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一世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倾城宝藏-第14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刘金银一笑,“这西山不是还没到么?路上寂寞,不拿你打趣,难道你还拿我开刷啊?”
  黄雀一听,倒是来了兴趣,又开始调侃刘金银去公园约会那些寂寞少妇的勾当了,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小丢呢,始终望着窗外,看着陌生的风景,而柴草根却是皱着眉头抽着烟,母亲病逝,自己媳妇也重病缠身,越是这样的情况,这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就越发迫切的想回到家中。
  火车不算太挤,差不多刚好够位置,白天,大伙聊天,到了晚上,虽然是彻夜难眠,可众人还是伏在了茶几之上,听着外面呼呼的风声,看着偶尔疾驰而过的会车火车。
  本来预计的三十二个小时,却因为晚点停车等等的因素,其实整整的开了三十六个半小时,火车才算到达了平山市。
  这一路,对于黄雀来说,无聊胜过艰苦。
  到达平山市的时间接近了凌晨的12点,众人下车,平山市是个小车站,出了站口,一阵冷风吹来,众人都忍不住打了一个寒战,相对于倾城的温度,这里最少低了整整十度。
  半夜是没有去西山镇的班车的,刘金银带着众人就近在火车站的旁边开了一个小旅馆,要了两间房,黄雀跟小丢一间,他自己跟柴草根一间。
  到了第二天上午,众人一切都洗漱完毕,又坐上了开往西山镇的破烂的几乎要淘汰的班车,一个上午的颠簸辗转,到达西山镇的时候,已经是下午的两点多了。
  西山古镇,历史久远,虽然没出过什么大将军也在历史上没有留下过太过的战争痕迹,却因为风水一说闻名天下。
  虽然交通不便,山林茂密,可在古代,还是有不少的王侯将相贵族有钱人将自己的栖眠之地选在了这里。
  刘金银对于去柳皮沟十分的急切,本来想一下车就立马前往,可柴草根说了,现在已经是下午的两三点,要是现在赶去,时间肯定来不及,而且去柳皮沟那种地方,一般都是自己带交通工具,自己等人这次从倾城而来,自然没有这个条件,而愿意搭载自己等人的那些骡车跟牛车都会算好往返的时间天气等等的因素,比如,要是冬天,白天短,那肯定会提前走,遇到夏天,白天长,就推迟进山的时间,不过不管如何,这一天只能是一趟,下午进山的情况也不是没有,除非你给足钱财,但是这两三点还进山的,却是没人去,因为在半路天就会黑了。
  西山山间腹地,有着太多的诡异跟恐怖,钱重要没错,可没人为了钱会拿自己的这条小命冒险。
  见柴草根如此一说,刘金银也没有办法,只能是选择在西山镇入住。
  西山古镇虽说是镇,却跟现代化的城镇挂不上任何钩,看上去十分的破败,基本见不到三层以上的房子,土屋,木屋,占据了绝大多数房子的构造,说是一个镇,还不如说是西山腹地的山野人家平时交易的一个场所。
  整个西山镇呈长条形,两边是房屋跟店铺,大概五十来栋,中间则是一条灰土路。
  山野人家,平时吃在山里,住在山里,自然一年到头盼的也是山里,所以,平时将一些粮食山薯还有打到的猎物拿到西山镇,成为了这里的主要交易内容,你可以换取其他东西,也可以换成钱,有些东西可以交换,可有很多譬如药物,盐,布料,还有铁器农具什么的,就只能是通过钱财购买了,因为这些东西都是外来客在这里做生意的,他们可不希望自己的东西换来一大堆的红薯跟野味,钞票,还是便捷的多。
  柴草根对于西山镇那是十分熟悉的,以前年轻的时候,他可是柳皮沟的主要劳动力,经常被委派来这里交易东西,然后换取一些生活必须品回去,其中换取最多的还是盐。
  山野人家,盐的重要大过任何东西,这是一个亘古不变的真理。
  位于长条路中间的位置,是西山古镇最为繁华的地方,这里,也是西山古镇唯一的一家旅店跟餐馆。
  破败的两层小木房的大门口牌匾上歪歪斜斜的写着四个大字,西山旅馆,其中最后面的那个‘馆’字下面的那个‘口’字也不见了。
  虽然破败,可里面却是人声鼎沸,热闹非凡,众人在刘金银的带领之下走了进去,整个‘旅馆’看上去倒是十分的宽敞,整整摆了十二张小方桌,黄雀有些纳闷,就这种地方,还摆这么多桌子,难道真有这么多的顾客?
  可让人疑惑的就是,还真就有这么多的顾客,整整十二桌有一半多坐了人,虽然没有都满,可也是热闹非凡。想想看,这还是大半下午,要是午饭高峰期,这十二张桌子全满倒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了。
  一进入这里,柴草根就迈不动腿了,在他看来,这可是西山古镇最高档的星级饭店,以前他只敢往这里送野味换钱,可是没敢大摇大摆的坐上去喝上一壶酒吃上一顿饭的。
  可黄雀刘金银等人可不一样啊,见到桌子空了,眼睛一扫,就往里面的桌子上坐了过去,而几乎同时,其他桌子上的人都用眼光给扫了过来,盯得人身上发毛。
  黑店,这可是黄雀心中的第一感觉。
  黄雀也抬起头,打量了一番其他七桌的食客,七张桌子,有一张坐了四人,两张三人,三张两人,还有一张独立的坐了一人,总共十七个人,加上自己一行,那就刚好二十一人了。
  这些人,全是大老爷们,有的人粗布麻衣,有的人却是比较时髦的装扮,不过不管是什么样的穿着,这些人的眼神都是锐利无比,绝对不是这西山范围内的乡野村夫。
  这些人,就跟自己一桌一样,太不适合这个古镇了,至少黄雀是这样的认为。
  黄雀心中有些担心,不由的看了看刘金银,刘金银对着他点点头,自己动手倒了一杯茶水,喝了一口。
  “尝尝,山中极品。”
  黄雀一愣,这老家伙,还真不怕死,难道不怕这种黑店下迷药?
  荒山野岭,西山古镇,西山旅馆,加上这种环境,黄雀有些坐不住了。
  大概过了一两分钟,那七桌的人才重新恢复了普通的状态,继续喝着酒,聊着天,仿佛将黄雀四人一下子又当成了空气。
  可越是这样,黄雀越是感觉后背发毛,这始终感觉,这地方,绝对不太平。
  正想着,柜台前的一名六十多岁的老者缓缓的走了过来,穿一件灰色土布衣,带一地主帽,个字不高,脸颊消瘦,却是有着一股天生的生人熟面孔,带着微笑,说道:“远来就是客啊,我叫老喜,是这西山旅馆的老板,各位,要吃点什么喝点什么?”
  老板?黄雀不由的打量了一番这老东西,怎么看都要跟老奸巨猾四个字挂上钩。
  “有菜谱没?”
  黄雀见这老小子两手空空,冷不丁问了一句。
  老喜笑了,“哎呀,一看小哥就是从大城市里来的,不过,这西山古镇,还真没有菜谱这么一说,不过,老弟既然远道而来,那就是缘分,说吧,想吃什么点什么,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山上跑的跳的,本店都有,而且,是正宗的野味,大城市里面可是吃不到的哦。”
  “有什么好酒?”
  刘金银又问了一句。
  老喜笑容更甚了,“女儿红,竹叶青,烧刀子,土窑子,清清泉,山间风,那就要看各位的口味了。”
  黄雀听的来了点兴趣,以前跟扬奇虎黄海林去吃饭,动不动就是什么茅台五粮液,要不小夜市上面的就是啤酒二锅头,酒吧里面呢,又是一些挂着洋酒招摇撞骗的玩意,第一次听见这些别致的酒名,倒是开了一次眼了。
  刘金银似乎问的很满意,说道:“刀子肉,野兔耳,再来一个清炒山青,另外嘛,搞一盘虎骨,酒嘛,来两瓶女儿红吧。”
  老喜一愣,随即又笑了,“老弟,原来是常在江湖跑的人啊,你放心,肯定量足味美。”
  说完,踱着小步子就走开了。



  第九章  女人
  黄雀见到这个所谓的老板老喜离开,这才看着刘金银,问道:“银叔,虎骨?这店里还卖老虎的骨头?不怕国家告他贩卖野生动物么?”
  刘金银笑道:“天高皇帝远,这句话你没有听说过啊?”
  说完,又开始享受桌子上的那壶茶水了。
  黄雀带着一肚子的疑问,总感觉这西山旅馆十分的不靠谱,可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想法,也只能是默默的等待了,不为别的,就为自己腹中早已经是咕咕乱叫个不停。
  二十多分钟之后,菜一股脑儿的开始上了,端菜的是个二十出头的黑小子,步伐稳健,走路如风,端着菜盘行云流水一般的就来到了众人的桌子前,“刀子肉,慢吃!”
  菜刚一上桌,黄雀立马就闻到了一阵浓郁的味道,香味扑鼻。
  再看菜盘里面,红的是辣椒,青的是蒜苗,再看那肉,齐整无比,清一色的精滑红嫩,一看刀工就了得非常。
  “尝尝!”
  刘金银抓起了筷子。
  黄雀也忍不住了,这菜的味道太诱人了,夹起一块,吃了起来,放在嘴里边才知道,这,这可是正宗的乡间熏肉,只不过这熏的炒的技术似乎都到了一个登峰造极的地步,吃到嘴巴里面,那是嚼劲有味,十分的爽口。
  就这手艺,要是去倾城的孟姜大酒店,估计都能有一席之地了。
  “好吃,好吃!”
  黄雀大叫着,跟小丢两个人立马狼吞虎咽了起来。
  不一会儿,那黑小子又陆陆续续的上了野兔耳,炒山青,野兔耳倒是真正的兔子耳朵,炒山青呢,其实就是山里的野菜,不带一丝有机肥的,现在的人啊,也只能是用一个‘贱’字来形容,以前人家红军两万五千里长征过草地雪山的时候,吃野菜那是没有办法,可现在呢,即便是大鱼大肉的有了,可有些人还是想吃野菜,图的就是一个新鲜,一个环保。
  至于最后面上上来的那盘虎骨,却不是真正的老虎骨头,而是一大盘的野猪蹄子,光是一看那造型,就让人忍不住垂涎三尺,再一吃,这嘴巴就停不下来了。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这话,还真是一点都没错。
  接着,那老喜又走了过来,手上拿着两个老酒壶,笑道:“各位,小店的味道还不错吧?来,这是上好的女儿红。”
  这女儿红一拿到刘金银的手上,立马就很有感觉,有一股泥土湿润之气透过手掌,传了过来,看的出来,这女儿红啊,正宗的。
  “多少年的?老板!”刘金银笑嘻嘻的问道。
  老喜呵呵一笑,“西山有一户人家,女儿三十岁才出嫁,哈哈。。。。。。”
  说完,就自顾自的走开了。
  “什么意思啊?”黄雀实在捉摸不透这老喜话中话的含义。
  刘金银打开,将女儿红给众人倒了一些,顺便给小丢也倒了一杯,抹了抹自己刚刚油腻无比的嘴巴,点燃了一根烟,说道:“这女儿红的来历是有一番门道的,相传,以前谁家要是生了女儿,就在自己的家门口的树下埋一坛子酒,等到自己女儿出嫁的那天呢,才拿出来招待亲朋好友,所以,这才有了一个女儿红的得名,古时候女孩一般十六至十八岁就要出嫁了,所以,就有了一个十八女儿红的说法,刚才那老喜不是说了么?西山的那户人家,女儿三十岁才出嫁。”
  “那这酒,三十年?”
  黄雀问道。
  刘金银笑了笑,“无商不奸啊,三十年的女儿红,那怎么可能呢,只怕是人民大会堂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