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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人蛊-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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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感觉?”侠客斜着眼睛问他。

“额……”三长老瞪了瞪眼珠子,手指依然按在碗边上,“舒……舒坦。”

此时,尖嘴猴腮惊愕地发现,漆盒中的这只本来通体青色的青花碗,竟在三长老手指触碰的地方,渐渐地泛出红色,那红色沿着周围的细纹不断地发散,十八个小人中最近的一个,已经有一半的身子变成红色。

三长老也看见这一幕,他猛地感觉自己心口发闷,心脏跳得越来越快,赶紧想将手抽出来,可那只手被侠客死死地摁住,他不禁大呼:“你……”

“我退出。”侠客还没搭腔,倒是尖嘴猴腮先说话了。

“呵呵,想跑?”侠客的手捏住三长老的手指,眼睛同时斜向尖嘴猴腮的中年人。

尖嘴猴腮面向着他们,朝门口退去:“哪里,哪里,我本就是一闲云野鹤之人,图一乐呵才来赴约,为这种事搭上一条命,不值得,不值得,各位,后会有期。”

三长老狠狠地咬着牙,憋足了力气试图挣脱;血精碗的十八个小人中,已经有两个全部染红,碗底的荷花中也已经有一朵变成鲜红。

“能得到这个邀约的,还有清心寡欲的闲人?呵呵,”侠客冷酷的面孔面带某种焦虑,他本以为自己一手足以制服身边这个大光头,怎奈这个看上去傻乎乎的大胖子也绝不是酒囊饭袋,他不得不屏住全身的精气与大光头僵持,眼睁睁看着尖嘴猴腮一步步朝外倒退。

“过我眼,即我有。”尖嘴猴腮行动小心谨慎,表情却一直佯装轻松,他嘻嘻笑着说,“起码,我总比门外躺着的那位强。”

“恐怕不见得……”

“哈!”侠客刚说了五个字,突听耳边一声震天动地的吼声,他顿时觉得一股强大的气流震穿整个身体,耳膜爆裂,双耳只能听到嗡嗡的声音。

“你就算不知道三长老,也不该不知道三长老的看家绝学,震雷吼。”尖嘴猴腮得意地笑了笑。

三长老这一声吼罢,整个人像虚脱一般,大汗淋漓,全身虚白,他的手指依然被死死地摁在碗边上;血精碗已经有一半的小人变成红色,那些红色妖艳得仿佛女人的浓妆,变色的半边碗在另半边的衬托下,幻化出一种强烈的反差,刺得人眼血光四溅。

侠客看着尖嘴猴腮张着嘴嘟哝,却什么都听不见,他一慌乱,全身精气顿时松了一成;三长老狠狠咬住牙,抬起自己的另一只手,朝那碗猛地劈下去;侠客见势不妙,捏住三长老食指的手腕一抖,空气中传出咔嚓一声脆响,三长老直接一声惨叫,他的食指被生生掰了下来,鲜血哗的涌出,溅射进血精碗里。

可就这么奇怪,在三长老的身体与食指脱离的一刹那,正在变色的部分就此停住,任凭那鲜血流入碗中多少,都无济于事。

三长老痛苦地一头栽倒,也不知道是手指的伤痛,还是刚才怒吼的发力,让他全身酥软,他硕大的身躯直接撞向那木桌,木桌一下打翻,漆盒连同血精碗一起飞了出去。

侠客大叫一声不好,脚尖一点地,纵身拧腰,整个身体在空中划了一道弧线,单手伸向那碗;也就在他的手指刚刚捏住碗的同时,一只眼看见了门口的尖嘴猴腮,那厮双手拢一拢自己头上的小布帽,向自己刷的一挥。

如果侠客能够听见,他应该会听到滋滋滋的风声;如果侠客完全腾空的身体能够踩一下什么借力反弹,他应该毫发无损;如果有那么多如果,或许这只血精碗早就不存在了。

侠客重重地摔在地上,只有一只手高举着血精碗,他站起身来,黑白相间的头发已经披散开;他像个没事人一般,将桌子扶正,把血精碗放在桌上,正要朝尖嘴猴腮发招,突然整张脸皮上无数个血孔喷溅出鲜血来。

一个小皮帽里究竟能藏多少根银针?这不重要。

一张脸皮上究竟能扎入多少根银针?这也不重要。

重要的是,那些银针你根本都看不见,脸皮上只剩下无数个喷血的血眼,银针有多长,扎入就有多深。

侠客再次躺倒在地,他只摸了一下血精碗,就变成这样的下场,此时的他,双耳已经震聋,双眼中的浓浆也已全部流出,变成两片干瘪的废物。

“宁二爷,咳咳……”随着两声猛烈地咳嗽,三长老支撑着身体,跪在木桌的旁边,“你这又是何苦,早早动手多好!”

顺着他目光的方向,那个被称为宁二爷的尖嘴猴腮的中年人缓缓地朝桌子走来,这人仔细打量着地上躺着的那个侠客,生怕他只是假死,直到确认不会再有反复,他才大着胆子靠上前去,边走边说:“不出此下策,就凭你我二人联手,一个一介莽夫,一个只会暗器,又怎会是他的对手?”

“如果我不使出这震雷吼,你又当如何?”三长老说罢,哇地吐出一口鲜血。

“性命关天,你又怎会不使呢?”宁二爷的眼中,已经只剩下了血精碗。

“你……你……原来我……”三长老说着,痛苦地再次栽倒在地上,“救……救我……”

说罢,他顿时昏厥了过去。

 第13节

(七)

宁二爷走到桌子旁边,屋子里已经一片狼藉,地上躺着两具鲜血淋漓的人体,一具已经咽气,一具奄奄一息,旁边还有一根三长老的手指,和血精碗中洒出的一点鲜血。

桌子上,那只血精碗依然高高在上,俯视着这些贪婪的尸体,碗身上,八个小人加三朵荷花变成妖艳的红色,剩下的半边依然是青色,整只碗好像一幅被染色的八卦图一般。

宁二爷深深地吸了口气,他很想知道自己的手指放在碗的边上,究竟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可又忐忑,不知道如果这只碗完全变成红色,又将有什么奇观出现;他全神贯注地盯着碗,细细打量着上面每一道或青或红的细纹,每一个小人的动作,可什么都看不出来。

江湖传言,血精碗上十八个小人有十八种动作,乃是一本武功秘籍中一十八式招法。可真的看到,宁二爷怎么也不相信,如此简单的招式,竟会是什么武功招法,他大着胆子将手指伸出去,就在手指靠上碗边的那一瞬间,他只感觉到后脑上的昏厥穴上挨了重重的一击,顿时晕倒在地。

他的身后,站着一个人。

一个全身骨瘦如柴、嘴角还留着鲜血痕迹的中年人,那人一直躺在门外的庭院里,茶水之毒在他的体内到处游走,但这茶水之毒,并不致命,只能让人昏晕。

此刻,他独自站在这大殿里,脚上那双金光闪闪的布鞋正熠熠生辉。疾行一日千里,慢行静默无声,一身走的功夫,让他成为这场游戏最后一个站立的人。

看着桌上那只变色的血精碗,这个骨瘦如柴的中年人双眼流出滚烫的热泪。

(八)

你想知道血精碗的来历吗?

咸丰五年③,朝廷腐败,皇帝昏庸,洋人联军入侵,太平军贼党兴起,景德镇正处于战乱地区,几百年历史的御窑厂停烧。

在御窑厂旁边一个隐秘私窑之中,十八条好汉正在烧制他们最后的一批瓷器,这次之后,这个祖传十几代的窑厂就将被捣毁,什么都不复存在。

一十八条好汉满含热泪,一声不吭,大碗喝酒。远处,似乎已经又能听到战争的号角,这个窑炉还能不能坚持到最后的时候?

最年长的一位突然站到中间,猛地摔碎自己的碗,他拿出一把尖刀,刺向自己的手臂,鲜血顿时汩汩涌出,其他人纷纷接过尖刀,刺向自己的手臂;他们就这样站在一起,手拉着手,目光坚定而从容,让鲜血流着,直到有人倒了下去,然后一个接着一个,十八个人倒在血泊中,只剩下那个窑炉中的烈火还在熊熊燃烧。

几天后,天平天国的大军途经此地,捣毁众多窑炉,废得满地狼藉,直到十一年后的同治五年,同治皇帝派人到景德镇谋复兴御窑厂一事;这位钦差的一个随从在检查残破的窑炉时,突然想小解,他跑到一处僻静之地,却看见满地阴森的白骨,白骨边上一个残破的窑炉中,整整一炉青花瓷的残片,其中只有一只碗完好无损。

随从见这碗造型有些古怪,十八个小人手拉手,不知为何意,遂将碗揣在怀中,悄悄带回京城,送给一老学究观看,从此,此碗下落不明,随从与老学究均死于非命。

十年之后,江湖黑市传说,那个窑炉烧制的最后一批瓷器,是巴族私制祭祀献祖之用,巴人不但所剩寥寥,行踪诡秘,而且个个擅使蛊术、暗器,这碗中定有惊天阴谋,关于阴谋种类的传说五花八门,各说不一。

(九)

这骨瘦如柴的中年人,在咸丰五年时,还只是个少不更事的弱童,可现在,他的身上却藏着一封血书,书的结尾,是一十八位男人的血指印。

想当初,十八位男人收了巴族大长老的丰厚定金,烧制一批瓷器,怎奈时不我待,窑厂恐被捣毁,若瓷器未能按时出品,耽误了巴族的神秘祭祀仪式,这巴族一向行事隐秘、心狠歹毒,整个窑厂必遭不测;可就算窑品烧制出来,时战局暴乱,民心惶惶,这笔丰厚的定金加上整个家族上百年以来的家产,恐怕早晚要被贼党强夺。

自从接下这一单的那一刻起,这些男人就做好最坏的打算,他们将自己的妻儿老小全部秘密安置于他处,又秘密烧制一只青花碗,更用家族独传绝学,将一份藏宝图秘制于其中,名曰血精碗。

人体玄妙,骨肉之躯只是外表,内有两脉,一为血脉,一为精脉,无血液则骨肉死,无精气则骨肉僵,血精碗的最大奥秘,就在于此碗能吸取人之血精,幻化出藏宝之图。

最后,男人们写了一封冗长的血书,讲述了整个家族的兴衰,信的结尾特别叮嘱道:此宝藏为吾一十八位兄弟共同所藏,虽不及金山银山,但足够后辈重操旧业,振兴祖上遗训;时战乱纷至,我族中人皆不善武,若吾等十八人皆死于非命,待他日时局淡定,选能当大事之小儿,秘密嘱托,寻一十八个小人之血精碗,终将完成我辈心愿。

就在他们的窑品即将烧造好之际,太平天国的贼党已经杀奔景德镇,这批窑品就算可以顺利出炉,也几乎不可能运送出去,男人们不得不选择死去,在紫砂之前,还砸碎了整个窑厂里几乎所有的瓷器,造成这里已被烧杀抢掠的假象,以期保住窑炉里还未出炉的那几十件窑品。

最不幸的结果还是发生了,一个贼党走进这座窑厂,泄愤似的把所有已经砸烂的东西又砸了一次,接着朝窑炉下手,他几乎砸烂了炉子里烧制好的所有东西,除了那只青花碗。

或许,正因为这血精碗凝结着十八个男人的生命与整个家族的希望,才得以幸免;或者,正因为这血精碗凝结了太多的生命,自从它流入黑市的那一刻,就注定要带来一场血雨腥风。

 第14节

(十)

骨瘦如柴站在那里,看着这个半红半青的血精碗。

大殿里的侧门突然吱嘎一声打开,里面走出一个小童,这小童端着一个托盘,里面放着一碗清水。

骨瘦如柴端起这碗清水倒在血精碗中,这碗中的血色慢慢地溶入水中,红色的小人与荷花渐渐变回青色;这男人将碗中的一碗血水倒在地上,将碗放在桌上,脱去自己的上身衣服,他扎住一个马步,双臂摊开运气,身上的骨头根根分明,待气足之后,这男人双手拿起血精碗,扣在自己紧贴骨头的肚皮之上,腹中鼓起,肚皮圆圆地隆起,完全吸住血精碗,肚皮与碗的整个内壁严丝合缝地粘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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