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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老大狂宠小妻-第2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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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啦。我可舍不得你天天给我煮菜。偶尔有一两次,我就满足了。”

她大口呑下了一块肉,然后低着头吐出这么一句。这其实也就是一句普通的话,可是,听在汤锐镇的耳朵里,却是满满的感动。

因为,小丫头说她舍不得他每天给她煮菜。她竟然用了极为肉麻的三个字‘舍不得,就是这三个字让他感动不已。

他再也没有心思吃食物。又不想影响她吃饭。他静静的坐在边上,看着她绝美的侧脸,看着她不停嚼动着的小嘴。他的喉头滑动着。眼里再也没有了满桌的小菜,他能看到的,只有她,这个说了‘舍不得’三个字,让他感动,让他更想要好好疼惜她一番的女孩。

心怡并没有觉得身边的男人正在看着她而目不转睛。她完全被这些美味的食物吸引了。不知道吃了多长时间。当她放下筷子,脸上带着满足的表情时,坐在她身边的汤锐镇终于开口了。只是,他的声音比刚才沙哑了很多。因为,他实在是忍了好长时间,控制着想要把她抱进房间缠绵一番的想法。他只是想要等到她吃饱喝足之后,才准备要把她当成晚餐吃下肚。

“好吃吗?吃饱了吗?”

他的声音低沉沙哑,凑近她,就象在她的身边耳语着。

“嗯!”

心怡点点头,转头看向他。小嘴油油的,小脸红红的。迷人至极。只是,话音刚落就被身边的男人一把给公主抱了起来。一时,她完全反应不过来,慌乱的双手缠在他的颈项上。

“放我下来!”

她小声的抗议着,心里头有点小紧张。她才吃好饭啊。这家伙不会又想那个什么了吧!?

“……”

他低头瞥了一眼怀中的她的俏脸。没有发出声音,他已经迈开脚步,往房间的方向走去。她的身体柔软温润。抱在怀里没什么重量,可是手感却极好。他喜欢抱着她的感觉。

“汤锐镇,我要刷牙啦!放我下来了,我刚才吃了好多的肉。油油的。”

心怡知道没有办法拒绝。在进房间的刹那间,她想起了这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油油的嘴,才吃过饭,还没有刷牙就接吻,很脏的好不好?!在这时候,她久违的洁癖就冒了出来。

“不要紧!”

说话间。他已经堵住了她的小嘴。油油的好啊。又能吻着她,又能享受着自己烧的那些美味。反正,已经把她抱在怀里,除非是把她放到床上,否则,他才不想要放开她。他贪恋她在他怀里的感觉。而且,过了今晚,他们两个又要分开好些天呢!虽说,时间不会太久,可是,每夜没有她在身边的日子真的很难熬。

这一夜两人在床上,又是一番极至的缠绵。甜蜜而恩爱。直到午夜时分,汤锐镇才抱着心怡洗了澡,让她乖乖入睡。而他还苦命的一个人在客厅收拾小餐桌上的碗盘,洗碗打扫,很晚才睡去。

第二天早上,他送心怡到校门口时。彼此间依依不舍的道别。下午,他就要离开回国了。下次过来,就会是四月底或五月初了。上半年,工作挺忙的。也不能时常来看望心怡。把她一个人扔在M国生活,他当然是很舍不得。可是,总算日子过的不慢。现在,已经是新怡留学的第三个学期。他们可以一直在一起的日子已不远了。

这一天,心怡的情绪相较与之前的一天,低落了很多。因为,等到晚上回到家,他就不在了。可想而知。留给她的一定是他为她烧的一桌子的美味食物。还有就是装的满满的冰箱。他就象是她的爸爸,哥哥,情人,同时分担着这些职务。

他才离开,她就已经开始想念了。接下来,心怡知道,又要数着手指期盼着他再次来看她的日子了。那又是很多个漫长的白昼和黑夜。

果然,就象她所想象的一样,放学回家。餐桌上是他煮好的食物。虽然已经冷了。他还帮她整理了角角落落。家里干干净净。

心怡用完晚餐,一个人无聊的躺在沙发盯着天花板。唉,有他在真好!她这样子想着。象这样每天和他没呆在一起的日子已经不会太久了。真希望这段日子能过的快一点。不然,光是想念就够折腾她的。

唉,真是想他啊!为什么才分开,就这么想了呢!好无奈喔!

……

……

深夜时分,丁莎莎终于工作完,从酒吧后门走出来。她打工的地方和她的住所离的不远,走几步路很快就到。

现在住所的环境挺好的。她也小有积蓄。这多亏了她当初收了楚天华给她的那笔钱。她才不会那么傻。什么都不拿就跑回M国。现在,她用那笔钱又做了次手术,换了好点环境的住所。她现在并不太缺钱,但她还在坚持打工。

正是这样,她才会忿忿不平。象她这样努力的女生,却始终过不了她想要过的生活,得不到她想要得到的幸福生活。可那个夏心怡,却能够轻而易举的收获幸福。瞧她每天过的生活多么的滋润。每个假期都能回国。有那么好的家人,又有那么出色的男友。她真提嫉妒到死。

一想到,夏心怡和汤锐镇就快要结婚,她的心怎么也开心不起来。为什么毁了她和楚天华的美好生活,他们两个却可以逍遥快乐?!这世上的一切实在是太不公平。

自从在学校餐厅见到了心怡手上的大钻戒,听到她和裴思璐说的就要结婚的话。丁莎莎的情绪一直就是低落的。她想到了自己。如果没有汤锐镇的破坏,也许,收到大钻戒被求婚的人也有她丁莎莎。可是,她的幸福失去了。凭什么,夏心怡还能过的这么的开心!?

心里嫉妒成狂。可是,又苦于毫无计策阻挠夏心怡获得幸福。于是,她没法开心起来。在走出酒吧后门时,她是垂着脸,一脸的郁结状态。

“嘿!莎莎!”

前方,有人堵住了她的去路。这声音不陌生。最近,三五不时的会出现在她的面前。以前,总是去她工作的酒吧内坐着,喜欢缠着她。被她恶劣的抗议过之后,最近,他总是会出现在她下班的路上。傻瓜般的跟在她的身边,陪着她一起回家。虽然,她从不请他进屋坐,也从没有对他好言好语。但这个比她大了三岁的男生,总还是喜欢黏着她。

他说,他对她一见钟情。所以,想要追求她。可是,她知道,她不可能接受他。虽然他也是个帅气的男生。可是,他的家世不行。她希望能找个可以媲美楚天华那样家世和身份的男人。所以,眼前这个叫郑天均的男生,真的不行。

但,她并没有打心里厌恶他。可能是因为同病相怜吧。听他嘴里诉说着,对她怎样的喜欢,想要和她交往的想法如何的浓烈。因为这些,她没有办法真正的讨厌他。因为,从他的身上,她看到了自己的影子。老实讲,她头一次看到楚天华的时候,也是一见钟情。想要和他在一起的想法是多么的强烈。以至于一次次的接近他。想要博取他的好感。只是,最终换来的却是那样残酷的结局。

“你怎么又来了!我不是告诉你,我不会接受你的吗?你真的别费这个时间了。”

丁莎莎再次回绝他的厚爱。这家伙真是讲不通啊。怎么就不明白,她是瞧不上他的呢?!一个小企业家的独生子,一个普通的留学生,没有社会阅历。用的是老爸的钱留学在外,只会想要追女生。这样的男生,她不想要选择。

“你不接受我,可以啊。可是,你不能阻止我喜欢你。我相信。经过我的努力,你一定会喜欢上我的!我有这个信心。”

郑天均一脸的认真。丁莎莎这种类型的女生,就是他的那杯茶,就是他的梦中情人。他会用尽全力来争取她的心。他相信,她总有一天会接受他的。

“你到底喜欢我什么?”

丁莎莎真是很无奈。知道赶不走他。只能绕过他的身子,继续往前走。她知道,他一定又象之前那样,会陪到她家的门前才离开。

“我什么都喜欢。只要是你。我就喜欢、”

郑天均的喜欢是直接而深刻的。一见钟情就是这样。喜欢就是喜欢了。哪还管为什么喜欢。她的全部,他想,他都会喜欢。

“喔,这么喜欢?!”

丁莎莎的眼珠转动着,心里若有所思。

“对,我真的喜欢你。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只要你高兴。”

毕竟才是个二十三岁的毛头小子。为了爱情,他想,他什么也愿意为了心中的女神而做。

“喔,真的?”

丁莎莎停下脚步,路灯下,她仰起那张妖媚的脸庞,睨向身边帅气男生的脸庞。

“当然!”

他郑重的点点头!这是承诺。他会为了她做一切。只要她想要的,他都会为她办成。

“如果,我让你做的事情,是你不想做的呢?!”

丁莎莎轻声的从喉咙里挤出这几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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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第131章 让她感动的男人

咖啡厅内,靠窗的座位正面对面坐着两位穿西装的东方面孔的男士。一位上了年纪,而另一位瞧着大约二十八九岁的模样。此人长的相当帅气,交谈之中,不经意间流露出的笑容给人一种如沐春风般的感觉。

“曾总,希望我们合作愉快!”

年长的男士和这位年轻帅气的男人谈了差不多两个小时,终于把一切合约细节都谈妥。想到未来的合作,他满含信心。对这个办事果断,雷厉风行的年轻人相当赞赏。

“合作愉快!”

帅气的年轻男人伸手与他相握。庆祝彼此合作。双方又闲聊数分钟,那位老者先行告辞。

年轻的帅气男人并没有离开咖啡店。把包内的手提本取了出来放在桌上,随后,发了几封重要的邮件后,才再次把手提本放回包内。

他叫曾诚。是为了参加妹妹将要举行的婚礼才会过来纽约几天。但却还是见缝插针,谈了一笔大生意。因为,这里离他所住的酒店比较近,因此,他把约谈生意的地方选在了这家幽静典雅的咖啡店内。

端起桌上的咖啡杯,小啜了一口。他的视线飘往窗外。

这里是纽约。而这家幽静的咖啡店,座落于小路转角处。路边不远,停着他的车,而他的两名保镖,以及他的司机,就在那辆车上等着他。即便是酒店和这家咖啡店的距离再近,他们都会恪尽职守的跟着他。不管去往哪里,这已经成了他们的习惯。

把视线从那辆车飘向对面。斜对面是一家中型的超市,人流进进出出,瞧着应该是这附近的居民。

他低头再次啜了一口咖啡。他非常喜欢咖啡。象现在这样悠闲没事干的时候,就会一人个静静的坐着,喝上几口,回味着唇齿留香的感觉。

四月的气侯非常宜人。不会象夏季般闷热难受,也不会象冬季冷的让人寸步难行。他瞧着街上走的男女穿着都单薄而时尚。也许,是周末的关系,一个个行人都瞧着非常悠闲自得。

如果在这里有朋友,他或许也会在这个周末的下午,在这条街上闲逛着打发时间。但他在这里并没有朋友。就算在H市,他的朋友也不多。来往的几乎全是生意上的客户。他的时间很紧张。象这次为了参加妹妹的婚礼而挪出来的几天时间,这已是特例了。

但此刻,端着咖啡,坐在窗前的他,心头竟窜上很想要在这温暖的下午,徒步逛街的念头。从开始忙事业开始,这么多年,他真的错失了好多。不但平时没时间逛街。刚满三十岁的他,甚至还没交过女朋友。因为,他的工作日程排的实在太满。

他还记得,去年六月底的某个夜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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