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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沙漠苍鹰的欲望-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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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卡布斯只给她一支臂环权充聘金,但光就臂环上的那几颗硕大的宝石来看,这支臂环肯定价值不菲。不过眼看他的护腕竟然变成她的臂环,欧阳萓莎再一次被提醒自己有多么“袖珍”,不禁又遗憾起来。

    为什么她会长这个样子呢?

    “那现在呢?”

    默默地,卡布斯先把自己的头巾解下来充作她的面纱掩住半张脸,再指指适才沙漠强盗留下的足迹。

    “跟在他们后面走。”

    幸好!欧阳萓莎不禁松了一大口气。

    原以为他会执意要先结婚,而她则坚持要先找箱子,于是两人先来一场旷世大对决,拚个你死我活再说。没想到他却先行退让一步,提也没提什么时候要举行婚礼,看来他也没兴趣太早结婚,而她呢更没有兴趣和一个可以娶四个老婆的阿拉伯男人结婚。所以……

    上帝、阿拉、佛祖,随便哪一个,谢谢啦!

    。4yt。net☆  。4yt。net☆  。4yt。net☆

    以前,如果有人问欧阳萓莎,她认为地狱是什么样子的?

    她一定会说:谁知道!

    但现在,如果有人问她,她认为地狱是什么样子的?

    她一定会说:她现在就在地狱里!

    “Gee,我快烤焦了!”

    炎炎烈日、滚滚热气,层层峦峦的黄沙无边无际,不管怎么怎么走,景致永远不变,红色的沙浪起起伏伏,似乎延伸到天的尽头,沙丘的后面永远是另一座沙丘,永无止尽得令人厌烦。

    “到底要走多久?”欧阳萓莎呻吟着问:“一天?还是两天?”

    卡布斯沉默一下,“你最好不要知道。”再把水囊递给她。“一口就好。”

    好小气!

    不过欧阳萓莎没有抗议,因为他对自己更小气,他总是在她喝过七、八次一口以后,才会小心翼翼地喝上一口,可是他这种举动也让她有点忐忑不安──这表示他们离水源还有一段相当远的距离。

    “这里到底是哪里?”

    “靠近库利拜。”

    库利拜?哪里?

    欧阳萓莎两眼茫然。“有多靠近?”她唸的是历史又不是地理,这种回答根本搔不到痒处嘛!

    “……最好不要问。”

    欧阳萓莎差点又呻吟出来。

    不过这还可以忍受,最可恶的是翌日午后不久,竟然刮起一阵强风,吹起浓密的沙尘来,旋转的沙子扑面而来,他们从头到脚都沾满了沙尘,能见度不到十步远,尽管如此,他们仍得顶着强风、咬紧牙关,奋力往前迈进。

    白天,强风持续不断地猛烈吹拂,沙暴尘飞弥漫,太阳早就不晓得被风刮到哪里去了,燥热的空气却依然滞闷得教人难以忍受,满身大汗仿佛刚从水里捞出来,出汗后又因潮湿而无法蒸发,嘴唇干裂,眼睛、舌头和喉咙发烫疼痛,真是令人苦不堪言。

    “我……”她想告诉他她快被风吹跑了,话还没说完,她已经被风吹跑了,幸好卡布斯及时抓住她。

    “不要乱跑。”

    “……”

    而夜晚恰好相反,冷风飕飕、寒意沁骨,汗湿的衣服使他们颤抖不已,在这种时候,卡布斯总会叫她脱掉湿冷的衣物,他自己也是,然后用他宽大温暖的怀抱包裹住她,让那些又潮湿又冰凉的衣服盖在他身上,由他来承受那份刺骨的寒冷。

    在大沙丘的下风处,两人半裸地依偎在一起取暖,在这一刻,考虑的不是贞节不贞节的问题,而是能不能活下去的问题。

    “你不冷吗?”

    “冷,但我承受得起,你承受不起。”

    纵使她从不浪费力气去抱怨──反正抱怨也没用,也从不闹别扭──那只会加快她的死期,凡事依照他所吩咐的去做──他应该比她更清楚如何在这种环境中求生,但她毕竟没有吃过这种苦,就算是连打七天七夜的篮球也比不上这种辛苦的百分之一,三天后,欧阳萓莎已经连半步也走不动了。

    “对不起,我实在走不动了。”

    “我背你。”

    然后,他不再喝水,把所有的水都留给她。

    “你不渴吗?”

    “渴,但我习惯了,你不习惯。”

    出发后第五天晚上,沙暴终于静止下来,隔天,炙热的太阳又跑回来晒得他们头昏脑胀,不到一个钟头就把他们身上的衣物全都晒干了,而他的脚步也逐渐踉跄起来。

    他们已经没有半滴水了。

    第七天──

    “你不累吗?”

    “累,但我们不能停下来。”

    第八天──

    “你可以扔下我不管,我不会怪你的。”

    他没有回答她,可是直至她失去意识之前,她仍然趴在他背上;他也没有把她丢下不管的迹象。不过就算他真的丢下她不管她也不会怪他,真要怪也只能怪那个把她设定到这里来送死的白痴。

    他已经背着她走了整整三天,十之八九的水都喝进她肚子里,这已足够回报她的救命恩情了,她心里很明白,如果不是她拖慢他的速度,他应该早就安全的找到水源了。

    她救了他,然后又拖累他,这笔帐应该算打平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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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苍鹰的欲望 正文 第2章


章节字数:9557 更新时间:2006…09…30 16:22


    雨声淅沥沥地滴在耳际,蟋蟀唧唧作响,飘入鼻端的甜美空气夹杂着淡淡的清草香,薄荷闻起来是如此清新,一时之间,欧阳萓莎还以为自己是在研究院的宿舍里作了一场噩梦,现在梦醒了,一切将回复正常。

    然后,她徐徐打开眼,三秒后阖上,再睁开,用力眨了眨眼,再仔细看,片刻后,长叹。

    呜呜呜,不是作梦!

    她挺身坐起来,环顾四周,这是一座已被烟熏得昏黑的帐篷,地上铺着色彩鲜艳的毯子,炉火上的尖嘴水壶冒着沸腾的烟,几张羊毛坐垫置于炉火远处,典型的贝都因人帐篷。

    看来卡布斯并没有扔下她不管,而且终于带她走出沙漠了。

    她想起身,就在这时,门帘掀开来,一个女人端着盘子进来,蓝袍、蓝头巾、黑面纱,只露出两只眼睛和两只手,标准的阿拉伯妇女打扮。

    “不,你还不能起来!”见欧阳萓莎想起来,女人连忙放下盘子赶过来扶她坐回去,“阿拉保佑,”她摘下面纱,露出温和慈祥的脸,原来是个五十多岁的中年女人。“你昏睡了两天,得再多躺两天,尽量多吃点东西补充营养,还有你身上的晒伤也得再抹两天药,然后才能起来。”

    “两天?原来我昏睡了两天?”一出声说话,欧阳萓莎才觉得喉咙仍然很痛,声带沙哑得好像刚用砂纸刮过。

    “是啊!整整两天呢!”中年妇人漾出和蔼的笑容,把盘子端过来给她。“我叫朱玛,是阿拉威部落酋长的妻子。”

    “我叫……”

    “阿伊莎。”朱玛又递给她一把铜制的汤匙。“卡布斯告诉过我们了,愿阿拉保佑他,他说你是他的未婚妻,感谢真主,我们都替他高兴,原以为他终此一生不可能会结婚,但慈悲的阿拉不忍看他孤独一辈子,于是把你送来给他,赞美真主的睿智!”

    “为什么他不想结婚?”欧阳萓莎漫不经心地随口问,瞪着盘子里的炖菜,总觉得和妈妈煮给她吃的不太一样,看上去有点恶心。“是讨厌女人还是怎样?”

    朱玛失笑。“不,他不是讨厌女人,是自认没办法跟女人相处。”

    “怎么会?他和我就相处得很好啊!”应该算是吧?

    “那是你,不过……”朱玛想了一下。“老实告诉我,你认为卡布斯是个怎样的人?”

    “他呀?他是我见过最好看、最有魅力的男人,如果我不是女人,一定会嫉妒得恨不得宰了他。”欧阳萓莎直率地说:“不过,他的脑袋跟外表完全不搭,我原以为他不是很酷就是很浪漫,但偏偏都不是,他的个性出乎意料之外的严肃,像个老头子一样,真是令人失望……”

    她夸张地叹了口气。

    “幸好在必要的时候,他也懂得要变通一下,不然我一定受不了!”

    朱玛听得吃吃笑个不停,“没错,就因为他的个性很正经,才会自认没办法跟女人相处。”说着,拉了张坐垫在一旁就地坐下。

    阿拉伯人是没有椅子那种东西的,无论走到哪里都是铺上毯子就可以坐下,但一般还是会有座垫,富裕一点的也可以享受又松又软的厚丝绒靠枕,软绵绵的比躺在床上更舒服。

    “为什么?”欧阳萓莎又问,一边用汤匙舀起一杓盘子里的羊肉炖菜来看了半天,再小心翼翼地尝半口。

    朱玛无奈地叹了口气。“因为打从小时候开始,女孩子们就爱缠着他不放,那还不要紧,但那些女孩子们只要有一个以上在他身边,用不着几句话就会吵起来,甚至大打出手,如果是男孩子打架他还可以硬分开他们,但女孩子打架他实在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也不懂得要哄哄她们,只会一本正经的告诉她们女孩子打架不好,那样当然没有用,她们照打不误,最后他只好躲开……”

    唔,味道不错嘛!比妈妈煮的还好吃呢!

    欧阳萓莎大口吃起来。“然后呢?”

    “等他长大以后,女孩们又催促父母向他父亲提亲,他父亲要他自己挑四个妻子,而他一想到结婚后天天都会有四个女人在他身边打架头就大,于是干脆向他父亲要求跟商船出去,说是渴望到远方看看,其实是想躲掉这些麻烦。”

    “所以他就在外面流浪了一年?”

    “不,四年,他出去了四年,前年才回来,感谢阿拉保佑他平安。”

    “他也是你们部落里的人?”

    “不是,”朱玛摇头。“卡布斯是我儿子沙勒米的血盟兄弟,也是我们阿拉威部落的救命恩人。”

    “怎么说?”欧阳萓莎好奇地问。

    “九年前他才十七岁,当时他和沙勒米已经是很好的朋友,那一年干旱特别严重,我们部落到处迁移都找不到水,不得不请求卡布斯的父亲让我们进他的领地,但是他父亲不肯答应,于是卡布斯便亲自带领整个阿拉威部落的人硬闯入他父亲的领地,还扬言说如果他父亲要伤害我族人,必须先踩过他的尸体,由于他父亲很疼爱他,只好随他去,就这样,我族人才得以捱过连续三年的干旱。”

    “酷!”欧阳萓莎脱口赞叹。“呃,我是说,他真勇敢。”

    “他是个好男人,”朱玛赞同道:“虽然不懂得如何哄女人,个性严肃又无趣,但他是个非常勇敢的战士,也会是个细心体贴的丈夫,嫁给他你一定会幸福的。”

    或许是吧!但这个婚约只是权宜之计,她可从来没想过要留在这里,更没兴趣和其他三个女人战斗,而且,看在老天份上,他们几乎可以算是陌生人耶!

    他们流行陌生人跟陌生人结婚,她可不流行!

    “对了,我的袋子呢?”欧阳萓莎不落痕迹的把话题转开。

    “在那里。”朱玛用下巴指指枕头旁边。“那个袋子和你原来穿的衣服都有点奇怪,你是哪个部落的人呢?”

    “……回回族。”

    “回回族?奇怪,好像、没听过……”

    会听过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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