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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领主-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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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的血肉可是很有营养的,对于低阶魔兽的成长可以说是最好的补品之一,至于晶核也只有同属性的魔兽能吞了慢慢吸收。但剑刺犀的魔核肯定没它们的份了,已经被人类取走。这里的情况法尔斯没兴趣看了,要是换做平时,他也会很想去饮一口高级魔兽的血液。但是现在有更美味的人血在,哪里还会垂涎这点东西。

法尔斯最关注的还是另一头高级魔兽的动作,如果它要对这一队人出手,能否成功还是未知数,但可以肯定的,这个队伍一定会受到巨大的损伤。唯一能正面抗衡高级魔兽的领队已经没多少力气了,其余的也是疲惫不堪。他们估计很难将那头魔兽击退。

事情都到这一步了,那头高级魔兽也忍不住了,立刻现身去追杀这一对冒险者。这是一头掘地鼠,普通的掘地鼠普遍就在低阶的实力,这一头掘地鼠很显然是变异了的,它的特征已经跟普通掘地鼠很不同了。首先是体型,足足大了十多倍,比牛还要庞大,两颗尖牙像是锋利的钢剑,最不同的是它的眼睛似乎也拥有不错的视力,在黑夜中散发出一抹妖异的绿色,要知道掘地鼠一般都生活在底下或者坑洞之中,视力都不怎么样。但是这只掘地鼠竟然能很好的避过途中各种障碍物,而且是直直的向逃跑的众人追去。

跟剑刺犀一样同属土系魔兽的掘地鼠,可能最感兴趣的还是休手中的魔核。这对于它的进化可是很好的助力。

黑夜中本就不是人类最好的作战环境,这队人很快便被掘地鼠追上。休连忙将魔核交给洁西儿,回身去牵制掘地鼠,为同伴赢得一点时间。黑暗对于盗贼来说到没什么阻碍,休手持匕首向着掘地鼠划去。体型使身手虽然也很矫健的掘地鼠没有避过去,匕首带出一串血珠。这使得掘地鼠更加疯狂,甩动着自己长长地尾巴向休抽去。休的目的是来拖住掘地鼠的,因而也不跟它正面交锋,只是不断的干扰它的追击。掘地鼠的目的是那颗魔核,也不想跟休纠缠,除了身体又被击伤,很少去管休的骚扰。但是步子也被拖住了。

掘地鼠跟法尔斯有个同样的弱点,就是没什么办法应对白天。此时已经夜已经过去了大半,在坚持两个多小时,掘地鼠也就不能再追击了。如果这只掘地鼠不快点将魔核抢来的话,也只能放任他们逃走了。

它着急,法尔斯也着急。今夜时间已经不多,不管结果如何他都该回遗迹躲避白天了。无奈之下,又跟了一会,只能先回遗迹,等下一个夜晚在出来打探。

东行之旅 第十四章 商议

白天里的日子丝毫没有因为那一队冒险者的出现而改变。法尔斯还是继续着以往的悠闲,现在的法尔斯还养成了抱着凤蛋发呆的习惯。说是发呆,其实还是在思考问题,随着凤蛋与自己的身体越来越熟悉。如今即使不进入冥想状态,这颗神秘的凤蛋也会随着识海中法阵的运转而表现出生命的迹象。蛋壳的神秘符文的闪动更像是以一种奇妙的韵律在呼吸或者说是像脉搏的跳动。而现在法尔斯对凤蛋更是倾尽了越来越多的喜爱。

法尔斯很喜欢这颗凤蛋,尤其是凤蛋现在会散发出一阵阵冰凉凉的气息,这对于偏爱阴冷的吸血鬼来说无疑是一种享受。法尔斯也知道最开始凤蛋是没这么反应的,自从自己第一次抱着它冥想开始,除了闪动的符文外,凤蛋终于又显露出别的生命迹象。难道还真是自己与它有缘?这个问题法尔斯已经想过很多次了,不过要是真就天天抱着它就能孵出一只凤凰来,额,那真能说吸血鬼这个不死种族和号称不死鸟的凤凰有啥远亲!

长廊里的光线越来越弱,已经照耀了大地一整天的太阳终于似是疲惫的落山了,只有天边还如同火烧的彩霞像是不舍它的离去,久久不散。

黑夜又将降临,法尔斯也准备先去饱食一餐在去想办法收拾那队冒险者。不过法尔斯很好奇,吸血鬼的身体到底是什么构造,自己每次都可是将一头体型比自己还大的魔兽吸干啊,但是自己的肚子也不会有啥撑得要死的感觉。而且自己很容易就饿了,白天在小屋里呆一天,也没啥特别的消耗,除了进行冥想外。但是到了晚上,如果不进食的话,那种对血液的渴求就开始发作。法尔斯试过如果真的有一晚不进食的话,白天也没法找魔兽吸血,那感觉就像是普通人饿了三天。然后见着什么都想吃。那一次法尔斯可是连续饱饮了三头中级魔兽才暂时喂饱了自己的肚子。

不过喝的多也没事,齐哈尔山脉就不缺各种魔兽,而且法尔斯的力量在稳步的增长。法尔斯对这点有深刻的体会,首先是精神力和法力,由于有了识海中的法阵,自己现在一次冥想带来的效果可比生前冥想数次的效果还好,而且法力越来越凝练纯粹。除了那种法力极其雄厚的高阶法师,一般的高阶法师的法力也就是中阶法师的数倍而已,不同他们能使用高级法术却有赖于法力的精纯。一个高级法术能将一个中阶法师的法力抽干,但是高阶法师却能释放多个高级法术。这可不是因为高阶法师的法力比中阶法师雄厚的多的原因,不同层次的力量还是需要有对应层次的实力才能使用的。

现在法尔斯的法力就已经到了中阶法师的顶峰值,连续释放近十个中级法术才会将法力消耗一空。但法尔斯的情况却是自身容器很大,法力还有很大的继续增长空间。法尔斯目前还没学过高级法术,本来以他的法力纯度和多少,基本释放一个高级法术已经不算是透支了。

法师也是一群很自私的人,他们的法术一般只会教给自己的后人或者嫡系弟子。一般的法师能通过法师协会的图书馆学习到的法术都是一些中低级法术,真正深奥的东西必须对协会有相应的贡献才能换取。

法尔斯也没想到自己能这么快逼近高阶法师的层次,生前也是毫无准备的。现在自己就是个准高阶了,却发挥不出那份力量,这样法尔斯特别揪心。法尔斯真希望能在哪里发现一本高阶魔法书,他可不指望去法师公会去获得了。去到之后不被人当成实验材料就不错了,除了那个收容了不少疯子法师吸血鬼的瑞默尔家族外,去加入别的吸血鬼家族也未必能获得高阶的法术书。哎,这种情况只能顺其自然了,虽然只有一些普通的法术可以用,但自己实力真正迈入高阶后,效果也不会差的。一般高阶法师也不是常常使用高级法术的,对敌时常用的还是中低级法术,施法速度和威力也是很让人满意。

除了法力的愈发让法尔斯满意外,自己身体强度也是越来越强健,脱下衣服的话,看起来根本没有法师的那种羸弱,修长的身材没有一丝多余的肥肉,苍白的肌肤下,却隐藏着巨大的力量。可以说,按吸血鬼的等级来看,法尔斯目前差不多能达到吸血鬼子爵的层次了。不过法尔斯冥冥之中却感觉到,自己的身体似乎还在不断改善,自己不过是才摸到了子爵的边缘,自己高贵的血脉怎么能跟普通吸血鬼比呢。

不管怎么说,要是那只让法尔斯最近操碎了心的冒险队受到巨大的损伤,或者要是就那个高级剑士一人的话,法尔斯都敢出手。以自己准高阶法师的实力在配合上吸血鬼子爵的身体以及强力的血系法术,单挑那个高级剑士不是不可能。自己即使处于弱势,他也不能拿自己怎么样。可是现在的情况就是他们人多,配合很默契,法师战士弓箭手盗贼都有,职业搭配也很齐全。如果想搞偷袭,却避不开弓箭手的敏锐感知,硬来的话,却无法快速的将能扛的战士和那个用双手大剑的解决掉。暴露太早却不建功,这点不是法尔斯想看到的。

虽然昨晚这支冒险队已经身心疲惫,但主力却没受损伤,不过是疲惫而已。休息一天的话又是一个强悍的队伍。至于那只想捡便宜的掘地鼠,法尔斯可不对它抱有太大的期望,同样惧怕阳光,使它不能持续对冒险队进行追杀,而且比狡猾,那个盗贼都足以斗着它玩了。

法尔斯都已经开始期盼他们赶紧走了算了,肉挂在眼前却又吃不到,这太让人揪心了。不过诸神这次没让法尔斯小小的愿望达成。休整后的冒险队根本没有退出齐哈尔山脉的迹象,如果他们这一次进入齐哈尔山,只收获了那只剑刺犀的魔核的话,这收获的确不怎么够分。满打满算,队伍中一个人也平均不到一千金币,要知道冒着生命的危险进入这个魔兽天堂,就这点收益的话,那个队长也很难跟队员的交代。

经过白天的休整,这队人显然精气神都不错了,刚入夜,他们都还没睡,聚集在一团篝火附近坐着。法尔斯的效率很高,喝饱之后,没用多长时间就找到了他们。黑天不是他们狩猎的好时候,白天虽然已经休息的不错了,但这里危险丛生,还是稳妥点比较好。他们似乎在谈论一些问题,不过氛围很和谐,也没啥争吵。

这次法尔斯可不准备就在天空上注视他们了,这事最近干的多了,而且他们的实力已经打探清楚。想留下自己是不太可能。但法尔斯也没准备去夜袭他们,只是想距离近点,听一听他们的谈话,如果知道他们的目的,想办法阴他们就容易的多了。

给自己使用了几个遮蔽气息的小法术,收起自己如今以长达两米半的双翼(这长度可比一般的子爵长一些),稳住身形慢慢的接近他们。

盗贼也在篝火附近,并没有去警戒,所以只是靠近他们二十米的话,应该不容易被发现。天黑,附近魔兽又多,即使他们有些被窥视的感觉,也属于正常。二十米的距离,对于听力不错的法尔斯来说已经能模糊听清他们的谈话了。

篝火周围插着几根细树枝,上面还穿着几块不断滴油考得焦黄的肉。幸好法尔斯刚吃过,现在饮食习惯也改了,不然数年不知肉味的他,会不会流口水也是很难说的。

那位名为洁西儿的女弓箭手偶尔翻动几下烤肉,这种活基本上是冒险者都会,但要是队伍中有个手艺不错的女同伴,这些豪放的大老爷们肯定不愿自己动手了。

貌似那个叫莫扎的战士开了个有点荤的笑话,引得队友一种哄笑,他也被有些羞红脸的洁西儿狠狠的掐了一下。

“死莫扎,你就不能正经点啊。小心你这张臭嘴将整个齐哈尔山脉的魔兽都给引来,迟早得被你害死。”洁西儿还是忍不住要在嘴上讨一点便宜。这个莫扎竟然敢用自己跟心中的那个卡特来开玩笑。自己的确对卡特有些爱慕,但是卡特是有家室的人,有一个温柔贤惠的妻子。自己虽然可以说是倾心已久,但卡特一直对自己保持一些距离。

卡特身为笑话的主角之一,也连忙出来打下圆场:“莫扎,你要是在胡说,明天就让你继续去抗魔兽,到时候可别怪队长我心狠手辣哦,我看你的肋骨还得再断几根啊。”

“切,卡特,不是我说你,人家洁西儿这么好的姑娘,我做梦都想将她娶回家,你却老对人爱理不理的,真是可惜了洁西儿啊”,莫扎还是不怕死的继续,更惹来洁西儿的一顿暴打。

不过玩笑就是玩笑,大家都是知道的,在这个该死的森林里,要是不找点乐子,人也是很容易憋坏的。所以一般一次冒险结束后,这些饱经风霜的男人都会去找个酒馆狂饮一番,或者去找个风尘女子度过一个狂乱的夜。这就是他们的生活,不是冒险者是体会不了这种情怀的。

叫做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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