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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处笙箫-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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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觉得自己是天才,开始玩儿命地踢,最终成为一名小有名气的校园球星(同时也把自己一张本就不白的脸晒成了印第安)。并且偶尔想象一下有一天突然接到霍顿米卢祥子的紧急征召(按时间顺序先后破灭)。直到来了广院,看见石磊这般人物也仅仅只是教教女生脚弓推球,我才彻底打消了投至阿里汉麾下的念头——决定还是去AC米兰帮科斯塔报仇,把卡卡干掉。

高一的时候,班上踢球几乎的只有我和另一个男生,斌。但我们并没有走到一起,他走的是“官方路线”和高一很多男生组成了一支高一联队,我走的是民间,不属于哪一个队伍,无组织无纪律。可是到了高二,班上一下子唰唰地冒出整整一支球队,其主力阵容为3232:

斌城

辉哥阿S阿龙

涛哥晓风(旭哥)

肉胚八戒老妈子

阿文

于是日后威震碧岭(我们中学坐落的小山)的高三五足球队之前身——高二五足球队成立了。在经历了头场比赛0:8败给隔壁萍他们六班的队伍后,我们逐渐成长起来,成为碧岭足坛走技术路线的杰出代表(这当然与我这位身体极差的队长兼中场核心的足球理念有关),然而就算在颠峰状态,我们依然对六班(身体与速度型)负多胜少,即使我们总是能轻松地战胜六班的那些克星们,可见足球也是个相生相克的东西。(需要补充的是,与六班大战时我们场下的啦啦队往往能为我们报仇,因为当时刚从五班转到六班的维为了避嫌,将她那韩红般的尖叫声收了起来,而萍又比较稳重,光靠可爱的甘甘是远远不够的。)

那会儿我们的年级组长阿祥和校长共同来自我们县最穷的一个乡,他们哥俩简直不能想象这群孩子不急着跳农门却要花那么多本该用来做题的时间大汗淋漓地去踢什么“脚球”(鬼才知道阿祥顾义思名的本领为何如此强),于是下令围剿校园所有的“脚球”队伍。还好我们的与###只差一个字的班主任比较开明,对我们睁只眼闭只眼,仅仅告诫我们一周顶多只能踢三次球(他显然不知道事实上我们每周只踢一次)。然而隔壁班就惨了,他们班主任正是年级组长阿祥!因此假如有一天我们来迟一步,发现场地已经被六班的小子们占了,只需要大叫一句:阿祥来了!眨眼的工夫小子们就消失得无影无踪,让人不禁想在地上找找有没有抗日战争遗留的地道入口。于是出现在眼前的是一个空旷的场地,地上还铺着些甩掉的球鞋或护膝——他们那撒开丫子欢跑的速度估计连周星星射出的少林足球都赶不上,用我们方言来说就是:射得狗赢。(跑得比狗还快。)

我们班用的是阿根廷的队服,自然是蓝白剑条的拥趸(所以当我穿着四丫队白色的英格兰时老是有背叛的感觉),2002年高考前夕,我们一起翘课在电视机前陪着巴蒂流泪——结果被年级组长通报批评。还好大家比较争气,高考基本上都还不错(隔壁班的球友们可就惨了,很多不得不彻底抛下皮球重拾一年课本),于是那个暑假,我们便挨家挨户地喝酒,踢球,打牌,通宵玩FIFA……那是过得最爽但同时又有些伤感的一个假期,因为高考终于走了,而我们,也要走了……

两年的时光;两年的汗水,足球将一群孩子紧紧地联系在一起。那座停产的火力发电厂的篮球场上,那火辣辣的太阳,那生锈了的大水罐……记得那次突然下起雷雨,我们跑进那个废弃的候诊室,对着那面大镜子把汗水和雨水擦干,把发型整理好,又再次冲回球场,看见空中飞旋的皮球奋力地将身上的水滴像箭一般甩下;那块长满杂草的被弃荒的农田里,我们的球被踢进一个院子,院子里传来了凶狠的狗吠,结果谁也不敢爬墙把球捡回来;不远处有一口水井,阿龙用那根绿色的长绳将盛满水的灰色的小桶拉出地面,大家抢着水瓢去挽桶里的清澈甘凉的泉水;还有那个一下雨就泥泞不堪的球场,不时有人摔倒啃泥巴,用那沾满泥浆的手去抹脸上的污痕但却越抹越多,可滑稽的泥脸里却透出一双双灿烂的眼睛……一次次的摔倒,一次次的抽筋,一次次的站起来,一次次地看着伤口的淤血被她们的棉花球擦干……

可爱的足球就是这么可爱地让可爱的人们变得更可爱。

在胚家,我们洗了澡换下了踢完球满是臭汗的衣服,接下来要解决晚饭问题了。我们三个躺在客厅看电视,八戒和肉胚分别被维和菲拉进厨房帮厨。假如在一年前,娟也应该在的,那么,城也会被拉进厨房。

我们喝了许多酒,我们喝得醉醺醺,我们疯狂地猜着拳,我们狠狠地碰着杯。

女生回家去了,整个屋里乌烟瘴气,我们一边抽着烟一边不断地咳嗽。有人坐着,有人躺着,有人站着,有人在床上,有人在沙发上,有人在地板上,一起跟着刘德华喊着:男人哭吧哭吧哭吧哭吧不是罪……

一群为情所伤的大男孩,终于学会了抽烟,终于哭了出来。

也许很难看出胚与菲之间与一年前有什么不同,可是,他们分手了,不再互换着眼神一起唱着《约定》,不再浪漫地在雨中追逐。看过一句话:如果分手后还是朋友;那么只有两个可能,要么当初没付出彼此最真的感情;或者,必定有个人是在默默地付出而无怨无悔。胚就是那个默默付出无怨无悔的人。

或者,根本就是红颜薄情。

嘉,当年他很瘦,瘦的跟老太婆一样,可是后来他肥了起来(他的外号老妈子却延用下来),然而不管肥瘦,他都是那个容易冲动的愿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傻男人,傻得空望着一个早就注定要高飞的燕儿,总是不相信他的诚意永远不能打动一个心比天高的女孩的心。

城,2002-2003,我逃避了一年,他空等了一年。娟让我和城无法毫无顾忌地相处,但又紧紧地把我们连在一起。

我呢?城毕竟还有娅,尽管娅还未能让他彻底地忘记过去。可是我呢?我什么也没有。

只有猪,只有他,默默地坐在角落里,默默地抽着烟,默默地看着他那受苦难的兄弟们。

第二天很多同学一起聚会,我见到了娟,虽然我不想再看到她。从石家庄回到北京那天起,从我19岁生日那天起,我就不想再见到她了。可是毫无预兆地我们碰见了,也许她以为我会和她说些什么,她匆匆地走了,没有跟任何人告别,转身就走了。我笑了,你以为我还是原来的我吗?你以为你不走我就会在你面前哭吗?我不再是那个没有骨气的人了!!!

芳送我去回家的车站——芳是我最特殊的一个朋友,她独立于我的那个朋友圈,如果说我与其他的朋友生活在一个丝丝相扣错综复杂的网中而有时不得不顾虑些什么的话,芳和我之间就是简简单单的直线的关系。大学的一个学期没能把两次高考从她身上榨取的血汗完全补回来,但她那似乎永远苍白的脸蛋多少还透露出了点点鲜亮的色泽——她在朝我微笑。我突然忆起这就是那个高一时我坐在舞台下看到的一群跳舞的女孩中最漂亮的芳,就是那个和我在认识以前就相互慕名的“神交”,就是那个用跳级的方式免除了许多“必需的程序”和我成为朋友的女孩,就是那个迄今为止我遇到的唯一一个也喜欢郑智化的音乐的知音。一瞬间,我突然觉得,也许,她可以成为我的娅?

在家呆了几天,我去了阿熊家。

如果真的活着仅仅是为了浪费时间,又何必活着?朋友,总是朋友,让你觉得这个世界是多么的美好。

维和萍,我的红颜知己,我们用心和语言,相互鼓励,相互提携。而芳呢,更多的是远远地相互欣赏,而不需要接近。FN,和他们在一起,总是那么大喜大悲。三剑客,不断地碰撞出各种耀眼的火花。

而熊,则是最能让我安静的一个朋友。

我们在一起,甚至不需要更多的言语,我们能给对方一种归属感,仿佛对面是另一个自己。

那年高考,他失败了。家里人劝他复读,可是他不想。那天我接到叔叔的电话,让我去劝熊复读,叔叔知道我们的关系。

可是我到了他家,只和他说了一句话。

“你决定了吗?”

“决定了。”

于是我就什么也没再说,就像黛玉也仅仅只对宝玉说:你改了吧!

于是我们躺在地上铺着的草席上,枕着同一个枕头,一人拿一本书,整整呆了三天。楼下的叔叔以为我正试图说服熊,不断地给我们做好吃的。

习惯了。六年的住校生活,把两个十二岁的孩子一起变成成年人,六年我们并不都住在一个屋檐下,可是一有机会,我们就会躺着,看着天花板,交谈,或者无言。习惯了。

六年的时光里,我们经常一起在周末从学校骑车回家,十几公里的路程经常让我们有机会看着夕阳落下后围绕着四周山顶的红彤彤的晚霞。在天黑的没有路灯的公路上我们凭着路旁的树影判断方向,也许顶着寒风,也许顶着暴雨,可是我们都是那么快乐地踏着,踏着。

初三的某一个晚上,那个晚上星星很亮,我和熊躺在校园里一块草坪上,我清楚地记得陪伴星星眨眼的还有迎着夜风招展的五星红旗。看着远处不知多少光年远的星星,猜测眼前闪动的星光是多少万年前发出的,猜测我们躺在草坪这一场景会在多少万年后被另一个星球的人们看见,猜测假如当中有个人拿着一面镜子将这束光线反射回来,又要多少万年后地球上的人们才能看见……我们被浩大的宇宙吓坏了,我们突然觉得自己,还有人类,是多么的渺小。

高一的那个晚上,老师说要把文理分科的志愿最后决定下来,于是我和阿熊挤在我的小床上,窄窄的蚊帐仿佛一个小帐篷,为我们撑开一片天地。我们在这片小天地里焦急而又平静地问自己,问对方,我该怎么选择?阿熊说:走了一条,就永远不知道另一条是什么样。这个晚上,我们站在人生的第一个岔道上,第一次地体会到了,命运无常。

高考完的那个晚上,我和阿熊、阿龙,还有几个在学校的破败的平房里一起度过那漫长而又短暂的一年的几个同学,去了县城郊外的东门河里游泳。那天晚上有月亮,我们仰躺在水面上,一起顺着河水缓缓地漂移,什么也不说,什么也听不见,只是隔着沾满水的眼睫,看着天上的月亮,整个世界都是清静的,整个世界都和我们无关了,我清楚地记得那种轻松的感觉——那是一种终极的轻松。

我和阿熊都不擅长与陌生人打交道,我们都喜欢熟悉的环境,熟悉的面孔,甚至可以说我们有一种共同的惰性,不想改变现状的惰性,这种惰性铸就了我们初恋的忧伤。陈染说:你的左脚自我怀疑地回顾环望,但你的右脚却依然被原来的惯性紧紧地吸附,稳稳地站立不动,那么脚下那块土地,就是你的选择。我们经常在面对选择时,放弃选择,可是放弃选择,也是一种选择。我们都曾深深地各自喜欢过一位女孩,可是我们什么也没对她们说,我们只是默默地看着她们,知道她们都在不断地躲开我们后,我们甚至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依然只是望着。

可是我更主动一些,所以我会在高二最苦闷的时刻,给娟写了一封信。很多时候我都在违背自己的本性,我想突破自己,所以我能站在讲台慷慨激昂地讲演,虽然我更愿意呆在书桌静静地看书。然而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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