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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圆觉学+太虚大师-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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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之意。究竟法、指滅諦言。所行道、指道諦言。聞佛說法,發生慧命,故曰佛口

所生子。如實說,契於實理而說也。
庚二  二止二請
辛一  長行
爾時、佛告舍利弗:『止!止!不須復說。若說是事,一切世間諸天及人皆當驚
疑』。舍利弗重白佛言:『世尊!惟願說之!惟願說之!所以者何?是會無數百千萬
儯⑸o眾生,曾見諸佛,諸根猛利,智慧明了,聞佛所說,則能敬信』。
驚疑有數義:著小乘者,謂涅槃即是佛果,此外何由更有佛法!生顛倒見者,
謂佛自語後先矛盾。增上慢者,不信佛說,益滋疑謗。已證小乘果者,自悔未從大
乘法修入。凡此均屬驚疑之義。佛知其必當驚疑而先揭破之者,正以此種驚疑為非
是,而期以大法除斷之也。舍利弗言會眾利根智慧,正表堪能聞受之意。
辛二  偈頌
爾時、舍利弗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法王無上尊,惟說願勿懀В∈菚䶮o量眾,

有能敬信者』。 
庚三  三止三請
辛一  止說
佛復止舍利弗:『若說是事,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當驚疑,增上慢比丘將
墜於大坑』。爾時、世尊重說偈言:『止!止!不須說,我法妙難思,諸增上慢者,
聞必不敬信』。
此佛第三次止說。蓋此品說法,乃佛稱本心而說,非堅固深信樂聞而遽予開示
,必召驚疑;又將使增上慢之比丘等,不惟不獲利益,反因疑謗而生過失。慢有七
種:一、通常之慢,自謂智慧功德過人,是為慢。二、過慢,智慧功德與人相等,
而自高以輕人,慢上加慢,是為過慢。三、慢過慢,智慧功德實不及人,而反自謂
過人,是為慢過慢。四、我慢,即我相之最著者,例如自命甚高;因有此我相,遂
獨見己之優勝而益顯他人之不己若,是為我慢,為諸慢之根本。五、增上慢,如始

得初禪自謂已證初果,甫得第四禪便謂已證阿羅漢,其實所證者不過暫能降伏煩惱
,並未除斷。如是未得謂得、未證謂證,迨定力既完之後,應墮地獄,是為增上慢
,恆為修行者之通病。六、卑劣慢,自謂我不如人,然亦何求於人,以是任意慢人
,是為卑劣慢。七、邪慢,於一切是非曲直不加審察,而自執著於先入之邪見,慢
侮一切,由是因果報應都不之信,是為邪慢。增上慢、為此七慢中之一。專言比丘
者,比丘為四眾之首,故以比丘攝四眾。佛意:此增上慢比丘,若聞今說一乘妙法
,必疑與前說之二乘法互有是非抵樱l生妄語過失,將不待升入四禪天之後而即
墮地獄,故云將墜大坑。佛以大悲故,於彼等未退席以前不忍即說。頌言法妙者,
佛以二乘權說為一乘之方便,未經宣示以前人莫之知,故曰妙。此善巧之法,所由
為增上慢者不易敬信也。
辛二  請說
壬一  長行

爾時、舍利弗重白佛言:『世尊!惟願說之!惟願說之!今此會中,如我等比百
千萬儯朗酪言鴱姆鹗芑绱巳说缺啬芫葱牛L夜安耄В嗨堃妗弧
舍利弗以宿命之智,謂此多數會眾,久蒙三世諸佛之教化,必能敬信。佛不可
以少數人之故,止而不說。長夜、喻生死煩惱之昏闇,冀佛以妙法智慧之光饒益之
也。
壬二  重頌
爾時、舍利弗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無上兩足尊!願說第一法!我為佛長子,
惟垂分別說! 
此為已請說。
『是會無量眾,能敬信此法;佛已曾世世,教化如是等,皆一心合掌,欲聽受佛
語。
此為眾請說。

『我等千二百、及餘求佛者,願為此眾故,惟垂分別說!是等聞此法,則生大歡
喜』。
此為人己總請。
己三  開斯實相啟彼權門
開斯實相啟彼權門者,即開一乘之實,啟二乘之權。此節經文,為正宗分中之
正宗,最關重要。
庚一  長行
辛一  明二記
壬一  取記
記、即分明記別不昧不忘之意。記之種類有三:一、記過去未來功德過失等事
,於小乘法中常見。二、記甚深法義,如佛云三乘唯是一乘,此即於大乘法中分明
記別。三、記當成佛,即本經授記品中,於諸弟子當來作佛分別授記是也。取記者

,取決之義,謂佛許可決為之記,如經云汝已三請豈得不說是也。與記者,明與授
記,為之解釋也。
爾時、世尊告舍利弗:『汝已殷勤三請,豈得不說。汝今諦聽,善思念之!吾當
為汝分別解說』。
此釋許可攝受,善思念、善巧思念也。
說此語時,會中有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五千人等,即從座起禮佛而退
。所以者何?此輩罪根深重,及增上慢未得謂得、未證謂證,有如此失,是以不住。
世尊默然而不制止。爾時、佛告舍利弗:『我今此眾無復枝葉,純有真實。舍利弗!
如是增上慢人退亦佳矣。汝今善聽,當為汝說』!舍利弗言:『唯然!世尊!願樂欲
聞』!
此釋惡人退席。罪根深重即報障,增上慢即業障。枝葉、即指德本未深、信根
未固之增上慢人。真實、他譯亦作貞實,讚會中之德信兼備者。

壬二  與記
佛告舍利弗:『如是妙法,諸佛如來時乃說之,如優曇缽華時一現耳。舍利弗! 
汝等當信佛之所說言不虛妄!
此釋未聞令聞。優曇缽華、即大金蓮花,惟金輪王出世乃應瑞一見。佛希說此
經,故舉此為喻。佛於本經再三述諸佛言無虛妄者,懀婌稒鄬嵍f不善思念,
則不生信受反起過失,故再明佛言之無妄。
『舍利弗!諸佛隨宜說法,意趣難解,所以者何?我以無數方便、種種因緣、譬
喻言辭演說諸法,是法非思量分別之所能解,唯有諸佛乃能知之。
此釋所說難知。佛所自證之實相,即諸法寂滅相,一切諸相到實相均已失其自
相。故佛所說之方便、因緣、譬喻,非即是法,特假是方便、因緣、譬喻以委曲顯
現是法而已。而人即欲於佛所說之方便、因緣、譬喻上,以思量分別解釋之,以為
是即佛所證之法性,故佛特顯彰其非如是等所能解也。

『所以者何?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舍利弗!云何名諸佛世尊唯
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諸佛世尊欲令眾生開佛知見使得清淨故出現於世,欲示眾
生佛之知見故出現於世,欲令眾生悟佛知見故出現於世,欲令眾生入佛知見道故出現
於世。舍利弗!是為諸佛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
此釋依何等義,謂釋佛依何等義而作如是說也。諸佛世尊、廣包十方、三世諸
佛。一大事、謂最大之事,且為三世諸佛共認為唯一最大之事。因緣、亦作緣由解
。又眾生既經多劫之佛化,即有一乘之因,必待佛之增上緣以為之啟發,此即諸佛
共認之大事因緣也。出現於世,即應身示現於此世界,佛之出現非由宿業果報,乃
本其大悲願力以示現也。
知見之義,通十法界。此知見、既專指為佛之知見,則為佛所成就無上菩提─
─佛果上之知見,非二乘之知見可知。就佛出現於世之本意言之,既專為開佛知見
,則非二乘可知。

佛知見有數義,釋之如下:佛所親證之一真實相為所證,能證法性之正智為能
證,此能所之知見並名佛知見。又、真如為知見之性,正智為知見之相,此知見之
性相亦並稱為佛知見。又、無著般若論云:無上菩提是法身,正等菩提是報身,法
身為性,報身為相。又智度論云:說智及智處,俱名為般若。此菩提法身、菩提報
身、與智及智處,均名佛知見。又、正體智為知,後得智為見,並照真俗二境,合
之名為佛智見。
開佛知見,具開顯、開發二義。所云欲令眾生開顯佛知見者,以眾生本有之法
性真如圓滿常寂,即一切法平等所依之體性,無始以來為煩惱、無明二障所蔽不能
顯現,如礦掩於真金,如土覆於草種,佛悉欲使之開顯。蓋此本有之體性,唯佛能
究竟知見,而眾生不自知、不自見,故須佛開顯之也。又、所云欲令眾生開發佛知
見者,以眾生於一切有為有漏之煩惱藏中,亦具有無漏法之智種,特因二障為礙,
不能萌芽滋長。若聞佛演說妙法以為熏習,便能開發生長,至於圓滿即成無上菩提

。故諸佛出世,欲於眾生心中開顯、開發如來功德藏耳。所顯現者,即無上涅槃法
身理;所發生者,即無上菩提報身智;如是,則如來藏出障圓明而得清淨矣。示佛
知見者,以眾生昧於本有之平等法性與佛無別,特顯示其為眾生所本具,為佛與眾
生所同具,使能發心起行以自證於究竟實相也。欲令眾生悟佛知見者,即令其覺悟
之義。夫至於覺悟,則此一悟即是佛知見之端,但尚非佛知見之全耳。此能悟之心
,即大乘起信論中所說之始覺是也。能以始覺對待不覺,使由不覺而漸次以幾於究
竟覺──佛之知見,此即悟佛之知見。入佛知見道者,即趣入或修入佛知見之道路
也。佛欲令眾生起菩薩之因行,如十地以上菩薩證於法身而不退轉,是即令眾生入
於佛知見之道。
以上四事,均為諸佛出世一大事因緣之義,本經所稱為妙法者即此,所喻為蓮
花者亦即此。蓋是經非說種種法相,但說諸佛出世說法之因緣,明其因緣之所在,
專為開示悟入佛之知見。以故聞其一句一義者悉當成佛,斯佛及眾生之大事已畢,

而此經所由得名為諸經之王歟!
佛告舍利弗:『諸佛如來但教化菩薩,諸有所作常為一事,唯以佛之知見示悟眾
生。
此釋如來之意。謂佛於眾生,或說人天之法,或說聲聞之法,無論如何說教,
皆是欲令成菩薩道,故云但教化菩薩。諸有所作者,即或現種種身,或說種種法是
,無非令成就佛知見也。
『舍利弗!如來但以一佛乘故為眾生說法,無有餘乘若二若三。
此釋令住一乘,就因言之,佛所說法既為教菩薩法;就果言之,自為成就佛之
知見,故知唯是一乘無有二三矣。即可知二乘、三乘之法,皆為權說,一切眾生要
當安住於一乘,而不當歧求聲聞、辟支之乘,及滯著於聲聞、辟支之乘矣。
法華本以一乘為正宗,宗者、宗主之義,如以一乘為此經之主旨。無論大乘、
小乘、聲聞乘、辟支乘、菩薩乘,悉歸於一乘,故曰無有餘乘。乘者、咝休d容之

義。一乘之體即真如法性,一切法皆以此為體,故此能咝幸磺小⑤d容一切,俾一
切凡夫有情隨分咻d以至於究竟地。以是義故,名之為乘。
以下更釋一乘之義:圓教隨分說法,或說聲聞、辟支二乘,或兼說菩薩乘為三
乘,或說人天、聲聞、辟支、菩薩四乘,或說人、天、聲聞、辟支、菩薩五乘。
教相不同,故起行不同,證果不同。今於此種種差別之中,顯示其但為方便法
之差別相,而在如來說教開佛知見之本意中原無差別:是由教意上觀之唯是一乘。
又、小乘執著二乘權說以為究竟,今既顯示其並非究竟,僅為方便,且終當由此方
便以趨於究竟:是就因行上觀之惟是一乘。又、四諦、十二因緣等法,既皆是教菩
薩法,則彼滯著於半時教之鈍性聲聞,一經於是法了解圓滿,自知更無餘法可為一
乘之對待:是就果德上觀之惟是一乘。又、一之義由相對而名,以有權說之二乘、
三乘,故特標為一。若無二、三,則一之名且不得立。又、一之義由當體而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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