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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跨越古今的商人 (收藏全本)作者:半夜寻梦-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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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不用死啦!不过我得跟你说一个事情,是有关你我之间的事。”
  马云龙既然与赵嫣儿行了房,她就是自己名正言顺的妻子,这辈子要和她永远在一起,对她不离不弃,现在得找个理由向她说明。不知小仙女是否明白,因为她太单纯了!她既不知人间有男女之分,更不知男女之爱,如果说得不清楚,她能明白自己的心意吗?
  女孩单纯有单纯的好处,但有时候也是个麻烦事!比如单纯的女孩不懂得人情事故,难以沟通,需要耐心的教。而成熟女人就不同了,她可以明知事理的跟你谈心,跟她们谈心犹如品一壶香茗,舒心而又淡雅。可惜成熟妇人的身子,受到无情岁月的摧残,以及经历“人事”太多,远没有单纯女孩紧致柔滑。所以人世间没有太圆满的事,完美的事只能在梦中实现。
第49章对小仙女一生一世的爱
  此时的赵嫣儿虽然于眼前的大哥哥,但她还未知道一个女孩破身后的命运,她想当然的认为自己做了救死扶伤的大好事哩。所以她还以为排毒工作还没做完,当下大急道:“好哥哥,难道你没有排完毒吗?要不要再继续?不要顾惜嫣儿,嫣儿挺得住!”“不是的,好妹妹!你沾有我的‘毒液’,这辈子我们是不能分开了,我们要永远在一起,天长地久!”“是真的吗?太好啦!嫣儿很喜欢哥哥,刚才为哥哥解毒时,心里就莫名其妙有了跟哥哥永远在一起的感觉,嫣儿很愿意!不过嫣儿自小没离开过母亲,不会照顾自己,哥哥会照顾嫣儿吗?”
  “我发誓!这辈子都会好好照顾嫣儿。”
  马云龙听到赵嫣儿爱的表白,心中很高兴,马上向仙子表达自己的心声,现在才不管是不是骗来的爱情,只要拥有这个美若天仙的女孩就好。
  赵嫣儿又投入到马云龙的怀土中,好是激动!她心中已经暗自发誓:这辈子一定要跟这位马大哥永远的在一起,永不分离!因为跟他在一起,自己感觉好幸福,这种幸福跟母亲在一起幸福的感觉很不一样!赵嫣儿说不出到底是怎样的幸福?但她知道只要快乐就行了!温存了好一会儿,抬起头说:“马哥哥!我出来太久,该回去了,否则我娘会责怪我的。下次你来找我的时候,就在前面过去的山头上,在一颗很高大的柏树前,叫唤我的名字,我会出来带着你去见我娘,你和我娘提出愿意一辈子照顾我的愿望,我娘会很高兴的。”
  马云龙听后大乐!这不是明摆着要见丈母娘,向丈母娘提亲吗?当下回应赵嫣儿的话:“太好了!我去你那看你和,我会提着礼物去的,不知最喜欢什么礼物?”
  “还提礼物过来看我吗?我娘最喜欢知书达礼的人,估计我娘见到你肯定会很喜欢你的,我娘是富贵出身,她最喜欢玉制头饰,下次你带上这些就够了。”
  “没问题,下次我找你时,肯定买玉制头饰送给。”
  马云龙不假思索的回答,一件玉石算得了什么?以前在市场上买,几百上千块就可以买到,不算贵重之物。
  赵嫣儿回身取下已晒干的衣裙,边穿上衣裙边嘱咐马云龙别忘了所说的事,当她系好裙子抬头望着爱郎时,发现他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自己身子看,不由的娇嗔道:“看你,这样看着人家,刚才你不是看过了嘛!有什么好看的?我身体的上身只不过比你多两团肉,下面没有你的小虫虫罢了!”“嫣儿妹妹,这不能怪我!谁要你长得太美,你身上长的东西太迷死人!”马云龙恭维仙子。
  “我也是,你身上长有而我又没有的东西,我越看越兴奋,越看越喜欢,好奇怪哟!回去之后,我会问我娘和我小姨的,她们学问很高,一定会知道原因的。不早了,我要回家,记得我们的约定。”
  赵嫣儿说完,腾身飞出去十几丈远,脚尖刚落在树杈上,稍微一点又飞出去了几丈远。
  马云龙刚听到赵嫣儿要回去问她的母亲,有关男女身体不同的原因,担心她说出为自己排毒的事,阳谋肯定会败露,正想交待她不要说出排毒的事。却已经来不及,眼睁睁的看着赵嫣儿消失在自己的视野中。
  呵!赵嫣儿原来是个女侠客,她懂武功,真不简单!追是追不上,不管这件事情了,如果阳谋败露,大不了下跪请求丈母娘原谅,他相信自古以来丈母娘是疼爱女婿的,认错不就行了嘛。
  马云龙回来的时候,众位师兄弟早已散去,各自做自己的事情,练武场上只留下一个师兄在扫地。马云龙认得他,此人性格比较活跃,善于交际,头脑灵活,勤奋好学,做事勤快,对人古道热肠,众师兄弟公认他以后会成就一番事业。
  他名叫范钟,据说是二百多年前助越灭吴的传奇人物“范蠡”的后代。马云龙刚来时,曾得到过他热心的帮助,是马云龙除了鬼谷子之外,最谈的来,交情比较深的师兄弟。
  范钟见到马云龙回来,脸上洋溢着一股春意,他是富贵子弟家出身,上山学艺前,逛风月楼,狎春人是常有的事。马云龙这个神态回来,多半是做了此等事,当下调笑道:“马师弟,从哪温柔乡回来?不妨告诉愚兄。”
  马云龙不上他的当,故意装糊涂回应道:“弟刚从山上练功回来,哪见过甚温柔乡,兄为何意?”
  马云龙现在不但可以用现代大白话说话,还可以用一些学来的古语应答问题,两者随意使用,无任何顾忌,这全拜鬼老先生的“法术”太神奇啦!范钟见马云龙死不松口,拿出他学来的本领,恫吓道:“众师兄弟前见天际中的仙女,吾见汝离去,直往山外奔走,弟是为寻仙女而乎?如若不对兄道明,别怪为兄禀告执法师父,执行门规。”
  马云龙是聪明人,知道范钟所耍诡计,为了能蒙住他,瞎编了个理由:“弟在山中自觉烦闷,出去转转,正好碰见一美丽村姑,弟与之闲聊,仅此而己,兄莫起疑。”
  在山中与古人相处一段时间,马云龙自觉说话有些古人味,文诌诌的。自己无论说话和举止越来越接近古人,这叫“近朱者赤”看来长期待在这个时代没多大问题,这得要感谢鬼谷子对自己所施的“法术”太玄妙,不可思议!改天得向他老人家讨教。
  范钟的目的没达到,只能“嘿嘿”笑着回应,继续扫他的地。
  马云龙回到住所,开始回想刚才的艳遇。从海市蜃楼里瞅见仙女,再到瀑布下的水潭中得见光身的仙女,最后在设计诱骗下,终于得到了仙女的处女身。想起刚才匪夷所思的经历,亦幻亦梦,不敢想像是真的。
  摸了摸胯下的小弟弟,被仙女小洞洞紧紧包裹和香滑腻湿的感觉,并没有消散,仍然能察觉小弟弟射完精华后的舒爽感。第一次干古代美女,与现代美女的感觉,细细体味,确实有不同之处,难以用语言表达,只能意会,不能言传。古代美人在整个过程中,始终沉默不语,实在太舒服,忍受不住才会哼哼几句,不如现代美女大方,想说就说,想叫就叫,有时不知羞耻的大说话,从不含糊。
  马云龙越回味越兴奋,不知不觉,小弟弟又昂起头来,太爽了!不行!得必须赶快将小仙女…赵嫣儿娶到手,把这种别有风味的香艳持续下去。明天就去买提亲的礼物,买什么好呢?丈母娘买玉簪子或者头饰之类的就可以办妥,未过门的媳妇嘛?对啦!买大红绸缎的布料,做为出嫁时穿,肯定会非常漂亮。
  这得要多少钱?马云龙翻了翻穿在身上的古代服装,所有口袋翻过一遍,简直是无产阶级,一穷二白!翻找藏起来的现代服装,手机和钥匙丢在智博士实验室的台上没带来。口袋里有钱包,里面的钱不多,钱多又怎样?几张人民币在古人眼里大概还不如一枚铜钱。虽然纸在这个时代没出现,但拿出来估计还比不上一张簿羊皮值钱。簿羊皮可以用来写字,这是二千多年前的古人在没有纸的情况下,除了用竹简写字外,就是用簿羊皮和白绢写字。虽然人民币是用纸来做的,可这人民币怎能在上面写字呢?还是藏好,回到现代再用吧!马云龙又翻了翻,不由得泄气了。还想到赵嫣儿家送礼物提亲?这下倒好,穷光蛋一个!出去打工嘛,古人的生产活动自己会吗?等到学会了赚得钱来,赵嫣儿早嫁人了。
  找祖师爷借钱?自己怎么开口?难不成明说是娶媳妇用的?自己在这里白吃白住白穿不说,还学到些人家的武功,换到现代社会,不知要交多少“学费”他老人家不收费还招待吃喝住穿,算对得起自己了,他又不是自己的亲爹,凭什么老要麻烦人家,色界名言:有钱养漂亮,无钱自搓当光棍。
  左思右想,没有想到任何赚钱买礼物的办法,哎!马云龙泄气的将现代服装往席子上一甩,哀叹道:“天绝我嘢!呜呼,奈何?”
  这时伴随他的哀叹声,几声玻璃脆响,接着咕辘辘的滚动声,引起了马云龙的注意,他顺着方向望去,三个玻璃彩球映入眼帘。好奇的蹲下来拾起一看,是三颗跳棋的玻璃棋子,这下好生奇怪!三颗玻璃棋子什么时候随自己来到二千多年前的秦朝的?仔细回想,喔!原来是在父亲的实验室里自个玩跳棋时,不小心揣了几个放在了口袋里,随着自己穿越时空来到这里。
  马云龙看了看,这三颗玻璃棋子不值什么钱,白带它们穿越时空过来,一点用处没有,不如丢了吧。刚想往窗户外扔去,突然灵光一闪,主意上头。
  有啦!这玻璃与水晶有些近似,不如冒充水晶贩卖假货,这里的古代人见识少,分辨水平还比较菜,应该好蒙!找谁呢?考虑比较一番,觉得范忠最合适不过。一来他是富商子弟,结识富人较多,交际方面没问题;二来他和自己的关系最好,人比较仗义,若有失误能帮隐瞒下来。
第50章值钱的玻璃彩珠
  当马云龙拿着一颗玻璃彩球的棋子来找范忠,正好他扫完地,在树荫下避暑吹风,看见马云龙过来,忙打招呼让座,不时打趣一下。
  “哟!贤弟,热气难耐,想寻花问柳,意欲消火乎?何不带愚兄前往!”“汝别瞎扯,吾找兄有事相商。”
  马云龙现在没空跟他开玩笑,打断了他的玩笑话。
  “哈哈!甚好,谢汝当吾为知己好友,请曰!”马云龙托着玻璃彩球,假装此当做圣物一般,故做神秘状,对范忠说:“兄看为何物?”
  范忠仔细看了片刻,大呼道:“之乃稀世珍宝,水晶玉耶!玉中有规则六形彩色,为上天玄机,乃千古无一的上天至宝,贤弟从何而来,可否告知?”
  呵呵!还没等自己瞎说是水晶,范老兄竟然先替自己说了,是你说的这个玻璃是水晶,可别怪我蒙你。马云龙心想。
  马云龙假意失声喊道:“真乎!贤兄不是欺瞒愚弟,真乃当世奇珍?不知价值几许!贤兄能告知一二否?”
  范忠答道:“无价耶!百年之前,赵国有和氏璧,能换秦国十五座城池,这内藏有上天玄机的彩色水晶玉,不知高和氏璧多少,无法估量。”
  马云龙见范忠说的话没有半点虚假,私下细细思量,觉得范忠没有虚夸之辞,确认是真的值钱。这玻璃彩球呆在现代社会一文不值,太普通了!可在二千多年前的古代,古人不会制造这个玩意。误以为是水晶,估计当时的水晶发现很少,价值比玉还珍贵。何况镶嵌在玻璃中的彩色塑料,古人想不通为什么会有如此规则鲜艳的东西呆在正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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