一定是地方官“贪虐”所致,应当审查地方长官,清除“在政失和,侵暴百姓者”,更选清贤奉公之人去宣布法令,安抚百姓。又提出裁减朝廷和宫中的冗员,除去奸恶。因此触忤左右,被排挤出京为豫章太守。后又征为尚书令。为人严肃,不接宾客,送人不出郭门。反对宦官陈蕃任光禄勋时,感到“封赏逾制,内宠猥盛”,乃上疏进谏,提到“近习以非义授邑,左右以无功传赏,授位不料其任,裂土莫纪其功,至乃一门之内,侯者数人”;“采女数千,食肉衣绮,脂油粉黛,不可赀计”;“夫不有臭秽,则苍蝇不飞”,但求有所改正。这主要是针刺皇帝信任宦官的。延熹六年(公元163 年),桓帝到广成苑打猎,陈蕃上疏谏道:当今有田野空、朝廷空、仓库空的“三空之厄”,“兵戎未戢,四方离散”,又值农忙,不当逸游而不恤民。未被桓帝采纳。
  延熹八年(公元165 年),陈蕃为太尉。这时中常侍苏康、管霸复被任用,宦官得势,排挤他人。李膺及大司农刘祐、廷尉冯绲等都因忤旨而抵罪。陈蕃在朝会时为李膺等反复说情,辞意恳切。在宦官专横与反宦官专横的斗争中,有些朝臣惧不敢言,陈蕃独自上疏说:“内政不理,心腹之患。”自从除外戚梁氏之祸后,“近习(指宦官)之权,复相扇结”。他建议,应当“割塞近习豫政之源,引纳尚书朝省之事”,选任清高之士,“斥黜佞邪”之徒。桓帝不采纳。朝野怨之。宦官由此更怨陈蕃。而太学生敬重之,誉其为“不畏强御陈仲举”。
  次年,李膺等以“党人”案下狱考实。陈蕃上疏极谏,为李膺、杜密、范滂等伸冤,说他们“正身无玷,死心社稷。以忠忤旨,横加拷案,或禁锢闭隔,或死徙非所。杜塞天下之口,聋盲一世之人,与秦焚书坑儒何以为异?”并指责桓帝“遇贤何薄?待恶何优?”桓帝讳其言切,借口说陈蕃征用下属不当,罢了他的官。
  灵帝时,陈蕃为太傅,录尚书事。窦太后因陈蕃在桓帝时坚决拥立她为皇后,又因陈蕃与窦武共参朝政,此时欲封其为高阳乡侯,食邑三百户。陈蕃上疏辞让。窦太后不许,陈蕃固辞,“章前后十上,竟不受封”。
  “党人”失败这时中常侍曹节、王甫等宦官谄事太后,膨胀势力,“多行贪虐”。陈蕃恨之,志诛宦官,而窦武也有此谋。他自以为德于太后,一定可以如愿,先向灵帝上疏,指出宦官侯览、曹节、王甫等是“元恶大奸”,如不急诛,必生变乱,并希望皇帝宣示自己的奏章。窦太后不采纳,朝廷闻者莫不震恐。陈蕃因与窦武合谋,决心诛除曹节、王甫等宦官;并立即起用原被废黜的“党人”李膺、杜密等,共定计策。
  建宁元年(公元168 年)五月,陈蕃劝窦武上书窦太后,要求立即诛除专横的宦官。窦太后不同意。窦武和陈蕃先诛了专制宫内的中常侍管霸和苏康,又多次要求诛除曹节等人,窦太犹后豫不决,故久未动手。到了八月,陈蕃与窦武准备对曹节等下手。九月,曹节等人发觉,矫诏收捕窦武等人。窦武抵抗不力而失败,自杀。陈蕃时已七十多岁,闻知事发,带领属官及诸生八十余人,持刀冲出承明门,攘臂大呼“黄门(指宦官)反逆”。终因势小力弱而被捕,关进黄门北寺狱,被害。家属被流放,门生、故吏都被免官或禁锢。
  第三节李膺附杜密受士人仰慕李膺(110—169),字元礼,颍川襄城(今属河南)人。祖父李修,安帝时为太尉。父李益,赵国相。李膺生性高傲,交结不广,只是和同郡荀淑、陈寔等师友往来。
  他起初举孝廉,得到司徒胡广征召,举高第,升任青州刺史,地方长官怕他严明,多望风弃官而去。后为渔阳太守,不久转为蜀郡太守,调任护乌桓校尉。鲜卑来骚拢时,他常亲自率军迎击。后因公事免官,退居于颍川郡纶氏县,教授学生常达千人,为世人所仰慕。南阳人樊陵求为他的学生,他不接受。樊陵后来因阿附于宦官,当上了太尉,仍为志节之士所羞。荀爽拜谒李膺时,因能为他驾驭车马而特别高兴,并宣传此事。有的士人以被李膺接待过为荣,名为“登龙门”。可见对他为人仰慕之一斑。
  永寿二年(公元156 年),鲜卑寇掠云中郡,李膺任为度辽将军,担任抵御任务。由于他抵御得力,寇掠者惧怕,放还一些被掠的人口,边郡得以稍稍安宁。
  延熹二年(公元159 年),为河南尹。当时宛陵大姓羊元群从北海郡罢官归来,偷偷地带回“奇巧”财物。李膺揭发之,并想查办其罪。羊元群向窃据大权的宦官行贿,反使李膺坐罪,罚到左校(官署名)做苦工。
  起初,李膺与廷尉冯绲、大司农刘祐等共同立志纠罚奸倖之徒,而这时冯绲、刘祐也因获罪在做苦工。司隶校尉应奉了解其情,上疏桓帝为李膺等说情,认为李膺等人素有功绩,秉公执法,百姓称许,反而受罚,应当宽恕,以免激化矛盾。李膺等人才得以免刑。
  使宦者畏惧李膺又被任为司隶校尉,与太学生首领郭泰等结交,反对宦官专权,有“天下楷模李元礼”之誉。这时宦官张让之弟张朔为野王县令,贪残无道,甚至杀害孕妇,闻知李膺严厉,惧罪逃至洛阳,藏匿在张让宅中。李膺知道张朔的罪状,亲自带着从吏到张让宅中搜捕张朔,交付洛阳狱,取得供辞,立即处决。张让为弟向桓帝诉冤,桓帝诏李膺入殿而亲自诘问为何擅自诛杀官员。李膺据理对答,还要求给五日期限,追查首恶分子。桓帝觉得李膺无罪,不再追问,便让他退出。从此宦官都小心翼翼,不敢再出宫门。桓帝觉得奇怪而问其原因,都说害怕李膺。
  经历两次党锢事件延熹九年(公元166 年),李膺等捕杀与宦官勾结的卜者张成之子。宦官集团乘机反扑,指使张成的弟子牢修控告李膺等人交结生徒,“共为部党”,“诽讪朝廷,疑乱风俗”。桓帝随从宦官的要求,下令逮捕党人,李膺也被捕。审查此案经过三府(汉代的太尉、司徒、司空所设的府署,合称三府)时,太尉陈蕃认为李膺等颇有声誉,罪名不实,不肯“平署”(联合签署)。桓帝大怒,将李膺等人关进了属于黄门署的北寺狱,株连达二百多人。外戚窦武等出面援救,桓帝才将李膺赦免,“禁锢终身”,不许做官。官府中还记录有党人名单。这是第一次“党锢”事件。李膺回乡后,居于阳城(今河南登封东南)山中,士人“皆高尚其道,而污秽朝廷”。
  等到陈蕃免了太尉,朝野之人都属意于李膺。荀爽担心李膺因名高而致祸,写书劝告他明哲保身。不久,桓帝死,灵帝立,外戚窦武为大将军,名臣陈蕃为太傅,两人共掌朝政,合谋诛除宦者,重新任用名士,任李膺为长乐少府。但因宦官势大,一时未曾动手。宦官却在建宁二年(公元169 年)先发制人,迫使灵帝收捕窦武。窦武兵败自杀后,宦官得势,又肆意逮捕“党人”。乡人劝告李膺逃匿,李膺毫不畏惧。结果,李膺及杜密等百余人被捕入狱处死。同时受株连而被处死、迁徙、禁锢者“六七百人”。这是第二次“党锢”事件。
  李膺的妻子迁徙边地,门生、故吏及其父兄并被禁锢。李膺的门徒景顾因漏名而未被处治,其父景毅不愿苟安,上书请求免去侍御史的官职而返回家乡蜀郡。
  时称“李、杜”
  杜密(?—169),字周甫,颍川阳城(今河南登封东南)人。据传,“为人沈质,少有厉俗志”。为司徒胡广所辟,升至代郡太守,再任泰山太守、北海相。宦官子弟为其属县长官有奸恶行为者,都收捕查办之。
  后来杜密去官还乡,常去拜谒地方长官,多所请托。同郡刘胜(字季陵)从蜀郡告归乡里,闭门修养,不大交往。郡太守王昱对杜密说:“刘季陵清高士,公卿多举之者。”他知王昱激己,答道:刘胜官位高,您待为上宾,但他知善不荐,闻恶不言,“隐情惜己,自同寒蝉”,这是罪人;我知善必举,知恶必纠,使您“赏罚得中”,这不是显然的高低之分吗?王昱惭愧而佩服,待之弥厚。
  桓帝时,杜密任为尚书令,迁河南尹,转为太仆。“党人”事起,被免官还本郡,与李膺一同坐罪,两人齐名,故时人称为“李、杜”。太学生誉之曰“天下良辅杜周甫”。
  灵帝时,陈蕃辅政,杜密又任太仆。“党锢”事件再起,被迫自杀。
  第四节范滂、张俭、贾彪范滂严整疾恶范滂(137—169),字孟博,汝南征羌(今河南郾城东南)人。少时因“清节”为州里所佩服,举孝廉、“光禄四行”(敦厚、质朴、逊让、节俭)。冀州因饥荒而百姓闹事时,范滂由朝廷任命为清诏使,前去审理之。他登车前往,慨然有“澄清天下之志”。待到了州境,地方官自知贪赃枉法,闻风而弃官逃跑。他对朝廷的报告,都能合乎众议。
  任光禄勋主事之时,他对光禄勋陈蕃以“公礼”相待颇为不满,乃弃官而去。郭泰批评陈蕃未曾优礼对待范滂,陈蕃承认欠妥。
  后又被太尉黄琼辟为掾属。皇帝诏令三府掾属“举谣言”,即举报地方长官贤奸、百姓苦乐。范滂举奏刺史、二千石(即州郡长官)、权豪之党二十余人。掌举奏的尚书责备他举劾猥多,怀疑他有私心。他说:我的举劾,如果不是针对奸暴而为民除害,那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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