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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圆觉学+太虚大师-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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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若有供養讚歎之者,當於今世得現果報。
首明輕毀者之罪相。毀者世世無眼,以毀世人能照見佛法之眼故。讚歎者現得
福報,以助人種善根故。
『若復見受持是經者,出其過惡若實、若不實,此人現世得白埃Р H糨p笑之者
,當世世牙齒疏缺,醜脣、平鼻,手腳繚戾,眼目角睞,身體臭穢,惡瘡膿血,水腹
、短氣,諸惡重病。是故普賢!若見受持是經典者,當起遠迎,當如敬佛』。
次明說過者與輕笑者之罪相。出人過惡,無論實與不實,均得埃Р簣蟆Iw持
經者即使曾有耄海滑F既受持是經,則其懺悔往業已迴心向佛可知。今仍宣揚其
惡,不惟嬈亂其心使難安心修道,以致妨礙其成就;且令曾由此持經者所接引向道
之人,亦盡頓生疑誹,而不免群焉退沮。是說修行者之過惡,其影響於度生之事甚

大。故無論所說之過實與不實,而謗者之罪固不易懺悔而■除也。埃Р ⒈轶w痛癢
不安,與被謗者終日跼蹐不寧相似,此為與所造罪相似之惡報。輕笑持經者,亦令
世世得被人輕笑之報相,如唇、齒、眼、鼻、身體種種欠缺穢惡等是。繚戾、屈曲
不正之狀,視斜曰睞,水腹則有腹大之相,短氣為語聲低促之相,皆人所賤惡之病
。末復言見持是經者應如見佛,以真持是經一偈、一句皆當成佛故耳。
丁六  時眾獲益
說是普賢勸發品時,恆河沙等無量無邊菩薩得百千萬儯恿_尼,三千大千世界
微塵等諸菩薩具普賢道。
此明時眾獲益,以結本品。
佛說是經時,普賢等諸菩薩、舍利弗等諸聲聞,及諸天、龍、人非人等一切大會
,皆大歡喜,受持佛語,作禮而去。
此釋會眾歡喜受持,以結全經。

貫經義
以上釋妙法蓮華經竟。茲更條貫全經義例如下:
就全經二十八品之文字相言之,可謂今已釋竟。但妙法蓮華之經義,無量無邊
,則永無有盡。所謂遍虛空界,盡未來際,亦不能以眾生之語言心量闡之令盡也。
但約其義於此七卷經文中,亦并未見其有所缺漏而顯為未盡,故說經者之言語相即
亦當盡於此也。且無量義即發生於一實相無相之法,若更將全經七卷之義約之於一
卷,或更約之於一品,或更約之於一偈、一句,仍亦未見其義有所少,故全經之義
,直可以開示悟入佛之知見一句攝之。以是之故,一切法即皆為教菩薩法,即皆為
一乘妙法,此正宗分第一品方便品之要旨,亦即法華全經之要旨也。全經科判,原
列為序分、正宗分、流通分三者,分攝二十八品。茲即以全經妙法之總義──開示

悟入佛之知見一句,分顯教、理、行、果四義,則序品一品即以徽秩洝F浞奖
以下各品,已如佛光中所現差別之境矣。故自方便品至勸發品共二十七品,直可皆
謂為此經之正宗分,別無流通分之可言。關於經末佛說是經時一段,即謂僅此二行
為流通分可也。試本開示悟入四義及教理行果四法,以約分諸品如下:自方便品以
下至法師品共九品,為開佛知見、以會一乘之教。以唯一佛乘方便說為三乘、五乘
,而開權顯實以後會歸一乘,皆授佛記。故此諸品即為開佛知見,以破除若二、若
三之眾生機教,而開出不二之佛知見也。法師品兼流通此分。自見寶塔品至安樂行
品共四品,為示佛知見、以顯一乘之理。如在見寶塔品,顯過現、主伴諸佛之法身
平等;天授品、顯摺槨⒆锔1娚ㄉ砥降取J痉鹬娭ㄐ裕蚀酥T品即為
示佛知見。持品、明持經人,安樂行品、明持經行,流通此分。自從地涌出品至囑
累品,為悟佛知見、以起一乘之行。以此諸品,顯佛已由始覺至究竟覺,成自受用
圓滿報身,智慧無盡,福德無盡,慈悲無盡,願力無盡,方便無盡,應化無盡,係

由地涌出諸菩薩依佛究竟覺為因地心故,進明佛之圓滿果覺真身壽命長遠,悟而起
大乘之行也。神力、囑累,流通此分。自藥王品以下、至勸發品共六品,為入佛知
見、以證一乘之果。藥王品證自利果德;妙音密化,觀音救難,陀羅尼咒破惡衛善
,妙莊嚴王迴邪入正,為證利他果德;普賢勸發以要二利之終,故此諸品為入佛知
見。入者、即修習證入,皆菩薩漸次證入一乘實相之果位。而普賢行通於佛果前後
,果前為等覺之菩薩,鄰極佛果;果後利他無盡,亦明此經之終而無終也。
準上開示悟入四義及教理行果四法,以約分方便以下二十七品皆為正宗,正以
彰妙法華經之無盡,故無有特判數品為流通分之必要。以由此開示悟入佛之知見之
義,分顯一乘教理行果,即是流通此無盡之教義;而流通之功力,即亦與為無盡。
然因此益見行者當於是經受持、讀誦、講解、書寫、能於一偈、一句之名言,見一
乘實相之無盡義,如說而解,如解而行,由行而證,盡具普賢道,同獲法性身,而
是經方為流布不斷絕於世也。(周秉清記)(北京單行本)


大乘妙法蓮華經懸論
──二十三年四月在四明延慶寺講──

一  釋名
  甲  列眾名
  乙  定今名
  丙  析名義
    1 大乘
    2 妙法
    3 蓮華
    4  經
  丁 綜名義
二 提綱
 甲 天台絕待妙
  乙 嘉祥乘權實身權實
  丙 慈恩境行果
  丁 教理行果
   1 開佛知見信法華教分
    2 示佛知見解法華理分
    3 悟佛知見修法華行分
    4 入佛知見證法華果分
三 考經
 甲 佛經起源
  乙 佛經結集
  丙 佛經流布
  丁 本經翻譯
  戊 本經品次
  己 本經講誦


此妙法蓮華經,自印度譯到中國來,迄今已近一千六七百年。在中國的大本經典
,為世人所讀誦與研究,流通最普遍而極弘盛者,確推此經。是因震旦眾生特具大乘
根性,故其所誦持與弘傳的經典,大乘居多,尤以此經為最。古今各處,時有講讀,
而寧波弘通愈盛;如寧波人皆知有所謂大經者,即係此經。今此延慶寺,就是宋朝四
明尊者法智大師弘揚此經的道場;因天臺是宗法華經的,故中興天臺宗的法智大師,
亦弘傳此經。但中國弘傳此經的古德雖多,推智者為獨步,故後世弘傳此經者皆宗之
。智者大師當時講說此經之記錄傳於後世者,有法華玄義,法華文句二書;玄義是提
綱挈領玄談此經之精義;文句是入文釋義,剖解名句。此二部所明意義,浩瀚深廣,
研究頗不易易!故今乃綜提智者大師之要意,而以融通滐@出之,以便初機。如智者

大師解釋經睿瑒t以名──如此經以法喻為名,體──以諸法實相為體,宗──以一
乘因果為宗,用──以斷疑生信為用,教──以無上醍醐為教的五重玄義。在五重玄
義中,又先以七番共解。相傳智者九旬談一妙字,尚未罄其義,其深廣可知。故今根
據其意,而變通說之,列釋名、提綱、考經、解文、四段,分別如下:
一  釋名
釋名、即五重玄義中的名;體宗用等,亦可攝入此釋名中。若收攝不盡者,可在
提綱中攝盡。
甲  列眾名
此經之名,散布經中,種種不一。據天親菩薩法華釋論,可得十七名。普通諸經
中所表經名,每多在佛說流通分時,由菩薩或聲聞啟問於佛,如說:『世尊!當何名
此經?我等云何奉持』?然後由佛定出經名。惟此經不然,在佛未說此經之前,由佛
入無量義處三昧,天雨四華,六種震動,彌勒伲伸段氖猓氖庖褜⒋私浿@出。

又如本經中諸品,處處皆點出此經之名,其非經後流通分中由問而說者可知。所謂十
七名者:一、無量義:佛未說此經前,已說無量義經;蓋佛所證甚深,為眾生故,從
一實相說無量義,故名。二、最勝:此經純圓獨妙,勝過四十年所說一切粗法故。三
、大方等:即大乘義,如本經之標睿恰K摹⒔唐兴_法:顯此經是教大乘菩薩法,非
教小乘法,縱有小機在座,亦皆會歸一乘。五、佛所護念:顯此經微妙希有,為十方
諸佛之所護念,如彌陀經等亦有為諸佛所護念語。六、諸佛祕藏,此經據諸佛所證所
說之法藏,皆藏於此。七、(?)八、一切佛密字:言此經是三世諸佛所說百千旋陀羅
尼等無量祕密咒,諸佛所有善巧言辭,攝盡無遺。九、生一切佛:由此微妙法,出生
一切佛。十、一切佛道場:此為諸佛所坐之道場,即所證之菩提;此所證菩提,即妙
法蓮華經,故此經可謂佛之道場。十一、一切佛所轉法輪:十方諸佛從根本智親證真
如,為度眾生,起大悲心宣揚自證之法,聞者由此領解修習,輾轉悟入佛之知見,由
佛自證法界,流轉入眾生心識中,使煩惱轉成菩提,生死轉入涅槃,佛與眾生間,如

車輪之旋轉。三世諸佛出世之本懷,無非使諸眾生證佛所證,覺佛所覺,而此經皆已
說故。十二、一切佛堅固舍利:諸佛一期化緣既畢,遂入滅度,而為利益將來人天,
從色身遺留堅固之舍利子,使後人見相供養,種諸善根,舍利在世,亦猶佛之住世。
故此經壽量品明佛壽命無量,時時處處示現成佛,為諸眾生開示悟入佛知見故,無量
國土,種種教化。此法傳流于世,令人深入佛慧,亦同佛入滅時色身所遺留下來之舍
利子。所謂『經典所在,即如來舍利之身』。是顯經中能詮之教與所詮之理,皆堅固
不壞。十三、諸佛大巧方便:諸佛為利眾生,大權善巧,施設無量言教,凡有所作所
說,皆為眾生成佛。然其說法,並無定相可得;如方便品所謂向佛前舉一手,低一頭
,合一掌,一稱南無佛,生一念歡喜心,『乃至童子戲,聚沙為佛塔』;一與佛法發
生關係者,法華開顯,皆當作佛。如經中所明聲聞等皆得授記,甚至破壞誹謗佛法如
提婆達多者,亦得授記作佛。故依法華本意:若讚若謗,俱作勝緣而得成佛,諸根普
被,法雨均霑,此之謂也。十四、說一乘:此經唯顯一佛乘法,所謂『十方佛土中,

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諸佛所說,唯是一乘』。蓋佛陀平等意趣,無非欲眾
生證悟一乘之妙法也。十五、第一義住:第一義住即最勝義,所謂『諸法實相,唯佛
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正顯諸佛內自所證之妙真如性。此
經以諸法實相為體,亦即由第一義住上顯明。十六、妙法蓮華:即今所標之睿斀
如下。十七、攝無量名句文身:不但前名所詮義理無量,即能詮之名句文身等言教亦
復無量。普通人往往以為除此經外另有他經,其實即此一經,便可攝盡無量諸經,十
方諸佛所有言教,皆不外乎此也。
上來所列十七名,在經文中,處處流露點示,非由有人請問于佛而定名者。不過
其最著者,唯推妙法蓮華。雖示十七名,而亦更有其餘非能盡述者。
乙  定今名
諸經中有名此經為妙法蓮華,或如大乘二字,即十七名中第三大方等,亦即是大
方廣,十二分教中方廣一分所攝。依瑜伽,小乘通十一分,大乘唯是方廣。故依大方

廣言,此經亦可名大方等經。此經古今傳譯,名亦有別:如竺法護譯為正法華經,而
鳩摩羅什與闍那笈多,則同譯妙法蓮華經。考梵文正、妙、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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