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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李敖:李敖杂文集-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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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一个人的心态,他的“总编辑”吴祥辉也一样。在我告了他们不久,吴祥辉写文

  章大肆宣传,指摘李敖

  向国民党法院喊冤。(见《打人喊救人》一文)

  并声言:

  一、我(指吴祥辉自己)至少不会遇蠢到去请国民党法院当笔仗的裁判!(同

  上)

  二、国民党法院对党外人物所做的任何审判,都不具有公正的意义,不必重视。

  (见《向日葵与梅花》一文)

  信誓旦旦,嗓门不小。不料曾几何时,同一个吴祥辉居然联合朱高正,跑到他笔下

  “国民党法院,告起李敖来了,这算不算“向国民党法院喊冤”呢?算不算“去请

  国民党法院”“裁判”呢?算不算“重视”“不具有公正的意义”的“审判”呢?

  我李敖真落伍了。无法解释,只好有待党外新贵去做不落伍的解释了。

  朱高正、吴祥辉在“自诉状”中向“国民党法院”“谨状”说李敖

  严重毁损自诉人之名誉,有触犯上引法条罪嫌,为此依法提起自诉,恳祈钧院

  明鉴。

  看到朱高正、吴祥辉这种“恳祈钧院明鉴”的表态,我笑着对自己说:这种对

  “国民党法院”的必恭必敬,我李敖实在望尘莫及呢!当年徐复观、余纪忠就指摘

  李敖老是一边打官司一边辱骂法院,我如此桀骛、如此不驯、如此有骁名,我的作

  风,真落伍了!

  对“国民党法院”的看法,我自有我的观点。二十一年前,在告徐复观、余纪

  忠时候,我就说过:

  我公开宣布“法院黑暗”却又不断在法院进行控告,则是事实。这一点,正反

  证了我李敖的崇法务实。正因为法院黑暗,所以我才要不避艰险,“以身‘试’法”,

  打它个明白。法院黑暗,正需要法院里头的人和法院外头的人,大家一齐努力,好

  使黑暗化为光明。我李敖绝不因为法院黑暗就遗弃它,任它黑暗下去。这种精神,

  不是很伟大吗?

  二十一年前这些话,如今一以贯之,并无改变。我李敖从来不避忌“国民党法

  院”,为的就是要“以身‘试’法,打它个明白”。鼓舞起或逼迫出法官的是非与

  良知,使他们脱离党派色彩,公正判案。他们能脱离,我们可以得到法律上的胜利;

  他们不能脱离,我们可以留下历史上的证言。正反都堪一战,如此“试”法,不亦

  宜乎?

  一九八七年三月十四日

  “加码法”诽谤

  被告吴祥辉诽谤李敖的手法,除了“捏造法”和“活埋法”外,还有一种“加

  码法”。

  在辜振甫中国合成橡胶公司退股部分,被告吴祥辉在《前进》总号第…一七期

  页六二连载时,是“一百多万元”;可是到了第二年出版《李敖死了》一书页一○

  三时,就硬给加了一百万,变成了“两百万元”了;但在写到李敖与辜振甫关系时, 

  在《前进》总号第一一七期页六四连载时,就又加了两百万元,变成了“四百万元”

  了!同样一个被告吴祥辉、同样一件事实,从一百万到两百万到四百万元;都

  随他信口乱说,随意加码。

  在所谓“侵占部分”,被告吴祥辉在《前进》总号第一一七期页六二里这样写:

  萧孟能自诉李敖背信侵占一案,由于有力的证据未能提出,因此,部分事实未

  被法院采信,但仅法院认定的侵占部分,就几达两百九十万之多(骨董书画未计)。

  可是,到了第二年出版《李敖死了》一书页一○三时,就硬给加了一百万,就

  这样写了:

  萧孟能自诉李敖背信侵占一案,由于有力的证据未能提出,因此,部分事实未 

  被法院采信,但仅法院认定的侵占部分,就几达三百九十万之多(骨董书画未计)。

  前后不过只差一年,同样一个被告吴祥辉、同样一件事实,从两百九十万到三

  百九十万,都随他信口乱说,随意加码。

  被告吴祥辉说这些数字是“法院认定的侵占部分”,但判决书只有一种,他却

  能造出两种数字来!这种文字,只有智能不全的人才相信吧?

  被告吴祥辉口口声声提到“法院认定”云云,但他为什么只提高等法院的错误

  认定,而不提最后最高法院的正确认定?最高法院一九八三年度台上字第二四○○ 

  号判决书指出:

  前开公司股票二千五育股系信托转让与被上诉人(李敖),为上诉人(萧孟能)

  所不争,该股票既信托转让与被上诉人,即属其所有,被上诉人自无侵占该股票股

  款之可言,上诉人请求赔偿该股款一百万元及其法定利息部分,亦非有据,爰判决

  驳回上诉人之诉。

  可见高等法院的“法院认定”,早在四年前就被最高法院推翻了,被告吴祥辉

  的资料未免太落伍了吧?在早就作废了的资料上再给一再加码,这样子的诽谤太不

  对了吧?

  一九八七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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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谁的饭?

  (摘自《君子爱人以色》,李敖 著,中国友谊出版公司,ISBN 750571581X

  台湾著名作家李敖先生,是海内外文坛有影响的人物之一,他学贯中西,写作勤

  奋,作品独树一帜,颇富特色。说古论今,嬉笑怒骂,豪放兼婉约,风趣与幽默,

  常为读者所注目。这本书微言色义、谈女色变,和颜悦色的察言观色、不动声色的

  有声有色、满园春色的令师父、和尚们黯然失色、风云变色、平分春色、面无人

  色。天下大乱了,李敖不改本色。

  二十年前,蒋纬国的小舅子丘延亮涉及叛乱案,关在景美军法处看守所。蒋纬国去

  看他也不好,不去看他也不好,最后还是硬着头皮去看他。因为蒋纬国身份特殊,看

  守所为了优待,特别以所长室作为会见地点。姐夫与小舅子见面后,蒋纬国由于情

  急,也由于表态,在所长面前大骂丘延亮,说:“怎么连你也搞叛乱!你也不想想你

  在吃谁的饭?”丘延亮那时年轻气盛,回嘴说:“吃谁的饭?我吃老百姓的饭?”丘

  延亮回嘴的意思显然是说,我虽是皇亲国戚,可是没吃你们蒋家的饭,而是吃老百姓

  的饭,我们划清界限好了。虽然如此,在判决下来,国民党还是给这不承认皇亲国戚 

  的左倾幼稚病患者刑期打了对折,跟他同案的陈映真等左倾幼稚病患者也一体借光,

  一律对折优待。丘延亮还是吃了国民党的饭,而陈映真等也吃了“阿肥”(丘延亮

  外号)的饭。没有这种饭局,这些小红鬼的大牢可有得坐呢!

  丘延亮他们坐牢时,我也正关在同一看守所。听到黄毅辛讲起这件事,颇觉有趣。

  随着年纪渐大,我感到这一吃谁的饭问题,倒真有学问在。革命元勋章太炎在《广论

  语骈枝》一书,提到柳下惠。说《论语》中说:“柳下惠为士师,三黜。”为什么

  “数黜而复起”呢?因为他是大土匪盗跖的哥哥,鲁国人怕盗跖,所以给他哥哥做官 

  来对付盗跖,“俗藉惠以解免耳!是即晋世王敦、王导之事也。惠去,则跖必入鲁。

  鲁之君相无以御之……”这就是说,柳下惠能做官,是因为有个叛乱犯弟弟盗跖;王

  导能做官,是因为有个叛乱犯哥哥王敦。表面上,柳下惠、王导是吃政府的饭;真的

  原因,他们吃的乃是乃弟乃兄的饭。没有他们兄弟的反面捧场,他们的政府不会如

  此慷慨给官做的。所以,真正的衣食父母,非政府也,乃兄弟也。

  同样的模式,推而广之,我们会惊讶的发现,人们不但拜亲人之赐,吃亲人的饭;

  甚至更拜敌人之赐,吃敌人的饭。以“空城计”为例,以诸葛亮之智,当然知道以司 

  马懿之智,足可判断城是空的,但诸葛亮的高杆是,就便你司马懿明知城是空的,你

  也不敢进来抓我。因为你司马懿所以被主子重用,正由于有我诸葛亮在,你的主子要

  打我,非用你不行;一旦没有我了,也就没有你了。为了长保禄位,你司马懿非得将

  计就计,配合我合演这出假戏不可,只要我诸葛亮在,你就永远可以演“曹操主义统

  一中国”的戏。老子看扁了你,你就是不敢进空城啊!由此可见,诸葛亮看不穿司

  马懿,他也不算诸葛亮了;司马懿若真进了空城,他也不叫司马懿了。敌我双方都够

  看的时候,不在话下的默契是很重要的,诸葛亮就这样行,他看中了你司马懿在吃敌 

  人的饭,所以,我可以优哉游哉,跟你斗法。多好玩呀!

  在这种好玩下,我们放眼一看,尽是饭局:国民党在吃共产党的饭、台独在吃国民

  党的饭、国民党中“崔苔菁”(吹台青)在吃民进党的饭、民进党在吃台独的饭、台

  独在吃美丽岛的饭、美丽岛在吃前辈政治犯的饭。……依此类推,所有你的衣食父

  母,其实都是你整天要消灭、要打倒、要排挤的一群族类,你跟他们,活像生物学中

  的“共生”(symbiosis)。可耻的是,低等动物片利共生,只自我谋利而已,绝不丑

  化对方。今天的国民党与民进党,却连低等动物都不如,他们一边吃人的饭一边臭人

  家,真不要脸呢!

  一九八八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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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怒而又敢言”的自由

  人民对政府的态度,可分三种: 

  第一种是敢怒而不敢言; 

  第二种是不敢怒而敢言; 

  第三种是敢怒而又敢言。 

  我分别说明如下: 

  敢怒而不敢言 

  杜牧写《阿房宫赋》,最后说秦始皇大兴土木,造阿房宫,弄到“管弦

  呕哑,多于市人之言语。使天下之人,不敢言而敢怒,独夫之心,日益骄

  固。”这段奇文,到了宋朝,引出了一个故事。宋朝邢君实《拊掌录》里说: 

  “东坡在玉堂,一日,读杜牧之阿房宫赋,凡数遍,每读彻一遍,即再 

  三咨嗟叹息,至夜分犹不寐。有二老兵皆陕人,给事左右,坐久,甚苦之。 

  一人长叹,操西音曰:‘知他有甚好处!夜久寒甚不肯睡,连作冤苦声!’

  其一曰:‘也有两句好。’其人大怒曰:‘你又理会是什么?’对曰:‘我

  爱他道:天下人不敢言而敢怒。’叔党卧而闻之,明日以告。东坡大笑曰: 

  ‘这汉子也有鉴识。’” 

  苏东坡是有幽默感的人,他半夜不睡觉,读《阿房宫赋》读得陕西老兵

  长叹,因而被讽刺“不敢言而敢怒”,他不但不生气,反倒夸奖老兵。但是,

  抛开这个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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