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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给陈世美-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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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一心,张氏哪里能不知道罗妤想要说什么。
她就笑了,“你爹爹啊,就是那个正经性子。而且家中已经有了嫡出的二子二女,小妇生养的,还能叫活下来么?”
罗妤立刻就沉默了,这会嫁娶奢靡,不管是庶民还是富贵人家,娶新妇还是嫁亲女,所备下的聘礼还有嫁妆,那根本就是较劲儿一样的加。那一方要是准备的少了,那家在亲家面前都不好意思抬头。这么一来,儿女的嫁娶在家里头倒是一件大事,每次嫁娶,家底儿都要去掉一半,如此一来,民间也有娶不起新妇嫁不起女儿的,要是还有家里吃不饱的,生下来的不管是儿是女,直接抱去溺死了。
就是士大夫家里也一样,孩子多了不想养抱去溺死在桶子里。反正一个小婴孩连人都不能算,死了就死了,没几个人在意。
罗妤想起父亲刚回来时候那个身边的小婢妾,那简直就是个活例子。说是生孩子的时机不对,早产生在恶月里,其实也是爹爹不想要,多一个孩子家里的家产也吃不消。毕竟……还有四娘要嫁呢。
“这男子若是心底正,那么倒是好办。”张氏和女儿说道。
那边的帘子里时不时传来一声猫叫,还带着呼噜呼噜的声响。
罗婉耳朵竖起了一会,算算下来,就是一定要管好老公,不能叫丫的混出个什么兔崽子回来叫自己娘。小兔崽子可是要和自家孩子争家产不说,还要抢老婆本!
喵的!这么一算她就算想要对着小妾抱着一份同情之心也不可能啊!
她和她姐姐甚至她娘都不是在小妾身上得利的一方,相反还是对立方。
罗婉有些尤桑了,她不可能不嫁人,不可能一辈子呆在家里做老姑婆败坏一族姑娘的名声。而一嫁人就要面对这种坑人的问题,那么把老公当做上司吧,一心贤惠劝老公去睡小老婆。
完了小妾还给你生一堆兔崽子和你儿子女儿抢家产抢老婆本老公本。
你愿意么?愿意么?
这坑儿子也不是这么个坑法啊卧槽!
那些小兔崽子还要叫你娘,活活把你气的肝疼。
罗婉要是真个小女孩可能就听听算过,毕竟正式课程恐怕要到好久以后去了。但是她是个刷绿漆的啊,不要指望没有半点想法。
不过……
罗婉低下头,手指在蝉奴的下巴上挠了挠。蝉奴被挠的高兴,肥肥的身子一躺,露出个毛茸茸的肚皮要罗婉接着给它挠肚子。
这会对付小妾办法各种有,不像现代被小三找上门,还被喷一脸“你只是责任,你男人爱的是我,我不过是可怜你”这种气的恨不得操刀砍人的话,弄个不好彪悍小三驾车撞死原配的事儿也是有。但是宋代嘛……打死发卖送人随君选择,而且男人们一般是躲一边去不做声。
在现代听说哪个男人为了一条狗和老婆离婚的,基本上都觉得这男人脑子有洞。在这会把宠物狗等价成小妾,同样成立。
罗婉手指挠着蝉奴的肚子,嘴角勾起笑得有几分阴森森的。
罗仲达说过要带小妹妹出去走走,虽然已经到了年前,但是街上做生意的小贩们还是多,看着很有几份热闹。
于是罗仲达带了小妹妹就到街上去。
罗婉年纪小,出门还都是跟着张氏,就是开春春游,都是和张氏坐在一辆车里的。和张氏一起,罗婉都不太好朝外面看。
如今倒是有机会了。
她和二哥坐在车内,她半坐着,上半身直起来,一双肉爪趴在车窗前,小小的把车窗给推开点,一双眼睛就朝外面瞅。
大街上很热闹,可以四处看到叫卖五色米食、花果的。
罗婉见着小贩们挑着担子,一副短打打扮,头上还罩着布巾,看着就觉得有几分的新鲜。不由得多看了几眼。
罗仲达见到了,叫外头跟着的厮儿买了一包饴糖,给罗婉手里提着。
“这个吃多了可坏牙,少吃点。”罗仲达一边说着,一边就把手里的糖递给罗婉。
罗婉抱着那捧糖,撇撇嘴,“我才不多吃呢。”
“那就好!”罗仲达笑了。
骡车一停,外头厮儿道,“二郎君,已经到了。”
罗仲达听了应了一声,下车之后,又把罗婉给抱下来。
面前的是一家店铺,或者说是专卖文房四宝的店子。这会儿也有不到大年三十前就不下火线的店家。
店家开门做生意,见着上门来一个郎君,赶紧亲自上前问需要什么。
“给这位小娘子挑一支用的惯的笔。”罗仲达笑着指指妹妹。
罗婉听见自己被点名,转过头来,正好见到罗仲达那双笑弯的眼。
“小娘子,请这边来。”店家赶紧就走过来,请着罗婉往放着一排毛笔的地方去。
罗仲达见着妹妹去挑笔,他自己转头看向那些笔座砚台,不过也只是看看,有些上等的货色可不是会摆出来的。
“师兄?”罗仲达正无聊的看一只砚台,听得熟悉的嗓音回过头一看,正好见到一个少年站在门口,面带笑容,一双好看的眼睛里还带着笑意。
“是你啊。”罗仲达见着是小师弟也笑了。
“师兄也在这里。”陈家少年走进来到罗仲达面前,十三四岁的少年可劲的长,但是在罗仲达面前还是要矮。
“带着家妹来挑选笔呢。”说着,罗仲达看了妹妹那边。
陈家少年看过去,见着一个穿着粉色袄子的小女孩手里拿着一支笔站在那里,这会还没过年,天冷得很,小女孩身上的粉色袄子将她的肤色衬的越发白皙。她长相本来清秀甜美,鼻子皱皱很是娇憨可爱。
作者有话要说:看资料发现宋代过年有些习俗很好玩,努力写一写

、幻术
罗婉的面相长得很不差,不过现在她也才六七岁的样子,还没到叫人一眼就看出她日后有多美貌,其实她这会也就是一个滚圆团子罢了,加上五官就长得不错,看上去特别讨人喜欢。
她是早就听到那边的话,她手里拿着笔提着手腕,试试看是不是合适拿着。转过头来一看,正好见到一个少年和自家二哥说话。
那个少年看上去也不过是十三岁的样子,面容清秀,发髻一丝不乱,上面插着的一根发簪,瞧着有几分少年老成的样子。
“小娘子,请试试这只。”掌柜的去找了一只和她手上一模一样的笔,那是专门给客人试试手感的。
罗婉是不可能用什么狼毫笔,这小肉爪根本就用不了。
她用的自然是用兔子毛做的了,而且照顾她那双肉爪,那些笔都能称之为娟秀了。看着说不定真的就是闺秀们用的。
罗婉手里提着笔,笔尖在墨黑的墨汁里沾了沾,让笔尖吸饱了墨水,在已经铺好了的纸上写几个字试试手感。
陈家少年也是来买纸笔,这种东西用不用的惯,还真是只有自己知道。厮儿们也只是照着以前的来买,有时候不合他意了,都没几个人知道。
罗仲达见着妹妹踩在一只小胡床上面,提着腕子在写字。他瞧着便走了过去,少年瞧见只是走到不远处。
罗婉试着写了几个字试试手感,回头一看就见着那个少年站在不远处。
她瞧着那个少年有及扥的眼熟,但是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他。她站在小胡床上,装作不在意的样子打量了那个少年一下。、
而少年也知道她在看他,倒也大大方方的给她看。末了,还对她一笑。
不得不说,皮相长的好,真的很占便宜。至少罗婉见到少年那一笑,就觉得这少年面相真好。
“二兄,那位小郎是二兄的同窗吗?”罗婉问。
“是啊。”罗仲达笑道。
“敢问小郎贵姓?”罗婉问道。
罗婉把人家忘记的干干净净,可不代表别人不知道她。本地的士绅就那么几家,而且互相之间还是多多少少有些姻亲,他要是不记住就坏大了。
他几乎强忍着笑,冲着这个小娘子拱手,“某姓陈。”
这会男女不通姓名,除非你嫁给别人来,才会知道对方叫什么。
罗婉点了点头,“是陈家郎君。”突然想起好像她舅母也是姓陈来着,不过她也没太往有没有亲戚关系那里想。毕竟姓陈的人不是她舅妈一家。
少年对罗婉还是有些印象的,他记性正好是在最好的时候,自家和罗家的关系他也很清楚。
他眼睛一瞟正好看到放在那里的纸张,纸上还写着几个字。
那个字相比较这个时候的小娘子来说已经非常好了,已经有几分的端正样子,甚至比有些小郎君还写得好。
罗婉想起自己刚刚进来的时候,手里还提着一包糖,她转过头去,见着那包糖。
“这笔不错。”然后她躬下身子把那包糖拿起来,从小胡床上跳下来,走到少年面前。
“我这儿没什么可以送的,给你吃这个吧。”
少年垂首,望见小女孩那副认真的模样。这小女孩本身就长得好,一对大眼睛水汪汪的几乎能掬起一捧水来。
“我不吃,你吃吧。”陈家少年早已经过了和顽童一样吃糖的年纪,他笑笑。原本想要和一个兄长一样的拍拍她的头,结果小丫头躲得飞快一下子就窜到那边去了。
“四娘,这支笔觉得如何?”给小女孩选笔罗仲达自己也是头一遭,他和三娘相差不过一两岁,兄妹年岁相近,要说什么哥哥对妹妹有太多的关照之情,那简直就是奢望,不在一起打架就不错了。罗婉出生的那会,罗仲达都十二三岁少年了,虽然有些中二已经有些责任感了。
不得不说罗婉还真是生在了好时候。
“还行。”罗婉说道,她也不在乎这支笔怎么样,她字也就那样,也不讲究什么顺手不顺手,能写字就行。
罗仲达能看出妹妹对这件事的不在乎,他记得三娘在她这么大的时候,自己还会好奇的抓着笔看半天,写写画画老半天呢。
书法废能对笔墨那套有多少的好感度啊!
罗婉要是知道罗仲达心里想的恐怕能把桌子都能掀翻。她在书法上面没有什么天赋,又手残,来个勤奋制胜的话,不要指望她能有什么超级毅力勤奋到洗笔都能把一池子水洗黑,她只会把一罐子墨汁泼池子里去,来个染黑。
她对自己有几斤几两清楚着,本来就对这个没有多大天赋,能过得去就成了,何必没事找事做追求个最好的。
那叫自虐。
见到妹妹如此,罗仲达是不太好亲自上阵给妹妹试一下,他的手可是罗婉的几倍,没办法给她试试合不合手,听她说可以。就对店家点点头,“包起来吧。”
那边陈家少年也没有闲着,他要的是纸笔,这些东西有时候自己来挑选更好些。
选了几样纸笔,叫店家包了交给厮儿抱着。
罗婉手里才拿着笔,店门都还没跨过去,肚子里突然就咕噜一声响。
嗷!早饭没吃多少!
这会平民还保留着从唐朝流传下来的一日两餐,一天当头的第一餐是在中午吃去了,罗婉自然是不肯自己饿出什么好歹的,仗着这个矮敦敦的小身子吵着早上要吃馄饨。乳娘看她年纪小,怕吃多了积食,也不要厨娘做多了。
馄饨好消化,过一会肚子里就空了。
罗婉一张脸涨得通红。早知道就多啃几口酱菜了!
那一声响店家扭头装作听不到,倒是那少年回头,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我倒是知道这附近有好的食肆,不知道师兄和小娘子可以赏脸么?”
这会儿吃饭的地方有很多,街上摆开摊子的馄饨摊,汤饼,甚至还有胡饼都有卖。要是想要喝点小酒的话可以去酒楼,还会有酒家的私娼或者是官娼上来弹唱调笑,当然这钱花的也是和流水一样了。
罗仲达曾经和同窗去过酒楼喝酒过,也曾叫来几个娇娘小姐弹唱几首琵琶曲,听个诸宫调。很是胡闹过一一会,酒家的饭食好,但是带着妹妹去,那实在是太不好了。罗仲达的下限还不到那个程度。
要是遇见男女在酒肆定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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