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一世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夜郎情觞-第1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又给他留言:“我也冷啊卿哥哥!你回来吧,我将你抱得紧紧的,这样我们俩都不冷了。”   
他马上回:“阿哈,我们都还年轻,应该好好考虑一下自己的将来。”   
“我的将来就是和你在一起!”   
“我不一定能够带给你幸福,你不要荒废了自己。”   
“没有你我不可能幸福。卿哥哥你回来吧,要我做什么都可以。”   
留了这条口信的时候,阿哈突然放声痛哭。   
那时候他们还没有手机,云贵市有电话的人家也极少,一般只有单位才装。手机也有,偶尔在酒吧饭店可以看到,在那些突然冒出来的暴发户老板手里高高地举给人看(持机者却是不看人的),那手机,有砖头那么大。   
阿哈和颜如卿每一次给对方留言,都要等十多分钟,才等来对方在自己的BP机上的复留言。   
阿哈哭过之后,数扑克牌的年青师傅平静地对她说:“小妹妹啊,命中有时该你有,命中无时莫强求啊!”   
阿哈突然想起来,小时候她到野外采浆果,天很快黑了,她在旷野里迷了路。走啊走,来到闪烁着星光的溪水旁,才发现自己离家的方向越来越远了。沼泽地里一只已经睡着了的野鸭,被她惊醒后,就上了岸跟着她,但是她找不到回去的路。夜深了,她困了乏了,想倒在草里睡去。但高原夜里的草地满是露水,母亲告诉过她,如果被夜露濡湿了,全身的骨头会一年四季疼痛,所以,她不敢倒下去。人在疲惫的时候反而格外清醒,也觉得视力特别好,几乎可以看到天边,看清远山顶上的树丛。她看见远方的火光,先是一点,接着又是一点、一点,火光连成了一条线。那是父亲的篝火!是父亲给她指的路,是呼唤她回家的篝火!她向火光的方向跑,跑啊跑啊,很快听到了父亲金定的呼喊。他呼喊着她,同时在回家的路上点燃了一堆又一堆的篝火。篝火告诉山里的动物,不要伤害他的女儿;篝火告诉阿哈,这里是回家的路,爸爸正在找她,在等她……她接近了篝火,在篝火的路上,一直跑向父亲的怀抱……   
阿哈的眼泪又流下来了,给颜如卿最后留言:“卿哥哥你回来吧,我在回家的路上燃起篝火等你!”   
这个春天的夜晚是太冷了,她想燃起旺旺的篝火,让这夜晚温暖,让颜如卿看见回家的路——如果他已经不记得了的话。   
春天路边的干树枝还来不及腐败或是发芽,只是被风刮在路边像篱笆一样积聚着。她拣了来,在荒寂无人的外环路上每隔二十米左右就堆成一堆。她的衣服重新被汗水湿透,夜风吹来,她冷得直打哆嗦,单薄的身体有些摇晃。她那纤长细嫩的双手,很快磨得木木的,感觉十分僵硬。   
大约花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她完成了拾柴火的工作,然后点燃了一堆堆篝火。   
深夜四点,是人们在梦乡睡得最沉的辰光。大排挡只剩黑暗中的一片狼藉,用扑克牌算命的青年工人也如他每一个狭小又寂寞的夜一般地睡去。宁静的城市如同荒野,时光倒退到远古,夜晚只有一种颜色,就是黑灰色;夜晚只有一种景物,就是阴影,房屋是阴影,树林是阴影,远山是阴影,人是阴影,感觉和梦,也是阴影。   
阿哈要用篝火来证明夜不止是阴影,自己不是阴影,爱情和梦想不是阴影,她轻轻地叫着阿妈阿爸,希望她的亲人,希望布依人的神灵能够帮助她。   
阵阵微风,吹动火苗,远远近近发出轻微的劈啪声——从北京路到外环路再到狮子山脚,篝火静静地燃烧。篝火真美,它是红色的,黄色的和青蓝色的,它温暖了阿哈的膝头和脸,像镜子一样映照出少女明媚的面容。   
阿哈陪伴每一堆篝火,企盼每一个街口的婆娑树影中,能够走出来她的卿哥哥,她像她的祖先一样虔诚地祈祷着。   
篝火虽然美丽,但燃得越旺,就越快地要湮灭,它们无法没有让这个城市变得温暖,她等待的人,颜如卿,也没有出现。   
夜晚寒冷又短暂,篝火没有把它温暖,也无法将它延长,相反,它更加令人心碎地丈量了这夜的短暂和风的寒凉,将这个春天所有的温情化为灰烬。   
彼时,人在高处,在无人入睡的地方,除颜如卿外,全城还有五个深夜未宿的人,看见了这一路篝火—— 
§虹§桥§书§吧§BOOK。HQDOOR。   
第36节:篝 火(3) 
王鹰在相宝山上,在他租住的贵州师范大学宿舍顶楼里,和火宫殿夜总会的老板李遥抽烟喝茶聊天。李遥正处于干事业的中年男人对徐娘半老不思进取的师奶老婆痛恨厌恶的阶段,常常夜不归宿,一有时间就跟王鹰学吹萨克斯风。他人太瘦,气息不足,吹几个音阶就头冒虚汗,干脆歇息了抽烟。两人抽烟都很厉害,满屋烟雾朦胧,又因为熬夜而有些糊涂,看彼此的脸都模糊了。   
就在这时,学校突然停电,屋里屋外一样的黑暗一片,夜就凸显了它的浑然一体和无边无际。黑暗令他俩精神一振,开门出去,爬上天台看夜景。   
相宝山草木很深,处处是黑影。在天台上,因为四周黑暗幽深,他们感觉自己正随同整栋房子漂浮。黑夜里的一切和白天所见不同,夜是一只柔软的手,将所有物体的轮廓变得模糊,将一切变轻,这就是夜带给王鹰的最好的感觉。他的很多音乐就是在这种轻的感觉中写出来的,夜和音乐的关系,就是心灵和梦的关系。   
突然,王鹰鹰一般的眼睛,看到了黑夜的边缘的篝火,篝火一座座被点燃,停电似乎不为别的,是为了它们的出场。   
“我操!”李遥兴奋地叫。   
王鹰没吭声,他是个热爱奇迹的人,但不明白这个奇迹到底是在天上还是人间。沉默许久,他摸回房里,取出萨克斯,再爬到天台上,吹奏出那支著名的爵士乐曲——《刺激》,李遥积极响应,在一边扭动他细瘦的腰腿。王鹰将曲子一遍又一遍地吹奏,将每个音符逐渐拉长,为的是和那远处的篝火保持同样的节奏,伴随它们燃烧和熄灭的全过程。萨克斯的声音在夜晚的草丛中、山脊上绵延逶迤,在呼唤,在追问:这篝火,这奇迹,有着什么样的来历和寓意……   
贵州饭店顶楼旋转酒吧的露台上,一把小提琴和一个吉他,轮流为苏总演奏。   
打麻将疲惫了的苏总,喝了半斤茅台之后,突发奇想,要颜如卿和他去那城市的最高建筑看夜景,还从酒吧乐队里挑了两个乐手为他们奏曲。但颜如卿满脸颓丧,坚决不去,令苏总十分不快。苏总喜欢他,主要就是因为他身上的文人气,还有他的浪漫精神,有他在场,商场上的一切都有了些温情儒雅的装饰。此刻他不仅不浪漫,还像丢了玩具的小孩子般闷闷生气,令苏总觉得乏味。好在他今晚赢了一大把,不会为这些小事坏了心情。   
但有钱人其实心眼是很小的,他还是有些耿耿于怀:“丢,阿卿,没出息,我可不中意没出息的人!”   
苏总显然对两个乐手的表现也不满,觉得他们演奏的还是老一套,没意思。两个乐手换了几支曲子也没见他给小费,态度就消极起来,也不怕脏自己耳朵,怎么难听怎么拉弹。就在两个乐手尽跑调错音、自己也有些晕晕乎乎的时候,他看见了外环路上的篝火。   
“啊!啊!”他惊讶地叫起来,“瞧,好奇怪耶!”   
篝火在夜的边缘一座座地燃烧起来,仿佛有什么神秘的事情正在发生,两个入道很深的乐手虽然见多了城市夜晚的浪漫与荒诞,也还是觉得这城市深不可测。他们又一同假装傻乎乎地附和眼前这个同样深不可测的老板:“奇怪,奇怪!”   
至于颜如卿,他当然也在夜的某处,看到了这一路的篝火,在黑夜的边缘,努力着要给夜晚带来些许温暖,等待着,要将分离的人儿拥抱,将游离了的爱情唤回。   
开始,他很感动,心里叫着阿哈的名字,有一种想立刻生出翅膀向她飞去的冲动。可是这冲动是那么缺乏力量,不可能将他主宰。眼前是即将告别的灰暗的城市,站在高处看它,真是破烂肮脏,幸亏有夜色将所有的破烂肮脏掩藏。他没有丝毫的留恋,这里不是他的家乡。   
再遥望远处的篝火,火势渐弱,是一种无能为力的景象。他没有觉得内疚,伤感的情怀也十分地淡薄了。篝火如同某种仪式一般缓慢地燃烧着,如同某个过程还要将他收纳其中,而这些都正好是他必须拒绝和放弃的。与他心里那拒绝的力量相比,那点点火光是太微弱了,不等它们泯灭,他就转身从城市高处黑暗的角落回到低处的黑暗空间,拉亮一盏灯然后拉灭,将他平淡的呼吸添加到虚无的夜里。   
第四章 
BOOK。HQDOOR。←红←桥书←吧←   
第37节:闪电,你劈我吧!(1) 
1。闪电,你劈我吧!   
王鹰忙。很显然,他打算在云贵市长久地待下去了。   
过去他一脸外乡人的落寞,对什么都没有兴趣,所有大家喜爱的活动概不参加——喝猛酒、掷飞镖、玩桌球。其实除了对酒精过敏外,他的飞镖从来都是十环和九环之间,桌球技艺也特别高,曾经在成都拿过省级赛的冠军。   
他那张落寞的混血儿的脸孔,大家真是太熟悉了。白天看不到他的影子,偶尔看到他在本地轻音乐团的排练场出现,也是一副魂还留在梦乡里的落魄模样。不过,到了晚上,工作时间,他即刻恢复活力,风度翩翩。   
工作时间得意和沉醉,但下班后他离群索居,空旷的白天谁也不知道他都做些什么。   
做他们这一行,工作如同做梦。   
那些音乐,那些歌,无论回忆、向往、感伤,爱恨情仇,心动或是心碎,哪一个不是梦?虚无缥缈的,煞有介事的,无中生有的,全是秀,秀过了又再秀,没完没了,每天重复。再动人的爱,吟唱百遍之后也索然无味;再真切的痛,反复描摹也不知痛从何来了。所以说,这种消费型的音乐是毒药,它张扬的时代精神远不及所运载的垃圾多。   
在垃圾中消耗了整个夜晚之后,他会十分厌倦现实、厌倦世俗生活。   
以往,王鹰白天就睡觉,此外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出于一种莫名的心理,他不喜欢在白天见到任何人。他只有出现在夜晚的灯光里,在梦幻烟雾里无数目光的注视下,在令人全身酥松的音乐里,才立刻恢复正常,展现出优美的翩翩风度。但如果是在白昼,他那张雪白的“鬼佬”面孔会因为毫无表情而令人觉得怪异,狮子头一般的长头发也是守旧的城市居民们所厌恶的,曾经,在商店买衣服,他就听到有大人和孩子在身后议论他,叫他“鬼佬”、“长毛”。   
他已经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起,就与这日常的世俗的生活完全疏离了。在世俗生活里混久了会感觉十分乏味,并令人日渐迟钝。但没有这样的生活,人的心理也会失去常人的那种平和与健康。从少年时就跟随各种剧团走穴,在娱乐圈里混了十多年的王鹰,是一只孤独的鹰,陪伴他的只有音乐和寂寞。因为寂寞,又寻找了卷烟和浓茶做伴。   
他是个渴望精神闪电的人。闪电虽然短暂,但闪电会把世界照亮,把生命照亮,在那个瞬间,世界只有光芒。闪电是所有积蓄力量的爆发,是极致的纯粹的光芒。闪电不可能永远出现,但如果灵魂和生命开始堕入黑暗,就一定需要闪电将所有的黑暗驱散。在他生命的历程中,他的闪电来自梦想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