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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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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种政体都有它的性质和原则。所以一个贵族国家就不应该有君主国
家的性质和原则。如果贵族们的个人私有特权高于贵族团体的特权的话,那
就是君主政体了。元老院应该有特权,元老们则仅仅受到尊敬而已。 
②拉栖代孟共和国》,第 
8章。 
①从罗马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这个权国的行使对共和国是如何有利。我下面说的仅仅是它最腐化的时
期。奥露斯·宫尔维岛斯已启程去找卡蒂林,他的父亲把他召回处死,见撒路斯特:《卡蒂林战役》,第 
39章。还有其他一些公民也有同样的行为。见狄欧:《罗马史》,第 
37卷,第 
36章。 
①今天的威尼斯人,从许多方面来看,他们的行为都是很有智慧的。曾经有一个威尼斯贵族同一个“陆地”
的公民为了争教堂中的位次而发生了纠纷。他们的裁判指出,一个威尼斯的贵族在威尼斯境外不比其他公
民的地位优越。
贵族政治的国家有两主要的致乱之源,一个是治者与被被治者之间存在
贵族政治的国家有两主要的致乱之源,一个是治者与被被治者之间存在
等产生怨恨和嫉妒。这二者都是法律应该预防或压制的。
第一种不平等的主要情况是:显要人物的特权的光荣恰恰就是平民的耻
辱。罗马禁止贵族和平民结婚的法律②就是这样。这项法律唯一的效果就是使
贵族更为骄傲,更为可厌。人们应该看看,护民官在他们的演说中是怎样从
这里获取有利材料的。
这种不平等的另处一种情况是:公民纳税的条件和贵族不同。有四种不
同的情形:(一)贵族有不纳税的特权;(二)贵族用诈欺手段逃避钠税国 
③;
(三)贵族以担任职务的报酬或薪俸名义为借口侵占公款;(四)贵族把平
民变成自己的附庸,而分享他们向平民所征收的贡税。最后一种情况是不常
有的;有这种情况的贵族政府是一切政府中最残酷的。
当罗马倾向于贵族政体的时候,它很好地避免了这些弊端。官吏们从来
不从他们的官职上领受薪俸。共和国内的主要人物和别人一样地纳税;他们
甚至比别人纳更多的税;而且有时候就只有他们才纳税。末了一点:他们不
但不分享国库的收入,反而把他们所能够从国库取得的一切钱财,把幸运所
恩赐给他们的。一切财富,全都分散给平民,这样使人们原谅他们所享有的
荣誉①。
分散钱财给人人民,这在民主政治是有害的,但在贵族政治却是有益的。
这是一条基本准则。前者使人民丧大公民的精神,后者使人们恢复公民的精
神。
如果不把国库的收入分散输人民的话,就应该让人民知道这些收入的管
理见很好的。把这些财富让人民看一看就多少等于让人民享受了。威尼斯陈
列的那条金链子,历次凯旋式在罗马展览的宝物,在农神庙保葱的财定,实
际上就是人民的财富。
在贵族政治之下,特别重要的一点,就是贵族不征赋税。罗马的第一等
贵族,从来不与闻税务。征税的事交由第二等贵州去办理,既使这样,日子
久不也会发生巨大的不便。在贵族国家里,如果由贵族征税的话,一切个人
都要受税收人员随意摆布,也没有高级的法庭去加以纠正。负责革除流弊的
人员,反而愿意享受流弊中的好处。贵族们便要象专制国家的亲王们一样,
随意没收人们的财产。
这样取得的利益,不久便将被看做世袭财产;贪婪将随时扩大这种财产
的数额。征税将要降低,国库的收入将等于零。有一些国家并没有受到任何
显著的打击,却因为这个缘故而衰微下去,不但邻国骇异,就连自己的公民
也莫名其妙。
法律也应该禁止贵族经营商业。因为这种有资财的商人,将会地断一切
贸易。贸易是一些平等的人们之间的职业,所以专制国家中最不幸的,就是
那些君主自己从事买卖的国家。 
②罗马的十大官们把这项法律放在最后的两个铜表法内。见狄欧尼西乌斯·哈利卡尔拿苏斯《罗马古代史》,
第 
10卷。 
③今天一些贵族国家就是这样。这是最足以使国家衰弱的。 
①见斯特拉波:《地志》,第 
14卷,这里叙述了罗得人在这方面是怎样做法的。
威尼斯的法律威尼斯的法律禁止贵族做买卖,因为如果贵族做买卖,就是很诚实的
话,也可能获得过分的财富。
法律应该使用最有效的手段。使贵族以公道对待人民。如果法律尚未建
立护民官的话,法律自己就应该是护民官。
对犯罪行为进行各种庇护,以致连法律也不能执行,这就使贵族政治趋
于毁灭,而接近了暴败的边缘。
法律应该时时压制权势上的骄横,应该设立一个临时的或永久性的职
官,去威慑贵族,如拉栖代孟的民选长官和威尼斯的国家检查官。这种官吏
不受任何程序上的拘束。这种政治需要很猛烈的“动力”。在威尼斯设置了
一个石嘴兽 
47,张着嘴接受一切告密人的告密②。你也许会说,这就是暴政的
嘴。
贵族政治的这种专制的官职同民主政治的监察官职有些类似。在性质
上,民主政治的监察官也一样是独立的。诚然,在监察官任职期间,对他们
的行为不应该追究;对他们应该信任,绝不要挫折他们的勇气。罗马人是值
得钦佩的;一切官吏③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只有监察官是例外④。
贵族政治有两件很坏的事情,就是贵族太穷,或太富。要防止他们的贫
穷,特别要紧的就是要他们及时偿还债务。至于节制他们的财富,就需要制
定明智的、缓和的规章。但是不要没收财产,不要采用分田的法律,不要取
消债务。因为这些做法会产生无穷的祸害。
法律应该废除贵族的长子继承权①,目的是把贵族的遗产不断地分割,使
贵族的财富总是停留在一个水平上。
应该完全废弃”立承嗣”、“遗产赎回权”、“贵族财产的世袭”和“收
养义子”这些东西。君主国家用来使家族的显耀绵延不绝的一切方略,贵族
国家是绝不可采用的②。
在法律使家族平等化了之后,它的任务便是保持家族间的团粘。贵族间
的纠纷应当迅速加以解决,否则个人间的纠纷将会变成家族间的纠纷。公断
能够解决争讼,或是防止争讼的发生。
最后,有些家族从虚荣心出发,主张本家族比其他家族更尊贵或年代更
古老,以显耀自己。这种主张,不应受到法律的维护,它应该被看做是个人
的弱点。
我们只需看一看拉栖代孟就够了。我们将看到,民选长官们是如何善于
抑制君主、贵族和平民的弱点的。
第九节在君主政体之下,法律应如何与原则相适应。。 
①阿末洛·德·拉·乌西:《威尼斯政府》,第 
3卷。格老狄乌斯法禁止元老院老院的元老们在海上拥有
任何四十梅衣以上的船只。狄特·李维:《罗马编年史》,第 
21卷,第 
63章。 
②告密人投书嘴内。 
③参看狄特·李维:《罗马编年史》,第 
69卷。一个监察官甚至不得搅扰另一个监察官。每一个监察官做
自己的记录,不必管他的同事的意见如何,否则监察工作就等于被推翻了。 
④雅典的计政官让所有的官吏都要汇报工作,但自己财对谁也不做报告。 
①威尼斯就是如此。阿末洛·德·拉·乌西:《威尼斯政府》,第 
30 、31页。 
②一些贵族国家立法的目的,与其说是为了维持他们的国家,毋宁说是为了维持所谓“贵族性”。
荣誉既然是君主政体的原则,那末法律就应该和这个原则相适应。
法律应该努力支持贵族。荣誉可以说就是贵族的产儿,又是贵族的生父。
法律应使贵族世袭,但这并不是把贵族当作君主的权力和人民的软弱之
荣誉既然是君主政体的原则,那末法律就应该和这个原则相适应。
法律应该努力支持贵族。荣誉可以说就是贵族的产儿,又是贵族的生父。
法律应使贵族世袭,但这并不是把贵族当作君主的权力和人民的软弱之
权 
48也是有用处的,它使贵族家庭由于亲长的浪费而致丧失的
土地得以恢复。
贵族的土地应该和贵族本人同样享有特权。一个君主的尊严和他的国土
的尊严是分不开的;一个贵族的尊严和他的采地的尊严也是分不开的。
这一切特权应该是贵族特有的东西,是不得传递到人民手里的,除非是
我们有意违背政体的原则,并减少贵族和人民的力量。
立承嗣会阻碍贸易;遗产赎回权会产生无数的争讼。在于国内所出卖的
一切地产,至少在一年的期限内,所有权人不能确定 
49。附着于采地的特权,
产生一种权力,这种权力对容许这些特权的政府是非常麻烦的负担。这些就
是由有贵族而产生的特殊的不便。不过这些不便,同贵族一般的作用相比较,
便无所谓了。们是如果把这些特权传递给人民的话,那末,政体的一切原则
就都毫无用处地被破坏了。
君主国可以准放一个人把他绝大部分财产留给他的子女中的一人。这种
许可只有在君主国是适宜的。
法律应该维护同君主政体的政制相符合的一切贸易①,这样人民才能够满
足君主和他的朝廷无厌的欲求,而免于使自己毁灭。
法律在征收租税的方式上应建立一定的秩序,以免手续比租税本身还要
烦琐。
征税繁重首先使人民愈益劳苦;劳苦产生疲倦;疲倦产生怠惰的心情。
第十节君主政体施政的敏捷
君主政体比共和政体有一个显著的优点。事务由单独一个人指挥,执行
起来,较为迅速。但是这种迅速就可能流于轻率,所以法律应孩让它援慢一
些。法律不但要锥护各种政制的性质,同时还要矮正从这种政制的性质可能
产生的弊端。
红衣主教李索留①劝告君主国要避免由于准许人们集会结社而发生的麻
烦;集会结社将在一切事情上造成困难。如果这个人不是心里有专制主义,
就是脑子里有专制主义的思想。
由于朝廷对国家法律的无知,以及朝臣会议的迫促匆忙,所以君主的事
务几乎得不到慎思熟虑的处理。如果司掌法律的团体能够举步稳当,对君主
的事务,又能慎思熟虑,那便是最好的恭顺②。
如果官吏们通过他们的拖延、控祈、恳求等手段,都不能遏止君主即使 
①只准许平民经营商业,参看《商业与商人法》第 
3条,该法的规定是非常明智的。 
①李索留:《政约》。 
②塔西佗在《史纪》第 
5卷第 
32章里说:“从化外人看来,如果当奴隶的人慢吞吞地干活的话,似乎就应
立即实行专政。”
在品德上的迅速行经,同时君主又仅仅依靠他们的骁勇,对他们凭着无限度
的勇气与忠实所做出来的事情,也始以无限度的报酬,——如果这样的话,
就是世界上最完美的君主国 
5 
0,又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第十一节君主政体的优越性
君主政体比专制政体有一个很大的优点。依照君主败体的性质,在君主
之下,有许多阶层,这些阶层是和政制分不开的,所以因家比较长久,政制
比较巩固,进行统治的人们,比较安全。
西塞罗③51认为罗马设立护民官保全了共和国。他说:“诚
然,一个没有首领的人民的冲动力是更可怖的。一个首领知道事情就在
他身上,所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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