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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史:秦汉史-第9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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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时期,中常侍是授给非宦官的帝王顾问的编外头衔。后汉用这个称呼设立
了一个只能由宦官担任的永久性官职。明帝统治时期(公元 57—75 年)批准
有四名中常侍,到和帝统治时期(公元 88—106 年)增为 10 名。作为皇帝的
随从和顾问,中常侍虽然没有属员,但他们由于变成了事实上的宦官首领而
逐渐掌握大权。
皇帝一般的服务工作和皇宫的管理工作由品级相同的宦官担任令和仆
射。御府令掌管纺织品,负责皇帝服装的制做、缝补和洗涤。他的劳动力包
括政府的女奴。内者令照管皇帝的饰物、帷帘等物品。①尚方令指导工匠制造
宫中的各种用品。中藏府令保管金、银、丝帛等物,因此也可能是宫里的出
纳员。
掖庭令管理后宫的宫女,在一名丞的协助下参预挑选她们的工作。他还
掌管狱中的医院(暴室),暴室连同其周围的场地有时称为掖庭狱。这是一
个包括被废的皇后在内的后宫宫女的医院和监狱,也是织、染、缫、晒丝和
丝织品的地方。永巷令管理宫人。宫人是政府的女奴,她们侍奉皇后和宫女,
也充当奶妈。
黄门令似乎掌管直接侍候皇帝的宦官。另外他还领导几个低级宦官机
构。这些机构的职责没有一一列出,很可能与装饰、保养各种宫殿有关。
中黄门冗从仆射的官职创设于后汉时期,他在后宫挥指皇帝的宦官卫
兵。②皇帝出宫以后,他与光禄勳的郎分担责任,骑着马紧靠舆车。以这种典
型的中国式做法,使皇帝不致于听凭某一个官员的摆布。中谒者仆射及其下
属可能都是宦官,接办皇帝各种各样的杂差。最后,钩盾令负责管理御花园、
苑囿、池塘,还有离宫和洛阳附近的住地。他的职责是维修保养,以及种植
果树以供皇帝享用。
其他宦官的品级较低。小黄门是后汉开国皇帝首设之职,到和帝统治时
期(公元 88—106 年),任职的宦官数量增加到 20 人。他们是皇帝的通讯员,
并做皇帝与尚书之间的文件传递员。③
随着时间的推移,宦官担任的监分别隶属于各种宦官的机构,它们在中
常侍的非正式领导下协调这些宦官的活动。宦官势力的增长也可从公元 175
年平抑物价的工作从大司农转移到宦官担任的中准令一事得到证明。①必须再
次强调的是,就像尚书的事例一样,宦官权力的增长并没使少府的权力相应
加大。由于可以直接接近皇帝,宦官不需要向少府汇报情况,因此少府对宦
官的管辖权完全是假象。

皇宫里的其他官职


④ 《后汉书》(志)卷二六,第 3593 页。关于宦官权力的增长和在政府的活动,见本书第 3 章《宦官的作
用》。
① 皇帝与他人服饰的详细规定,见《后汉书》(志)卷三十下,第 3661 页。尚方制造铜镜的劳动情况,见
鲁惟一:《通往仙境之路:中国人对长生之追求》(伦敦,1979),第 166 页。
② 《后汉书》(志)卷二六,第 3594 页。
③ 《后汉书》(志)卷二六,第 3594 页;《后汉书》卷七八,第 2509 页。
① 《后汉书》卷八,第 337 页。





后汉对皇后居住的长秋宫的服务人员进行改组和扩大。皇后的朝廷是皇
帝朝廷的雏形。从理论上讲,皇后的小朝廷应该由宦官组成,但是却有一些
例外。
皇后的官员中,品级最高的是大长秋。②低级官员的职权更加有限。中宫
永巷令管理宫女。中宫私府令保管金、银、丝绸等物,同时监管缝纫、修补
和清洗服装和寝具。中宫仆控制马匹和车辆。中宫谒者令带领一班下属执行
各种差遣。五名中宫尚书担任秘书工作。中宫黄门冗从仆射可能负责指挥禁
卫兵。中宫署令可能记录皇帝与皇后同居之事。这项工作的负担不重,因为
皇帝大多回避为政治目的选择的配偶。中宫药长是皇后的医生。
皇帝的配偶一旦成为皇太后,就移往长乐宫居住,她的侍从班子也要增
加。所有的官衔前面都冠以皇太后的宫名。与此相同,皇帝的母亲如果不是
皇太后,那么她的居室至少从公元 150 年开始称为永乐宫,她的侍从人员的
官衔前也都冠以此宫的名称。③
太子的居室称为东宫。后汉太子的侍从组织有一些变化。太子太傅与所
有的行政机构没有关系,纯粹是从全国最著名的学者中任命,作为王子的老
师。太子少傅虽然也是教师,但同时掌管它的全体工作人员。与皇后一样,
太子的小朝廷是皇帝朝廷的雏形。五名太子中庶子提意见和劝谏。两位顾问
太子门大夫据说负有保卫的职责,但也许也充当进谏者。太子家令负责生活
费用,并保证饮食的供给。太子仓令和太子食官令协助他完成这些任务。太
子厩长协助太子仆工作。
太子少傅的另一项职责是主管太子的安全,通常由几名官员执行。太子
率更令带领太子庶子和太子舍人负责太子在宫中室外的安全。太子中盾掌管
在太子宫中巡逻的士兵,太子卫率则指挥宫门的禁卫门卫侍。①最后,太子洗
马在太子舆车之前先行,也用他们来做信使。

其他京官

有几位官员由于他们的职务在洛阳并与首都地区的管理有关,因而十分
重要。其中第一位即执金吾,其头衔可能来自据其职责所执的权仗。②前汉时
期执金吾的品阶与九卿相同,有时列在九卿之内。后汉的执金吾品阶降低,
同时其属员也大大减少。他仍然负责皇宫以外首都市区的法律和秩序,为此
他派部下按时进行巡逻。执金吾通过武库令掌管位于洛阳东北部的武器和装
备的仓库。③
将作大匠负责建筑和修缮宫室、庙宇、陵寝及陵园,还负责植树。这个


② 《后汉书》(志)卷二七,第 3606 页。其前汉的前身在公元前 144 年也称为“大长秋”,见《汉书》卷
十九上,第 734 页。
③ 《后汉书》卷十下,第 442 页。《后汉书》(志)卷二七,第 3608 页。
① 《后汉书》(志)卷二七,第 3606、3608 页。前汉该职隶属于詹事,见《汉书》卷十九上,第 734 页。
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第 69 页。
② 《后汉书》(志)卷二七,第 3605 页。前汉称为“中尉”,公元前 104 年改称“执金吾”,《汉书》卷
十九上,第 732 页。
③ 毕汉斯:《东汉的洛阳》,第 57 页。



官职于公元 57 年被取消,但公元 76 年又得到恢复。劳动力由住在两个圈地
内的囚徒组成。后汉一直有左校令一职,右校令在公元 124 年重设。①
水衡都尉一职被后汉的开国皇帝取消,仅在每年举行立秋的仪式时才予
恢复。前汉时期水衡都尉曾负责长安的上林苑,后汉用品阶较低的令长期代
替他,此人是少府的一名下属,负责洛阳的与上林苑同名的新狩猎场。②
城门校尉率 1 司马、12 门候,指挥把守洛阳 12 座城门的军事分队。他
的官职十分重要,因此常授给皇帝的母系亲属。③
司隶校尉负责包括七个州、郡在内的京畿地区。④他的职责与其他地区的
刺史没有什么不同。他通过组成为曹的职员检察百官的行政、礼仪的举行,
首都和其他地区学校的成就。他察举官员的违法行为,但也表扬他们有道德
的举动。
正如京畿地区享有特殊的地位一样,京师所在的河南郡也与别的郡不
同。虽然掌管河南郡的长官的品价与正规太守的一样,但自公元 39 年起称为
河南尹,除地方官的职责以外,他还关心商业方面和首都的礼仪生活方面的
工作。他的洛阳市长监管首都的三个市场和从水路到达的船货。⑤一位名称不
详的下属管理位于洛阳东面 130 公里处、一定对首都的粮食供应做出贡献的
敖仓。公元 98 年,河南尹的部下廪牺令被重新任命,为国家祭祀仪式准备粮
食和牺牲。⑥
洛阳令的地位十分脆弱,因为他必须在皇亲、贵族、权臣居住的城市维
持法律秩序,而这些人常常为所欲为。他控制着一座帝国的监狱。他的另一
项特殊职责是通过孝廉左尉和孝廉右尉监视由郡、国推荐到京师的官员候选
人。①





















① 《后汉书》(志)卷二七,第 3610 页。
② 关于“水衡都尉”见本书第 10 章《政府和皇室的财政》。加藤繁:《中国经济史考证》第 1 卷,第 36
页。
③ 《后汉书》(志)卷二七,第 3610 页。
④ 《后汉书》(志)卷二七,第 3613 页。七个州郡是河南郡、河东郡、河内郡、弘农郡及由京畿地区三名
特殊官员管辖的三个州。见本书第 7 章《郡的主要行政单位》。
⑤ 《后汉书》(志)卷二六,第 3590 页。关于几个市场,见华汉斯:《东汉的洛阳》,第 58 页。
① 见《后汉书》(志)卷二八下,第 3623 页注 3 所引的汉官。



地方行政管理

郡级官员

公元 35 年,后汉创立者认识到由于匈奴的压力而造成的朔方郡人口的减
少,于是取消了这个郡,把它并入邻近的郡。②包括首都地区在内的州的数量
从 14 个减少到 13 个。
两汉设立州的官职的目的是监督所有郡、国官员的表现。但是与前汉一
样,后汉政府对监察官品级的高、低也难以决定。它开始时像公元前 1 年以
来的做法那样任命高品级的州牧。公元 42 年又采用低品级的州刺史。公元
188 年又恢复了牧的头衔。③这种大起大落的变化产生于高级监察官和低级监
察官都不愿以无畏的精神采取行动的两难处境。老年人希望在晚年回避冲
突,青年人则怕毁掉自己未来的前程。这两种办法都有利有弊,都不是十全
十美的。
公元 35 年以前,每年阴历八月各位刺史(或牧)从首都出发巡视各地然
后返回首都上交巡视报告。公元 35 年以后,虽然他们仍在每年八月进行年度
视察,但平时常驻郡冶。年度报告由其属员于每年新年送往中央政府。因此,
与前汉相比,后汉的刺史(或牧)与地方行政机构的联系更强。刺史的属员
组成曹,每曹由一名从事史掌管。此外,对州的每个郡或国,还任命了一个
从事史,另一名则充当别驾从事史。后者负责跟随刺史(或牧)履行公共职
能,并记录包括对话在内的一切事项。①

郡治

州下设郡的数量不等。如果一个地区由皇帝授给他的儿子或别的后裔作
为封地,那么这块地方就成为“王国”,不过这并不影响该地区的管理方式。
前汉末期,郡和国的总数是 103 个。公元 37 年后汉创立者取消了 10 个。后
来他的继承人又增加了 6 个新郡,因此公元 140 年郡、国的总数是 99 个。②
每郡置太守一人。王国的地位相当的官员尊称为相,但其职责与太守相
同。这些官员负责本地区全部文职事务和军事事务,其中包括行使民法和刑
法的职责。春天他们亲自巡视自己管辖的各县,秋天则派遣属员完成同样的
使命。年终他们把年度报告上报京城,同时举荐官员候选人。③
前汉的郡守通过都尉履行军事职责,都尉负责镇压匪盗,每年八月在演
习时训练地方民兵,在边境地区各郡的都尉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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