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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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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走出起居室,一个女人正在过道等着,她走上前来,用手拉了拉警长的衣袖。这个女人面容憔悴,瘦削,显出近日来颇受惊吓。
  “你抓到他们了吗?你找到他们了吗?”她气喘吁吁地说道。
  “没有,斯特雷克太太。不过福尔摩斯先生已经从伦敦到这里来帮助我们,我们一定尽全力去破案。”
  “不久以前我肯定在普利茅斯一座公园里见过你,斯特雷克太太,”福尔摩斯说道。
  “不,先生,你弄错了。”
  “哎呀!我可以发誓。你那时穿着一件淡灰色镶舵鸟毛的外套。”
  “我从来没有一件这样的衣服,先生,”这个女人答道。
  “啊,这就完全清楚了,”福尔摩斯说道,道了一下歉,就随着警长走出来了。走不多远,便穿过荒原来到发现死尸的地点,坑边就是曾经挂着大衣的金雀花丛。
  “我听说,那晚并没有风,”福尔摩斯说道。
  “没有,但是雨下得很大。”
  “既然是这样,那么大衣决不是被风吹到金雀花丛上,而是有人放到这里的。”
  “对,是有人挂到金雀花丛上的。”
  “这倒很值得注意。我发觉这里有许多足迹。不用说,从星期一夜晚起,有好多人到过这里。”
  “在尸体旁边曾经放了一张草席,我们大家都站在席子上。”
  “太好了。”
  “这袋子里有斯特雷克穿的一只长统靴,菲茨罗伊·辛普森的一只皮鞋和银色白额马的一块蹄铁。”
  “我亲爱的警长,你真高明!”福尔摩斯接过布袋,走到低洼处,把草席拉到中间,然后伸长脖子伏身席上,双手托着下巴,仔细查看面前被践踏的泥土。”哈!这是什么?”福尔摩斯突然喊道。这是一根烧了一半的蜡火柴,这根蜡火柴上面裹着泥,猛然一看,好象是一根小小的木棍。
  “不能想象,我怎么会把它忽略了。”警长神情懊恼地说道。
  “它埋在泥土里,是不容易发现的,我所以能看到它,是因为我正在有意找它。”
  “怎么!你本来就料到可能找到这个吗?”
  “我想这不是不可能的。”
  福尔摩斯从袋子里拿出长统靴和地上的脚印一一比较,然后爬到坑边,慢慢匍匐前进到羊齿草和金雀花丛间。
  “恐怕这里不会有更多的痕迹了,”警长说道,“我在周围一百码之内都仔细检查过了。”
  “的确!”福尔摩斯站起来说道,“你既然这样说,我就不必再多此一举了。可是我倒愿意在天黑以前,在荒原上略微走一走,明天对这里的地形就可以熟悉一些,我想,为了讨个吉利,我把这块马蹄铁装在我衣袋里。”
  罗斯上校对我的伙伴这样从容不迫、有条不紊的工作方法,感到非常不耐烦,看了看他的表。
  “我希望你和我一起回去,警长,”罗斯上校说道,“有几件事,我想听一听你的意见,特别是,我们要不要向公众声明,把我们的那骑马的名字从参加赛马的名单中取消。”
  “当然不必了,”福尔摩斯果断地高声说道,“我一定能让它参加比赛。”
  上校点了点头。
  “听到你的意见,我很高兴,先生,”罗斯上校说道,“请你在荒原上走一走之后,到可怜的斯特雷克家找我们,然后我们一起乘车到塔维斯托克镇去。”
  罗斯上校和警长已经返回,福尔摩斯和我两个人一起在荒原上慢慢散步。夕阳冉冉隐没到梅普里通马厩后面,我们面前广阔无垠的平原上沐浴着金光,晚霞洒射在羊齿草和黑莓上。可是面对这绚丽景色,福尔摩斯却无意欣赏,完全沉浸在深思之中。
  “华生,这样吧,”他终于说道,“我们先把是谁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问题暂时放下,目前仅限于寻找马的下落。现在,假设在悲剧发生的当时或在悲剧发生后,这骑马脱缰逃跑,它能跑到什么地方去呢?马是爱合群的。按照它的本性,它不是回到金斯皮兰马厩,就是跑到梅普里通马厩去了。它怎么会在荒原上乱跑呢?假使如此,它一定会被人看到的。吉卜赛人又为什么要拐走它呢?这些人品常一听说出了什么乱子,总是躲得远远的,唯恐被警察纠缠不休。他们是不会认为能卖掉这样一匹名驹的。要是带上它,他们要冒很大风险而且一无所获,这一点是非常清楚的。”
  “那么,马在哪里呢?”
  “我已经说过,它不是到金斯皮兰就是到梅普里通去了。现在不在金斯皮兰,那一定在梅普里通。我们就按这个假想去办,看结果怎么样。警长说过,这一片荒原的土质非常坚硬而且干燥,可是向梅普里通地势则愈来愈低,从这里你可以看到那边是一个长长的低洼地带,在星期一夜晚一定是非常潮湿的。要是我们的假定不错,那么这匹名驹必然会经过那里,我们就可以在那里找到它的蹄印了。”
  我们边谈边走,兴致勃勃,几分钟以后,就走到我们所说的洼地了。我按照福尔摩斯的要求,向右边走去,福尔摩斯则走向左方,可是我走了还不到五十步,就听到他叫我,并且看到他向我招手。原来在他面前松软的土地上有一些清晰的马蹄印,而福尔摩斯从袋里取出马蹄铁与地上的蹄印一对照,竟完全吻合。
  “你瞧设想该是多么重要,”福尔摩斯说道,“格雷戈里就缺乏这种素质。我们对已发生的事可能是什么有所设想,并按设想的情况去办,结果证明有道理。那我们就进行下去吧。”
  我们穿过湿软的低洼地段,走过了四分之一英里的干硬的草地,地形开始下斜,重新发现了马蹄印,后来马蹄印又中断了半英里光景,可是在梅普里通附近,却又发现了马蹄印。福尔摩斯首先发现了它,他站在那里用手指点,脸上现出胜利的喜悦神情。在马蹄印旁边可以明显看出还有一个男人的脚印。
  “开始这骑马是独行的。”我大声说道。
  “完全如此。开始它是独行的。嘿,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这两种足迹突然朝金斯皮兰方向转去。福尔摩斯吹起口哨,我们两个人追踪前进。福尔摩斯双目紧盯着足迹,可是我偶然向旁边一看,使我惊奇的是,我看到这同样的足迹又折回原方向。
  “华生,你真是好样的,”在我指给福尔摩斯看时,他说道,”你使我们少跑好多路,要不然我们就走回头路了。我们现在还按折回的足迹走吧。”
  我们走了没有多远,足迹在通往梅普里通马厩大门的沥青路上中断了。我们刚一靠近马厩,一个马夫从里面跑出来。
  “我们这里不准闲人逗留,”那个人说道。
  “我只想问一个问题,”福尔摩斯把拇指和食指插到背心口袋里说道,“要是明天早晨五点钟我来拜访你的主人赛拉斯·布朗先生,是不是太早了?”
  “上帝保佑你,先生,如果那时有人来,他会接见的,因为他总是第一个起床。可是他来了,先生,你自己去问他吧。不,先生,不行,如果让他看见我拿你的钱,他就会赶走我,假如你愿意给的话,请等一会。”
  福尔摩斯刚要从口袋里拿出一块半克朗的金币,听到①这话,随即放回原处,一个面容狰狞可怕的老人从门内大踏步地走了出来,手中挥舞着一支猎鞭。
  “这是干什么,道森?!”他叫喊道,”不许闲谈!去干你的事!还有你们,你们究竟来干什么?”
  “我们要和你谈十分钟,我的好先生,”福尔摩斯和颜悦色地说道。
  “我没有时间和每个游手好闲的人谈话,我们这里不许生①半克朗:合二先令六便士。——译者注人停留。走开,要不然我就放狗咬你们。”
  福尔摩斯俯身向前,在他耳旁低语了几句。他猛然跳起来,面红耳赤。
  “扯谎!”他高喊道,”无耻谎言!”
  “很好。我们是在这里当众争论好呢,还是到你的客厅里谈一谈好呢?”
  “啊,要是你愿意,请吧。”
  福尔摩斯微微一笑。
  “我不会让你等很久的。华生,”福尔摩斯说道,“现在,布朗先生,我完全听你吩咐。”
  过了有二十分钟,福尔摩斯和他重新走出来时,天上的红光已经完全暗下来了。我从来还没见过有谁会象赛拉斯·布朗那样一霎那间就有那么大的转变。他的面色灰白,额上满是汗珠,他的双手颤抖,手中的猎鞭象风中的细树枝一样摆动。他那种专横霸道的神情也一扫而光,畏缩地随在我的伙伴身旁,象一条狗跟着它的主人一样。
  “一定照您的指示去办。一定完全照办。”他说道。
  “一定不能出错,”福尔摩斯回头看着他说道。他战战兢兢,好象从福尔摩斯的目光中看到了可怕的威力。
  “啊,是的,一定不会出错。保证出场。我要不要改变它?”
  福尔摩斯想了想,忽然纵声大笑,”不,不用了。”福尔摩斯说道,“我会写信通知你。不许耍花招,嗯,否则……”
  “啊,请相信我,请相信我!”
  “好,我想可以相信你。嗯,明天一定听我的信。”布朗哆哆嗦嗦地向他伸过手来,福尔摩斯毫不理睬,转身就走,于是我们便向返回金斯皮兰的方向走去。
  “象赛拉斯·布朗这样一会儿气壮如牛、一会儿又胆小如鼠、而且奴气十足的杂种,我倒很少见过呢。”在我们拖着沉重的脚步返回时,福尔摩斯说道。
  “那么说,马在他那里了?”
  “他原本虚声恫吓,想把事情赖掉。可是我把他那天早晨干的事说得分毫不差,因此他相信我当时是在瞅着他。你当然会注意到那个特殊的方头鞋印,布朗的长统靴正和它一样。还有,这种事当然不是下人们胆敢做的。根据他总是第一个起床的习惯,我对他说,他是怎么发觉有一匹奇怪的马在荒野上徘徊的,又是怎么出去迎它的,当他看到那骑马名不虚传的白额头时,又是如何地喜出望外的,因为只有这骑马才能战败他下赌注的那一骑马,而不意竟然落到了自己的手中。后来我又叙述说,他开始一闪念间是如何打算把马送回金斯皮兰,后来又是如何陡起邪念,想把马一直藏到比赛结束的,因而是怎样把马牵回来,藏在梅普里通的。我把这一切细节都讲给他听,他不得不认输,只想保全自己的生命了。”
  “可是马厩不是搜查过了吗?”
  “啊,象他这样的老马混子是诡计多端的。”
  “既然他为了切身利益可以伤害那匹名驹,可你现在还把马留在他手里,你难道不担心吗?”
  “我亲爱的伙计,他会象保护眼珠一样保护它的。因为他知道受宽大的唯一希望就是保证那骑马的安全啊。”
  “我觉得罗斯上校无论如何不是一个肯宽恕别人的人。”
  “这件事并不取决于罗斯上校。我可以自行其是,根据自己的选择对掌握的情况多说或少说。这就是非官方侦探的有利条件。华生,我不知道你是否发现,罗斯上校对我有点傲慢。现在我想拿他来稍微开开心。不要告诉他关于马的事。”
  “没有你的许可我一定不说。”
  “而且这件事与是谁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问题相比,当然是微不足道的了。”
  “你打算追查凶手吗?”
  “正相反,我们两个人今天就乘夜车返回伦敦。”
  我朋友的话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我们到德文郡才几个小时,而一开始调查研究就干得这么漂亮,现在他竟然要撒手回去,这可使我百思不解了。在我们返回驯马师寓所的途中,不论我怎样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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