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一世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第10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时朝聘,善恶则有黜陟之义。《大司马》“掌九伐之法,正邦国。贼贤害民则伐之。”尔时诸侯必不敢暴虐。今由无明王贤伯,不复朝聘。共公侵刻下民,无所畏惮,故思治世有朝聘之时也。僖二十四年《左传》说富辰称‘毕、原、酆、郇,文之昭也”,知郇伯是文王之子也。时为州伯,有治诸侯之功,谓为牧下二伯,治其当州诸侯也。易传者,以经、传考之,武王、成王之时,东西大伯唯有周公、召公、大公、毕公为之,无郇侯者,知为牧下二伯也。
 
  《下泉》四章,章四句。 
  曹国四篇,十五章,六十八句。 
 
  

 
  


□《毛诗正义》□笺  汉·郑 玄□疏  唐·孔颖达
□整理 明月奴□制作 真  如□发布 读书中文网  
  
《毛诗正义》



卷八 八之一 

 卷八 八之一   


  ◎豳七月诂训传第十五
 
  ○陆曰:豳者,戎狄之地名也。夏道衰,后稷之曾孙公刘自邰而出居焉。其封域在雍州岐山之北,原隰之野,於汉属右扶风郇邑。周公遭流言之难,居东都,思公刘、大王为豳公,忧劳民事,以此叙己志而作《七月》、《鸱鸮》之诗。成王悟而迎之,以致太平,故大师述其诗为豳国之风焉。 
  豳谱豳者,后稷之曾孙曰公刘者,自邰而出,所徙戎狄之地名,今属右扶风栒邑。○正义曰:《周本纪》云:“后稷卒,子不窋立。卒,子鞠陶立。率,子公刘立。”是公刘为后稷之曾孙也。《生民》云:“即有邰家室。”《本纪》云:“舜封后稷于邰。”公刘因封不改,故知公刘自邰而出也。《公刘》之篇说公刘为狄迫逐而徙居,经云:“度其夕阳,豳居允荒。”《本纪》称公刘在戎狄閒,知豳是戎狄之地名也。《汉书·地理志》云:“右扶风郇邑县有豳乡,《诗·公刘》所邑。”是汉时属扶风郇邑也。言自邰而出者,杜预云:“豳在新平漆县东北,邰今始平武功县所治釐城是也。邰近而豳远,从内出外,故言出。”○公刘以夏后大康时失其官守,窜於此地,犹修后稷之业,勤恤爱民,民咸归之,而国成焉。○正义曰:《国语》云:“昔我先世后稷,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弃稷弗务。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窜於戎狄之间。”韦昭云:“豳西近戎,北近狄。”《周本纪》亦云“不窋奔戎狄之间”。此云公刘窜於此地者,案此《公刘》之篇说公刘迁豳事皆详悉,自邰徙豳,必从公刘始矣。盖不窋之时已窜豳地,尚往来邰国,至公刘而尽以邰民迁之也。《本纪》云:“公刘卒,子庆节立,国於豳。”是也。定国於豳,自公刘始也。韦昭注《国语》,以为不窋当大康之时,公刘乃不窋之孙,不应亦当大康之世。而此云公刘以大康时失官守者,《周语》止云夏之衰也,不言始衰之主。《书序》云“大康失邦”,则夏后之衰自大康为始,故系大康言之。其实公刘適豳,不当大康之世,郑据《外传》之文,取不窋之事以为说耳。《本纪》云:“公刘虽在戎狄间,复修后稷之业,民赖其庆。百姓怀之。周道之兴,自此始也。”又《公刘》之篇具述公刘居豳爱民之事,是民归之而成国也。其封域在《禹贡》雍州岐山之北,原隰之野。○正义曰:《禹贡》雍州云:“荆岐既旅,原隰叄ā!笔轻健⒃羰粲褐菀病4笸跏既耄俞簦麽僭卺街薄!豆酢分倒蹙俞伲绕湓粢灾翁铮轻倬釉糁啊!
  至商之末世,大王又避戎狄之难,而入处於岐阳,民又归之。○正义曰:《诗·绵》传及《书传略说》皆有其事。○公刘之出,大王之入,虽有其异,由有事难之故,皆能守后稷之教,不失其德。○正义曰:《本纪》云:“公刘复修后稷之业。古公复修后稷、公刘之业。”是皆能守后稷之教,不失其德也。《旱麓序》云:“周之先祖,世修后稷、公刘之业。”而郑独言公刘、大王者,以周公之作《七月》,主意於此二人,故特言之。 
  成王之时,周公避流言之难,出居东都二年。○正义曰:《金縢》云:“武王既丧,管叔及其群弟流言於国曰:‘公将不利於孺子。’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弗辟,无以告我先王。’周公居东二年,则罪人斯得。”是周公避流言之模仚出居东都二年也。《金縢》直云“居东”,不言“东都”。周公避居,固当不出畿内,自然在东都。於时实未为都,而云都,据后营洛而言之耳。周公在东,实出入三年。言二年,顺《金縢》之成文。思公刘、大王居豳之职,忧念民事至苦之功,以比序己志。○正义曰:此释作《七月》之意也。以公刘遭夏人之乱,大王有戎狄之难,或出或入。其居豳之时,教民以蚕农为务,使衣食充足,忧念民事,有至苦之功。由其积德勤民,子孙卒成王业。周公既出居东都,恐王业毁坏,亦忧念民事,庶成周道。其意与公刘、大王之志同,不得自言己身忧国之心矣。无以发明己志,故作《七月》之诗,仰陈公刘、大王,以比己身,序己志。知周公之作《七月》,其意必如此者,以序云:“周公遭变故,陈先公风化之所由,致王业之艰难。”言遭变,是遭流言乃作也。襄二十九年《左传》季札见歌《豳》,曰:“美哉,乐而不淫,其周公之东乎!”明在东都作之也。《七月》之诗,非刺成王,非美成王,无故说先公之风化,陈王业之艰难,则是思念先公,用以比序己志也。本诗周公所作,大师题之曰《豳》,明其然矣。而先公在豳,凡经十世,知唯念公刘、大王者,以公刘初居豳之主,大王终去豳之君,俱是先公之俊,皆有事难之故。周公身遭事难,追念处豳先君,明是念其俊者,故知周公所念,念此二人。若然,大王既遭事难,能守后稷之教,乃在居岐之后。周公思居豳之事,知其亦念大王者,《绵》篇说大王之德云:“民之初生,自土沮漆。”言居豳之时,得民之意,民恋其德,故与俱迁。明知思念豳事,其意亦及大王也。郑於上句言周公居东二年,此句说其作诗之意,欲明《七月》之作,在此二年之中。因《尚书》有二年之文,故言之耳。非谓居东二年,始作《七月》也。何则?序云“周公遭变”即作,不应坐度二年,方始为诗。《七月》之作,当是初出之年也。 
  后成王迎之反之,摄政,致大平。其出入也,一德不回,纯似於公刘、太王之所为。大师大述其志,主意於豳公之事,故别其诗以为豳国变风焉。○正义曰:《金縢》云:“惟朕小子其新逆。”是成王迎而反之,代成王治国政而致大平。其出居东都也,其入摄王政也,常守专一之德,不有回邪,纯似公刘、大王之所为也。周公作诗之时,有自比二人之意。及其终得摄王政,其事又纯似之。此诗用於乐官,当立题目,太师於是大述周公之志,以此《七月》诗主意於豳公之事,故别其诗,不合在周之风、雅,而以为豳国之变风焉。此乃远论豳公为诸侯之政,周公陈之,欲以比序己志,不美王业之本,不得人周、召之正风也。又非刺美成王,不得入成王之正雅。周公,王朝卿士,不得专名一国。进退既无所系,因其上陈豳公,故为豳之变风。若所陈本非豳事,无由得系於豳。周公事若不似,於理亦不可系。此诗追述豳公,事又相似,故系之为宜也。《春官·籥章》云:“吹籥以歌《豳诗》。”则周制之前,已系豳矣。谓之变者,以其变风、变雅各述时之善恶,《七月》陈豳公之政,《东山》以下主述周公之德,正是变诗美者,故亦谓之变风。《公刘》亦陈豳事,不系豳者,召康公陈公刘以戒成王,犹召穆公陈文王以伤大坏,主者意为雅,不得列为风也。《鸱鸮》以下,不陈豳事,亦系豳者,以《七月》是周公之事,既为《豳风》,《鸱鸮》以下亦是周公之事,尊周公使专一国,故并为《豳风》。故《郑志》张逸问:“《豳·七月》专咏周公之德,宜在雅,今在风,何?”答曰:“以周公专为一国,上冠先公之业,亦为优矣,所以在风下,次於雅前,在於雅分,周公不得专之。”逸言“咏周公之德”者,据《鸱鸮》以下发问也。郑言“上冠先公之业”,谓以《七月》冠诸篇也。以先公之业冠周公之诗,故周公之德系先公之业,於是周公为优矣。次之风后、雅前者,言周公德高於诸侯,事同於王政,处诸国之后,不与诸国为伦。次之小雅之前,言其近堪为雅,使周公专有此善也。此《豳诗》七篇,《七月》、《鸱鸮》是出居时作,其馀多在入摄政后。郑以为周公避居之初,是武王崩后三年,成王年十三也。居东二年,罪人斯得,成王年十四也。迎周公,反而居摄,成王年十五也。七年致政,成王年二十一也。故《金縢》注云:文王十五生武王,九十七而终,终时武王八十三矣。於文王受命为七年,后六年伐纣,后二年有疾,疾瘳,后二年崩,崩时年九十三矣。周公以武王崩后三年出,五年秋反,而居摄四年作《康诰》,五年作《召诰》,七年作《洛诰》。伐纣至此,十六年也。作《康诰》时,成王年十八。《洛诰》时,年二十一也。即政时,年二十二也。然则成王以文王终明年生也。是郑辨武王崩及周公出入之事。知然者,案《大戴礼·文王世子篇》云:“文王十三生伯邑考,十五生武王。”则武王之年,少於文王十四岁。《文王世子》云:“文王九十七而终,武王九十三而终。”武王既少文王十四岁,文王九十七而崩,知武王於时年八十三也。《书传》云:“文王受命七年而崩。”是文王崩时,受命七年。《尚书序》云:“十有一年,武王伐殷,作《泰誓》。”案经《泰誓》上篇说武王观兵时事,是受命十一年。《泰誓》下篇云:“还归二年,而后伐纣。”是伐纣之时受命十三年也。文王崩,至十三年始伐纣,是崩后六年也。《金縢》云:“武王既克商,二年,王有疾,弗豫。”是伐纣后二年有疾。从文王之崩至武王有疾,积八年矣。文王崩时,武王已八十三矣。至此,则九十一也。武王九十三而崩,故知瘳后二年崩也。知周公以武王崩后三年出者,礼,君薨,百官选讯囤T兹辍6ㄋ哪辍蹲笫稀吩啤爸芄住保杂彝跏摇V芄任祝渫醭醣溃苌阃跽允浅J隆9堋⒉滩挥α餮裕赏醪挥χ乱伞C魇侨晟ケ希芄皇谕跽柿餮远0础吨苁椤肺渫跻允卤溃虮篮笠荒晔缕诙罚晔孪槎莱篮笕辏堋⒉棠肆餮砸病!督鹂g》云:“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於国,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不辟,无以告我先王。’”是周公於流言之年,避位而出,是武王崩后三年也。《金縢》又云:“周公居东二年,罪人斯得。”注云:“罪人,周公之属与知摄者。周公出,皆奔。二年尽为成王所得。”言三年者,并数出年,是崩后四年也。又曰:“於后,公乃为诗。”注云:“於二年后也。”上既言二年,又别言“於后”,明是二年之后也。又曰:“秋,大熟,未获。”注云:“秋,谓周公出二年之后明年秋也。”此秋文承於后之下,於后既是二年之后,明此秋是二年之后,谓居东二年,武王崩后五年也。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