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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谁寄锦书来-第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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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床上的孙柔柔很是虚弱,仅仅一个月光景,她就成了这个样子,简直形销骨立,他都快不认识她了。

他无比心疼地看着她这个样子,实在不敢相信一向看起来很健康的她怎么会好端端地就得了白血病。

医生说这病要是能找到合适的骨髓配型就能救活她的命,但是找到这样合适的骨髓很难,而且费用也很昂贵,时间也很紧迫。

他急了,他不能让她就此离去,因为她的影子一刻都没有从他脑海消失过,尽管他曾经恨过她,他决定无论如何都要救她。

他上网查资料,向全国各地甚至世界各地的骨髓库发送求助信息。

父亲在他毕业后不久就去世了,生意也停了,所以他根本拿不出这么昂贵的手术费,只得向亲朋好友借钱。

南蔚给他做了晚餐,第二天她就出国了。

不久,他收到了从国外汇来的一大笔钱,汇款人是南蔚,还有一封信。

“我结婚了,对象是美国一家骨髓库的负责人,我与他达成了协议,他说只要我嫁给他,他就会免费提供骨髓和做骨髓移植的全部费用。忘记告诉你了,他是我以前的师兄,曾经苦苦追求过我,但是我那时拒绝了。我不爱他,但我会慢慢试着努力去接受他。希望这些钱能帮到孙柔柔,我知道你心里一直深深地爱着孙柔柔,虽然我非常非常爱你,可是我不想看到你失去你的爱的痛苦,我希望你以后每天都能开心,而不是失望,而不是伤心,所以,祝你们幸福,好好珍惜她。”

他看着这张来自大洋彼岸的汇款单,突然想起了那天晚上南蔚给他做晚餐后久久拥抱着他流下的伤心欲绝的眼泪。他那时一心为着孙柔柔的病而奔忙,丝毫没能顾及南蔚,没能想到她为了爱他而付出了自己的爱和婚姻,他此刻才知道她对他的爱是如此地深沉,这样的牺牲只为了成全他对孙柔柔的爱,这样的牺牲只为了成全他的自私。是啊,他是多么的冷漠啊,为什么之前一直是南蔚在为自己付出,为什么自己丝毫不曾顾及她的感受,这个傻姑娘啊,就忍心这样伤害自己,却为了换得他的自私的爱。

泪水和心疼将他击倒了,他跪倒在手术室外,久久不能起来,直到眼泪干涸了,直到心疼得麻木了。

手术正在进行着,他来到了从前和南蔚经常散步的河边,他曾在失去孙柔柔时来到这河边流泪悲叹过,这河边也曾留下过他和南蔚卿卿我我的甜蜜记忆,如今,南蔚远在海外,不知道她是否过得幸福,而孙柔柔躺在手术台上,他祈祷着,眼里满是泪水。



不见不散
不见不散
她30岁了,可还没遇上可以跟她一起走进婚姻殿堂的男子。

老妈急得不行,四处托人给她介绍对象。

其实,她不是没有想过办法,连婚介所她都去过,也上过一次电视征婚节目,可惜都无疾而终。

后来又在报纸上登了个征婚启事,配了一张她的背影照。

还别说,真有十多个男士给她打电话,当然是因为她的那张婀娜秀美的背影照起了作用。

只是,这些男子跟她见过面就没再约见第二面了,唯独有个男子还打电话过来约约她,她便感动得一塌糊涂,心想着这世界上还是有懂得自己的男子。

精致地化了妆,扑了好几层粉,还有美白遮瑕的,遮住了脸上的细纹和斑点。又选了一支大红色的唇膏描了又描,终究那厚厚的嘴唇还是没能被她描得薄些,她有些懊恼地盯着镜子里的自己,皱皱眉头,这张脸无论如何终究算不上美女。但她转念又想到了要去见的那个男人,虽然他不帅也不高也不是很有钱,但终究还算好,而且他还懂得欣赏自己,这样她就笑了,还练习了一下等会儿见到他是露八颗牙好呢还是露六颗牙好呢。

换了一条平时不大穿的黑色连衣裙,只是胸口有点低了,稍不留神就会走光,不过这黑色能衬托她的气质,长裙能更衬出她的婀娜身姿。她在镜子前转来转去,把自己前后左右各个角度都照了一遍,终于在心里给自己打了八十分,顺手拿起白色的手提包,换上精致的白色高跟凉鞋,优雅若兰地去赴约了,临出门时她又返回在手肘和脖子喷了好些香水,还不忘戴了根项链。

他在市中心的不见不散等她,他说请她喝茶。

她打的去的,到了不见不散门口,她轻移莲步,款款若柳,腰肢轻摆,洒下一路的香。有些紧张,却又掩饰不住的激动。她看到了坐在靠窗的他的背影,他正低头看着一本书还是报纸什么的。她于是快步溜进了不见不散的洗手间,对着洗手间里的镜子又整理了一下头发和裙子,闻了闻身上的香水味,喉头清了清,给了自己一个坚定的眼神,默默告诉自己,“YES;ICAN”,还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扬了扬拳头。

她优雅而高贵地向他走过去,他听到了她的高跟鞋敲击地面发出的好听的声音,抬起头来,将手里的报纸扔到一边,看她款款入座。

他问她喝什么茶,她点了一杯玫瑰花茶,她说玫瑰花茶养颜。

他便仔细地盯着她被遮瑕粉底涂得瑕疵不现丝毫的脸看了看,她逃避了他的眼神,因为她知道自己经不起他这样细究的眼光,转而她叉开了话题,听说今晚市电影院上演大片《赤壁》,你去看吗?

他收回眼神,说好啊,好久没看电影了,看看也好。

喝了一会儿,她把茶喝了个精干,他的绿茶却连茶叶都不剩下一片了。

他结了账。

在街上看到有卖糖葫芦的,她突然像个少女般说想吃糖葫芦,他说,好啊,想吃就买吧,于是她自己掏钱买了根糖葫芦,掏钱的那一瞬间,她觉得有沙子进了眼睛,有泪水滚落,但她终究没让那泪水滚出眼窝。尝了尝那支糖葫芦,全然没了小时候吃的甜滋滋的味道。

不见不散离市电影院还有很长一段距离,她本想他拦个的士什么的,因为她穿着至少七公分高的高跟鞋呢。他却丝毫没有这样的想法,自顾自地往前走,她跟着走了一会儿,说拦个的士吧,他说好啊,于是就拦了个的士,他却顺势坐在了后座,坐在了靠车门的位置,她只得坐了前排副驾驶的位置。下车,他连装作抢付钱的样子都没装一下,她付了钱。眼里还是很不甘心的样子,眼前这个男人在她看来真是龌龊极了,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出来见他,看来还真是因为他是第一个也许也是最后一个第二次约她的男子的缘故。

到了电影院门口,熙熙攘攘的都是年轻的情侣,男的搂着女的,亲亲热热,热热闹闹,很少有像他们俩这般穿得很是正式,而且又不很年轻了的男女,而且别人都是亲昵无比地,只有他们俩之间还隔着一段距离。她看着周遭那些小鸟依人一样的女孩温柔如水地像藤缠树一样地依偎在男的身边,嫉妒,更多的是尴尬,她觉得自己今天真是没来对地方。

到了售票处,他却像没事人一样杵着,她尴尬地等了五秒钟,后面排队的有些不耐烦地看着前面这两人,芋丝毫没反应,于是她只得掏出了自己的钱包,真够贵的,八十块钱一张票,杀人不眨眼啊。她心疼得紧,不光是为钱。

坐在漆黑的电影院,看着林志玲的扭捏作态,她居然想吐了。没再跟他说过一句话,她巴不得中途走人,而他却坐在那里很是投入地看电影,周围的观众时而会发出一阵阵笑声,因为电影的台词太搞笑,他也跟着笑,笑不可抑。他丝毫没有理会边上坐卧不宁的她。她在心里诅咒着,这电影啥时能结束,自己今天肯定是倒了八辈子霉了。

没等看完电影,她对他说自己有些不舒服,说想早点回去,于是他说,那好,你早些回去也好,她没指望他送她出来,她巴不得赶快逃离这个可恶的男人。他只起身象征性地跟她道了别,就又坐下继续看他的电影,继续笑得前仰后合。她厌恶地借着屏幕投射来的光影冲着他撇了撇嘴巴,心想让这个男人见鬼去吧。

顾不得脚上高跟鞋的折磨,她一路小跑跑出了电影院,大口大口地呼气,心想外面的空气真好,随即却又笑了,泪水在远处的霓虹的映照下倾泻而出。

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她拦了的士,不出十分钟她回到了家里,坐在了电脑前。

她有一肚子的话想要发泄,登上QQ,那个通常在十点钟闪亮的头像还是灰的,她看看墙上的钟,那钟还在九点半的位置。她不管了,发了一句话过去,说今天碰到个男人真是小气死了,真是倒霉透顶,气得姑奶奶我眼冒金星。

十点钟,那个头像亮了,回话,这样的男人不值得理会,没必要放在心上,好好地过好每一天才最重要。

她看着他发过来的字句,回话,你真是个好男人。

他说他这段时间调到她所在的城市上班了,她很兴奋,说好啊,那我们见面吧。他说好啊,那我们约约时间和地点吧。

这个男人跟她在网上聊了有一年了,起初只是每天打个招呼而已,渐渐地,她变得有些依赖他,很想见见他,无数次幻想过跟他见面的场景,她那是想,要是见到他,一定把自己化得美美的。

她觉得跟他特别投缘,总有说不完的话语,而他总是那么善解人意,总是那么细心体贴。她还想过嫁给他,可惜他们相隔得太远了,他在哈尔滨,她在海南岛,似乎很不实际。

现在好了,他调到她所在的城市来了,她心里莫名地兴奋和激动,憧憬着走进结婚礼堂的盛景。

他说,今天遇到个女的,真是难看死了,却还老是缠着他,他就不喜欢这样的女的,明明没什么资本却还老惦记男人的口袋。

她心想今天真是凑巧,怎么他遇到一个讨厌的女的,而自己偏又遇到一个恶心的男的,这可真是缘分啊,要不怎么两个相隔千里的人会在同一天遇到自己讨厌的人呢。

他们约好在不见不散见面,他说请她喝茶,她说她喜欢喝玫瑰花茶,他说他喜欢喝绿茶。她还提出去看电影,他说他最喜欢看《赤壁》。她说她最喜欢吃的小吃是糖葫芦,他给一个笑脸。

她化着精致的妆容,穿着那件黑色的连衣裙,登着那双性感的高跟凉鞋,打的到了不见不散的门口,她进了洗手间,对着镜子前后左右地照了个遍,给自己打了九十分,揣着心跳款款走向他的座位,他转身看到轻移莲步的她,四目相对,电光火石在空中交战,她恨不得立马脱掉这讨厌的高跟鞋,几乎是连滚带爬地滚出不见不散的,她大口大口地呼气,心想外面的空气真好,随即却又笑了,泪水在远处的霓虹的映照下倾泻而出。她再也不想吃糖葫芦了,再也不想进电影院看《赤壁》了,再也不想来不见不散了。


生活就是一团乱麻
生活就是一团乱麻
朝阳村是个美丽的地方,有着很多美丽的传说。据说古时候这里有块巨石老是朝着太阳转动,故而得名朝阳村。

朝阳村的林老汉和老伴英姑生了四个儿子,周围人都羡慕他们这一家子,因为这在农村来说可算是人丁兴旺,而且以后老两口做事有了好帮手,根本用不着他们到场了。


(一)

老大林初,人长得瘦长而嶙峋,像海边的岩石一般有棱有角。娶了媳妇沈玉芬,这沈玉芬可不是好惹的,生性粗暴得很,给林初生了个儿子,这儿子叫林翔,两夫妻希望他能像雄鹰一样高高飞翔。可谁知,在林翔十五岁时受同村一女孩刘云灵的教唆居然偷了人家的东西,这可不是小偷小摸,而是把同村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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