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PS:算上两章没计入收费的零头,今天一共发了7000字了,够给力了吧?
同志们,新书月票榜第5名了啊,大家加把劲儿,手里攥着月票的同志别留着了,赶紧投吧…咱再往前冲一名
第二卷 回归 第86章 心悦君兮
叶欢跑了。
宴会厅里,沈笃礼,周蓉和四女脸色焦急,面面相觑。
好好的一次家人团圆饭,被四女的争风吃醋闹得满堂不欢,团圆饭的主角叶欢更是不见人影,四女脸上出现愧疚的神情。
焦急中的周蓉不忍见她们不安,于是强颜安慰道:“别急,兴许他只是出去走走,一会儿就回来……”
高胜男咬了咬下唇,然后戴上警帽,站起身道:“我出去找找他。”
说着便一阵风似的急步出了酒店。
沈笃礼和周蓉互视苦笑,他的警卫和周蓉的保镖全部派出去寻找叶欢了,到现在也没找到,这丫头跑出去能济什么事?
南乔木垂着头,坐在椅子上一言不发,脸色却有些苍白。
没有人比她更懂叶欢,包括他的父母,也比不上自己对他的了解。
她知道叶欢为什么会突然跑掉。
叶欢是个热爱自由的人,当周围的环境让他感到拘束,感到压抑时,他会选择不顾一切的反抗,或者……逃离。
让叶欢拘束和压抑的,不仅仅是四女的争风吃醋,南乔木知道,还有更深层的原因。
简单的生活被打破,从穷困突然走进了繁华,一切都跟以前不一样了,来往扈从如云,出入车马安步,锦衣玉食,权势金钱,仿佛做了一场南柯梦,梦里想得到的东西都得到了,亲情,友情,爱情,任他挑选,任他挥霍,那个受人白眼无数,仍不屈不挠挣扎求生的穷小子,落魄孤儿,突然陷入了诸多关爱之中,这些天,他能适应么?他能不迷茫么?
南乔木为他心疼,叶欢还是那个叶欢,倔强,坚毅,还带着那么一点任性,他将那种迷惘的感觉一直埋藏在心底深处,外人看到的,只是他那灿烂的笑脸。
所有人似乎都忘记了,一个人从一个环境突然转换到另一个环境,是需要时间适应的,如果他不习惯眼前的繁华,又不忍伤害身边的亲人,那么,他只能选择逃离。
他能逃去哪里呢?
南乔木悄悄的笑了。——除了曾经温暖而熟悉的地方,他还能去哪里?
站起身,南乔木道:“伯父伯母,我也出去找他。”
周媚和柳眉互视一眼,同时起身道:“我们也去。”
转瞬间,四女都出去了。
沈笃礼看着周蓉,苦笑道:“瞧瞧这团圆饭吃的,就剩咱们俩了。”
周蓉嘴角带着笑,脸上却装作一副愁容,叹气道:“这么多女孩,以后选谁当媳妇儿呀,真是烦死了……”
沈笃礼板起了脸:“你就惯着他吧,男女感情是要严肃对待的,怎么能如此儿戏?我看你和儿子将来怎么收场”
“不用你操心腾龙集团那么大的家业,还怕养不起几个媳妇儿?”
南乔木没有猜错,叶欢逃离了繁华,躲进了曾经穷困的老楼。
他喜欢这里,他觉得只有这里才真正属于自己。
人真是犯贱,锦衣玉食不习惯,偏偏觉得贫民窟才甘之若素。
他习惯了贫困,他害怕自己在繁华中迷惘,害怕,不安,畏惧,到底怕什么,他自己也不清楚。
简陋凌乱的卧室里,老得快喘不动气的电脑前,叶欢盘着腿,正一个字一个字的敲键盘,不时还抠几下脚丫子,嘴里斜叼着烟,烟雾熏得眼睛微微眯起,仍全神贯注的盯着屏幕。
屏幕里的WORD文档里,一排醒目的名字赫然在目,——《俊俏郎君寻芳谱》。
“X年X月X日。四个女人同时对老子送秋波,真苦恼啊,选谁呢?最爱的是乔木,不过乔木性格太冷淡,一看就知道肯定不会**,女警察不错,穿上制服很美,不过如果要她穿着制服和我**,我估计她不答应,更有可能会暴揍我一顿……”
寻芳谱上,叶欢一个一个的点评四女,点到最后,突然把键盘一拍,恶声骂了句:“操还他**有闲心更新这玩意儿,老子真是有病”
一想到南乔木那幽怨而委屈的眼神,叶欢就一阵阵心疼。
周媚,高胜男,柳眉,她们对自己有意思,叶欢看得出。
可她们懂什么叫爱情吗?
她们会在早上我没起床以前把早餐做好,然后冷不丁的掀开我的被窝,将我踹下床吗?
她们会在我吸烟吸得咳嗽时皱起秀眉,悄悄把烟和打火机藏起来,然后每隔一个小时才发给我一根吗?
她们会在我最无助的时候拍拍我的肩膀,笑着说一句“嘿都会过去的”吗?
她们会每天转几趟公车赶着上班下班,就为了晚上能和自己一起坐在客厅里静静的看一会儿电视,然后说几句平淡安宁的闲聊吗?
一个本来应该光芒万丈的女人,为了我甘心放弃荣耀,和我一起挤在这间小破屋里,携手笑看窗外的世界沧海桑田,流年似水……
乔木,似乎天生是为了叶欢而来到这个世上的,贫困或富贵,她都像他的影子,不离不弃,却默默无闻。
什么叫爱情?
这他**才叫爱情
别的女人懂吗?
小小的斗室里,叶欢像坐在菩提树下的佛陀般,忽然间证得了大道。
一股清气直冲灵台,叶欢一瞬间豁然开朗。
佛陀悟道,是因为佛陀忽然想通了。
叶欢呢?他也忽然想通了。
成魔或成佛,往往一念间,接受或辜负,也在一念间。
叶欢爱这个女人,爱南乔木,就是这么简单。
深深吸了一口烟,叶欢微笑着拿出手机,开机,然后拨出了一个熟悉的号码。
“乔木,我回来了,回到了咱们的家里……”叶欢笑着道。
电话那头,南乔木的声音一如往常般平淡:“嗯,我知道你肯定回家了。”
沉默……
“乔木,如果你不嫌弃我这人太混蛋,我们……在一起吧。”叶欢眼眶微微湿润。
电话那头死一般的寂静,片刻之后,轻轻的啜泣声隐约传来。
叶欢苦笑:“我的表白让你这么难受吗?”
“不是的,叶欢,不是的……叶欢,我……等你这句话等得太久了,久得我都记不清年月了,我……我……”南乔木的啜泣愈发清晰,清晰得令叶欢的心也忍不住为她抽痛。
斗室毗邻,却远如天涯,南乔木的爱一直很卑微,一直很安静。
“叶欢,我一直爱着你,从小就是,这些年我一直不敢说出口,我怕你不接受,我怕你会逃开,我更怕连留在你身边的权力都没有,这些年,我不知暗地里为你哭了多少回,叶欢,我终于等到你了,在我年华老去以前,终于等到了……”
叶欢眼眶泛了红:“乔木,对不起,我确实是个混蛋,耽误了你太多宝贵的青春,这些年总在为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而纠结,我只是个混混,我怕配不上你,我怕你光芒万丈的人生会毁在柴米油盐里……”
“叶欢,我知道你是混蛋,可我爱的偏偏就是你这个混蛋,什么才叫配得上?你叶欢尽管身无分文,在我的眼里却是顶天立地的汉子,只有这样的汉子才配得上我南乔木,我南乔木愿意为你一辈子算计柴米油盐”
二人诉着衷肠,说着说着,都笑了起来,笑中带泪。
这些年,大家都苦,都不容易。
“叶欢,怎么今晚突然想到跟我表白?”乔木轻轻的问。
叶欢脸上带着豁然的明朗。
“看尽繁华,突然想通了。”
平平淡淡的一句话,在这个二十岁的年轻人嘴里说出来,虽然看山还是山,却多了一份历遍千山的沧桑。
南乔木不说话了,她懂这个男人,这世上只有她才懂他。
电话里,南乔木轻轻哼着一句儿时的歌谣,《越人歌》,她曾在面前叶欢唱过许多次,可惜叶欢总也学不会,更不曾明白其中的深意。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叶欢跟着她一起轻轻的哼着,电波的两端,二人闭上眼,享受这份宁静和温馨,脸上带着笑,眼泪却越流越多……
南乔木哽咽得哼不成调。
他不是不会唱,他只是一直在逃避。
“乔木,还记得你每年都为我折很多千纸鹤吗?我一直把它们塞在床底下,看都没看过。”
“当然记得……”南乔木幽幽的叹气。
叶欢擦了擦泪,笑道:“这些年下来,那些纸鹤应该很多了,明天我拿去废品站把它们卖了好不好?”
“为什么?”
“卖了它们,如果能凑齐九块钱,我们明天就去民政局领证,好吗?”
南乔木一楞,然后握着手机蹲在街边,不顾形象的嚎啕大哭。
PS:晚上还有一更…
新书月票榜第四名了,大家帮忙再加把劲啊
第二卷 回归 第87章 多一个
这是个信仰崩塌的年代,年轻总有着狂妄的资本,除了爱情,什么都不信。
钢筋水泥丛林里,人们四处游走,寻找一种名叫“真爱”的东西,眼睛搜寻着,嘴里嘶喊着。
可是,真正懂得什么叫真爱的人有几个?
世界越来越繁华,诱惑越来越多,人们渐渐已不满足于老婆孩子热炕头,分手,离婚,争孩子,分财产,明明是不甘于繁华中的平淡,却冠以“寻找真爱”之名。
爱情这两个字,被这些人说滥了,念俗了,不值一文了。
叶欢想娶南乔木,他愿意娶她,愿意从此以后跟她一起慢慢变老,哪怕她人老珠黄,牙齿掉光,在他眼里,乔木仍是当年福利院里那个怯怯牵着他的衣角,跟着他满院撒欢乱跑的小女孩。
于浮华中寻一处静谧,这是叶欢对人生的了悟,这一年,叶欢二十岁,南乔木二十岁。
“乔木,我叶欢要娶你老子娶定你了不管我是穷光蛋,还是阔少爷,老子都要定你了”
叶欢在电话里的语气变得激动起来。
南乔木眼泪不停的流,流着泪使劲点头:“嗯,叶欢,不管你是穷光蛋还是阔少爷,你在我眼里只是叶欢,我今生非你不嫁”
“乔木,你在哪里?我想见你”叶欢心底的爱意如喷泉般喷发。
“我在人民路的广场,刚刚吃饭你走了,我正打算回家找你。”
“在那里等我”叶欢挂断了电话,飞奔出了家门。
爱她,就去见她,相爱就是这么简单。
南乔木听着电话里的忙音,幸福的泪一直滑落腮边。
前方的广场上,一群孩子蹦蹦跳跳在玩游戏,一边拍手一边哼着古老的歌谣。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广场上空,一朵绚丽的烟花在夜空中炸开,消失,很美。
高胜男开着车,俏面有些阴沉的飞驰在街道上。
她在懊恼,也在自责。
今晚破坏了叶欢的家宴,也有她的责任,不分场合的争风吃醋,委实过分了。
高胜男现在越来越确定,自己喜欢上叶欢了。
也许……比喜欢还多一点。
她喜欢这个男人时刻油腔滑调的样子,总能带给她开心。
她喜欢这个男人为了责任舍生忘死的样子,总能带给她震撼。
她感动于这个男人为了生存拼力挣扎的样子,总能带给她尊敬和心疼。
……
太多了,不知不觉,叶欢已走进了她的心里,神不知鬼不觉的打开了她紧闭的心门,像个贼,偷走了她的心,还朝她嘿嘿坏笑,一脸的得瑟。
高胜男握着方向盘,嘴角却勾起了一抹美丽的弧线。
“这个混蛋……”高胜男喃喃的骂,俏脸却不由自主的红了起来。
用力握住了方向盘,高胜男的小嘴紧紧抿起,美眸中闪过一丝坚定。
既然发现了人群中的一块璞玉,那就把他抢过来,然后把他绑到婚礼堂,跟老娘拜堂成亲甭管他是混混还是少爷,好男人就应该把握,这个男人,我高胜男要定了高胜男是剽悍的行动派,想到就要做到叶欢从家宴上跑了,他会跑去哪里呢?
思索了一会儿,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