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一世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新唐书礼乐志-第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与《月令》合,则皆在路寝也。《大戴礼》曰在近郊,又曰文王之庙也,此奚足
以取信哉?且门有皋、库,岂得施于郊野?谓宜近在宫中。”征及师古等皆当世
名儒,其论止于如此。
高宗时改元总章,分万年置明堂县,示欲必立之。而议者益纷然,或以为五
室,或以为九室。而高宗依两议,以帟幕为之,与公卿临观,而议益不一。乃下
诏率意班其制度,至取象黄琮,上设鸱尾,其言益不经,而明堂亦不能立。至则
天始毁东都乾元殿,以其地立明堂,其制淫侈,无复可观,皆不足记。其后火焚
之,既而又复立。开元五年,复以为乾元殿而不毁。初,则天以木为瓦,夹纻漆
之。二十五年,玄宗遣将作大匠康灊素毁之。灊素以为劳人,乃去其上层,易以
真瓦。而迄唐之世,季秋大享,皆寓圆丘。
《书》曰:“七世之庙,可以观德。”而礼家之说,世数不同。然自《礼记》
《王制》、《祭法》、《礼器》,大儒荀卿、刘歆、班固、王肃之徒,以为七庙
者多。盖自汉、魏以来,创业之君特起,其上世微,又无功德以备祖宗,故其初
皆不能立七庙。
唐武德元年,始立四庙,曰宣简公、懿王、景皇帝、元皇帝。贞观九年,高
祖崩,太宗诏有司定议。谏议大夫朱子奢请立七庙,虚太祖之室以待。于是尚书
八座议:“《礼》曰:‘天子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晋、宋、齐、梁皆
立亲庙六,此故事也。”制曰:“可。”于是祔弘农府君及高祖为六室。二十三
年,太宗崩,弘农府君以世远毁,藏夹室,遂祔太宗。及高宗崩,宣皇帝迁于夹
室,而祔高宗。皆为六室。
武氏乱败,中宗神龙元年,已复京太庙,又立太庙于东都。议立始祖为七庙,
而议者欲以凉武昭王为始祖。太常博士张齐贤议以为不可,因曰:“古者有天下
者事七世,而始封之君谓之太祖。太祖之庙,百世不迁。至祫祭,则毁庙皆以昭
穆合食于太祖。商祖玄王,周祖后稷,其世数远,而迁庙之主皆出太祖后。故合
食之序,尊卑不差。汉以高皇帝为太祖,而太上皇不在合食之列,为其尊于太祖
也。魏以武帝为太祖,晋以宣帝为太祖,武、宣而上,庙室皆不合食于祫,至隋
亦然。唐受天命,景皇帝始封之君,太祖也,以其世近,而在三昭三穆之内,而
光皇帝以上,皆以属尊不列合食。今宜以景皇帝为太祖,复祔宣皇帝为七室,而
太祖以上四室皆不合食于祫。”博士刘承庆、尹知章议曰:“三昭三穆与太祖为
七庙者,礼也。而王迹有浅深,太祖有远近。太祖以功建,昭穆以亲崇;有功者
不迁,亲尽者则毁。今以太祖近而庙数不备,乃欲于昭穆之外,远立当迁之主以
足七庙,而乖迭毁之义,不可。”天子下其议大臣,礼部尚书祝钦明两用其言,
于是以景皇帝为始祖,而不祔宣皇帝。已而以孝敬皇帝为义宗,祔于庙,由是为
七室,而京太庙亦七室。中宗崩,中书令姚元之、吏部尚书宋璟以为:“义宗,
追尊之帝,不宜列昭穆,而其葬在洛州,请立别庙于东都,而有司时享,其京庙
神主藏于夹室”。由是祔中宗,而光皇帝不迁,遂为七室矣。
睿宗崩,博士陈贞节、苏献等议曰:“古者兄弟不相为后,殷之盘庚,不序
于阳甲;汉之光武,不嗣于孝成;而晋怀帝亦继世祖而不继惠帝。盖兄弟相代,
昭穆位同,至其当迁,不可兼毁二庙。荀卿子曰:‘有天下者事七世。’谓从祢
以上也。若傍容兄弟,上毁祖考,则天子有不得事七世者矣。孝和皇帝有中兴之
功而无后,宜如殷之阳甲,出为别庙,祔睿宗以继高宗。”于是立中宗庙于太庙
之西。
开元十年,诏宣皇帝复祔于正室,谥为献祖,并谥光皇帝为懿祖,又以中宗
还祔太庙,于是太庙为九室。将亲祔之,而遇雨不克行,乃命有司行事。宝应二
年,祧献祖、懿祖,祔玄宗、肃宗。自是之后,常为九室矣。
代宗崩,礼仪使颜真卿议:“太祖、高祖、太宗皆不毁,而代祖元皇帝当
迁。”于是迁元皇帝而祔代宗。德宗崩,礼仪使杜黄裳议:“高宗在三昭三穆外,
当迁。”于是迁高宗而祔德宗,盖以中、睿为昭穆矣。顺宗崩,当迁中宗,而有
司疑之,以谓则天革命,中宗中兴之主也。博士王泾、史官蒋武皆以为中宗得失
在己,非汉光武、晋元帝之比,不得为中兴不迁之君。由是迁中宗而祔顺宗。
自宪宗、穆宗、敬宗、文宗四世祔庙,睿、玄、肃、代以次迁。至武宗崩,
德宗以次当迁,而于世次为高祖,礼官始觉其非,以谓兄弟不相为后,不得为昭
穆,乃议复祔代宗。而议者言:“已祧之主不得复入太庙。”礼官曰:“昔晋元、
明之世,已迁豫章、颍川,后皆复祔,此故事也。”议者又言:“庙室有定数,
而无后之主当置别庙。”礼官曰:“晋武帝时,景、文同庙,庙虽六代,其实七
主。至元帝、明帝,庙皆十室,故贺循曰:‘庙以容主为限,而无常数也。’”
于是复祔代宗,而以敬宗、文宗、武宗同为一代。初,玄宗之复祔献祖也,诏曰:
“使亲而不尽,远而不祧。”盖其率意而言尔,非本于礼也。而后之为说者,乃
迁就其事,以谓三昭三穆与太祖祖功宗德三庙不迁为九庙者,周制也。及敬、文、
武三宗为一代,故终唐之世,常为九代十一室焉。
开元五年,太庙四室坏,奉其神主于太极殿,天子素服避正殿,辍朝三日。
时将行幸东都,遂谒神主于太极殿而后行。安禄山之乱,宗庙为贼所焚,肃宗复
京师,设次光顺门外,向庙而哭,辍朝三日。其后黄巢陷京师,焚毁宗庙,而僖
宗出奔,神主法物从行,皆为贼所掠。巢败,复京师,素服哭于庙而后入。
初,唐建东、西二都,而东都无庙。则天皇后僣号称周,立周七庙于东都以
祀武氏,改西京唐太庙为享德庙。神龙元年,中宗复位,迁武氏庙主于西京,为
崇尊庙,而以东都武氏故庙为唐太庙,祔光皇帝以下七室而亲享焉。由是东西二
都皆有庙,岁时并享。其后安禄山陷两京,宗庙皆焚毁。肃宗即位,西都建庙作
主,而东都太庙毁为军营,九室神主亡失,至大历中,始于人间得之,寓于太微
宫,不得祔享。自建中至于会昌,议者不一,或以为:“东西二京宜皆有庙,而
旧主当瘗,虚其庙以俟,巡幸则载主而行。”或谓:“宜藏其神主于夹室。”或
曰:“周丰、洛有庙者,因迁都乃立庙尔,今东都不因迁而立庙,非也。”又曰:
“古者载主以行者,惟新迁一室之主尔,未有载群庙之主者也。”至武宗时,悉
废群议,诏有司择日修东都庙。已而武宗崩,宣宗竟以太微神主祔东都庙焉。
其追赠皇后、追尊皇太后、赠皇太子往往皆立别庙。其近于礼者,后世当求
诸礼;其不合于礼而出其私意者,盖其制作与其议论皆不足取焉。故不著也。
宣宗已复河、湟三州七关,归其功顺宗、宪宗而加谥号。博士李稠请改作神
主,易书新谥。右司郎中杨发等议,以谓:“古者已祔之主无改作,加谥追尊,
非礼也,始于则天,然犹不改主易书,宜以新谥宝册告于陵庙可也。”是时,宰
相以谓士族之庙皆就易书,乃就旧主易书新谥焉。
禘、祫,大祭也。祫以昭穆合食于太祖,而禘以审谛其尊卑,此祫、禘之义,
而为礼者失之。至于年数不同,祖、宗失位,而议者莫知所从。《礼》曰:“三
年一祫,五年一禘。”《传》曰:“五年再殷祭。”高宗上元三年十月当祫,而
有司疑其年数。太学博士史玄璨等议,以为:“新君丧毕而祫,明年而禘。自是
之后,五年而再祭。盖后禘去前禘五年,而祫常在禘后三年,禘常在祫后二年。
鲁宣公八年禘僖公,盖二年丧毕而祫,明年而禘,至八年而再禘。昭公二十年禘,
至二十五年又禘,此可知也。”议者以玄璨等言有经据,遂从之。睿宗崩,开元
六年丧毕而祫,明年而禘。自是之后,祫、禘各自以年,不相通数。凡七祫五禘,
至二十七年,禘、祫并在一岁,有司觉其非,乃议以为一禘一祫,五年再殷,宜
通数。而禘后置祫,岁数远近,二说不同。郑玄用高堂隆先三而后二,徐邈先二
后三。而邈以谓二禘相去为月六十,中分三十置一祫焉。此最为得,遂用其说。
由是一禘一祫,在五年之间,合于再殷之义,而置禘先后,则不同焉。
礼,禘、祫,太祖位于西而东向,其子孙列为昭穆,昭南向而穆北向。虽已
毁庙之主,皆出而序于昭穆。殷、周之兴,太祖世远,而群庙之主皆出其后,故
其礼易明。汉、魏以来,其兴也暴,又其上世微,故创国之君为太祖而世近,毁
庙之主皆在太祖之上,于是禘、祫不得如古。而汉、魏之制,太祖而上,毁庙之
主皆不合食。
唐兴,以景皇帝为太祖,而世近在三昭三穆之内,至祫、禘,乃虚东向之位,
而太祖与群庙列于昭穆。代宗即位,祔玄宗、肃宗,而迁献祖、懿祖于夹室。于
是太祖居第一室,禘、祫得正其位而东向,而献、懿不合食。建中二年,太学博
士陈京请为献祖、懿祖立别庙,至禘、祫则享。礼仪使颜真卿议曰:“太祖景皇
帝居百代不迁之尊,而禘、祫之时,暂居昭穆,屈己以奉祖宗可也。”乃引晋蔡
谟议,以献祖居东向,而懿祖、太祖以下左右为昭穆。由是议者纷然。
贞元七年,太常卿裴郁议,以太祖百代不迁,献、懿二祖亲尽庙迁而居东向,
非是,请下百寮议。工部郎中张荐等议与真卿同。太子左庶子李嵘等七人曰:“
真卿所用,晋蔡谟之议也,谟为‘禹不先鲧’之说,虽有其言,当时不用。献、
懿二祖宜藏夹室,以合《祭法》‘远庙为祧,而坛、墠有祷则祭,无祷则止’
之义。吏部郎中柳冕等十二人曰:“《周礼》有先公之祧,迁祖藏于后稷之庙,
其周未受命之祧乎?又有先王之祧,其迁主藏于文、武之庙,其周已受命之祧乎?
今献祖、懿祖,犹周先公也,请筑别庙以居之。”司勋员外郎裴枢曰:“建石室
于寝园以藏神主,至禘、祫之岁则祭之。”考功员外郎陈京、同官县尉仲子陵皆
曰:“迁神主于德明、兴圣庙。”京兆少尹韦武曰:“祫则献祖东向,禘则太
祖东向。”十一年,左司郎中陆淳曰:“议者多矣,不过三而已。一曰复太祖之
正位,二曰并列昭穆而虚东向,三曰祫则献祖,禘则太祖,迭居东向。而复正太
祖之位为是。然太祖复位,则献、懿之主宜有所归。一曰藏诸夹室,二曰置之别
庙,三曰迁于园寝,四曰祔于兴圣。然而藏诸夹室,则无飨献之期;置之别庙,
则非《礼经》之文;迁于寝园,则乱宗庙之仪。唯祔于兴圣为是。”至十九年,
左仆射姚南仲等献议五十七封,付都省集议。户部尚书王绍等五十五人请迁懿祖
祔兴圣庙,议遂定,由是太祖始复东向之位。
若诸臣之享其亲,庙室、服器之数,视其品。开元十二年著令:一品、二品
四庙,三品三庙,五品二庙,嫡士一庙,庶人祭于寝。及定礼:二品以上四庙,
三品三庙,三品以上不须爵者亦四庙,四庙有始封为五庙,四品、五品有兼爵亦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