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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没有想到,人类会主动冲上来。
可是很快,它就反应过来了,猛的跃起身来,一口向陌桑咽喉咬去……
遇狼2
电光火石间,陌桑的掌飞快的击向柔软的狼腹,刀直接切向狼王的大嘴。
半空中,狼王看到刀光一闪,马上扭开头,它收势不及,腹子正好撞在陌桑掌上。
悲鸣一声,狼王退出几米远,伏在草丛中不敢妄动。
虽然陌桑病中无力,这一掌还是打得它很痛。
看着狼群,陌桑突然全身无力。
刚才那个攻击,已让她气喘吁吁。
退了几步的狼也看出来了,只要多攻击几次,她绝对支持不住。
本来,狼群已向老黑逼近。
可是老黑精神抖擞的,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相反,陌桑焉焉的,喘着粗气,眼睛虽然冒出狠光,却明显很弱的样子。
狼王突然一声长啸,三只雄壮的公狼突然向陌桑冲来!
从小的经历救了陌桑。
她在这危险的一刻突然跃起,连踢三脚将一只公狼踢飞,另外两只咬住的只是她的衣服。
一声闷响过后。
那只被踢中的公狼痛苦的蜷在雪地里,它的肋骨已被陌桑踢断。
准备发动第二波攻击的狼王和另一只公狼不约而同的停了下来,静静停在原地。
身后传来老黑的长嘶,陌桑猛然回头。
果然,如她所料,这些狡黠的儿狼并不止五只,还有两只躲在她身后的暗处,突然发动袭击。
老黑暴怒的向狼踢去,它也不知道结果会怎么样。
但是它没有,它就不可能站在那里等死!
英勇的老黑对付着那两只狼,可是它只是马,陌桑不去救护不行。
场面混乱了。
所有狼都一涌而上,为了一顿饱饭,它们什么都顾不行。
因为它们是狼,食物就算是用命来换也行。
陌桑和狼没有什么区别。
从小,她就过着和它们一样的生活。
要是不够拚,不够狠,她早就死了!
情况危急。
老黑猛的一跃到陌桑身边,一边飞踢后蹄,一边咬着陌桑的衣服狂扯。
吐蕃1
陌桑明白它的意思,现在打是占不了上风的,只能跑。
猛的跃上老黑的背,陌桑丢弃了马车。
今天,能不能活着跑出去,只能凭运气!
狼的速度很快,但是它们饿了,还可能追出太远,所以它们跑得飞快。
而老黑,危险激发了它全部潜能,它跑得超常的快。
慢慢的,狼群终于被它抛在身后,它也跑得气喘吁吁的。
现在,陌桑什么都没有了,只和身下的马,和它身上的毛毡。
“老黑!”
陌桑突然激动的爬在它背上,用力抱着它的脖子,弄得它莫明其妙起来。
惴惴不安的,老黑的脚步放慢下来。
它并不知道主人怎么了。
陌桑又有了泪意,其实她还是运气不错的,现在她有亲人了,有朋友了,就连她的马,对她都不离不弃。
难道有种说法,那就是畜生有时候比人还要靠得住。
就象老黑,人类是不会无原无故的为你拚死的。
前面,帐篷出现在眼中。
终于到了有人的地方了,陌桑松了一口气,又悬起一颗心。
人家会认出她是汉人吗?
她现在的身份是哑巴,怎么做到和别人沟通呢?
现在的半夜,人家会不会开门让她进去呢?
多想是没有用的,因为老黑看到了多年不见的吐蕃房屋,兴奋的长嘶了一声,用力向前冲去。
陌桑无力的手抓紧缰绳,原来马和人一样,也会思念故土。
这次,她杀了赤松德赞以后,会把老黑留下来。
它是草原上的马,这里才是它的家。
而她,就会重回龙虎口,她要呆在那里直到永远,她要陪着李豫的灵魂直到永远。
牧羊犬的狂吠惊动了帐中的主人。
老汉打开帐门,走到围栏中察看着是否有狼群逼近。
这个冬天刚才开始,而他的羊已被那些可恶的狼偷去了好几只。
每一次,都防不胜防!
吐蕃2
一匹神骏在黑马上黑暗的雪地中同样显眼。
老汉先是一惊,很快就定下神来。
单人单骑,绝对不会是马贼。
很快,陌桑进入了老汉的家中,老汉一看是个年青生病的漂亮“小男孩”,非常热情的招呼她留宿,还去给她准备对付风寒的药。
陌桑比手划脚的解釋并没有让他疑心,老汉本来就是个忠厚的老实人,他还以为陌桑真的是和家人走散了,又被狼群攻击的可怜男孩。
她看上去这么瘦小,好象才十四、五岁的样子,也许更小。
老汉感叹不已,这小孩光看马了她的穿着,就知道是富足人家的孩子,只可惜身体不好,还是个哑巴。
这个家中,妻子早已过世,两个儿子都应征入伍了,只有老汉一个人在家。
所以一看到到可怜巴巴的陌桑就同情心泛滥,恨不得把全家的羊毛被都拖出来的盖在她身上才行。
陌桑根本没有想到会遇上这么热心的人。
她一直本着怀疑的态度看着老汉,却发现他真的没有恶意。
说来也奇怪。
这个老汉那种性格,是让人不知不觉就能体会得到信任的感觉。
他,太老实了,太热心了,无论在二十一世纪,或者是现在这个时候,这种人都是稀有物。
陌桑因为病了,所以脸白得出奇,衬着两只大眼睛更黑得发亮,她人也瘦了很多,下巴越发尖了起来。
吐蕃人又长得粗,所以老汉直觉她很小,更回可怜她了。
喝着热热的奶茶,面对着雄雄的炉火,陌桑冰冷的身体开始回温。
经过刚才那一阵惊心和与狼群的对战,陌桑出了一声汗,高烧竟然退了下来。
可能是因为出汗,也可能是陌桑刚才连吃了两次药,总之病被压下去了不少。
披着厚厚的羊皮袄,陌桑打量着老汉。
这个世界上,还是有好心人的。
只不过这种人太少了,更多的是利欲熏心之徒。
吐蕃3
只在老汉家休息了一天,第二天中午吃完饭,陌桑就要走了。
在她身上,值钱的东西不多,当硬把一块玉佩塞进老汉手中后,坚决的摇头,拒绝他的挽留。
看着她苍白的小脸,老汉无奈的摇摇头。
虽然她没有办法开口说话,但是从她的动作中,别人就能感觉到她的坚决。
陌桑病根本没好。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哪可能好得这么快。
现在对她来说,没有什么比亲手杀掉赤松德赞来得更痛快!
牵着马,陌桑大步走出栅栏,她的眼睛酸酸的,不能回头,如果她再看到老汉眼里真诚的担忧和关切,她就会哭出来的。
这个冷冰冰的世界里,竟然有一个陌生老人对自已那么好,如果他知道她是汉人,他一定会拿刀杀了她。
三年前那一战,无论是吐蕃还是大唐,都伤亡无数。
老汉所有的儿子都在军中,很久没有回家了,是生是死还是未知数。
这一切,都是出于掌权者野心和不足,战争是君主挑起来的,而老百姓不能埋怨他们,只能把心里的仇恨加载到对立的国家身上。
陌桑之所以急着走,正是因为这个原因。
其实,她完全可以再休息一天。
但是她不愿意让老汉发现她的身份,更不想看到他眼中的真诚变成痛恨。
汉人何尝不痛恨吐蕃人呢?
这本来就是不可改变的事情。
看看茫茫白雪覆盖的世界,陌桑眯了眯眼睛。
她必须快点赶到目的地。
老是在这种雪地里长期活动,很容易雪盲的,到时候看都看不见了,就算赤松德赞站在面前都不知道。
陌桑坐在马背上,目光坚定的看着前方。
在前方,有一个她痛恨的人。
在前方,有一个她杀之而后快的人。
这一次行动,就当是她最后一次任务吧。
也算是她给自已一个交待,给这段没有结果的感情画上句号。
吐蕃4
马车!
李豫简直不敢相信自已的眼睛。
那个马车如此熟悉,他曾经赶着它,把陌桑还回大唐。
而今天,就是现在,它竟然停在不远处!
是陌桑!肯定是陌桑!
李豫心跳如擂鼓。
怔怔的,他停下脚步,看着静止的马车。
没过多久,他突然惊醒过来,猛的向前冲。
不对,地上一片狼藉,有一只冰冻了的死狼,还有被狼牙撕碎的衣料。
地上的篝火残柴已被大雪覆盖了一大半,只有少许黑炭似的枯枝露在外面,而马车上空空如也,连一丝热气都没有。
冷汗从背上冒了出来,李豫明白过来,陌桑恐怕是遇上狼群了!
一个壮汉,要是孤身一人遇到狼群也只有死路一条,陌桑一个纤弱的女子,她会怎么样呢?
仔细来的检查了好几次,李豫最终确定陌桑是弃车离开了。
她和马全走了,却把所有东西都丢在了马车上。
跳上马车,李豫拿了些钱和药品,身上没有这些东西,接下来会很麻烦的,特别是钱。
钱,不是万能,没有钱却万万不能。
这一点,正是李豫现在的写照。
他身无长物,就连衣服也破破烂烂,有了银子,他可以买马,可以买衣服,打扮得象一个吐蕃人,正常在吐蕃国中活动。
一跑狂奔,李豫的鞋早烂了,冰雪直接踏在脚下,冷得钻心。
幸好这三年他在崖壁上每天不间断的修习内力和开凿山壁,他的身体状况和内力达到了巅峰状态,所以就算如此的冷,他也挺得住。
急于找到陌桑的心情在他体内澎湃不已,他越跑越热。
想着她就在前方,他的心早到了春天。
一个围栏挡住的帐篷出现在眼前,看着他破烂的衣服和健壮的身材,帐篷的主人怔了。
“请问有没有见到了个姑娘?”
姑娘?
老汉怔了怔,警惕的看着李豫。
吐蕃5
李豫的吐蕃话是说得很好的。
所以老汉才会误以为他是本国人。
但是李豫的样子太夸张了,还好因为他的衣服已经烂到看不出本来的样子,所以老汉看不出他是汉人,却以为他是流民。
“你是什么人?”
“我是侍卫,”李豫随口道:“在下保护着我家夫人和小姐路过此地,谁知道遇上了狼群,所以走散了,老人家,你见过我家小姐吗?”
老汉是实在人,看着李豫说话好象有根有据的样子,而且陌桑身上的衣服确实有被狼撕咬过的痕迹,他就相信了。
而且那个小男孩太瘦弱了,确实不象个男的,她的脸也白白嫩嫩的,眼睛也不象个男孩,难道真的是个姑娘?
停了停,老汉还有些不放心的问:“你家小姐长什么样子?”
“很纤弱,脸很小,眼睛又大又黑……”
李豫还没有说完,老汉就叫起了来:“真的是她,唉,原来是个姑娘,难怪这么瘦小,比一般的女子矮多了。”
那是当然,陌桑本来就纤瘦,和吐蕃女人一比,自然矮小多了。
李豫眼睛一亮,犹豫了一下,问:“她是骑着黑马吗?”
“嗯。”
老汉点点头:“这么可怜的小姑娘,竟然是个哑巴,难为她却爬上比自已还要高的马去。”
哑巴?
如果他是她,自然也不开口说话,免得被人认出身份,来吐蕃,自然会骑那匹叫老黑的马,吐蕃的马,才适应吐蕃的环境。
想到这里,李豫定下心来。
他确定,老汉说的女人就是陌桑。
除了那个傻丫头,有谁还敢一个人跑那么远?!
别说女人,说是男人也不会出来冒这种险。
急急的,李豫在老汉家梳洗了一番,换了一身衣服,塞给老汉一大錠银子后,他骑着一匹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