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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1995-1999-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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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绝对不是幻景,而是一个灵魂附体的民族在人类历史上书写的一段大手笔,是人的精神生命的一次朝霞般现身。——我们有福看到了理想与信仰,文学和艺术,是怎样成为两翼曾使原罪的人类驶向天堂完成负重飞翔的。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促使我买下并细读《自杀的女诗人》一书是北京的《世界文学》杂志。一九九二年第一期的《世界文学》,发表了刘文飞先生翻译的《三诗人书简》,并同时配发了刘先生撰写的能同原作精神契合与对应的述评《心笺·情书·诗简》。我对这一期《世界文学》的感情是无以言表的。而内心受到的触动,就像海子与骆一禾之死一样,不亚于大地震或火山爆发。书简记录了旅居瑞士的奥地利大诗人里尔克、流亡法国的俄罗斯女诗人茨维塔耶娃及住在莫斯科的诗人帕斯捷尔纳克三人之间,在一九二六年的一段情感交流与精神历程。在这里,我不想复述信的内容。也就是说,我不想让三位大诗人的神圣情感因我在表述过程之中的丧失和表述之后的变形而蒙羞。但我却无法忘记这一期的《世界文学》因《三诗人书简》而奉献给读者的形而上的风景——这人间深处的颜色。当我进入这片非人工的风景之后,便豁然明白了海子、茨维塔耶娃这些诗人艺术家,竟以赴难的方式选择了另一条生路。包括那独自在寂静的瓦尔登湖滨的丛林里生活了两年多时间的美国人梭罗,也难怪在海子不多的遗物中就有他写的这部《瓦尔登湖》。远离城市的湖水,开始在我的心海泛动起清澈的光芒。透过这些书简,我看到三位诗人的身体,比水干净;他/她们的灵魂,比雪清白。这片形而上的风景,使我获得了再生之感。当我重新打量眼前这些外表宏伟里面豪华的高楼大厦的时候,断定它们似是而非永远也不会成为我心中的家。这些东西,你可以称它漂亮,但不配说它美丽;你可以称它卫生,但不配说它干净;你可以称它文明,但不配说它本色;你可以称它气派,但不配说它神圣。这些人类外在进化的饰品,恰恰转移了人类对内部基质健康发展的根本性需求的视线,从而造成物质爆炸与精神萎缩。这个时候,唯有诗人没有停留在语言上,而是以自己最后的行动,还原生命最初的颜色。
    从歌尔德蒙到纳尔齐斯,伟大的作家赫尔曼·黑塞完成了肉体的人向精神的人回归的心路历程。也许,当我们经历了滚滚红尘之后,才能最终了悟:人类只有彻底超越了人的形而下属性——物性时,才能还原为人的形而上属性——神性,使自己抵达纯粹的精神高地,从而走到神的近处沐浴天堂的光辉。那时,我们将重新获得尊严和荣耀:众神会从我们目光的折射中感受到再生的人的在场。我们再也不是徒有其表而灵魂缺席的“空心人”。
    外部盲目内心明亮的荷马在歌吟与流浪中获得了永生。他的琴声如滔滔不绝生生不息的江河海洋而成为招魂的音乐——因为,他看到了那片在日常之上在肉眼之外的真山真水,宛如一枚巨大的蓝宝石,在黑夜中闪耀着神话般永恒的光芒。
抒臆集
李旭
1995年第10期;总第199期  刊 … 广告


    《中外期刊文萃》月刊
     
    本刊原名《期刊锦绣》,一九九五年一月创刊,七月改为今名。中国期刊协会主办。
    《中外期刊文萃》以信息量丰富著称。每期84面,15万字,定价4。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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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奸发生学


    “汉奸”一词起于何时,惜无考证,但它无疑是咱们汉民族或中国人“唯一指定,享有专利”的词汇。据《辞海》定义,“汉奸”本指汉族的败类,现在则指中国的叛徒。视点完全是以我们的“国族”(随其不同的历史内涵)为转移。对汉奸大家都骂,但骂来骂去,全是些古人、死人,最晚离现在也有几十年光景。余生也晚,就连抗日战争也没赶上。在我印象里,汉奸形象的定位大概与宋以来的忠奸之辨有关。宋以来,“精忠报国”家喻户晓,爱国主义高唱入云。可是每当“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汉奸也就层出不穷。国难当头,恨奸思忠,大家不免凝感情于“气节”二字。但这类讲法之于男人就像贞操之于女人,其实是配套概念。道学家对女人失节,关注点一向不在原因(缘何失身,被谁强暴),而在后果(是否处女,可曾上吊)。同样,他们对男人失节,也是只责个人,不问环境。其逻辑的如出一辙还影响到文学表现,典型手法是拿刚烈女子臊失节男子(比如李香君与侯方域),让人觉得“侠骨刚肠剩女儿”,“几个男儿非马牛”。我们看历史,只问个人的“有骨头”、“没骨头”,往往失诸空洞抽象、虚假失真。
    中国的汉奸史,汉以前没法讲,因为那时还没有“汉”。早先与“胡汉”相当的概念是“夷夏”。可那时的“夷夏”,关系实在乱。二者不但领土是犬牙交错,血缘是水乳交融,就连文化也是打成一片。后来秦并六国,统一者并非中原诸夏,而是他们视为夷翟的“秦戎”。再后来六国亡秦,陈涉、吴广是楚人,项羽、刘邦也是楚人。“汉”者,不过是他们反秦复楚的结果,本来也是替“荆蛮”出气。                
    不过在早期的中国历史上,同我们关心的主题有关,有两个例子很值得注意。
    一个例子是伍子胥灭楚和申包胥救楚。伍子胥,父兄被谗,惨遭杀害,他不惜搬吴兵入郢,掘楚平王之墓,鞭尸出气。这要放在宋以来,那是汉奸没跑。但也许是吴楚蛮荒,无关华夏,后来海内混一,也被咱们“共荣”,大家对子胥非但不恨,反觉其情可悯,有如“夜奔”的林冲。申包胥是子胥之友。子胥出亡,咬牙切齿,扬言“我必覆楚”。他说“子能覆楚,我必兴楚”,竟如秦乞师,许愿哀公,说只要秦肯出兵,楚虽裂地分土或倾国相送,亦甘心所愿。不答应就倚秦庭而哭,日夜不绝声,水米不进,达七天七夜。终于感动哀公,出兵救楚。此举若搁到宋以来,也大有“引狼入室”之嫌。幸好吴师既逐,秦师亦退,楚竟因此而复。所以“申包管”也就成了救国英雄的代名词。
    另一个例子是夫差灭越和勾践覆吴。吴越是报仇雪耻之乡。夫差报仇,憋了三年的劲,已经不得了。勾践更行,不惜“尝大王之溲”、“尝大王之粪”,卧薪尝胆,终于灭吴。后人叫“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要有十年的忍功,如果未经识破而终于得手,倒也值了。但一味地忍,风险太大,如果老是“身在曹营心在汉”,没有下手之机,就得一辈子委曲当卖国贼。
    我觉得这两个例子之所以重要,就在于“汉奸发生学”的原理已埋伏于此,“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危险也埋伏于此。
     
    要讲汉奸,照例得从汉朝讲起,特别是从汉征匈奴讲起。因为《满江红》的“饥餐”、“渴饮”,《苏武牧羊》的“留胡节不辱”,都是出典于此。司马迁为汉将军立传,《李将军传》和《卫将军传》是鲜明对照。卫青、霍去病、李广利,凡出征主帅,都是一色的皇亲国戚、宠爱嬖幸,其他人本事再高,也得甘当配角,任其摆布。这些人都很乖巧,专拿“奉法守职”、“少言不泄”取媚于上,即使指挥无能也数数益封,故地位虽高,而口碑极差,“天下贤大夫无称焉”。相反,李广地位虽卑,性格虽暴,“悛悛如鄙人,口不能道辞”,但“及死之日,天下知与不知,皆为尽哀”。
    司马迁是因“李陵之祸”才发愤著书,当然对李陵充满同情,但《史记》作于武帝之世,不免讳言陵冤,反不如《汉书》敢讲话。据《史》、《汉》二书,陇西李氏本是有名的军人世家,生于边塞,长于边塞,善骑射,得士卒心,匈奴畏之。可他这一家子真是一代比一代惨:广心高命奇,自结发大小七十余战,反无尺寸之功以封侯,竟跟卫青赌气自杀。广有三子:当户、椒早死,敢被霍去病(卫青之侄)暗杀。及陵(当户子)为将,但愿一取单于,重振家声,反而身败名裂。天汉二年,陵自告奋勇,为贰师(李广利)分兵,汉武帝惜骑不予,路博德羞为陵踞,他竟提步卒五千,深入大漠。结果遇匈奴主力(八万人),血战浚稽山。虽威震匈奴,重创单于,然道穷矢尽,陷围无救。不得已,遣余卒溃围,己独出降(当时所谓“降”者乃俘非叛)。李陵生降,并非贪生怕死,乃思得其当,有以报汉。武帝不察其隐,只恨其败(恨他不给李广利长脸遮羞),竟把为李陵打抱不平的司马迁处以腐刑。后来武帝虽悔陵无救,派公孙敖将兵迎陵,敖无功而还,谎言陵叛。武帝又不察其诬,收陵母弟妻子尽诛之(古代军人的家属往往是人质),使陵绝望于汉终不归。
    李陵由降而叛亦属“逼叛”。如果只从“叛”字着眼,你只能说李陵是“汉奸”。因为他毕竟娶了匈奴公主作了匈奴王,毕竟死在胡地没回来。但是如果能体谅他的“叛”出于“逼”,你还不如说他背后的那只手,即由用人唯亲的汉武帝,指挥无能的李广利,老奸巨猾的路博德,善为谣言的公孙敖,以及墙倒众人推,“随而媒孽其短”的满朝大臣,他们汇成的那股力,才是真正的“汉奸”。①
    读《史》、《汉》二书,你会发现,那时的军人太苦。文帝时冯唐有言:“陛下法太明,赏太轻,罚太重”,军人“终日力战,斩首捕虏,上功幕府,一言不相应,文吏以法绳之”,赏可不行,罚则必用。武帝时,地方吏治虽号称“破觚为圜,雕为朴,网漏于吞舟之鱼”,但在军队中却依然是“法若凝脂”,密不透风。汉《军法》规定:“畏懦当斩”,“逗桡当斩”,“失期当斩”,“失道当斩”,生俘也在死罪之列。李广就因生俘逃归,坐法当斩,赎为庶人,打发回家。后经启用,亦不得志。最后竟因期会失道,不堪再受刀笔吏之辱,引刀自刭。陵若生还,可想而知。所以若从“组织”的观点看问题,李陵倒也并不冤枉。
    不过,在李陵故事的结尾有一戏剧性场面。李陵不是铁板钉钉的汉奸吗(而且即使是在“民族大团结”的今天也还没有得到历史学家的原谅)?②可是汉武帝死后你猜怎么着?汉政府却特意差他的老乡到匈奴去看他,告之“汉已大赦,中国安乐”,请他“来归故乡,无忧富贵”。而李陵也真倔,居然说“归易耳,恐再辱”,“丈夫不能再辱”,硬是不肯成全汉政府的良心。在他看来,大丈夫贵在从一,忌在反覆。逼叛是辱,平反也是辱。
    陵自尊如此,仍有广之风。
    中国的南北之争或“胡汉之争”一直贯穿于民元以前的历史。但它的高潮是宋元,特别是明清之际。中国的汉奸史重头戏正在这一段。最近,读李治亭著《吴三桂大传》,我发现吴三桂真是关键时刻的关键人物。他既不是寻常所见贪生怕死、寡廉鲜耻的末流汉奸,也不是如诗人所想象,“冲冠一怒为红颜”,全是为了一个女人才叛变。
    吴三桂的一生(一六一二——一六七八年)几乎全都是在马背上度过。前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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