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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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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你知道这一领域了。你探索这个新世界已经够久了,应该对它很熟悉了,你知道何处可以宵夜,该避开谁,并且邀请谁晚餐。
  谁要去?
  《最后的绿洲》是关于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的故事,男孩菲尼克斯是个生活的梦想者和观察者,他为人类感到伤心,并试图找出事情是如何在第一步变糟的,他的伙伴玛多娜则风风火火,常常在外游荡,她是一个行动者,战斗中绝不退步。她明白在一个自我中心的世界里如何行动。
  列出你的主人公在他的世界里生存所必须具备的素质。这张表是否使你想起某一个人,或者你需要两三个朋友一起上路?
  谁在讲故事?
  使用第三人称的视角,我选择菲尼克斯来讲故事,因为他是思考者,这块国土、这里的人民、这未来世界日益增加的痛苦,都在他思考的范围之内。但这并不意味着玛多娜不思考,她忙得没有时间去记录这些东西。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故事是通过菲尼克斯有缺欠的视角来叙述的。
  开始我并未刻意创作一则科幻故事,我只是试图写一个有分量的少年冒险故事,然而我并未冲进时间隧道,而是花了两三个月时间去走遍这一片地方,一个作家居然能用一个指南针和一张地图去发现世界,奇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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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纯”幻想小说的创作
更新时间2008…9…1 17:08:25  字数:3692

 如果我在写幻想小说,我通常会用叙事诗、幻想、神话、传奇的成分。如果我写到魔法,那一定是出自想象出自内心。
  ——帕特里夏·麦基利普
  这是个简单的公式。拿来一个15世纪的高塔林立和三角旗飘扬的宫殿,加人一个说话像男管家的主人公,一个手指甲能冒出焰火的巫师,一个暗藏的威胁这个王国或女主人公的恶魔,于是你就有了一篇酝酿中的幻想小说。这样的公式我们已经用烂了。同样的情节你能重复多少次?但是如果没有这些幻想小说所必要的传统服饰、人物和情节,你如何进行创作呢?其实幻想小说也存在其他类型,以当代世界为背景,融合了民间传说和现实,采用像“摇滚”和“胆固醇”这样人们熟悉的词语,在这类幻想故事中你不必过多地考虑那些陈风陋俗。所以每次动笔写一篇新的幻想小说时,我总是被迫问自己同样的问题:怎样才能做到既遵循纯幻想小说的规律同时又有所突破呢?
  男主人公
  在《谜语大师》三部曲中,我有一种故意复古的冲动:个统治者离开地舒适的城堡,去跟一位巫师学习如何打败威胁他领土的恶魔。英雄、魔法和危险毕竟是幻想小说的组成要素。但你怎样赋予这种同类英雄——出身高贵、相貌英俊、武艺高强的人以不同的个性呢?我试用过大量的英雄角色,最后定下了摩根,这个海岛的王子和统治者,他喜欢自酿啤酒,读书,不喜欢剑,把惟一的王冠扔在床底下,他的谈吐一点也不像英国的看护人,他知道铲子的哪一头该朝上,并且一心想了解稀奇古怪的事情,这使他没有成为那种温文尔雅的地主。这个小细节夹在平凡的实际生活中。农活、买卖、牧猪人、后院的水泵和几个意志坚强的同胞兄弟等,构成了他个性中的冲突点,最终导致他离开家园,走上了探险之路。在让他上路之前,我把他放在一个尽可能详尽的背景中,我想让读者看到摩根居住的环境,以及在离开它之前这环境是如何影响他、改变他的。因此在让他说高塔、巫师、竖琴和国王等这些神话故事的字眼之前,我让他谈论庄稼和公牛,啤酒和耕马,以及他妹妹的赤脚,并显示他的行为动机,回答那些无人回答的谜语。
  女主人公
  在《女魔法师和小天鹅》中,探险的男主人公发现自己和女主人公同路,从某种意义上说,她是塔里的公主,是男主人公最终搭救的对象;换言之,她完全是老生常谈中的一套。但她将自己囚禁在沼泽地里的摇摇欲坠的破房子里,她因对魔术的神秘着迷而困在那儿。她这样说自己:“我获得了从女魔法师到沼泽地巫婆等种种称号,我知道很多事但永远不够,永远不够。我了解大沼泽地的夜晚,如果它引起我的兴致的话,有时我会做些事来报答它。”为了满足对知识和魔力的追求欲,她来到一个危险的与世隔绝的地方,却只能学到一些下三滥的小魔法,从这一点上,每个人除了她自己以外都很清楚她需要人前来搭救。她使用的语言,像摩根一样,跨越了宫殿和牧猪人的茅舍之间宽阔的疆界。她的漫游释放了她的舌头,她可以在同一个句子里既用女魔法师又用巫婆的语汇。
  在同样的小说中,我也用女性的看法,将一位名门闺秀与有着吉普赛风格的男主人公相对比。她是位极女性化的“男主人公的朋友”,她为女魔法师而苦恼,为她出主意,最后与她并肩作战。她可能是最难创作的人物形象:真正的本分、诚实、尽职。使这样一个人物既本分又有趣就是个挑战。传统上,一个“好”人通常是情绪稳定的,没什么坏习惯,说话也不刺激。作为“女主人公的朋友”,她同时是女主人公多姿多彩的性格的陪衬。我故意选择这样一个人物,是想看看这样写到底有多难,结果证明是非同一般的难。我要她优雅、高贵。平静、负责,这意味着无论一个场景产生多少幽默都不可能出自她,而是来自她的对话中的连接词,这才使她没有彻底地从情节中消失,我得不断地为她提供场景来使她表现出最优秀的品质。熟练地掌握对话的节奏也有助于使她摆脱过分的平淡,如在这样一幕中,看门卫士,另一个好人,当时他职责在身,却正和她一起躺在床上:
  “别,”她请求道,眼睛还闭着,“外面没事。”
  “我得看看。”他听起来迷迷糊糊的。
  “呆在这儿,别离开我,哪怕是到门边去。”
  “门有动静。”
  “只是风,只是雨。”
  “我得看看。”
  “我去看,”她说,他躺了回去,她翻到他身上;他的手抚弄着她的头发。“我去看……”
  见解的对话使她的性格显得单纯并且反应敏捷,这也能推动情节发展,而不会拖泥带水。她该做的就是观察和作出反应,语言没必要比她本人更复杂。
  潜伏的恶魔
  通常,恶魔被写成一个具有非凡邪恶力量的人,他的生活目的就是要给诚实善良的人们带来痛苦。《戒指的主人》三部曲中的萨仁,《星球大战》三部曲中的达西瓦德,以及《亚瑟王传奇》中的仙女都是对社会不满者的典范,男女主人公要从他们的邪恶中将人类、弱小者拯救出来。这些恶魔的问题是:作为社会的不满者,他可能要比善良尽职的主人公有趣得多。没有通常的背景和个性,恶魔成了一种没动机的怪物吸尘器,一旦接通电源并打开了,它就会威胁人类。
  我很难创造出地道的恶魔形象,他们恐怖、残忍,本应该受到主人公的惩罚。我却想给他们人性的一面,把他们放在不满社会者一类。在《谜语大师》三部曲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不满社会的人:叛变的巫师欧姆,他被具有无边魔力的欲望所驱使;海人,起初他们的目的和能力似乎是随机的模糊的,一直到最后暴露了身份为止;暧昧的德西,他可好可坏,让主人公防不胜防,到故事结束还在猜测。
  在《女魔法师和小天鹅》中,我用了类似的安排:让主人公以为某些人物是邪恶的,直到最后,才发现邪恶不在他们身上,而在走人歧途的女主人公那儿。我这样做是因为邪恶是随机的东西,或者让邪恶作为一个人物的惟一动机,对我来说是很难的。这似乎属于另一类故事,恐怖或侦探。荣格说梦的所有方面都是做梦人的真实面孔。在幻想故事中我相信这一点,被战胜的恶魔可能是男女主人公的一面,既然传统上常说邪不压正,所以在幻想故事中我们总是能得到个完满的结局。
  魔法
  如果你将魔术师、女魔法师、神汉、术士、小巫女或男巫写进幻想小说中,那么肯定他们迟早会用魔法。创造一种魔法,繁简随意。你可以这样写:“米克尔制作爱情制剂。霍梅尔喝了它就恋爱。”你还可以研究一下药草知识或魔药配方后写:“米克尔将五片月桂叶,一只猫头鹰的眼,一根胡萝卜,六片霍梅尔的手指甲和一些艾蒿粉,倒人吃剩的大麦汤中搅拌。霍梅尔吃了就恋爱。”要么你可以研究一下爱情本身,想想米克尔是怎样渴望霍梅尔,而不得不向他施魔法,遭人拒绝又是多么让她感到灰心丧气;什么使霍梅尔神魂颠倒?他为什么在正常情况下拒绝爱上米克尔?什么是引起人们互相爱慕的首要因素?然后米克尔向霍梅尔施了魔法,她从一个他不想要的人变成了令他无缘无故热望的人。这样的魔法一定与指甲和大麦汤截然不同。魔法存在于咒语中,咒语存在于读者的脑中。词语本身可能是些无中生有的东西。要发明一种令人信服的爱情制剂,你得让读者一时之间也坠人爱河。
  为什么
  为什么要写幻想小说?因为它本来就存在。幻想小说和诗歌。神话一样古老,他们又都像语言本身一样古老。幻想小说的规律是无意识和想象力的规律,惩恶扬善。当两者冲突时,胜利者获得好报。善可能是男可能是女,恶也是。战斗可能是比刀剑,比魔法,比智慧,可能发生在战场上,高塔里,或者战斗人物的心中。最好的状态是幻想小说给读者以惊讶感,惊讶于普通人心中存在的东西。经典的故事以多种方式传诵于世,流芳百年。随着时代的改变,幻想故事也会改变,但它仍然是世上最古老的故事形式,它开始于很久很久以前,至今我们还没有听到它的结束。
  因为我既写幻想故事又写科幻小说,经常有人问我是怎样对待它们两者之间的区别的。幻想故事和科幻小说之间的区别就像地平线一样,有时很大有时很小。有些小说具有很多幻想小说的成分但被定位为科幻,因为它们有关于早咖啡是怎样来煮的技术说明。研究表明,某些主题为探险或力量交锋的科幻小说是直接遗传自幻想小说的。我倾向于在一篇小说中掂量它的幻想或科幻的成分,哪一个占统治地位,哪一个最必要或最令我感动,就决定它属于哪一类。我不能肯定这样做很有用,就是当代小说也变得很容易受幻想成分的影响。为了我自己,我总尽力使两者分开。如果我在写幻想小说,我通常会用叙事诗,幻想,神话,传奇的成分。如果我写到魔法,那一定是出自想象出自内心。
  当我写科幻小说时,我尽量不理睬那些传统的幻想成分,而是根据历史或日常生活及顽固地留在我脑中的科学常识来制订情节。我比较成功地做到了将科幻成分从幻想小说中排除,使得幻想小说得以与科幻小说区分。科幻小说的继承、根源和背景与幻想小说大不一样,语言也不同。当我反复思考一个科幻情节时,在我脑中出现的形象也是不同的。《谜语大师》中的星星只是个象征符号,而科幻小说里的则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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