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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欧阳渐佛学思想的现实性+-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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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是欧阳先生关于佛法的思想,除此之外,他的思想中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对僧侣的重新定位。
  佛、法、僧是佛教的“三宝”。其中法是核心,而释迦涅盘之后,僧宝就成了传授佛法的主体。所谓“僧宝”,是指对佛法有深入的体认,并以之教化众生,传续正法者。而传统上,僧宝专指出家的僧侣。作为佛法的代言人,僧宝也就具有了佛法的神圣性质,因而僧侣(现在和未来的僧宝),理应享受特权和人们的尊崇,即使违犯戒律,也只能在僧团内部处理,外人无权过问。但是尊崇和特权必然滋生腐化堕落。事实上,每次佛教的兴盛,都继之以僧团素质下降,风纪败坏。这又会引起佛法素质的下降和社会对佛法的反感。可以说历史上的“法难”都与此有一定关系。清末以来,寺院遍布天下,佛法却奄奄欲息,这与当时僧侣素质低下风气败坏有直接关系。当时致力于振兴佛教的人都注意到了这一点,提出的解决办法也无非是整顿僧团,提高僧众素质。其中太虚法师的主张最有代表性,他提出“僧教”“僧制”“僧产”,三大革命;而以“僧制革命”为根本,也就是要从制度上杜绝僧团素质的下降。
  欧阳先生对僧团的素质低下也有认识,“今也不然,师不必贤,弟不必学,唯衣食住以续以嗣,养父假子云礽百世。大厦已倾,言亦曷济,悠悠苍天,奈之何哉!”。但是他认为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在于僧众的特殊地位,换言之,是出家的僧众与在家居士的不平等:
  就居士品边合并而观,非僧类,非三乘,非福田,非师范,不应说 法,不应阅戒,乃至不可入比丘中行坐叙次。但应奉事唯谨,一如奴仆之事主人,压迫不平等,乃至波及慧命。而为居士者,谦退又退,无所容于天地。嗟乎悲哉!形情若此,遑冀清超特达,行毗卢顶,干大丈夫不可思议、不可一世作佛大事!
  就比丘品边合并而观,不广就学,不拜善知识,不与人同群,间有参访,如不得已,忍而获求,行将速去,外顺同行,中怀慢志。嗟乎诶哉!买菜乎,求益也;攫金乎,宋人之盗市也。佛法封于一隅,一隅又复自愚,颛慢日炽,知识日微,又乌能续法王事,作诸功德,尽未来际!迫不得已,发沉痛语,应亟醒迷,翻然易趣,不应生误,谓虐谓鄙。 

  因而,他解决问题的途径在于消解僧团的特权。首先,“团体创制之为方便也”,僧侣传承佛法根本上只是“方便”。“而于娑婆此土观众生根器下劣,无堪任能,于是大行方便,于此娑婆国土,唯以声闻为僧。以是佛法住持,乃住持于声闻也。” 正法与僧侣的结合只是在特定的情况之下,所以从本质上说,在正法面前,僧侣与白衣是平等的,并没有特权。在《释师》中,他引经论证明传统所谓的居士“非僧类,非三乘,非福田,非师范,不应说法,不应阅戒,乃至不可入比丘中行坐叙次”全是谬见。所以,在佛法上,僧众和居士是完全平等的。因而,居士也可以评论僧制,这本身也正体现了缁素的平等。从这个根本观点出发,欧阳先生提出了改革僧制的主张。
  缁素平等,僧人也就无权过问与管理世俗社会。在《辨方便与僧制》中,他明确反对僧人参预社会政治,还批评了历史上僧人和政府的结合:“出家者不应参预世事,又不应为名利亲近国王宰官”,“出家者不应服官,不应与考”。罗什、玄奘都在批评之列。僧人真正该做的就是尽自己的本份:“出家者应行头陀,居兰若”,“被袈裟,住兰若,不婚宦,不与俗事而住持也,如是谓之比丘。”,“各以其类,不可混淆,淆则非驴非马,不可显类。故比丘变相,以无其类而佛教以亡”。僧众应该考核其佛法水平,如果不合格,就应该还俗。“其余游民,则俾复公民之位,因以作其真正公民之事”以减轻国家的负担。
  这一思想无疑是一个创造,但正因为如此,也就必然会受到传统势力的排挤和压制。《太虚大师年谱》记载,内学院章程中的“非养成出家自利为宗旨”受到太虚的质疑,虽然内学院作了解释,仍未能消除他的不满。太虚法师的不满,大概正是因为在其中看出了居士对僧团的干预。后来双方关于《起信》、《楞严》的真伪之争,也隐含着这个层面的争论:历代信奉它们的祖师是不是错了?他们有没有资格传授佛法?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僧团的特殊地位就不复存在,以太虚法师为代表的重建僧团、重振佛教的努力也就变得毫无意义。
  欧阳先生消除了僧团在佛法方面的特权,也就是打破了传统上“法——僧”一体的结构,将两者分开。是否代表正法,绝非取决于出家受戒等外在形式,而是内在的佛法素养。传授佛法不是出了家就能得到的“铁饭碗”,而是佛法“竞争”获得的锦标。保持传法者的素质也就保证了佛法的纯粹和活力。这也可算是更为根本的“僧制改革”。
而且这种“打破”在当时也有其必然性。随着科学精神的盛行,佛教被当作迷信而遭到摈弃。在这样的环境中保存和发展佛教,必须强调、发扬佛法中本来具有的理性精神。理性是没有专利的,在它面前没有“先天”的权威,任何人都不能从佛法那里获得超越理性的特权。从这个角度说,僧侣地位的下降是必然的趋势,而对这个趋势,欧阳先生采取了他一贯的顺应和引领的态度。
  不过,也应该看到,打破了传统的“法——僧”结合体,也有一定的副作用。佛法根本上是出世的,它最终的方向指向世界之上(外),所以在它之中应该留出一片人的理性所不能理解与把握的领域,而且是它的顶端,或者说基础。佛法也正因此才要求比理解接受更深入的信仰,才成为信仰。僧侣们的圆顶方袍、他们的与世俗划地而居,以至晨钟暮鼓、法相庄严,都是佛法这种出世或者说神圣性质的最好表征。在香烟缭绕,梵呗悠扬的佛殿里,理性的思考和追问都会显得苍白无力,而让位于神秘的信仰。从这个角度来说,佛法和僧侣相表里,以僧团为核心的外在形式是佛法最合体的外衣。这件衣服现在虽已千疮百孔,但要为它缝制新衣也绝非易事。新衣服虽然鲜亮,但弄不好反而会掩盖穿衣人的风采。本来,佛法赋予了僧团神圣性,并且由此保证了自己的神圣性。僧侣与居士平等不是赋予居士神圣性,而只能是消除僧侣的神圣性,这必然影响到佛法自身的神圣性和信仰的发生。事实上,虽然欧阳先生和他的内学院旨在宣扬“佛教”(信仰),但是他的拥护者,如梁启超、梁漱溟、汤用彤等人,更多的是从学术的角度研究“佛学”,而没有发生纯粹意义上的对佛法的信仰。他曾慨叹“宗教则屏为世学,世学又屏为宗教”,但实际上,无论是教内还是教外,都更注重他佛学思想的学术性。直到现在,学术界对他的承认要比教内多得多,对他的定位,也常常自觉或不自觉地偏向于“学者”。这些现象,值得我们深思。
  从以上简单的分析可以看出,欧阳先生的佛学思想博大精深,而且有鲜明的现实性。面对佛教遇到的前所未有的危机,他深入佛法,发掘出了佛教自身足以应对危机的特质。当前,佛教的命运仍然不容乐观,回顾先生的佛学思想,对我们面临当前的挑战,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1 杨文会:《十宗略说》。
2杨文会:《与桂伯华书二》。
3王恩洋:《追念亲教大师》。
4今日之佛法研究》。
5《孔佛概论之概论》。
6《支那内学院训释·释师》。
7《辨方便与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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