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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奴隶王-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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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中声音再说:“我让他醒来。”
Rose在心中叫了一声。
“你真是愿意吗?”
Rose合上嘴,眨一眨眼,她需要力量来回答。
“我知道你痛苦。”那声音说。
然后,力量果然回来了,当她重新有了力量,第一个反应是心中抽痛。痛楚从心贯串其它感官,她的眼角溢满了泪水。
她能开口说话了:“求你……”她的眼帘不住地跳动。
“以后,他会永远与你一起。”
她再说:“请你。”
声音告诉她:“但你以后要听他的话。”
她缓缓地点头,不觉得这要求有什么问题。
“他有工作要交给你。”
她以轻轻的一声“嗯”来响应。她看见,天际已是橙色一片。
“以后,你替他打理一间当铺。”
她知道那是什么,只是,为什么会是一间当铺?
“你会长生不老。”那声音说。
这一次,她急着响应:“他呢?”
“他也一样。”声音告诉她。
她就安心地合上眼睛。
“我会给你富裕、不改变的美丽、权力。”
她心想:“我只想要他。”
声音听到她心里的话,“但你一样要把我给你的拿走。”
“你要工作称职。”
她在心中答允。
“你要令他满意。”
她再自然不过地响应了一声。
“你不能够反抗他。”
她无异议。
继而,声音刚烈地说:“以后,他就是你的主人!”
她听得见,然后就在心中欢呼了,“呀——”她在心中叫了出来,“呀——”她欢欣地感叹,“呀——”她的内心充满了动力。
她听见一句很中听的话,她绝对能够符合得到。
天衣无缝,简直随心所欲。
“哈!哈!哈!哈!哈!”那声音在笑。
Rose的指头能动了。她的中指弹动了一下。
她还未有能力站起身来,但她感到身旁的Mr。  Bee正爬起来,那尸体动了,像往日他从她的床边爬起来一样,只是,他显得更凝重,也更沉重。
她看不见他的脸,但看见他旭旭而上升的身躯,气势磅礡。然后,他俯下身来,把双手放到她的背下,而他的垂下的脸,让她看到了,由于背着光,他的眼睛显得特别漆黑。
她快感动得要哭;而他已抱起她,她在他的怀中。他轻松向前行,他走过的每一步,便滋生了玫瑰,玫瑰随他的步伐死而复生。一朵一朵昂首迎向步过的他。
她把他的脸重新凝视,他是如此鲜亮,谁相信他刚步过死亡?鲜亮得彷佛换了另一个人。的确,是有些微不同了,他的眼神有着慑人的光芒,非凡地闪耀,他的神情流露着轻藐与权力,他望着她,眼神没有情深,而是一种高高在上的友善。对你不差,但亦有些霸道。
这明明是同一个人,又明明不相同。
她很疑惑,但不敢追问。她一直被他抱着而行,一直望着他。这个人,她爱得很深,也爱得很久很久。
玫瑰花田可以有多远?他没休止地步行,天也黑了。似乎,他有意行至玫瑰全都复活为止。那叫做深深的秘密的玫瑰为了欢迎他而重生,她斜眼看到玫瑰迅速长出花蕾,然后呈现盛开的美景,她又安心了。在黑夜中,玫瑰如藏在丝绒上的红宝石,神秘地暗闪出光芒。
太美太美,简直是得偿所愿。然后她又累了,要合上眼睛,而他彷佛知道她累,就用温柔的微笑安抚她。
她便合上眼。她决定了不问也不计较,亦不关心。
这个男人,是一个重来的奇迹。她以后也不用再与他分离。别先生与别太太再没有坎坷。
很累很累,也很满足。
后来,Rose成为了一间当铺的老板,那个男人训练她当一名称职的老板,从对答、态度开始,然后又对她说:“目的,是要令人一无所有。”
她领会着,尝试朝他的方向思考。
“把那些光顾的人变成我们的控制之物!”  男人的脸冷冷,他教导她时的目光,是无情的。
她怯怯地问:“你是要我待薄那些可怜的人?”
他忽然伸手掴了她一掌,然后高声说:“那些来临的人,都因为贪!他们有最下贱的灵魂!”
她掩着脸,愕然地喘住气,怀疑是否自己资质鲁钝,才惹他动怒。
他又走上前,用手握着她的脖子,把脸凑得近近。他阴森地说:“把他们迫得穷途末路!”
他的手指握得很紧,她呛住了,脸色发紫。直至她以为自己要死了,他才放开她。下一秒,他就笑了,说:“我知你不会令我失望。”
她退后半分,痛苦过后,摇了摇头。
他再笑:“因为,我们是多么相爱。”他说。
他说了这一句,她就心软了,软得进入了世间最单纯的境地,那里什么也不该存在,只应存在爱情。
正义、恻隐、悲慈、希望、施予……统统不存在,活该存在的,只有爱情。
她也是只拣选了爱情。
爱他爱他爱他。她的脸上无比的旖旎。
因此不要令他不满意,因此依足他心意行事。他冷酷,她也要一样;他残暴,她亦不可退让。
就如当初她成为他在魔术台上的伴侣,要天衣无缝。她要成为他的绝配。
世间只有他最真,因此,一切只好依他。
虽然,偶然她还是闪过念头,最假也是他。
他与她又依附了好几十年,她冀盼着他的赞美、认同,以及他的爱。在第11号当铺中,当铺老板赖此生存。
在一次他大驾光临中,她曾问他:“为什么,当初你挑选我?”
那冷峻无情的脸孔流露着寒酷锋利。他没有微笑,更没有柔情,他说出了一句:“因为你的痴心。”
说罢,他就再没有望向她。
啊,她就恍然大悟了。痴心,是她的奴隶锁扣。脚畔那串亿吨重的枷锁,就是一个一个痴情的心。
她倒高兴得很,她喜欢莋爱情奴隶王。从来,这都是她的梦想。
 
玫瑰奴隶王 正文 第五章 Duke the Pawnbrok (上)
章节字数:14950 更新时间:070705 13:24
公爵一点也不觉得她老,真的,他一点也看不到。他能看见的,只是那年月不衰的爱情,爱她爱她爱她。
在这忧虑之后,公爵开始在背上刺上玫瑰,每天刺上一朵,足足刺了三年。那段日子,当他把他那性感磅礴的身体显露于她跟前时,她就看见他每天为她带来一朵玫瑰,盛放的、娇美的、血脉流动的。  
公爵原名李志成。这名字平凡、庸俗,也无甚趣味。
原本,他也是一个平凡的男孩子,就像任何一个人。
出生于一九三七年,父亲为旗袍裁缝,属海派,即上海摩登的风味,李父最擅长参照香烟海报女郎的上海款式,那时候的上海远比当时的香港繁华,女士们也很懂得打扮。
最流行的款式是条格织物和阴丹士林蓝布,是一般的平民女性日常穿着的。上流社会女士则多用华贵艳丽的面料,诸如一些镂空和透明的丝织品,而旗袍内要配衬精美的蕾丝裙或西式内衣。经济能力不佳的女性,会在旗袍摆尾缝上假花边,充作蕾丝裙。
李父的顾客多为中上流人士,她们喜欢他手工精细,而且服务好;当然,李父长得端正轩昂,亦是一个理由。志成遗传了父亲的内向个性,常常腼腆地笑,对着那些千金小姐,父子俩就有种讨人欢心的傻气。
志成的母亲早在他两岁时就去世了,父子一直相依为命。两人话不多,但感情要好。
后来日军占领香港,李父正想携同志成逃难到南洋,却被日军要求他为日本人服务,当上他们的裁缝,为日军修改军服,做些基本的缝缝补补。
由于李氏父子在战乱时期不用捱饿,志成的体格比其它小朋友健壮,也穿著整齐。事实上,他是讨人欢喜的小孩,很乖巧、听话。
日军撤退那年,志成八岁,父亲筹集了一些资金,重新经营他的裁缝店,生活又重回轨道。志成放学后,空余时会在店内帮忙打理。他喜欢造旗袍,他有他父亲的审美观,觉得穿旗袍的女人最有韵味,最迷人。
平凡的小男孩过着平凡的生活,直至,他遇上另一个小男孩。
那一天,志成在家里拼着木造的飞机模型,那是客人送的礼物,他很喜欢,拼了两次又拆散两次,现在他拼第三次了。
忽然,他听见他的小房间内有马达的声音,于是,推门探头,首先看见的是一架在开动的模型汽车。
志成的眼睛发亮了。他再把门推开,就看到,有一个小男孩背着他蹲在地上,那背影,很熟悉。
是谁呢?是哪一家的小朋友?他是怎样走进来的?
志成没有太大的恐惧,反而希望与他一起玩。
于是他走上前,然后,那男孩转脸过来,望着他。
志成呆住了,那一个,正也是他。
一样的眼眉、鼻子、下巴。志成怔怔地瞪着他。
那男孩站起来,面向志成,他拥有一种成年男人的魅力。他的神情冷静,目光稳定,嘴角似笑非笑,而且更单手插袋,左脚跷着右脚足踝。
男孩也穿得光鲜——白恤衫加吊带,然后是灰色西裤,一双皮鞋擦得发亮。修剪整齐的发型,被蜡起,侧在一边。
他似是那种大户少爷,意气风发。
志成看得皱起眉头。
男孩说:“一齐来玩。”  他把头侧了侧,目光移向地上自动前进和拐弯的金属汽车。
志成望向那汽车,也毫不客气地捧起来研究。
男孩又说:“没见过吧!”
志成响应:“很贵?”身边大人常常抱怨战后物价昂贵。
男孩笑了笑:“对你来说当然是贵。”
志成不敢作声了。
男孩说:“它有机关的。”
志成垂头望向玩具汽车,男孩走上前伸手按着车底的按钮,玩具汽车的两边车门便像翅膀一般升起,志成忍不住“哗”了一声。
男孩说:“间谍车。”
志成觉得了不起,他蹲下来,把间谍车放在地上,那张开翼门的玩具汽车在原地自转。志成啧啧称奇。
男孩说:“你的爸爸不会买给你,这是德国制造的。”
志成问:“你爸爸买给你的?”
男孩耸耸肩,“我想要什么便有什么。”
志成四周张望:“你爸爸呢?也来了吗?”他以为男孩和他的爸爸是父亲的朋友。
男孩说:“他不在。”然后又说,“我是自己来的。”说罢,就微笑。
志成这才开始觉得奇怪,“你怎样走入我的房间?”
男孩说:“我要来就来。”
然后,他步过志成的身旁,望了他一眼,继而走出志成的房间,一直走到大门,打开门,步下楼梯。
志成走出去,朝楼梯向下望,却已不见男孩的踪影。
“啊。”他低声叫,并不算太惊惶,只是错愕。
房间内的玩具汽车仍然在自转,发出男孩子们爱听的摩托声。
志成有点摸不着头脑,但并没有感到心寒,也没有任何震栗感。那男孩的出现,带来的只是好奇。志成不懂得异人异事带来的恐惧,而且,那男孩,并不讨厌。
真的,那男孩打扮光鲜、自信,而且,他有玩具。
志成蹲下来玩间谍车,他有一种平凡男孩得到昂贵玩具的满足。
以后数天,日子都是差不多地度过,与父亲相依为命,当父亲太忙时,志成自己做饭给自己吃,然后,等待着那小男孩的重来。
他有点盼望他,想与他一起玩。与那样的孩子一起玩一定很开心,他好像很聪明,而且,有那么新的玩具。
志成的家在一幢旧房子中,当  “西斜”时,半间房子便蒙上一片金色的尘埃,有一种破旧而朦胧的美。志成站在金光中,捧着那玩具车,望向街外,等待一个陌生但有趣的友伴。
隔了几天,那男孩才出现。这一次,志成放学回家打开门就看见他。他照样穿着得有型富裕,今次因为天气转凉,他还加了一件绒衣,衣上的襟袋绣有一个像校徽的标志,那是一个盾牌,盾牌内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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