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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有人走的路-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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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我们是否有可能完全避免心灵的痛苦呢?或者说,我们是否能把心灵的痛苦降至最低呢?答案既是肯定的,也是否定的。说它是肯定的,是指:完全接受痛苦,在某种意义上,痛苦就不再存在。我们经由成长和自律,可以使心灵包容的能力增强,接近尽善尽美。那些在孩子们眼里,被视为天大的难题,到了我们手上,就可能迎刃而解,此时痛苦就不成为痛苦了。更何况心智成熟的人,大多具有超出常人的爱。爱,能使他们感受到更多的快乐、更少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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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与新生(2)
从另外一个方面说,答案也是否定的。世界需要有能力的人,心智成熟者则是最好人选,他们的内心拥有强大的力量,能做出各种决定。在全知全能的状态下做决定,远比在一知半解的状态下,要经历更多的痛苦。譬如说,两位将军各带一万名士兵外出作战,在一位将军眼里,一万名士兵不过是战略工具而已,而在另一位将军看来,士兵不仅仅是作战的工具,他们个个是独立的生命,是家庭的一分子。那么面临生死关头,哪位将军更容易做出决策呢?也许你认为心智成熟的人,绝不会成为前面那位将军。但很明显,答案就是前者,因为他不必忍受心智成熟者所历经的痛苦。类似上述情形,也会发生在企业主、医生、教师、父母身上,人人都可能碰到机会,做出影响一生的选择。但容易做出决策的人并不意味着是最好的决策者。最好的决策者,愿意承受其决定所带来的痛苦,却毫不影响其做出决策的能力。一个人是否杰出和伟大,视其承受痛苦的能力而定,杰出和伟大本身,也会给人带来快乐和幸福———表面上这是一种悖论,其实不然。虔诚的佛教徒,常常忘记释迦牟尼历经劫难的痛苦,基督教徒也每每忽略耶稣济世的幸福。耶稣在十字架上舍生取义的痛苦,和释迦牟尼在菩提树下涅槃的幸福,本质上没有多少不同,同样是一枚硬币的两面。
假使人生的目标就是逃避痛苦,你完全可以得过且过,不必寻找更高层次的精神和意识的进步。因为不经痛苦和折磨,就无法实现灵魂的超越。而且,即便达到很高的精神境界,但彼时的痛苦之烈,可能远远超过你的想象,让你最终无法承受。“既然如此,为什么人人还要追求自我精神的发展呢?”你或许会问。坦白地说,提出这样的问题,可能是你对于幸福的本质所知甚少,或许在本书的字里行间,你可以找到答案;或许怎样努力,你都与最终的答案无缘。
关于平衡和放弃的本质,我还要补充一句:为了放弃,首先必须拥有某种事物。你不可能放弃从来没有的事物。这类似获胜前就想放弃胜利,完全无从谈起。同样,首先确立自我,才能够放弃自我。为数众多的人,就是因为缺乏实践的欲望,害怕痛苦的感受,致使心灵无法成长。他们相信可以实现某种目标,却不愿为此经受痛苦。有的人为了达到精神的更高境界,甚至不惜到沙漠隐居,或放弃适合的职业,去学习做木工,他们以为通过表面化的模仿,就可以走捷径,达到超凡的精神境界。他们没有意识到,长期以来,他们停留在幼稚的精神成长阶段,只有从头做起,进行自律,才是惟一的捷径,如同他们须经历不可或缺的青春期、青年时期和中年成长阶段。
自律,包含具有积极意义的四种人生原则,目标都是解决问题,而不是回避痛苦。综上所述,这四种原则包括:推迟满足感、承担责任、尊重事实、保持平衡。这四种原则相互影响,有时甚至需要使用其中两三种乃至全部原则,使用它们的力量和动力,这些完全取决于一个人心中蕴藏的爱。或许有人会问:“生物学意义的反馈、冥思苦想、瑜珈术、心理分析,是否也可算作自律的一部分?”它们只有辅助作用,而不具有本质作用。真正的自律,还是我上面提到的四种原则。只要持之以恒地实践,任何人都能够使精神、心理和灵魂达到更高的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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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定义
自律是人类心灵进化的重要手段,接下来,我要讨论自律的原动力———爱。
爱,是一种极为神秘的现象,我们很难给出确切的定义,也很难接触到其本质。关于爱的研究,是心理学界最艰难的课题之一。爱的真正含义,虽只有三言两语的文字表述,但其价值和意义之大,却使我乐于为它诉诸更多笔墨,当然,我也清楚,不管如何努力,都难以使爱的论述尽善尽美。
迄今为止,不曾有谁给“爱”下过真正令人满意的定义,这恰恰证明了爱的神秘。爱分成许多种:肉体之爱、精神之爱、手足之爱、完美的爱、不完美的爱。在此,我想冒昧就所有“爱”的形式,给出一个相对完整的定义———我深知这样的定义不可能完美无缺。我的定义是:爱,是为了促进自我和他人心智成熟,而具有的一种自我完善的意愿。
我必须做几点说明:首先,“心智的成熟”这一字眼,可能会使人联想到宗教意义的爱。任何笃信科学的人,对于“爱”具有的宗教色彩的定义,肯定不以为然。但我的定义,并非来自某种宗教性思维,而是来自心理治疗临床经验,也包括多年的自我反省。在心理治疗中,爱的地位无可比拟,大多数病人却对爱的本质似是而非。有一个年轻的男性病人,他胆小怕事,性格拘谨而内向,他对我说:“母亲对我的爱太深了!我到高中三年级,她都不肯让我坐校车到学校去。我苦苦哀求,她才让我坐校车。她怕我在外面受到伤害,所以她天天开车,把我送到学校并接我回家,这给她增加了许多负担。她真的是太爱我了!”为了顺利完成治疗,我必须让他意识到,他母亲的动机,可能与爱没有关系。原因在于:首先,爱与不爱最显著的区别之一,在于当事人的意识思维和潜意识思维的目标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就不是真正的爱。
其次,爱是长期的和渐进的过程。爱是自我完善,意味着心智不断成熟。爱,能够帮助他人进步,也会使自我更加成熟。换言之,我们付出爱的努力,不仅能让他人的心智成熟,自己也同样获益。
第三,真正意义上的爱,既是爱自己,也是爱他人。爱,可以使自我和他人感觉到进步。不爱自己的人,绝不可能去爱他人。父母缺少自律,就不可能让孩子懂得什么是自我完善。我们推动他人心智的成熟,自己的心智也不会停滞不前。我们为他人着想而自我完善,这与自我约束不会产生对立。我们强化自身成长的力量,才能成为他人力量的源泉。我们终归会意识到,爱自己与爱他人,其实是并行不悖的两条轨道,二者之间越来越近,其界限最后模糊不清,甚至完全泯灭。
第四,爱是自我完善,也是帮助他人完善。它意味着持续努力,超越自我界限。爱,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而要付诸行动。我们爱某人或爱某种事物,就不可能坐享其成,而是要持续地努力,帮助自己和他人获得成长。
在爱的定义中,我用“意愿”这一字眼,是想强调它在情感领域中的地位,远超过一般的生理或心理“欲望”。“欲望”未必能够转化成行动,而“意愿”则可成为导致实际行动的强烈欲望。二者的差别,类似于说“今晚我愿意去游泳”和“今晚我要去游泳”的差别。人人都有爱他人的欲望,但很多人只停留在想法和口头上。爱的愿望不等于爱的行动,真正的爱是行动,是基于灵魂的行动。你认为自己爱他人却没有躬身实践,就等于从未爱过。与此同时,不管是爱自己还是爱他人,为心智的成熟而贡献力量,也须出于自主的选择,也就是爱的选择。
接受心理治疗的病人,常常为爱的本质所迷惑。爱是那样神秘,以至让很多人误以为,爱的本质是永远无法了解的。本书的宗旨,并非解析爱的神秘性,我只希望努力消除多数人对爱的误解,带领读者们回顾个人经历,以接近爱的核心,走出与爱有关的痛苦。首先,我想通过解释爱“不是”什么,来逐步了解爱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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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入情网(1)
古往今来,关于“爱”,有过各种荒谬的认识。最常见的误解,就是把男女恋爱,尤其是把坠入情网当成是爱,或者说,坠入情网起码是爱的体现。坠入情网的人,常常激情洋溢地表白:“我爱他(她)!”这只是一种主观愿望罢了。首先,坠入情网,通常涉及与性有关的欲望。可想而知,不管我们多么爱自己的孩子,都不可能与他们坠入情网(除非是在乱仑的家庭)。许多人都有关系密切的同性朋友,但除非有同性恋倾向,不然决不会与其坠入情网。只有意识和潜意识的性冲动,才会使我们陷入情网。其次,坠入情网的“爱”不会持续太久,不管爱的对象是谁,早晚我们都会从情网的羁绊中“爬出”。诚然,这不意味着我们不再爱对方,不再爱与我们坠入情网的人,可令人头晕目眩的恋情,终归有一天会彻底消失,这就如同美好的蜜月,迟早要归于结束,鲜艳的花朵,势必要枯萎凋零。
要了解坠入情网的本质,我们必须认识心理学上所谓的“自我界限”。不妨以婴儿的成长为例。婴儿出生最初七个月,还无法分辨自我和外部世界的界限。当他在地板上爬来爬去的时候,感觉整个世界都跟着一起移动;他感觉饥肠辘辘时,以为整个世界与他一块儿挨饿;他看见母亲活动身体,以为自己也跟着母亲一同活动;母亲哼唱起摇篮曲,他以为那是他自己的声音。在新生婴儿的感觉里,在一切移动和固定的事物之间,在他和周围的人群之间,在单个个体和整个世界之间,没有任何界限和差别。
随着婴儿慢慢成长,认识和经验不断增加,于是发现他和世界不是一回事。他感觉饥饿,母亲不见得立刻出现,并给他饮水喂食;他想玩耍时,母亲未必能及时配合,与他一起玩简单的游戏。他的意愿和母亲的行为,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在这种情况下,婴儿的“自我”产生,自我意识开始出现。通常,婴儿的自我意识能否健康发展,取决于同母亲的关系是否融洽。婴儿失去母亲的爱,或母亲患有严重的性格缺陷,就会使婴儿和母亲的关系遭到干扰,随着婴儿长成儿童直至成年人,其自我意识就会出现障碍。
当婴儿意识到他的愿望是他自己的,而不是周围世界的愿望,他就开始在自己和世界之间做出区分。他想活动的时候,他的胳膊甚至先于眼睛活动,可是童床和天花板却没有活动,于是婴儿知道,他的胳膊和他的愿望紧密相连,因此胳膊是他的“财产”,而不是别的东西,更不是别人的胳膊。在出生第一年,我们作为婴儿,就知道了一些基本常识:我们是谁,我们不是谁;我们是什么,我们不是什么。出生一年后,我们就清楚地知道:这是我的胳膊、我的脚、我的头、我的舌头、我的眼睛,甚至我的视角、我的声音、我的想法、我的肚子疼、我的感觉……此时,我们已能区别出自己和外在世界更多的不同,能够认识到身材的大小、体能的局限性,这样的认知就是所谓的“自我界限”。
自我界限的认识和发展,持续到青春期乃至成年以后。孩子到了两三岁左右,更能认识到能力有限。在此之前,尽管他知道,他无法让母亲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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