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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冥问答录 原文及译文-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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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期尚远。张氏初不置信,行为如故,及至是日上午,仍然风和日丽,毫无影兆,张氏嘲笑翁姑迷信,邀邻人抹牌为戏;讵至午时,天际忽起乌云,大雨如注,雷电交作,张氏骇奔楼上,严闭门窗,匿身大衣柜中。无何霹雳一声,楼上门窗洞启,果将张氏摄至街前轰毙,并将楼下某夫妻及其子震死,邻人多方救治始苏,但其子额角被电火灼伤,痊后仍留黑痣,百治莫去。此又一事也。

        其余所闻仙佛神鬼妖魅之事尚多,不及备举,特录数则,以供研究。

        甲申(一九四四年)初夏,余偕方子樵、刘纪文、谢仙庭、孙义慈诸先生,及家兄惺父游丹霞山,舟中无侣,偶谈怪异之事,方公出其《幽冥问答录》见示,云是林参谋长黝襄,曩年任陆军大学特别班主任时,与黎教官澍,彼此问答冥间诸事所记载;嘱为付梓,俾世人知有鬼神,常生警惕之心,则社会上罪恶,或可减少几许,对于世道人心,不无裨益。余受而读之,证以平日所闻,有鬼有神,若合符节。余谓此项笔记,应视作劝人为善之感应篇读,若视为导人迷信,则未足以语子樵先生之婆心也。

                                 甲申(一九四四年)盂兰节日三水杜之英 敬识 


  生死轮回答客问

圣严法师


一问:人类死了,当真还有转生的机会吗?有什么证据呢?

答:人之有生必有死,有死必有生,它的可能性,真像一件事物的作用,与反作用不能分开,进了饮食,必定有所排泄,一样的简单明了。物质的原素,永远不会消灭,精神的主体,也永远存在。至于要问证据,正因精神的主体,不是物质的原素,所以不能用求证物质原素方法,来求证精神主体来去,所以只能用精神来领会精神。宗教的作用,能够提炼精神的成分,提高精神的效能,所以唯有在宗教的经验之中,始可求得人类生死轮回的现量境界。

二问:人死之后,就是鬼吗?

答:这倒不一定的,六道轮回之中,鬼道只是六分之一的可能性,所以人死之后,可能就是鬼,但也很可能不是鬼。

三问:人死之后,有的会显灵,有的则毫无音讯,并且不论是凶杀恶死,或者是寿终正寝,都是如此,这是什么道理?

答:刚才说过,人死之后,可能是鬼,也很可能不是鬼。如果生在鬼道,如有必要,或者由于阳世眷属的召请,鬼自可能显灵;倘若生时有大福德,死后即可生天,生天之后,即不会再来人间显灵;或者生时罪大恶极,死后即堕地狱,下了地狱,也不会有其自由行动,所以也不会显灵;再如人死之后,即去旁生畜道之中,自亦无从再来显灵。另外一个理由:阳寿已尽,已经该死而死者,不论其为恶死或善终,都会纳入一个规则的系统,这好像是部队改编,离开此处的组织,便会去向另一个部队限时报到,故亦没有机会在外闲游肇事的可能。如果命不该死,就要像败退的散兵游勇了,他们没有立即归趋,只得在外东闯西荡,直到政府为之成立收容所,予以安排之后,此一混乱的现象,才会结束,但在这种混乱的过程中,生人固然害怕他们,他们也是最觉困恼的阶段。

四问:历史上有很多伟大的人物,一定也有他们伟大的灵魂,为什么绝对的多数,如孔孟之流,死了两千多年,尽管后人膜拜,也不见他们显灵呢?

答:佛教的宇宙观是无限大的,佛教的世界观也是无限多的。那些伟大的圣贤豪杰,为了他们的愿力,来到我们的地球世界,从事抢救的工作,当他们的工作任务,到了一定的际限时,他们就会离此他往。他们的愿力无限,宇宙无限,世界无限,人类的世界无限,众生的世界无限,以其无限的愿力,往返于无限的世界之中,在我们这个极其有限的时空之间,来探索他们的来龙去脉,自是莫测高深的事了。

五问:依照尊说,人死之后,不一定是鬼,那么人死之后,何必超度?

答:根据佛教的观念,人死之后,通常都有个中间的过程,叫做「中阴身」时期,共有四十九日,在此四十九日之内,亦如法院诉讼尚未判决而予交保候讯之际,四十九日一到,即是判决成案,该当如何,即予如何。所以人死之后,眷属为之超度,乃在为其增德,以期减轻罪业,增长福力,但此仅为助缘,而非绝对的主因。

六问:转生投胎,其过程究竟如何?

答:根据佛教的观念,一切由业力与愿力的牵引,非由灵魂的主宰,先由中阴身,循缘而至父母之处,若遇父母交会,即起男女淫欲颠倒之想,此念一起,随即入胎,经过住胎十月,便是哇哇堕地了。

七问:但是曾有许多见闻,并非如此投胎的,往往在婴儿临盆之前,产妇或其家人,见有异象现前,或人或畜,见后忽然不现,产妇随即临盆了,此当怎么解释?

答:这种现象是有的,但却不是经常,我们不是常常听说有借尸还魂的故事吗?借尸还魂的原则,是此一生人的生理机能,仍然是健康的,但是他的阳寿已经到期,正当他死去之时,即有另一个不该死而又冤枉死了灵魂,来接收他们肉体住进去。正像有一幢房子还是好好,但是它的主人必需出远门,并且不再打算回来的话,另外一个无家可归的人,岂不可以搬进去住呢?再说到本题的现象,也正是这一同类的道理,人的寿命,有长有短,可以活到一百多岁,也可能落地便死,那么这些异象的发生,也是借尸还魂了。 





 幽冥问答录(译文)


 幽冥问答录(译文)

问:先生早年曾经作过阴间的判官,是不是?
答:是的。世间的人听到这些事都很好奇,可是在我看来,都是些平常的事情,没什么好奇怪的。


问: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情?
答:是光绪庚子(一九○○)年间发生的事,当时我十九岁。


问:您所担任的是什么职务,属谁管辖,有几个职员?
答:属东岳大帝管辖,可是我一直都没见到东岳大帝,仅仅在判案后将结果上报而已。我当时担任分庭庭长,另有陪审员四人,其他办事的小鬼很多,不计其数。


问:您担任阴间判官多长时间,每天都去吗?管辖哪些地方?
答:前后四五年,每天都去,管辖华北五省。


问:阴间为什么请您做判官?
答:我也曾经托同事问其原因,据说:我几世前曾经作过阴间的判官,宿世的因缘所牵引,所以这世又作了阴间的判官。


问:阴曹地府有法律吗?先生没有学习过阴间的法律怎么能判断无误呢?
答:好像没有看到有什么规定、法律,只是根据案情进行判决,自能掌握案件的关键处,根本不需要经过考虑。


问:您所管的是哪些案件?
答:我管的是人死后十个月以内的善恶案件,超过这个时间的就属于其他人管了。


问:曾经见过阎罗王吗?
答:没有见过。


问:人的善恶,鬼神怎么能全都清楚,并且完整纪录呢?
答:鬼神能看见人见不到的东西,听见人听不到的声音,人的种种思想行为,鬼神全都能一目了然,毫无遗漏的记录下来。另外鬼神能透过看人头顶上红黄白黑等光,而知道这个人行为思想的善恶。


问:犯罪的鬼也有狡辩的吗?
答:非常多,犯罪的鬼对他所犯的罪也一定极力狡辩,等到出示确凿的证据,才低头认罪。我曾经审判一个鬼,作恶多端,这个人生前表面修善,暗地里造恶,对他所犯的罪,极力否认。我看他罪案堆积如山,证据确凿,想立即判刑,没想到这个鬼忽然口诵《金刚经》,左右陪审者看到他头顶上出现红光,急忙请我停止审判。我怀疑左右收受贿赂徇私,仍然准备判刑,可是那个鬼不断的诵经,左右极力请我肃立。我说:「我身为判官,怎么能向罪犯肃立?」左右说:「不是这个意思。这个鬼头顶上现出佛光,审讯他就是亵渎不敬,不如停审。」我当时见他们垂手肃立,看起来非常恭敬,因此问他们:「此案如何办理?他们说:「不如判他投生人胎几次,使他不能忆念《金刚经》的时候,再判他罪。」我说:「让他投生人胎,那岂不是便宜他了?并且投胎几次,那么受苦报就要在几百年以后,岂不就延后了他的受报?」左右说:「让他投生为刚出生就死了的胎儿,几年就有几世了,因为他造业有造业的果报,诵经有诵经的功德,二者都不能随便消除,将来分别受报,不会有丝毫差错。」我于是同意了。


问:人死以后,他的神志是迷迷糊糊彷佛在梦中,还是清醒如平时?
答:像平时一样清醒。


问:您每天什么时间到阴间去,审案要多长时间?
答:最初在每天晚上,后来白天也能到阴间去,但必须在下午,来去全部是坐轿子,走的很快。审案时间每次几小时,然而遇到复杂的案件,有时要用几天时间,但是这类案件很少。


问:到阴间时您的身体是不是像睡眠一样?
答:去阴间时,身体躺卧在床上,像熟睡一样,不吃不喝,也不觉得饥渴。有时神识正在阴间的时候,有亲朋好友忽然来了,又不便告诉他们我在阴间审案,于是闭着眼睛与他们说话,像没睡好一样,客人如果问什么事,也可以回答,但是不能向客人发问,也不记得与客人讲了哪些话。


问:由阴间回到人世间,是不是感到精神疲倦?
答:精神稍微有些疲倦,像没有睡好一样。


问:阴间也也喝水吃饭这些事吗?
答:有。但不许我喝水吃饭。


问:阴间官服什么样式?它的公文样式和办理程式是怎样的?
答:我当阴间判官时,还在清朝末年,所以阴间官服、公文样式和办理的程序方式,都和满清没有差别;但是到民国以后,恐怕又改变成遵循新的制度了。


问:阴间判官有工资吗?
答:有。但是对人毫无用处,所以我没有领取。


问:阴间刑罚有多少种类?
答:阴间刑罚种类非常多,比人世间残忍严酷百倍,以现在人看,一定会认为阴间刑罚非常残酷。然而从我所经历的来看,人类宁可在人世间受刑,切不可在阴间受刑。人世间受刑,受刑完了就结束了,阴间则受刑后还要再受刑,譬如在人世间杀害十条人命,受罪只不过死一次,阴间则必须用刑十次,刑满后再判他转生十世,全是被人杀死;至于锯解、碓磨、刀山、油锅等刑罚,全是真有的,造恶的果报,是如此的可怕。


问:阴间最重视的是哪种德行?最恨的是哪种罪业?
答:阴间最重视的德行是,男的忠诚报国,孝顺父母,女的贞洁守节,孝顺父母,这两种人虽有其他罪业,也必能减轻刑罚。阴间最恨的是邪淫、杀生两种罪业,杀生比邪淫罪恶还要重,如果因为邪淫而杀人害命,则是两罪全犯,罪加一等。古人说:「万恶淫为首,百善孝为先」,实在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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